CSR行为准则内容.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684364 上传时间:2023-02-22 格式:DOCX 页数:45 大小:62.1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CSR行为准则内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5页
CSR行为准则内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5页
CSR行为准则内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5页
CSR行为准则内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5页
CSR行为准则内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CSR行为准则内容.docx

《CSR行为准则内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CSR行为准则内容.docx(4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CSR行为准则内容.docx

CSR行为准则内容

G-3各棟廠CSR行為準則

壹、前言(依據):

一、寶成國際集團勞安諮詢備忘錄。

二、第四事業部環境政策:

(一)遵守環保法規、加強溝通互動。

(二)落實勞安檢查、維護員工健康。

(三)創新材質技術、致力污染預防。

(四)推行節約減廢、善用周遭資源。

(五)建立管理系統、提昇環保績效。

三、第四事業部2000年「經營方針②」重視工時、環保、勞安、尊重與關懷員工條件下追求效率與成長;「經營方針④」強化人力資源素質及視野,培養具自主性經營人才、負責任管理群,拓展更紮實的事業版圖。

四、G3各棟廠CRCOC組織章程。

貳、G3生活輔導小組:

一、生輔小組職責:

執行寶成公司規定、貫徹林執行協理指令,協助各棟廠主管做好生輔(含環安、工安、消防、衛保及生活區)業務之推展,稽核一切不符CR規定之作為並提出糾正。

具體內容:

(一)協助各棟廠主管落實事業部要求,重視工時、環保/勞安衛、尊重與關懷員工,

追求效率與成長。

(二)直接因應各品牌或當地生輔環保、勞動及公安管理機關之環安衛要求事項。

(三)與廠務協調進行適當的改善計畫。

(四)執行各項生輔(含環安衛)業務規定事項並查核。

(五)建檔整理相關生輔(含環安衛)業務與廠內改善計畫之報告。

(六)督導及推動G3各棟廠生輔室之生輔(含環安衛)作業之遂行。

二、各棟廠生活輔導室職責:

(1)提供員工關於生活環境、工廠環境、教育訓練、工時稽查、消防安全、職業病

預防、環安衛之確保、申訴管道、獎懲規定、心理輔導與急難救助等方面之生活輔導&環境安全衛生輔導服務。

(二)配合總公司環安諮詢小組及G3生輔小組之教育訓練。

(三)安排各項教育訓練課程及落實生活(食、衣、住、行、育、樂等)輔導事宜。

(四)確實改善員工工作環境與生活環境之管理。

(五)建立完善之員工獎懲、申訴、諮詢服務管道。

(六)提供急難救助,協助遭受意外之員工。

(七)定期進行員工滿意度調查。

(八)定期辦理員工社團活動、團康或球類比賽。

(九)生輔室所有業務均應文件化並建檔保存。

(十)接受G3生輔小組業務指導、管制與督導。

三、各棟廠生輔成員職責:

-4-2001/5/30

(一)生輔員:

咨詢輔導、生活教育、申訴協調、勞安事務稽核、員工訪談、協助招工;

(二)環安員:

員工訪談、化學品作業管制、標示與宣導教育、勞安事務稽查及垃圾的清理稽核;

(三)安全員:

工傷處理與保險申報、機械安全、消防安全、影響安全事件調查及緊急交辦事項;

(四)保健員:

簡易醫療、現場急救、健康衛生教育推廣、餐廳菜餚取樣及衛生檢查、工廠飲水機的目視檢查;

(五)生活區主管:

宿舍安全、舍監管理、清潔衛生、消防水電及餐廳膳勤業務。

四、各層級主管幹部之職責:

(一)主管幹部應確實執行生輔(含環境安全衛生)工作之督導,遵守公司行為準則(COC),並糾正不安全之動作與作法。

(二)主管幹部應督導所屬,從事危險性作業時,須事先做好必要之防範措施。

(三)主管幹部應熟悉該部門工作標準操作程序及安全衛生規定,俾應用於日常督導.

(四)主管幹部應依『教育訓練管理程序』規定,對新進或調職人員進行正確工作方法

訓練及實施工作前安全講解並記錄備查。

(五)主管幹部應督導所屬實施機械設備的操作前自動安全檢查及定期維護保養,並紀錄

備查。

(六)意外災害發生時,除全權負責督導指揮緊急應變處理外,並應立即報告相關上級,

同時要協助調查及召開研討防止再次發生之改善方法並記錄備查。

五、員工本人的安全衛生職責:

(一)遵守工作安全衛生守則及公司行為準則(COC)。

(二)接受健康檢查。

(三)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四)服從與遵守主管或幹部之指示。

(五)立即報告或反應不安全事項。

(六)發生意外事故時,應立即暫停休假,參加搶救。

(七)熟悉緊急事故之應變程序。

(八)力行預知危險,養成自護、互護與監護習慣。

(九)參與安全衛生活動。

六、一般作業安全衛生規範:

(一)所有人員必須遵守安全衛生規定及公司行為準則(COC),不可投機取巧或貿然行動.

(二)非工作需要,不得逗留或徘徊於他人工作區域。

(三)嚴禁工作時間嬉戲、玩笑或打擾別人及分散他人工作之注意力,更不可擅離職守。

(四)所有工作人員進入廠內圴應遵守廠內規定。

(五)工作時應配戴工作防護用具,幹部、員工應每日檢查及保養個人防護用具,並保

持良好。

(六)每人均有從事消防搶救之義務,並熟悉消防器材使用之方法及放置位置。

(七)廠內吸煙應於規定處所,並隨時

-5-2001/5/30

注意安全。

(八)意外事故發生時,必須鎮靜處理,並迅速報告主管。

(九)所有保養或修理中之機械設備,應懸掛「停用」或「修理中」之標示牌,以免誤觸開關,造成意外。

七、G3生輔小組編制表及指揮、人事建議權責。

(詳如附表一)

八、回報制度:

(一)各棟廠生輔室(生輔員、環安員、安全員及健保員)之回報流程:

(1)棟廠配屬單位主管;

(2)廠務主管;(3)G3生輔小組(緊急列管或時效性案件書面資料.若因上陳過程延誤,應逕行先以電話向G3生輔小組口頭報告)。

(二)G3生輔小組之回報流程:

(1)由小組主管逕洽該棟廠主管協商溝通二次;

(2)無法協商溝通時分棟廠別E-mail提醒該棟廠主管;(3)若經上述二次回報程序,仍未獲得解決而G3生輔小組主管認為仍屬嚴重性而應改善但卻未改善時,逕行E-mail報請CR委員會裁決糾正與否?

,副知總公司勞安諮詢小組。

(三)其他緊急(如:

人員重大傷亡、火災、職業病及立即影響安全)事件,由G3生輔小組主管逕行E-mail報告趙協理、劉興華執行經理、劉燕禮經理;副知郭執行副總、林執行協理、劉老師、總公司許副協理、勞安諮詢室及大陸中方廠長。

參、環境(工廠區及生活區)管理:

一、工廠區部分:

(一)作業場所是否良好(是否有不安全狀況)?

作業場所不安全狀況是指下列情況:

●不安全之製程。

包括:

易燃物及化學物質使用及儲放不當、機械設備、電器

設備等有不正常運轉或故障毀損之狀況。

●不適當之個人裝備。

如:

寬鬆衣物、長髮未紮、未扣長袖袖扣、防護器具使用不當或未依規定使用、不安全工作鞋。

●機械設備不安全。

包括:

無適當防護設備、工作位置不當、無安全保修管理(故障部分未能即時修護)、機械工作設備不良。

●不安全的儲放。

包括:

堆置過高、不穩、高溫曝曬、貨架搖晃不固定、堆放不整齊、不相容物質混合放置等。

●不適當之燈光照明。

包括:

過於明亮刺眼、昏暗不清楚、UV燈無護罩遮掩。

●通風不良、空氣不潔。

(通風設備安裝位置、作業期間是否開放、通風效果是否良好)

●無適當良好之廠務管理與暢通逃生口。

●無適當之圍柵或警告設備。

(二)危險化學品之採購、使用、儲放應有完善管理制度。

其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採購

*不得採購國際公約、環保法令、工安法令範圍禁用之具有毒性、致癌性等之化學物質,如:

正己烷、含偶氮染料之化學原料、禁用之有機溶劑等。

*新品採購時應向供應商索取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提供工廠製作看板張貼。

*物品之採購決策除考量製程適用性外,並應考慮其回收利用之可行性與最終處置方式之難易性。

●使用與儲放危險化學品之使用需經過

-6-2001/5/30

事業部G3生輔小組會同相關專業單位認可,嚴禁不當使用,如使用甲苯洗地板。

易燃性液體

*可置於密封之金屬或其他安全桶中,不得放置於玻璃瓶或陶瓷等易碎容器或化學特性不相容之容器內。

*作業場所中只能放置一日使用量之易燃物質。

*附近區域需消除或嚴格管制所有火源(靜電、吸煙、明火等)。

*儲放區應儘量遠離員工、作業場所或人員密集區。

*儲放區須有截流、消防滅火設備(乾粉滅火器、消防砂等);危險品倉庫應設置適量之避雷針。

爆炸性物質(壓縮氣體桶、氧化性物質)

*氧化性物質不可與還原性物質、強酸、強鹼、易燃性物質等混合或一起放置。

*避免煙火、高熱物質或撞擊、摩擦、靜電、日光直射等因素與其接觸;週圍2公尺內不得有明火、著火性及引火性物質放置。

*儲放區儘量遠離員工作業場所或人員密集區。

*壓縮氣體應固定放好,並應有相關標示及警告語,同時最好有排除靜電之裝置。

腐蝕性物質(強酸、強鹼)

*不可直射日光。

*不可將強酸與強鹼性物質成層堆放,應分區放置。

*容器外層應加木製或其它安全堅固之護架,以利安全搬運。

*使用裝酸鹼之容器不必逐次清洗(除非特別指示),儘量減少與水接觸之機會。

*不可用壓縮空氣或蒸氣洗滌裝酸、鹼之容器或管線。

(三)物料倉儲應有良好管理制度。

A.物料儲放注意事項

●整齊放置不得阻塞通道,應有適當(以人員或搬運車輛行走其間,不會碰觸到兩邊堆疊物料為主)之通路空間。

●階梯口、緊急出入口、電氣設備區域與消防設備放置處附近,禁止堆集物料。

●堆積物不得超過堆放點之最大安全負荷。

●置物架應牢固,不搖晃。

●危險物品、易燃物品應有另外之安全儲放區,不可與一般物料混合放置。

●不相容性物料如:

易燃物與氧化性物質,不得混合放置。

●所有物料應有簡易物質安全資料表(含:

品名、主成份、危險性程度分類標示)之標示。

-7-2001/5/30

●危險物品則應有完整之物質安全資料表。

●桶狀容器應依規定方式堆放(如下圖所示),避免因滑動而崩塌。

B.倉儲管理注意事項

●倉庫應有適當通風與截流、排水設施。

●倉庫應有適當充足之消防滅火設備及嚴禁煙火等禁止警告標示張貼。

●倉庫應有適當充足之照明及緊急沖洗設備(洗眼器、沖淋器等)。

●非倉管或相關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

●下班後或倉庫無人看管時,應切斷安全系統以外之電源。

●倉庫之進、出貨,應有完善之記錄管理。

●載物用升降機不可載人,且應定期維修保養。

(四)電氣設備應有定期安全檢查及保養。

●電氣設備包括:

電氣機械開關、各種電路、各種活動作業工具及其絕緣用具等。

●電氣設備檢查紀錄表:

工廠應定期(每週)檢查電氣設備,並有檢查記錄表。

日常查核項目包括:

*電器設備及絕緣材是否良好無毀損;插座、線路之使用是否照規定而不超過負載。

*電線是否集中管理且定期巡查。

*電氣設備區域應嚴格管制火源與水氣,同時應有警告標示。

*作業區之電氣設備應有圍柵區隔,以避免人員誤觸而感電。

*應有每日用電量之紀錄。

*電氣設備之指示燈、儀表、開關是否正常良好。

*會產生靜電之設備如鐵製殼之櫃、桶、機械等應有接地設備。

*應有適量之乾粉滅火器設備。

*有無異常聲音或振動。

*有無破損、變形情況。

*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規定。

*固定螺絲有無鬆脫。

*有無安全防護裝置。

-8-2001/5/30

*有無漏水、漏油或其它不正常狀況。

*有無設置危險警告標示。

*電線是否有固定或集中放置(不得置於通道上)。

*電線不得懸吊他物或依靠他物。

*電氣設備或電線之鄰近區域應與易燃物保持適當之距離。

*會產生靜電之物質是否依規定接地線。

*是否有擅自從機械引電作業之不安全行為。

*其它之安全檢查規定事項。

(五)廢棄物應先予以分類、儲放,再予以適當的處置。

●廢棄物處理

A.廢棄物屬性辨識:

*依物質安全資料表資料指示,辨明其廢棄物屬性(有害或無害)。

*可回收轉賣之廢棄物,包括:

廢紙類(含紙箱、紙板)、鐵鋁罐類、玻璃類、鋁箔飲料類塑膠類(含寶特瓶、PP、PE、PVC等)、針車用線軸、EVA及廢邊料與其它特定物質。

各廠應依廠區之情況,指定區域放置並由指定單位統一處理此回收或轉賣業務。

*有害事業廢棄物包括:

★確認含多氯聯苯(PCB)之變壓器、電容器。

★易燃性、有毒性廢液:

糊劑、處理劑(Primer)、清潔劑、漆劑、含毒性有機溶劑。

★廢油品:

廢循環油、切削油、廢機油、廢潤滑油等。

★易爆炸物質:

火花、瓦斯桶、殺虫劑瓶、高濃度粉塵(氣爆)、強氧化性物質。

★溶出試驗顯示含毒性物質或重金屬之焚化灰渣。

★腐蝕性廢棄物(強酸、強鹼液)。

★其它當地法令與國際公約公告之毒性有害物質。

B.廢棄物儲放

*廢棄物應分類儲放於指定區域內,同時應張貼清楚明顯之相關標示。

*廢溶劑之回收桶應加蓋密封,空桶則應完全倒乾後加蓋密封,整齊堆放於指定區域內。

若無瓶蓋,可採用瓶口對瓶口之方式疊放。

*有害性廢棄物與一般廢棄物;液態與固態廢棄物,皆應分開堆放以防污染。

*不相容性物質如:

強酸、強鹼、易燃物與氧化性物質等,不得混合堆放。

C.廢棄物清運

*有害性廢棄物依當地法令規定處理,其清運處理須委託當地政府核可之廠商。

*所有種類廢棄物之清運處理數(重)量或焚化處理之處理量,應定時記錄存檔備查。

-9-2001/5/30

*管理單位應定期追蹤了解委外處理之廢棄物處理方式是否適當且合法。

D.廢棄物最終處置

*化學品空桶請勿再經清洗、切割作為容器使用,以避免污染環境(殘留物、清洗廢液),有礙觀瞻及切割危害。

*可燃性一般廢棄物,可委託合格清運處理商處置或於適當安全之設備中焚化,不可隨處棄置或亂倒於溝渠及其它非指定區域內。

*不可燃性一般廢棄物,可委託合格清運處理商處置或轉賣。

*膠水廢液,應依相容性分類收集,委由供應商自行回收處理或委託合格清運處理商處置。

*有害性廢棄物依當地法令規定處理。

E.此管理制度包括:

●廢棄物之分類辨認程序:

*依當地法令規定,確認製程上所產生之廢棄物是否為有害性廢棄物或一般棄物。

●廢棄物之清除、處理與處置方式:

*依廢棄物之分類別與當地法令規定處理方式作處理。

(六)垃圾場管理應良好完善。

●垃圾場應設有專責管理人員,負責管理、協調與監督清運商之處理作業問題。

●垃圾場應依廢棄物類別規劃出不同之區間,分別放置廢棄物,並切實執行垃圾分類之作業。

●規劃之廢棄物放置區,應張貼有『廢棄物類別名稱』、『嚴禁煙火』、『危險易燃物標示』及『緊急消防處理程序』等標示。

●垃圾場應有截流、導水設備,最好有頂蓋,可防日曬雨淋。

●垃圾場應有消防滅火設備,並且有不受日曬雨淋之遮蔽。

●垃圾之清運、處理數量、種類與作業方式、處理狀況應完整的記錄與存檔備查。

二、生活區部分:

(一)廠區與宿舍須提供安全且足夠之飲用水。

●飲水機(或水桶)應保持乾淨,定期維護保養,且應放置於乾淨衛生之地方。

●飲用水應定期做水質檢驗,確保飲用水之安全。

●裝盛飲用水之容器(桶),應隨時保持封蓋密閉之狀態,同時不得將此容器用來盛裝其

它溶液,亦不得以其他化學物質空容器盛裝飲用水。

-10-

(二)公共空間須隨時保持清潔。

●此公共空間包括:

廠區休閒場所、宿舍交誼廳及其它非作業區之場所。

-10-2001/5/30

●公共空間應有清掃人員負責清潔作業,設置垃圾桶並向員工宣導『垃圾不落地』、

『不隨地吐痰』之觀念。

(三)廚房及工作人員須穿著制服,注意衛生、清潔。

●廚房應有防蚊、蠅之設備,如:

紗窗、紗門、紗罩、餐廳進出口、下吹式排風扇等。

●廚房應保持乾淨不油膩,廚餘、垃圾應以加蓋之容器桶妥善收集、處理。

使用

之鉆板、刀、鏟、匙等用具,應隨時保持清潔、乾淨。

●廚房工作者作業時,應穿著乾淨之服裝與帽子。

●廚房工作者應定時(每半年)作健康檢查,一發現有傳染性疾病或其它不適合繼續在廚房工作之疾病者,應立即調離工作。

●廚房之用具與餐具,應每日清洗乾淨並高溫消毒。

若無經高溫消毒機處理,則務必於洗淨後再用乾淨之熱水沖淋過。

(四)廚房須有冷凍設備且運作狀況良好。

●廚房應備有冷藏與冷凍之冰箱或冰櫃,用以儲放菜料與食物。

●廚房之冷凍設備,應保持在良好的運轉狀況。

●肉類與蔬菜應分開冷藏,不可混合放置。

●冷藏設備內部須定期清洗,以保持衛生及乾淨。

●各棟廠保健員應負責每日三餐菜餚(若早餐有豆漿、牛奶類,亦應包

括)之取樣保存三日(含)以上,確保飲食衛生安全責任。

(五)餐廳須保持乾淨與通風良好。

●餐廳應有通風及防蚊蠅之設備,如:

風扇、窗戶、紗門、紗窗等。

●餐廳入口處應公布當日及隔日菜單。

●餐廳應保持乾燥、清潔、不油膩。

●餐廳負責人應於三日前,將菜單送各屬生輔室,轉送G3生輔小組備查。

●餐廳內的桌椅應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況。

●員工用餐時,餐廳之安全門應全部打開。

●餐廳門入口應加裝強風扇防蚊蠅及防砂(滑)塑膠(或鐵製)地毯。

(六)廁所須保持乾淨與通風良好。

●浴室及廁所應有專人負責清掃管理。

視使用狀況至少每日應打掃消毒二次(含)以上。

●浴室及廁所應維持良好之通風狀況,儘量保持乾燥。

●浴室及廁所應維持良好的使用狀況。

●浴室及廁所應提供洗手清潔設備,同時應即時維修毀損之設備。

●浴室及廁所之垃圾桶應加蓋。

(七)宿舍須保持乾淨與通風良好。

●宿舍內外應每個月至少噴灑殺蟲劑乙次並做記錄備查;床舖上舖應有蚊帳桿。

●宿舍應有良好通風設備,如:

風扇、窗戶等。

●宿舍應保持乾燥、清潔、安靜。

●宿舍應有管理人員,確實督導

-11-2001/5/30

員工遵守宿舍安全管理守則事項。

●非本公司員工及未經核准住宿者,一律不得進住;違者送法辦。

(八)宿舍須提供足夠之盥洗設備及熱水。

●宿舍應有足夠間數之浴室與廁所,且隨時保持良好之使用狀況,有毀損應立即維修。

●宿舍應全天候或固定時段提供熱水,水量應保持足夠與穩定。

●宿舍住宿者飲水供應應充足;惟仍應注意能源節約。

(九)宿舍須有良好的安全設施,安全門不可上鎖。

●宿舍應有安全設備,如:

消防滅火器、警報器、安全門、逃生梯或逃生繩索等。

●若有人員待在宿舍,其安全逃生門絕不可上鎖。

●所有安全設施應定時檢查是否為良好可用之狀況,有不良狀況或毀損時,應立即更換或修復。

各棟廠安全員或(生輔員、環安員、生活區主管)對宿舍實施安檢、維修、更換之作業狀況、應完整記錄並存檔備查。

肆、安全管理:

一、消防工作及演習

在鞋廠及化工中底廠之作業環境中存在有相當多之易燃性物質,如膠水、橡膠、PU、布類、廢料、垃圾等;製程上使用之機械多,耗電量大;設備維修、拆換之工程作業(尤其電焊燒邊)時常進行,故而火災發生之可能性相當高。

鞋廠之生產線面積廣大且通常為多樓層之建築,人員又密集,因此,消防管理與逃生演習相當重要,各棟廠安全員應認真負責執行安全各相關事宜。

(一)各棟廠應定期舉辦消防逃生演習及相關訓練。

●舉辦消防逃生演習:

鞋廠應依特定之假想狀況,定期(至少一季一次)舉行消防逃生演習,務使員工熟悉逃生方向與安全地點位置。

其他多人聚集之場所如餐廳、宿舍等;高危險區域如危險品倉、電房、油庫等,應至少每半年舉行一次消防演習。

●負責人員與文件紀錄:

工廠應設定消防演習負責人,由廠主管設定各種假想狀況,籌劃因應其狀況之演習計畫,並將相關計畫,演習狀況,文書記錄存檔。

●消防應變處理程序、消防通報系統、消防器材管理人應妥為制定,並提要張貼於明顯處。

●消防器材應備有維修檢查紀錄:

鞋廠內應在作業區多處放置有消防滅火器材,以供緊急時可立即取用;消防器材放置位置須固定且有明顯標示,位置若有更動應隨時告知相關員工知道。

可用之消防滅火器材包括:

滅火器(乾粉、二氧化碳等)、消防砂、消防水柱等,禁用含氟氯碳化合物與海龍類滅火器。

●消防設備檢查紀錄表:

工廠應定期(每月)檢查消防設備,並有保養/維修/檢查記錄表之紀錄。

※日常查核項目包括:

-12-2001/5/30

*滅火器之有效期限、壓力指針是否於正常壓力位置(綠色區)、設備是否完好無毀損、是否有安全插稍。

*消防水柱功能與水量是否正常足夠、消防水箱門是否容易開啟、水帶是否保持乾燥、良好無破損並吊掛整齊,瞄子是否接用方便、不漏水。

*緊急應變系統(警鈴與廣播系統、緊急照明燈、暢通之逃生通道等)是否保

持良好可用狀態,是否有緊急備用電源,是否有保養與功能測試等紀錄。

滅火器之適用性參考表

滅火器類別

適用火災性質

不適用火災性質

乾粉

油類物質、化學品火、電氣設備、普通可燃

物質

油槽

CO2

油類物質、化學品、電氣設備

普通可燃物質

消防水柱

普通可燃物質

電氣設備、油類物質

泡沫

油類物質、普通可燃物質

電氣設備、油類物質

●工廠應定期舉辦消防訓練與宣導活動:

各棟廠應定期或不定期以演講宣導、訓練、標示等方式,向員工宣導

(1)滅火器材使用步驟;

(2)各式鞋材之燃燒與撲滅;(3)如何使用緊急應變系統;(4)維護作業安全應注意事項。

(二)作業場所及宿舍內應有警報系統、暢通之安全逃生通道與指引標示。

●逃生通道設置:

各棟廠、宿舍、辦公區視狀況而設,至少應有二個以上不同方向之出口,所有的逃生通道均不可堆置雜物而妨礙通行,若有人員在建築物裏面,安全門均不得上鎖。

員工用餐時,餐廳之安全門須保持開啟與暢通;作業場所在員工工作時間,安全門皆不得以鐵鍊或圍柵等物阻礙通行。

多樓層之建築除樓梯逃生口外,應考慮增設適用之緊急逃生設備如:

逃生梯、滑台、避難橋、救助袋、避難繩索、滑桿或其他緊急逃生設備等。

●指引標示:

逃生門上方應有明顯之出口標示。

走道及轉彎處應有逃生方向指示燈或明顯之指示標示。

各樓層應依照內部建築物配置繪出「避難逃生路線圖」,並於上標示明顯之逃生口位置與方向,張貼於出入口附近。

●警報系統設置:

各棟廠、宿舍、辦公區內應有使用狀況良好之警鈴(警示燈)、緊急廣播系統(含備用電源)、各出口應設有緊急照明燈等設備。

(三)鞋廠應制定嚴格之火源管制政策或辦法,並嚴格執行之。

●所有廠區除員工吸煙區外,全面禁煙。

吸煙區應有明顯標示。

●各廠訂定之火源管制措施,適用於全體員工與工程承包商作業人員。

發包單位應於施工前確實將規定事項告知承包商每一工作人員,同時指派專人於作業進行時負責督導。

●嚴格管制火源政策:

鞋廠應針對廠內使用之易燃性物質、可燃性物質、易爆炸性物質、動火作業、垃圾場與貨品倉庫等,制

-13-2001/5/30

定嚴格之火源管制政策(或辦法),公告並嚴格執行管理。

●火源管制辦法中應包含之項目:

*明列獎懲辦法,並嚴格執行。

*『嚴禁煙火』、『禁止吸煙』等警語標示及張貼。

*嚴格管制之危險物質、火源種類及員工應注意事項。

*動火作業前之安全檢查事項與必要之安全防護措施。

*油類儲放區之油品管理與油料外洩清理時之安全作業程序(含溝渠積油之處理)。

*消防應變處理程序之架構、通報系統、消防管理人等資料與張貼作業。

*消防設備(含滅火與逃生之設備)之設置、管理與演習。

同時應標示出其不適用或禁止使用之滅火材料或物質。

●須嚴格管制之動火作業項目包括:

電/切焊、熔切、點火、加熱、焚燒、或其它會產生火花之作業。

●動火特別危險區域包括:

化學品儲放區、調膠站、倉庫、易燃/可燃之廢品區、有機溶劑作業區/儲放區、粉塵產生區、油品使用/儲放區、電氣區等。

●動火作業前之安全檢查事項與必要之安全防護措施:

*動火作業區嚴禁吸煙,除特殊狀況外,應在空曠場所進行此項作業。

*動火作業除操作者外,須另有一名人員持滅火器在旁警戒,作業中此人不得離開動火作業區,以備若有火花飛濺引燃物品時可立即滅火。

*動火作業前,動火點應設立安全管制範圍(至少直徑3公尺),管制範圍內之所有易燃、易爆物質與油污,應先安全隔離或移除,同時設置隔離屏障與警告標示看板。

*於密閉室內動火,應先作好良好通風措施,維持良好通風後再動火。

*動火作業完畢須確認無任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