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比赛教学设计备课讲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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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比赛教学设计备课讲稿
湖南工学院教师教学竞赛
《国际贸易实务》
教学设计
参赛者:
温毅娴
所在院部:
经济与管理学院
国际贸易实务教学设计一
课程标题
国际货物贸易适用的法律与管理
授课时数
1课时
教学目的
通本次教学主要是让学生了解国际贸易适用的法律与惯例,熟悉国际贸易遵循的原则。
教学内容
简要介绍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和特点,针对国际货物贸易适用的法律与惯例进行简单介绍,特别是国际条约、国际贸易基本做法,重点介绍国际贸易术语的产生及其性际惯例和国内立法的关系。
教学重难点
1、最密切联系原则
2、国际贸易惯例与贸易习惯做法的区别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提问、讨论;使用多媒体教学方式。
作业布置
了解国际贸适用的法律与国际贸易惯例有何重要意义?
教材名称
“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版),黎孝先主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教学内容与过程
一、前课回顾
国际贸易是什么?
它有哪些特点?
二、新课讲授
(一)国内法
由某一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在本国主权管辖内生效的法律。
但由于从事国际贸易的当事人地处不同的国度,具有不同的法律制度,一旦发生合同争议,且各自法律对同一问题有不一致的规定时,就涉及适用何国法律作为争议处理依据的问题。
为了消除这种法律冲突,一般以在国内法中规定“冲突规范”的办法加以解决。
案例导入:
2006年,中国某公司签订一项进出口合同时,没有约定处理合同争议所使用的准据法,在履约过程中,交易双方在交货品质和付款问题上产生争议,经彼此协商未果,卖方遂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在仲裁过程中,交易双方对解决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问题存在分歧。
试分析,本案已适用什么法律才合适?
并说明理由。
(二)国际性的条约和协定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的政治、经济、贸易、文化、军事等方面的关系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诸如公约、协定的议定书等各种协议的总称。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国际条约依法缔结生效后,即对当事各方具有拘束力,必须由当事各方善意地履行。
对此,国际法上有一项“条约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在法律适用问题上,条约或公约优先于国内法律)即缔结条约以后,各方必须按照条约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违反。
因此,国际条约是国际贸易所应遵守的重要法律之一。
在国际法中,按照缔约方的数目,国际条约可划分为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又称公约)。
(三)国际贸易惯例
1、国际贸易惯例的含义
国际贸易惯例一般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经过反复实践形成的,并经过国际组织加以解释和编篡的一些行为规范和习惯做法。
构成国际贸易惯例一般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国际贸易惯例应是在一定范围内的人们经长期反复实践而形成的某种商业方法或通例或行为规范;(不能把国际贸易中的贸易习惯做法与国际贸易惯例等同起来,国际贸易惯例的层次高于贸易习惯做法)
②国际贸易惯例的内容必须是明确肯定的,并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所认可;(凡未成文的国际贸易中某些习惯做法,不能称为国际贸易惯例)
③国际贸易惯例必须是在一定范围内众所周知的,从事该行业的人们认为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2、国际贸易惯例的作用
①有利于买卖合同的顺利磋商和订立。
因为国际贸易惯例可以简化进出口交易的相关手续,节省费用开支,缩短商务谈判的时间,从而在国际贸易的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②通过理解和掌握国际贸易惯例,可以帮助解决履行合同中的争议与纠纷。
在某些国际贸易合同订立时,由于考虑不严谨,法律适用不明确,使因履约当中的争议与纠纷不能依照合同的规定得到很好的解决。
此时,当事人可以援引国际贸易惯例来处理,争取到有利的地位,从而将损失降低到减少。
③通过国际贸易惯例的运用,有利于国际贸易中的各个环节相互衔接,解决银行、船公司、保险公司、海关、商检等机构开展业务和处理进出口业务实践中所遇到各种问题。
三、课程小结
在国际货物贸易中,交易双方往往处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制度、政策措施、法律体系、贸易惯例和贸易习惯做法不同,因而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容易引起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甚至演变为国家间的贸易摩擦,并引发“贸易战”。
为了消除国际贸易发展的障碍和确保国际贸易正常有序地进行,国际贸易从业人员对国际货物贸易适用的法律和国际惯例,必须切实了解,并遵照执行。
本次课程将国际货物贸易适用的法律与国际惯例进行了详细说明,让学生能够直观的了解国内法、国际条约和国际贸易惯例存在的关联和不同。
4、课后思考
有一份CIF合同在美国订立,由美国商人A出售一批IBM电脑给香港商人B,按CIF香港条件成交。
双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的形式及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发生争议。
请分析解决此项纠纷应适用香港法律还是美国法律?
国际贸易实务教学设计二
课程标题
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授课时数
1课时
教学目的
本次教学主要是让学生熟悉国际贸易遵循的原则,充分理解《INCOTERMS2010》的特点,掌握货物贸易的基本做法,贸易术语的概念及其发展,深刻理解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教学内容
在简要介绍国际贸易术语的产生及其性际惯例和国内立法的关系。
重点讲授国际货物贸易的质与作用的基础上,学习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并对各种贸易术语进行解释。
教学重难点
1、重点是国际贸易的特点以及贸易术语;
2、难点是国际货物贸易的基本做法和三种主要国际贸易惯例。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提问、讨论;使用多媒体教学方式。
作业布置
结合书本12面的内容分析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运用。
教材名称
“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版),黎孝先主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教学内容与过程
一、前课回顾
国际贸易惯例与贸易习惯做法有何不同?
二、新课讲授
(一)《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Rules1932)
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共包括22条。
其后,在1930年的纽约会议,1931年的巴黎会议和1932年的牛津会议上,将此规则修订为21条。
这一规则对于CIF的性质、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以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方式等问题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
(二)《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AmericanForeignTradeDefinitions1990)
该惯例共包括6种贸易术语,它们是:
①EXW(ExWorks)产地交货
②FOB(FreeonBoard)在运输工具上交货
A.FOB(namedinlandcarrieratnamedinlandpointofdeparture)-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
B.FOB(namedinlandcarrieratnamedinlandpointofdeparture,Freightprepaidtonamedpointofexportation)-在内陆指定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运费预付到指定的出口点
C.FOB(namedinlandcarrieratnamedinlandpointofdepature,Freightallowedtonamedpoint)-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减除至指定地点的运费
D.FOB(namedinlandcarrieratnamedpointofexportation)-在指定出口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
E.FOBVessel(namedportof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F.FOB(namedinlandpointcountryofimportation)-进口国指定内陆地点交货
③FAS(FreeAlongside)在运输工具旁交货
④CFR(CostandFreight)成本加运费
⑤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⑥DEQ(DeliveredEx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
《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主要在美洲国家采用,由于它对贸易术语的解释,特别是对第二和三种术语的解释与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有明显的差异,所以,在同美洲国家进行交易时应加以注意。
(三)《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10)
①标题解释:
由InternationalCommercialTerms三字合成
②INCOTERMS标题译文的由来:
INCOTERMS的早期版本有副标题:
InternationalRulesfortheInterpretationofTradeTerms,我国通常译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通则》,原名为《InternationalRulesfortheInterpretationofTradeTerms2010》。
③版本:
最初版本是INCOTERMS1936,最新版本是INCOTERMS2010,我国30多年使用过的版本有INCOTERMS1980、1990、2000、2010
④2000通则与2010通则的区别
Incoterms2010的结构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类(anymodeoftransport)
EXW
Exworks
工厂交货
FCA
FreeCarrier
货交承运人
CPT
CarriagePaidTo
运费付至
CIP
CarriageandInsurancePaidTo
运保费付至
DAT
DeliveredAtTerminal
指定终端交货
DAP
DeliveredAtPlace
指定目的地交货
DDP
DeliveredDutyPaid
完税后交货
仅适用于水运类(seaandinlandwaterwaytransportonly)
FAS
FreeAlongside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
FreeOn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
CostandFreight
成本加运费
CIF
Cost,InsuranceandFreight
成本加运保费
1、对部分贸易术语进行了修改。
《2010通则》删去了DAF、DES和DDU代之以新增加的DAP(目的地交货)。
另外,删去了DEQ代之以DAT(运输终端交货)。
13减少为11种。
2、改变了原来的术语分类标准。
3、在具体解释每种贸易术语的开篇部分,增加了一个使用说明或者叫指导意见。
4、将每种贸易术语项下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义务的排列方法进行了调整。
《2000通则》为相互交叉对比,纵向排列。
《2010通则》为横向比较,且只限于对货物买卖合同中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
作为买卖合同的卖方,其基本义务可概括为交货、交单和转移货物的所有。
而《2010通则》也仅涉及前两项内容,而且它不涉及货物的价格和所有权问题,也不涉及违约和它产生的后果问题。
★要注意《2010通则》实施以后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2000通则》甚至《1990通则》。
(P23)
Incoterms2000的结构
E(Departure)
EXW
ExWorks(namedplace)
工厂交货
产地交货合同
GroupF
MainCarriageUnpaid
FCA
FreeCarrier(namedplace)
货交承运人
装
运
合
同
FAS
FreeAlongsideShip(namedportofshipment)
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
FreeOnBoard(namedportofshipment)
装运港船上交货
GroupC
MainCarriageUnpaid
CFR
Costand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
成本加运费
CIF
Cost,Insuranceand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
成本加运保费
CPT
CarriagePaidTo(namedplaceofdestination)
运费付至
CIP
CarriageandInsurancePaidTo(namedplaceofdestination)
运保费付至
GroupD
Arrival
DAF
DeliveredAtFrontier(namedplace)
边境交货
到
货
合
同
DES
DeliveredExShip(namedportofdestination)
目的港船上交货
DEQ
DeliveredExQuay(namedportofdestination)
目的港码头交货
DDU
DeliveredDutyUnpaid(namedplaceofdestination)
未完税交货
DDP
DeliveredDutyPaid(namedplaceofdestination)
完税后交货
三、课程小结
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专门用语,它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
一些国际组织和权威机构为了统一各国对贸易术语的解释,在习惯做法的基础上加以编纂、整理,形成了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惯例不同于法律,没有法律的强制约束力,它由当事人在意思自治的基础上采纳和运用,但是惯例在规范贸易行为、减少和解决贸易争端方面却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四、课后思考
《2010通则》与《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有哪些主要区别?
国际贸易实务教学设计三
课程标题
EXW术语
授课时数
1课时
教学目的
本次教学的目的是使学生熟练掌握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EXW术语的含义、关于买卖双方的主要规定,熟悉使用EXW术语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教学内容
1、EXW术语的含义;
2、关于买卖双方的主要规定;
3、使用EXW术语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教学重难点
1、EXW术语的风险转移划分界限;
2、使用EXW术语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提问、讨论;使用多媒体教学方式.
作业布置
EXW术语是否适用于国内贸易?
教材名称
“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版),黎孝先主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教学内容与过程
一、前课回顾
《2010通则》与《2000通则》相比,进行了哪些修改?
二、新课讲授
(一)关于买卖双方义务的规定
Exworks(……namedplace)——工厂交货(……插入指定交货地点),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工厂、仓库等)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这一贸易术语达成的交易,可以是国内贸易,也可以是国际贸易。
1、商品价格构成:
工厂成本
2、交货地点:
商品的产地或储存地
3、风险转移界限:
以货交买方控制为界
4、责任和费用的划分
(1)卖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
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检证明
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控制,并提供商业发票
3)支付交货之前的核查费用(包括检质、点数、过磅等)
4)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包装。
(2)买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
1)自负费用和风险办理进出口许可证或有关官方文件
2)自负费用和风险订立运输合同,支付运费
3)自行办理投保手续,支付保费
4)承担自交货以后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包括装上运输工具和出口结关手续
(二)使用EXW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
1、关于货物的交接问题
买卖双方在订约时,一般要对交货的时间和地点做出规定。
为了做好货物的交接,卖方在货物备妥后,还应就货物将在什么具体时间和地点交给买方支配的问题,向买方发出通知。
如果双方约定,买方有权确定在一个规定的时间和/或地点受领货物时,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以免延误交货或引起其他差错。
如果买方没有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受领货物,或者在他有权确定受领货物的时间、地点时,没有能够及时给予适当通知,那么,只要货物已被特定化为合同项下的货物,买方就要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
2、关于货物的包装和装运问题
作为买方,在签约时应根据运输的情况,提出对货物包装的具体要求,并就包装费用负担问题作出规定,以避免事后引起争议。
卖方一般无义务提供出口包装,也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运输工具。
关于货物的装运问题,按《通则》的解释,由买方自备运输工具到交货地点接运货物,一般情况下,卖方不承担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的责任及费用,但如果双方约定,由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运输工具并承当相关的费用,则应在签约时对上述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3、关于办理出口手续的问题
在成交之前,买方应了解出口国政府的有关规定,例如是否允许在该国无常驻机构的当事人在该国办理出口结关手续。
当买方无法做到直接或间接办理货物的处境手续时,则不应采用这一贸易术语成交。
在这种情况下,按照《通则》的解释,最好采用FCA术语。
3、课程小结
EXW术语是卖方责任和义务最小的一个贸易术语,在实际使用中应当谨慎。
如果买方无法独立完成进出境手续,不宜采用此种贸易术语。
4、课后思考
在EXW术语中,卖方是否有义务提供出口包装?
国际贸易实务教学设计四
课程标题
FCA术语
授课时数
1课时
教学目的
本次教学的目的是使学生熟练掌握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FCA术语的含义、关于买卖双方的主要规定,熟悉使用FCA术语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教学内容
1、FCA术语的含义;
2、关于买卖双方的主要规定;
3、使用FCA术语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教学重难点
1、双方约定交货地点与卖方装货义务之间的关系;
2、FCA与EXW术语的区别。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提问、讨论;使用多媒体教学方式。
作业布置
FCA术语与EXW术语的异同点。
教材名称
“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版),黎孝先主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教学内容与过程
一、前课回顾
EXW术语中关于买卖双方义务的规定。
二、新课讲授
FCA的全文是FreeCarrier(…namedplace),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公路、铁路、江河、海洋、航空运输以及多式联运。
无论采用哪种运输方式,卖方承担的风险均于货交承运人时转移。
风险转移之后,与运输、保险相关的责任和费用相应转移。
在FCA术语条件下,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除须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外,还须提交约定的交货凭证及有关单据。
(一)FCA术语的含义
1、价格构成:
商品国内费用
2、交货地点:
买方指定地点
3、风险转移界限:
货交承运人
4、责任和费用划分
卖方责任:
(卖方对买方无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也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
①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控制下,并及时通知买方。
②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③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④提交商业发票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并自费提供通常的交货凭证。
买方责任:
①签订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支付有关的运费,并将承运人名称及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卖方。
②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
③承担受领货物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④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
包括通过第三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二)使用FCA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1、关于承运人和交货地点
1)承运人
通常是由买方安排承运人,与其订立运输合同,并将承运人的情况通知卖方。
该承运人可以是拥有运输工具的实际承运人,也可以是运输代理人或其他人
2)交货地点
如果约定的交货地点在卖方所在地,卖方负责把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承运人所提供的运输工具即可;如果交货地点是在其他地方,卖方就要将货物运交给承运人,在自己所提供的运输工具上完成交货义务,而无须负责卸货;如果在约定地点没有明确具体的交货点,或者有几个交货点可供选择,卖方可以从中选择为完成交货义务最适宜的交货点。
2、风险转移的问题
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是以货交承运人为界。
通常情况下,是由买方负责订立运输契约,并将承运人名称及有关事项及时通知卖方,卖方才能如约完成交货义务,并实现风险的转移。
1)一般情况下,在货交承运人时,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由于买方的原因,使卖方无法按时完成交货义务,只要货物已被特定化(货物已被划归本合同项下),风险转移的时间可以前移。
(详见教材P31)
3、责任和费用的划分问题
1)买方自行订立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
如果买方要求,并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代替买方指定承运人并订立运输合同;卖方也可以拒绝订立运输合同,如果拒绝,应立即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另行安排。
2)双方承担的费用以货交承运人为界进行划分:
卖方负担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有关费用;买方负担货交承运人之后的各项费用。
特殊情况下,买方委托卖方代办一些本属自己义务范围内的事项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由于买方的过失所引起的额外费用,均应由买方负担。
3、课程小结
FCA术语的适用面比较广泛,它们可以适用于某种单一的运输方式,也可以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的联合运输。
就是说在不涉及水上运输方式时,可以使用,当部分涉及水上运输方式时,也可以使用。
4、课后思考
若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在卖方所在地,卖方是否有义务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承运人提供的运输工具?
国际贸易实务教学设计五
课程标题
CPT术语
授课时数
1课时
教学目的
本次教学的目的是使学生熟练掌握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CPT术语的含义、关于买卖双方的主要规定,熟悉使用CPT术语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教学内容
1、CPT术语的含义;
2、关于买卖双方的主要规定;
3、使用CPT术语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教学重难点
1、重点是CPT术语中责任和费用的划分问题;
2、难点是FCA和CPT术语之间的异同。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提问、讨论;使用多媒体教学方式。
作业布置
CPT术语适用于什么情况的国际货物运输?
教材名称
“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版),黎孝先主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教学内容与过程
1、前课回顾
FCA术语中,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的签订由谁负责?
二、新课讲授
CarriagePaidTo(……namedplaceof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并支付运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买方承担卖方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
采用CPT条件成交时,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