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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管理办法

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物资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物资工作在集团公司中的作用,指导项目物资部门的物资计划、采购供应、仓储、定额管理、物资核算核销、统计分析等管理工作。

确保项目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确保物资供应工作符合工程质量、社会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维护集团的整体利益。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规章和办法,以降低成本、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强化管理,为集团施工生产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条物资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应管理、仓储管理、定额管理、物资核算核销、物资统计分析等基本内容.

第四条物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平、公正、监督制约的原则,建立健全物资管理的各项制度,以最低的成本、最好的效益、最佳的方式确保施工生产的物资需求.

第五条物资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施工生产为中心,为施工生产服务”的原则,通过技术监控、考核等措施,加强管理,合理使用,充分发挥物尽其用,以较少的材料消耗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第六条各单位必须强化物资管理意识,充分认识到物资部门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职能机构,物资管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各级领导要充分调动物资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并支持物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坚持归口管理,强化各级物资部门的职能,实行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工程项目部三级物资管理体制,分别建立健全物资管理机构和配置合理的专业人员,并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

人员配备的原则:

一是要爱岗敬业,具有物资管理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二是项目物资主管必须报上级业务部门批准方可任命;三是所有物资管理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第八条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项目部都要成立物资集中招标采购机构.成员由公司分管领导、纪委、经济管理、工程管理、财务、设备运输物资部、等部门人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监督、检查、参与、指导和协调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和评标工作.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是物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所属物资部门实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集团公司物资供应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本企业物资供应管理的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3检查、指导集团公司所属物资部门“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使物资管理工作达到认证标准。

4掌握物资管理的各项信息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物资管理状态,按期上报物资管理的有关报表.

5参与本级指挥部(项目部)物资机构的组建,以及物资主管的选派工作.

6负责组织所属单位物资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对项目物资主管考核工作。

7直接负责集团公司本级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对子公司的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实行宏观指导。

8、负责汇总集团公司范围内物资招标采购计划、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市场价格信息、供应商信用评价情况等,并报股份公司设备物资部;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的设备运输物资部是公司的职能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物资采购供应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本单位物资供应管理规章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本单位物资、节约、节能、定额用料、成本核算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其他物资及单位自揽工程项目所有物资的采购供应,并对采购的物资质量负责

4负责本单位物资管理程序“三标一体”的认证工作.

5负责本单物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按照不同需求开展物资专业培训工作。

6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按时向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报送各种统计资料。

7负责公司范围内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收集汇总工程公司范围内物资招标采购计划、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市场价格信息、供应商信息及供应商信用情况并报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

第十一条项目物资设备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物资采购供应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物资供应管理规章和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项目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供应工作,向上级物资部门上报物资招标采购计划、合同签订、合同执行、供应商信息及供应商信用情况。

3负责协调、处理本单位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方面的关系及相关问题。

4负责对项目物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按照不同程度安排物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负责物资的验收、进货检验和试验、搬运、贮存和发放工作.

6负责本项目物资节约、节能、成本核算和统计资料的编报工作。

7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按时向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报送各种物资统计资料。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材料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制定的各项物资管理规定。

2负责编制物资使用申请计划。

3参与项目物资采购价格的询价活动,对验收物资数量负责,对各项物资质量及价格进行监督.

4负责物资验收、保管、搬运、贮存、发放及安全管理。

5负责工地物资核算、定(限)额发料、节约降耗及物资统计等工作。

6负责本单位周转材料的申请、使用、维护、保养、退库等工作.

第三章物资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物资计划管理,主要是指物资计划的编制、执行和变更工作。

第十四条物资计划按其作用分为:

物资申请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物资调整补充计划。

按其时间分为:

工程项目总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总计划由项目工程技术部门在开工前期根据工程设计资料计算,提出本项目的主要物资总计划;按施工进度提出主要物资的年度和季度计划,下达给物资和采供部门,并根据分项工程进行分劈后下达给施工单位。

第十六条采购物资前必须编制物资采购计划,严禁无计划采购;采购计划的编制依据、样本格式应与《物资管理程序》中(ZT15CX-16)的要求一致,经单位主管领导签批后,报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或子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审核批准后,按集团公司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规定的权限范围进入招标采购程序.

第十七条为确保物资计划的质量和维护计划的严肃性,物资部门应建立严格的物资计划审核制度。

各种物资计划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单位领导签署并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第十八条若遇施工任务调整或变更设计需调整物资计划时,申请单位应按原渠道,及时提出书面追加、削减计划。

第十九条各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定期监督检查本项目物资计划的执行情况。

对由于计划不周造成工程延误、物资积压和浪费等现象提出批评,情节严重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物资招标采购管理

第二十条按照中国铁建设物[2009]91号《中国铁建物资集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集团公司负责所有施工项目物资(除甲供物资外),都必须将物资使用计划和招标信息上报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在股份公司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平台统一发布。

(股份公司为

级、集团公司为Ⅱ级),由Ⅱ级物资招标机构在股份公司公布《中国铁建物资合格供应商目录》中按区域进行招标采购。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对物资采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物资招标工作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招标机构进行.但必须将建设单位有关文件报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物资采购供应,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中《物资管理程序》、《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实行物资集中招标采购总体原则是:

除甲供物资外,钢轨、油料采购计划由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统一计划申请,中铁物资集团统一组织;钢材、水泥、钢绞线、防水材料、土工材料、混凝土外加剂等,由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统一上报采购计划,在股份公司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Ⅱ级物资招标机构负责组织招标工作。

第二十四条对其它材料的采购,各单位应通过询价小组进行市场调查,选择合格供方,定期公布材料价格,便于各用料单位对材料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采购供应合同管理

1物资部门根据合格供应商评价认可和招标结果,与合格供应商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或按双方协商结果,定立物资购销合同或协议,并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2采购合同应满足《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明确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规定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解决事同纠纷方式。

第五章供应商管理

第二十六条实行合格供应商管理,强调大企业生产商准入制度。

适度选择一些有信誉的大型物流和厂家代理商。

第二十七条股份公司招标机构负责接受供应商的申请,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供应商的技术、质量、服务、信誉、质量保证体系、生产设备、财务状况、销售业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重点调查和综合评价,提出合格供应商名册建议.

第二十八条股份公司招标机构将合格供应商名册建议报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定期审批,以股份公司文件形式发布,同时在股份公司招标信息平台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九条实行供应商信用评价制度。

股份公司招标机构定期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对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变化、产品质量以及履约等方面进行评定.

第三十条《中国铁建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册》实行动态管理。

对于违约的供应商,协调其履约,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供应商和不履约的供应商,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第六章物资仓库管理

第三十一条物资仓库管理的基本任务;

1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并有效利用仓库及各种仓储设施。

2科学地完成以物资收发、保管为中心的物资验收、进货检验和试验、入库、保管、出库、物资技术档案、单据、帐卡、计量器具、仓库安全的管理.

3强化服务观念,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为现场施工生产任务的完成和超额完成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十二条仓库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

1应熟知仓库技术管理标准、业务流程、所管物资的性能和保管保养等知识.

2达到“四懂“,即懂材料名称、性能、规格和用途;懂保管保养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

3具备“三会“,即会换算、会保管保养、会识别常用标志;

4做到十过硬,即收发、识料、写算、报表、保管保养、四对口、五五化、四号定位、使用度量衡、执行制度过硬。

第三十三条项目物资部门在新上项目开工前,应做以下用料准备和策划:

1掌握整个施工项目的基本内容、工期、施工现场的地理环境;

2了解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预算的编制情况;

3掌握工程所需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

4根据施工要求策划出合理的各种材料仓库的现场布局(料场、料库和大堆材料平面布置图)和需要配备的基本仓储设施方案提交有关领导,以便满足施工需求,符合施工场地的整体规划.

第三十四条仓库建筑的基本要求

1对库房的要求

1.1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满足物资保管的基本要求。

一般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防水、防潮、防风吹日晒、防尘、防有害气体、防盗等功能.对于专用库房,应根据存放物资的性能而定。

如油库、火工品库要考虑其隔热、防爆、防虫鼠嗑咬等性能。

1。

2满足仓库作业要求。

工地仓库的大小、空间要满足各种材料的收发、装卸和搬运作业。

如水泥库的修建要根据工程项目大小和特点及水泥保管期限的要求,考虑其大小容量.

1。

3满足防火安全要求。

修建各类库房时,应以库房储存物品发生火灾危险程度的不同确定采用不同的耐火等级的建筑物。

2对料棚的要求:

料棚应大跨度、低柱头、长挑檐、半围护、靠围墙,以减轻潲雨和日光斜射,防止屋脊泄水、防热、遮蔽雨雪和日照等对料棚内物资的影响,同时满足“国家建筑规范”中的防火标准要求.

3对露天料场的要求:

露天料场要求:

地势高,地面干燥,排水良好,地面坚实,无杂草和垃圾,并通过上苫下垫来保护物资。

第三十五条物资验收

1物资验收就是凭物资业务人员提供的收料凭证及技术证件、合格证等有关凭证,借助于计量器具和其他检验手段,按程序对入库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检验的总称。

2物资验收原则:

物资验收应遵循“准确、及时、严肃、经济”的原则。

到库物资必须及时、准确的验收。

《铁路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中规定:

金属物资验收不超过3个工作日,需理化检验的物资不超过7个工作日。

其它物资不超过1。

5个工作日.批量大或技术复杂的物资,由管库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可酌情延长验收时间。

3物资验收程序:

1验收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保管方法(确定存放地点、堆码方式、保养手段等),安排搬运力量,核对检验工具,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具.

2核对凭证。

就是确认各种凭证的符合性.包括供货合同、协议、发货票,出厂检验合格证、技术说明书,供货方的装箱单,承运单位的运输凭证、货运记录以及物资的相应技术标准等有效凭证.如发现不符,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3实物验收.实物验收分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

管库员一般负责外观质量和数量验收;对需要进行理化试验的物资,应填写报告委托试验部门检测.

3。

1数量验收.保管员进行数量验收时按国家有关物资标准进行验收,并采取与供货单位一致的计量方法,如过磅计重、理论换算、点数计件、量方求积等。

计件物资可采取全检和抽检.大批量带包装按件标明重量的物资和计件物资,按规定抽验比例为5—15%。

3。

2质量验收.保管员一般只作外观检验,对照合同及包装标志核对来料品名、规格型号、材质、等级;对照产品质量标准,核对技术证件.

4验收结果的处理。

4。

1经核对凭证,实物验收后的物资一律填写“点验单"或做收料登记,并及时登帐.

4。

2验收差异的处理。

对验收中发现问题的物资(除国家规定的正常损耗以外)不得办理入库手续,首先要判断问题的责任,与有关部门协商处理;应单独存放、标识,妥善代保管,防止混杂、丢失、损坏。

第三十六条进货检验和试验

1物资检验的方式包括:

1.1外包装检验和开包检验。

目的判断物资包装体是否完好,物资实体是否与合同一致。

1。

2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用抽样检验.如钢材、水泥是按有关规范要求,一个炉号或一个批次抽样送检等.

1。

3直观检验和理化鉴定。

直观检验主要是检查物资在装卸、搬运、运输过程中是否造成损伤。

理化鉴定主要是根据工程施工规范要求,通过物理化学实验测定物资的特性是否满足标准技术参数的要求。

1。

4入库检验和监测检验。

入库检验是物资验收一个重要环节,是物资进库一系列检验的首次检验,管库人员必须认真对待。

监测检验是对库存物资的年末大清查、月循环自点、日常盘点等,以检查库存物资保管的有效性。

2试验工作基本程序

2.1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根据合同要求,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制定进入工程主体的主要物资的试验要求和试验计划。

如果委外试验,则应对受委托方的试验资质、信誉、试验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确定为合格供方后,方可委托试验。

2.2物资部门根据项目部下达的试验要求和试验计划及有关试验规范,对采购/顾客提供的主要物资进行送检或委托经授权的部门送检。

2.3试验部门对送检样品进行物理/化学性能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及时通知物资部门;试验报告填写完整后,其原件加盖试验单位套红印章的复印件由试验部门分发给物资部门和各工区有关部门.委外试验,其试验报告的分发同上.

2。

4物资部门和施工单位物资部门应对试验过程和试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备查,确保每批物资经试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第三十七条物资的合理储存和管理

1物资入库.物资一经检验合格,及填写点验,做好台帐登记和物资标识牌,进入保管保养阶段。

2物资保管,物资保管环境必须整洁、美观.各类仓库都应设置管库员职责、安全防火措施、十防措施(防锈、防腐、防潮、防毒、防震、防火、防爆、防盗、防机械损伤、防治虫鼠害)等,做到库内物资及设施无积尘,货区周围无杂草。

保证物资完好无损。

3物资存放要做到正确、整齐、安全稳固、节约货位、合理苫垫、过目知数、点查方便、标识明显.堆码应尽力实行“五五堆码”制(数量以五、十或其倍数堆码)。

4存放于料场、料棚的物资应实行上苫、下垫,下垫高度不低于0。

3m。

5管库员在物资保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物资保管规程》和《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减少物资库存损耗.

6物资仓储安全管理要符合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要及时识别出物资管理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

第七章现场物资管理

第三十八条物资管理是指在材料责任成本目标管理中,以定额管理为核心,以提高整体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工地物资管理内容:

1物资计划管理和采购供应管理;

2施工前的用料准备工作;

3物资的收、发、保管及安全管理;

4物资定额管理、物资核算管理。

第三十九条物资定额管理:

物资消耗定额是指完成单项工程量合理消耗的物资.物资消耗定额包括:

铁路或公路工程材料消耗定额、施工设计图纸规定的材料数量、工程预算定额、本单位制定的内部物资消耗定额等。

在施工现场,定额发料首先应计算和确定分项工程的定额需用量,其控制要求:

1项目经理部在图纸全部到达后按单项工程提出本项目工程定额材料需用总量并进行分劈,下达给项目部物资部门和各施工单位,抄送财务部门;

2物资部门建立各施工单位的总量供应台帐,控制发料;

3施工单位根据月计划工程任务量和物资消耗定额(减除采取先进技术施工方法的节余量),核算本单位工程分工号“主要物资需用量计算表"提供给物资部门;

4物资部门根据分工号需用量计算表编制物资申请计划,建立“定(限)额领、发料卡”,据此实行定(限)额领发料制度。

5主要物资综合节约指标:

钢材2.5%、木材4%、水泥4%、油料4%,火工产品不超定额。

材料消耗成本降低率在3%以上。

第四十条定(限)额领、发料的基本程序

1由项目工程技术部门根据月度生产计划任务量,按工号计划实物工程量和物资消耗定额及月度材料成本控制额,分别计算出当月各工号任务量所需的主要材料品种、定额数量,并下达给物资部门及各工班.

2物资部门负责人根据下达的定(限)额数量,分材料品种填制定(限)额领、发料卡,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送施工班组,据此向施工班组办理领发手续。

3属单车、单机核算发给的油料及维修保养零星料,应分机建立发料单,以便月终进行核算。

第四十一条周转材料的管理

1随着施工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周转材料的需求数量和投入也急剧增加,各子公司、分公司务必要建立和完善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2各级物资部门都要建立周转材料管理台帐或周转材料动态管理登记卡,实行实物管理,进一步规范周转材料内部租赁市场,把本单位有效资源在内部市场上流动起来,使周转材料在内部租赁市场上形成良性循环,增加使用次数,延长使用寿命,减少资金投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建立集团公司周转材料信息管理平台,此平台由物资公司负责建立和管理(三公司代管)。

对各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周转材料实行动态管理,由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合理调剂集团公司内部工程公司之间,项目部之间闲置的周转材料,最大限度地提高周转材料利用率。

4周转材料在集团公司内调剂时,由使用单位申请,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牵头,根据使用的区域,按市场价值规律在集团各单位进行调剂。

下场周转材料严禁项目经理部擅自处理.

5新开工的施工项目,周转材料一次性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必须上报集团公司或子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审批,能在内部调剂的,绝不允许重新购置。

6.对外租用周转材料,必须由项目经理、总工、施工、计划合同、物资设备等部门共同参与确定周转材料租赁方案,严禁单一部门或个人说了算。

7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应做好保管、保养、维修及清理等工作;应保持成组成套,不得任意损坏变形或截断、折套或擅自处理.

8施工单位材料部门随时对使用中的周转材料进行检查核对;使用完毕后,应彻底的清查整理,向有关部门报告周转材料的数量、规格及损坏、丢失情况,及时向物资部门办理退料(或退库)手续;对外租周转材料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退租。

9周转材料丢失或损坏时,由项目物资部门按其丢失的数量、价值及损坏的程度写出原因分析报告,经项目领导批准后,按其价值的200%向施工单位提出赔偿。

第四十二条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1分次摊销法:

即按各类周转性材料规定或预计的摊销次数,计算每次的摊销额.此法适用于价值大、间歇使用的周转性材料。

计算公式:

周转性材料每次摊销额=周转性材料实际成本x(1一残值占实际成本的%)÷规定或预计的使用次数。

2分期摊销法:

即按周转性材料预计使用期限,计算每期的摊销额。

此法适用于价值大、连续使用的周转性材料.计算公式:

周转性材料每期摊销额=周转性材料实际成本x(1一残值占实际成本的%)÷规定或预计使用期限。

3一次摊销法:

即对于一些损耗大、收回残值低的不易反复使用的和工期在一个年度以内的,可以采取一次摊销法。

也就是发出时,一次列人成本,完工时再盘点鉴定折价,冲减成本。

第四十三条大堆料管理

1大堆料(包括砂、石、砖、灰、瓦、道碴等)是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物资,用量大,应严格加强管理。

加大自制砂石料的力度,有条件加工的,绝不允许在外购买成品.

2项目物资部门在施工前应做好大堆料的资源调查和供方评价,在比质、比价、比运距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进料渠道。

3工程技术部门应正确计算大堆料的需用量,物资部门在此基础上编制申请计划,分工点分期分批进料,防止盲目备料,做到工完料尽。

4施工单位应建立大堆料进料监督机制和验收量方、记帐制度,规定监督人员、验收单位和验收人员及其职责。

在验收中,要严格数量和质量的验收与登记;应由两人及两人以上在现场共同验收,并填制大堆料验收单,共同签认,减少亏方;凭此单结算料款和运杂费。

5大堆料使用频繁,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使用,并指定专人负责每日的收、发、登记管理工作。

第四十四条对主要材料,周转材料,火工品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外借外售.对周转材料和机具在租赁使用期间如有损坏、丢失或私自处理者,由物资部门开据发料单,按合同价的200%转财务部门,并从使用工班的承包工费中扣除。

物资部门对库存材料,保证每一个月与财务对帐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账相符。

第八章火工品的管理

第四十五条火工品又称爆炸物品,是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爆索、导火索、非电起爆系统等危险物品的总称.火工品计划应科学、合理,认真核定实际用量以节约成本、减小风险,不准盲目进料;火工品的采购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办理;严禁采购无编号的火、电、毫秒雷管;火工品的保管必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及有关物资技术保管规程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十六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

1各使用单位的第一管理者对火工品的安全管理负总责;物资部门负责采购、运输、贮存过程的安全;安质部门对运输、使用、储存火工品的安全技术操作和技术培训等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公安部门负责制定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办法,负责对本单位火工品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火工品的各项管理符合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2使用火工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验收、保管、领发、退库、检查、看守等各项安全制度,保证火工品不发生被盗、丢失、滥发、误发等事故.

3火工品仓库管理员和看守员应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经公安部门审查和经专业培训合格后取得上岗证书的正式员工担任.

4管库员的职责:

负责火工品的人库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工作;严格按照审批的品名、数量发放;负责建立和填写火工品的收、发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负责库区内发生的紧急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领导;负责库区内的防范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爆、防冻、防潮措施;接受上级领导和公安部门检查、指导,整治不安全隐患。

5火工品仓库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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