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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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农村集体资金、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资源。
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希望对你有帮助。
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丽乡村建设等一系列战略、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村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
同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日益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由此引发的矛盾与信访事件频发,对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以及基层党组织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
近年来,笔者所在单位通过乡镇经济责任及涉农专项资金审计、农村三资管理审计调查等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亟需整治。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三资监管机构履职尽责不到位,监管流于形式。
1.乡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尽责。
各乡镇虽然均以文件形式成立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但执行中存在部分单位未严格履行《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
2.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履职不到位、监管乏力。
一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动态管理不及时,资产、资源台账登记信息失真,数据不完整、不准确。
二是农村集体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
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对农村财务监管流于形式,沦为村级财务记账员和会计凭证保管员,不能保证村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三是对村级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力。
村级资金拨付使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通过村支书或会计个人银行卡进行结算;村级资金使用村支书既是审批人、经手人又是报账员,村级资金使用脱离监督。
3.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履职不到位,机构形同虚设。
一是乡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人员由财政所人员兼任,缺乏一定数量的专职、专业人员,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活动、建设项目实施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二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交易只有少部分通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包,各乡镇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流于形式。
(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不按规定程序交易、发包,管理无序,资产资源收益流失现象严重。
1.资产资源发包、处置不规范。
一是未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由各村村支书自行发包、处置现象普遍。
二是承包期限过长、承包价格明显偏低。
三是超期不缴承包费、提前发包预收承包费、超过合同承包期限逾期发包等现象。
2.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收益流失严重。
一是部分村集体资源由于村民强占、权属不清或未按期足额缴纳承包费导致村集体收益损失。
二是发包价格普遍低于市场承包价格,导致村集体资产资源收益流失严重。
(三)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极不规范,违纪违规问题多发,乱象从生。
具体表现为:
违反《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建账、报账不及时;村集体收入不纳入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代管专户统一管理,由村级自收自支;白条报账、借款列支、挪借集体资金、违规开支等问题突出;虚报工程支出套取村级建设资金;收入不上账、私设小金库现象屡禁不止;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村民权益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表现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未通过招投标,或者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建设项目不通过乡镇产权交易平台违规自行发包;村支书本人或者亲属、无公司法人资质的社会个人违规承包项目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项目违规转包分包;项目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导致工程质量较差;虚报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工程项目支出票据不规范等。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为橡皮图章,村民民主理财有名无实。
按照《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履行审核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审查集体经济组织开支并签字盖章、监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等工作职责。
目前,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多数未经村民选举推荐产生,而由村干部指定;普遍缺乏必要的财务知识,对财经法规知之甚少;年龄偏大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
一些地方的民主理财小组签章都由村干部掌握保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为橡皮图章,村民民主理财有名无实。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以上突出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乡镇党委、政府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存在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二是村集体两委成员素质良莠不齐,法纪法规意识淡薄;三是乡镇农村三资监管机构履行职能不够,执行力薄弱;四是各级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对农村三资监督处于碎片化应急式状态,未实行常态化监管,也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三、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近些年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日益成为农村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由此引发的矛盾与信访事件频发,对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以及基层党组织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
乡镇党委、政府和各级监管部门应切实转变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观念,充分认识其存在问题的危害性,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
(二)强化措施,加强管理。
针对部分乡镇干部、村两委成员法律意识、财经纪律意识淡薄,村级财务管理仍然存在很多漏洞与薄弱环节的现状,各乡镇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法制与财经纪律教育力度,牢固树立对国家法律法规、财经法纪的敬畏之心,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进一步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增强责任心,提高执行力。
乡镇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应增强责任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改变目前监管乏力流于形式的工作现状,在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下,配齐人员力量,切实履职尽责,提高执行力。
(四)部门协同,增强监督合力。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域依然存在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现状,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应改变碎片化应急式监督管理模式,加大工作协同力度,形成监督合力。
尤其是要强化执纪执法与责任追究力度,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严格依法依规处理,绝不姑息。
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事关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大局,随着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资金往来多元化、资产利用多样化、资源开发产业化、资本收益隐形化的趋势明显,对加强三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笔者由于工作关系下乡驻村3年多时间,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了切身感受,三资管理也是目前农村工作的热点和难点之一。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
(一)资金管理不到位。
资金管理不规范,公款私款难分、不分,对于上级安排的专项性资金,由于检查严格,管理较为规范;但对农村集体的一些自有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管理则非常松散,坐支或账外结算的问题突出,资金核算不完整,存在着公款私存、坐支现金的现象。
(二)资产管理不规范。
未建立完整的资产管理台账,特别是对集体投资建设的公益用房、倒闭后集体企业资产、社会捐赠资产等,未纳入会计核算账登记管理;有的资产购建时手续不全,使用多年仍在账外。
有的房屋资产产权不明,管理乏力。
有的办公设备等资产轻易购置、随意处置,账实不符。
(三)资源管理不健全。
经过多轮对外承包后,对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山地、水域等自然资源,不愿或不进行资源清查,对于农村村级资源性资产的位置、类别、地籍类型、地力等级等情况登记不够规范,造成农村三资底数不清、底子不明,管理混乱,有的改变了性质,有的资源价值缩水,有的长期被私人占用,损害了集体利益。
(四)资本收益不公开。
有的村集体以三资形成的股权收益以其他费用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有的收取后,私自保管,长期不报账;有的资本收益使用无计划,存在着小金库和寅吃卯粮的现象,集体利益得不到保证。
二、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成因
(一)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重视不够。
乡镇政府认为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村级基本没有集体资产,不需要管理;村民实行了自治,不便于管理;三资情况复杂,不愿意管理。
对于农村三资管理,虽也普遍成立了工作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但是由于乡镇工作繁杂,往往乡镇三资管理工作人员一人多岗,承担多项职能工作。
(二)农村会计业务水平参差不齐。
由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人员更换频繁,会计培训不力,会计人员工作水平难以提高。
有些村干部自己对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熟悉,也不学习,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更不听财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农村三资管理的不规范。
(三)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不到位。
一是群众监督乏力。
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部分村民忙于生计,不热心集体事业,造成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个别不廉洁的村干部有了可乘之机。
二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
三审计等外部监督乏力。
各地普遍未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有关部门常规审计范围,也未实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只有在一些专项检查中才会被涉及,缺乏审计监督长效机制,很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期未进行审计检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揭示和纠正。
三、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的建议
上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将导致农村三资的体外循环,容易造成集体利益流失,不利于维护农村稳定,不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不利于促进农业发展,应当引起相关部门足够的重视。
为解决上述几个问题,笔者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进一步统一各级党委、政府对管理好农村三资的思想认识。
在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的同时,要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把三资管理作为党委、政府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内容,克服极少数乡镇党委不够重视三资管理的倾向。
乡镇要建立相关的三资管理部门,在村集体指定专人对村集体三资进行管理,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的责任制。
明确和细化各部门在农村三资管理中的职责。
村民委员会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是农村三资管理的组织者;农经部门是农村三资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主要对农村三资履行会计指导服务和财政监督职能;审计部门应将农村三资管理纳入常规审计范围,建立定期和专项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
(二)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
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
具体有:
资产资源清查界定、登记台账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要鉴证,统一使用规范文本)、农村三资年度检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办法、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等。
制定三资管理监督审批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把三资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纳入到村级领导班子考核、村主要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凡三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三资管理混乱的,由乡镇责令其负责人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违法违纪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推进三资管理网络化,改进管理手段。
积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全面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实施农村会计记账电算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农村三资管理手段现代化。
各乡(镇)接入网络端口,通过网络开展农村三资会计核算,建立村级财务电子账簿。
全面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四)构建三资管理监管系统,加大惩治力度。
纪委监察部门、财政、审计机关,应当把三资管理作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三资管理的有关法规来执行,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村干部及三资管理责任人员违纪行为的查处;各部门应设置农村三资专门或兼职管理机构及人员,既发挥各自优势,又统筹协调推进。
(五)加大农村会计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
建立健全乡(镇)代理会计服务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凡是从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等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切实改进作风,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经干部队伍。
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丽乡村建设等一系列战略、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村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
同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日益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由此引发的矛盾与信访事件频发,对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以及基层党组织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
近年来,笔者所在单位通过乡镇经济责任及涉农专项资金审计、农村三资管理审计调查等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亟需整治。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三资监管机构履职尽责不到位,监管流于形式。
1.乡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尽责。
各乡镇虽然均以文件形式成立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但执行中存在部分单位未严格履行《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
2.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履职不到位、监管乏力。
一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动态管理不及时,资产、资源台账登记信息失真,数据不完整、不准确。
二是农村集体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
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对农村财务监管流于形式,沦为村级财务记账员和会计凭证保管员,不能保证村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三是对村级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力。
村级资金拨付使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通过村支书或会计个人银行卡进行结算;村级资金使用村支书既是审批人、经手人又是报账员,村级资金使用脱离监督。
3.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履职不到位,机构形同虚设。
一是乡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人员由财政所人员兼任,缺乏一定数量的专职、专业人员,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活动、建设项目实施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二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交易只有少部分通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包,各乡镇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流于形式。
(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不按规定程序交易、发包,管理无序,资产资源收益流失现象严重。
1.资产资源发包、处置不规范。
一是未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由各村村支书自行发包、处置现象普遍。
二是承包期限过长、承包价格明显偏低。
三是超期不缴承包费、提前发包预收承包费、超过合同承包期限逾期发包等现象。
2.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收益流失严重。
一是部分村集体资源由于村民强占、权属不清或未按期足额缴纳承包费导致村集体收益损失。
二是发包价格普遍低于市场承包价格,导致村集体资产资源收益流失严重。
(三)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极不规范,违纪违规问题多发,乱象从生。
具体表现为:
违反《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建账、报账不及时;村集体收入不纳入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代管专户统一管理,由村级自收自支;白条报账、借款列支、挪借集体资金、违规开支等问题突出;虚报工程支出套取村级建设资金;收入不上账、私设小金库现象屡禁不止;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村民权益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表现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未通过招投标,或者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建设项目不通过乡镇产权交易平台违规自行发包;村支书本人或者亲属、无公司法人资质的社会个人违规承包项目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项目违规转包分包;项目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导致工程质量较差;虚报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工程项目支出票据不规范等。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为橡皮图章,村民民主理财有名无实。
按照《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履行审核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审查集体经济组织开支并签字盖章、监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等工作职责。
目前,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多数未经村民选举推荐产生,而由村干部指定;普遍缺乏必要的财务知识,对财经法规知之甚少;年龄偏大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
一些地方的民主理财小组签章都由村干部掌握保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为橡皮图章,村民民主理财有名无实。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以上突出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乡镇党委、政府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存在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二是村集体两委成员素质良莠不齐,法纪法规意识淡薄;三是乡镇农村三资监管机构履行职能不够,执行力薄弱;四是各级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对农村三资监督处于碎片化应急式状态,未实行常态化监管,也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三、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近些年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日益成为农村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由此引发的矛盾与信访事件频发,对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以及基层党组织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
乡镇党委、政府和各级监管部门应切实转变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观念,充分认识其存在问题的危害性,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
(二)强化措施,加强管理。
针对部分乡镇干部、村两委成员法律意识、财经纪律意识淡薄,村级财务管理仍然存在很多漏洞与薄弱环节的现状,各乡镇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法制与财经纪律教育力度,牢固树立对国家法律法规、财经法纪的敬畏之心,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进一步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增强责任心,提高执行力。
乡镇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应增强责任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改变目前监管乏力流于形式的工作现状,在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下,配齐人员力量,切实履职尽责,提高执行力。
(四)部门协同,增强监督合力。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域依然存在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现状,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应改变碎片化应急式监督管理模式,加大工作协同力度,形成监督合力。
尤其是要强化执纪执法与责任追究力度,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严格依法依规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