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镇高速公路试验检测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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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镇高速公路试验检测工作实施细则

贵州省六枝至镇宁高速公路项目

试验检测工作实施细则

 

六枝至镇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心试验室

2011年03月01日

1.总则………………………………………………………………2

2.第一章各试验室职责……………………….…...………………3

3.第二章试验室管理制度…………………………………………7

4.第三章试验检测工作程序……………………………………..19

5.第四章试验检测资料实施细则…..…………………………26

6.附件一试验检测项目、标准、频率及取样要求…..…………37

7.附件二试验检测频率台帐…..…………………………………43

8.附件三试验月报格式..…..……………………………………..50

9.附件四标准(工艺)试验审批表……………………..………60

10.附件五试验检测违约管理办法.....……………………..………64

 

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加强、统一、规范六枝至镇宁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行业规范、六枝至镇宁高速公路工程《六镇项目建设管理手册》、《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相关条款的要求,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

投标人须知附件工程概况中规定的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中心试验室合同段内的各个项目(路基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桥隧工程、交叉工程、路面工程、房建工程、交通工程土建部分等)的相关试验检测工作,并包括以上项目变更后新增工程量的试验检测工作;

4.试验室的工作方针:

凭数据说话,按规范办事,严格把关,热情服务

工作口号:

科学、公正、准确、及时。

5、试验室工作目标:

设备检定率100%,自校率100%,试验准确率100%。

 

第一章各试验室职责

按照六枝至镇宁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管理办法,明确中心试验室、监理试验室、工地试验室的职责。

1.1中心试验室职责:

1.1.1六枝至镇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心试验室为业主负责,业务上接受总监办的指导,为总监办提供工程所需的各项试验、抽检、报告等,作为项目办、总监办进行质量控制和评价的依据;

1.1.2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的有关公路工程的现行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试验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业务并坚持原则,终于职守。

1.1.3制定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统一试验检测规范规程;

1.1.4验证、审批原材料、密度、砼、砂浆配合比等标准试验。

1.1.5监督、管理本项目各类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和试验检测工作,统一组织工程材料的外委试验,并按照3%的检测频率独立进行抽检试验,以复核、验证工程施工质量。

中心试验室抽检结果以验证和复核施工单位、监理试验室的抽样试验结果,三者不一致时以中心试验室的为准。

中心试验室抽检不合格的工程必须进行返工处理直至复检合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1.6配合项目办、总监办相关人员巡查工地,完成合同规定的抽检试验;对有质量怀疑的工程进行破坏性检查。

1.1.7参与分项工程和试验段的试验检测工作。

1.1.8服务目标:

中心试验室试验是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材料、标准试验数据和结构物强度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各项工程的物理、化学性能达到规范要求。

1.1.9定期向总监办报送《试验月报》,配合总监办进行每月支付项目的抽查。

1.2驻地监理办试验室职责:

1.2.1六镇高速驻地监理办试验室(简称监理试验室)对驻监办高监负责,接受中心试验室的指导和管理;

1.2.2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的有关公路工程的现行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试验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业务并坚持原则,终于职守。

1.2.3按照中心试验室制定的制度、程序和管理办法监督、指导承包人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

1.2.4负责按照规范规程编制监理试验室的抽检频率(20%)、台帐,制定抽检计划,并按照规范规程完成抽检试验,每月编制《监理试验月报》报送中心试验室;监理试验室抽检不合格的工程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在第一时间上报驻地高监、中心试验室、总监办。

不合格的工程必须督促进行返工处理直至合格后报复检报告。

1.2.5监督承包人各类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和检验工作,并按照合同完成试验抽检;

1.2.6配合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相关人员巡查工地,完成指定的试验检测工作;

1.2.7督促施工单位外购材料进场报检,并通知中心试验室一起三家见证取样,由中心试验室组织送第三方有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检验。

1.2.8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施工现场材料堆放、保管,如砂石材料、水泥、钢材的保管是否规范、有效。

对施工中发现使用未经入围厂家材料的形为必须第一时间报中心试验室、高监、总监办。

1.2.9监理试验室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各合同工地试验室的旁站工作应安排专人负责并签署旁站记录,监理试验室主任有事离开工地必须书面向中心试验室请假。

1.2.10验收构配件或设备,负责永久性工程材料进场检查、验收工作并跟踪使用质量。

1.3承包人试验室职责

1.3.1承包人试验室(简称工地试验室)对项目经理部负责,接受中心试验室和监理试验室的管理;

1.3.2、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的有关公路工程的现行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试验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业务并坚持原则,终于职守。

1.3.3按照中心试验室制定的制度、程序和管理办法完成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

1.3.4负责按照规范规程编制工地试验室的自检台帐,制定自检计划,并按照规范规程完成自检试验,每月编制《承包人试验月报》报监理试验室审核并填写监理抽检频率对照表后送中心试验室;

1.3.5负责管理项目部各类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和检验工作;并配合监理试验室和中心试验室完成抽检试验;材料进场后必须及时上报《材料进场报验单》并经监理办核实签认后报中心试验室、总监办。

1.3.6配合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和驻监办相关人员巡查工地,完成指定的试验检测工作;

1.3.7完成项目部指定的有关试验检测工作(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自检试验等)。

1.3.8本项目凡涉及到工程变更需要提供试验检测数据的,必须由中心试验室提供。

1.3.9保持试验室人员的相对稳定,工地试验室人员的调离必须报监理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同意,工地试验室主任有事离开工地必须向中心试验室书面请假。

第二章试验室管理制度

在六镇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范围内,中心试验室将进行各施工阶段的工作安排,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制订各项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2.1试验室管理原则

2.1.1中心试验室统一管理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统一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2.1.2本项目内,使用统一的试验检测方法、表格和记录方式。

2.1.3本项目内,使用统一的试验检测报告编号(编号形式由中心试验室统一制定),报告编号必须保持连续。

如需插入报告编号,必须有充分必要的理由,并由中心试验室主任签字认可,报送总监办备案。

2.1.4试验资料统一由计算机存储备查,每月月报中报送当月资料到中心试验室统一管理。

以备总监办随时查阅,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并为总监办提供预测,决策的信息库。

2.1.5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或新工艺的特殊项目,当合同未曾列明或无现成标准可循时,承包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的科技资料及鉴定报告,拟定出符合工程实际的暂行标准或规程,经审查批准执行。

2.1.6监理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不能承担或无能力承担的试验项目由中心试验室承担,监理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不能进行该项目的试验,所提交的试验数据或报告无效。

六镇高速公路后期进场的路面施工、监理必须设置试验室外,交安、房建、机电、绿化等合同施工、监理未设置试验室的其试验检测工作必须可委托中心试验室进行,但必须安排专人(有经验的持证人员)负责试验检测工作。

2.1.7中心试验室、监理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不能承担与本项目或标段无关的其他试验检测工作。

2.1.8各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必须及时,日期、报告编号连续一致,中间不得插页。

试验机出具的小票作为原始记录必须归类保存,对无机打小票的试验报告视为假资料而处罚。

2.1.9各试验室必须认真做好各项试验的各项原始记录,如标养室温、湿度记录、试验报告原始记录、试验机具使用记录、抽样台帐、养护记录、分类试验台帐、试验检测工作频率总台帐、设备(仪器)维修记录、设备标定(自校)记录、不合格报告台帐、外检材料台帐、试验室学习记录等。

2.1.10试验报告的签字人员必须是持证人员,其中主管(主任或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持交通部检测工程师证人员,否则试验报告无效。

试验报告必须整洁、清晰、不得涂改,签署的结论必须规范、准确、不得含糊。

2.1.11所有试验、检测后废件(样品)必须留样三天,试验室试验后的废样品清除(运出)时必须拍照留存备查,对试验室长期无废件的(实查或检查照片)视为未经试验而出具的假资料进行处罚。

2.1.12试验室每月底必须以文字书面总结当月试验检测工作情况、成绩、不足或存在的问题以月报形式上报。

月报报送时间:

下月初2号前。

施工工地试验室月报应填写自检、监理抽检频数对照表。

中心试验室汇总后报总监办。

2.1.13工程开工前,监理办应督促施工合同项目部编制本合同试验检测频率总台帐,报监理办复核工程师数量、抽样频率并签认后报中心试验室备案,三家共用一本总台帐便于对照、比较。

各家台帐在每月底整理月报前必须及时登录、更新,应做到不重不漏,抽样频率宜高不宜低,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应加大频率抽检。

2.1.14试验检测工作统一由中心试验室解释

2.2试验室管理制度

2.2.1设备管理

试验设备是试验室的硬件,是开展试验工作的物质基础。

设备管理是试验室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使用试验设备。

设备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试验室能否正常开展工作,因此必须充分重视。

2.2.2建立试验检测设备台帐管理制度

试验设备台帐一般按购置时间顺序登记,包括设备名称、编号、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制造年份、检定日期、目前状况等。

2.2.3建立岗位责任制

设备应分室由专人管理和使用。

岗位责任人对设备的保养、维修、使用及试验室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并对试验室主任负债。

岗位责任人必须熟悉所管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并能熟练进行试验操作,能排除常见的小故障,定期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保养,如擦洗、涂油、通电运行等,使设备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非岗位责任人使用仪器设备须经过岗位责任人的同意,并在岗位责任人指导下或按其要求进行操作。

2.2.4建立设备检定制度

为了确保试验设备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确保试验结果准确无误,新启用的设备应进行计量检定,使用中的试验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计量检定。

凡是衡器、测力装置应由计量部门进行计量检定,并出具检定报告;试验设备一般一年检定一次。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必要的检定,如试验结果有异常时。

对于新启用的容器、测温仪具等在使用前应进行标定或校正。

非强制性检定的仪器设备必须由主任或技术负责人组织试验室人员进行自校,只有自校合格才能用于试验。

2.2.5建立日常使用维护制度

设备在使用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处于工作状态,如电源是否接通,电压、油位(压力机)、水位(水浴)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并清洁仪器表面。

使用完毕后要及时断电、擦洗清扫、套上外罩,防止落尘,保持仪器清洁。

对于电器设备,如不经常使用,应定期通电运行;一般一个月一次,每次运行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如遇阴雨天气,因空气湿度大,应增加通电运行次数,并延长通电时间。

2.2.6建立使用维修登记制度

大型和较大型试验设备应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内容包括使用日期和时段、试验内容、设备状况、故障情况等。

使用登记由使用人填写,非岗位责任人在使用完设备后应经岗位责任人验收检查,并在登记册上签字认可后方可离去。

设备维修情况也应在使用登记册上进行登记,内容包括维修时间、项目、所更换的零部件、维修人等。

2.3试验工作管理

试验工作是试验室的基本工作,包括取样、试验、报告等几个环节。

试验工作管理应从这几个环节着手进行管理。

2.3.1试样管理

试样管理是试验工作关键的一环。

试样的采集,不同材料有不同的要求,应按相关试验规程规定进行。

在取样时应按既定的编号方式对试样进行编号,书写在容器或袋子上,并书写同样标签放入容器或袋子中,以便复核对证。

同时填写取样单,内容包括试样编号、品种、规格、取样地点、里程桩号、似作用途、取样日期、取样人等。

对可以保存一定时间的试样,取样时应一式两份,一份供目前试验用,一份作为样本保存,供试验结果有争议时仲裁试验用。

试验从运输到试验应分类堆放,以免不同品种试样之间互相污染。

试样在存放期间应免受风吹、日晒、雨淋。

比较大的工程项目,试验室应建堆放试样的专用料棚。

2.3.2试验管理

试验工作也应实行在设备管理岗位责任制框架下的岗位责任制。

将试验人员按设备管理的岗位分为几个试验小组,如土工、水泥及水泥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力学等小组,每一组由一位试验工程师负责,其他人员组成根据具体工作量大小编制。

小组负责人对其小组所承担的试验工作负责,负责取样、试验、提出报告,并对试验室主任负责。

试验室主任负责下达工作任务,人员调配,审核并签发试验报告。

为了明确的责任,试验小组内部也应有明确的分工,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谁完成的试验由谁签字负责。

2.3.3严格执行试验规程及技术标准

试验规程及技术标准是试验工作的主要依据,为此中心试验室专门编制了各类试验检测项目的检验标准和评定标准一览表。

每一个试验项目,从取样、试验到提出报告,都必须严格执行试验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要求每一个岗位责任人熟悉自己所分管项目的相关试验规程,熟悉每一个试验的操作步骤、试验条件、影响因素、注意事项,并能熟悉地操作试验设备,能分析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并作出正确的判断,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确保试验结果准确无误。

2.3.4健全原始记录填写及保存制度

原始记录是试验过程的真实记载,是分析试验结果,提出试验报告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填写。

原始记录一般直接在制成的表格上填写,内容包括试验项目名称、产品的规格型号、试样的编号、产地或生产厂家、拟作用途、采用试验标准、试验条件、试验环境温度及湿度、试验日期等。

原始记录书写应整齐,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确实因笔误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改数据时,应在原数据上划两条水平线,将正确得数据书写在其上方。

原始记录试验人、计算人、复核人签名要齐全,并按规定保存。

各试验检测设备自带打印机的机打小票作为原始记录一并保存备查。

2.4文件资料管理

文件资料管理也是试验室管理得重要内容之一。

文件资料包括两部分:

一部分是与试验室工作有关的行政文件,如《工作指示》、《会议纪要》等;另一部分是试验技术资料。

试验资料必须做到准确、齐全、及时、规范。

准确是指凡由试验室提供的试验结果必须真实可信,必须是通过试验得出结果,经得起验证和推敲,能真实反映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材料及结构的内在质量,对控制工程质量具有指导作用,使工程所用材料和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齐全是指由试验室提供的试验资料,内容必须完整。

一是试验项目无漏项,二是按要求的格式提供全部所需的信息。

及时是指按时提供工程建设需要的有关试验资料或数据。

及时是建立在准确、齐全的基础上的,缺乏准确、齐全的及时是毫无意义的。

工程施工需要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一个部门或环节的工作滞后,就会对整个工程进度带来影响,甚至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及浪费。

规范是指由试验室提供的资料语言精练通顺,用词恰当妥切,无错别字,字迹清楚、工整,签字印章清晰齐全,打印装订整齐,格式、份数符合要求。

试验检测流程图:

目标:

达到委托书、试验台帐、设备记录、原始资料和试验资料的对应和统一。

2.5文件资料管理应遵循以下制度:

2.5.1建立收发登记制度

应由专人负责往来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文件名称、编号、发文机构、送达或发出时间、收文或送文人、批阅和阅办情况。

对收到的文件加贴批阅单。

2.5.2建立收阅和签发制度

对收到的文件先由试验室主任批阅,交有关人员阅办,阅办后交登记人保管备案。

发文应由试验室主任审阅并签发。

2.5.3建立分类归档保存制度

对行政管理方面的文件以收、发编号按年归档保存。

对于试验资料按构造或路段分别管理,并按原材料、配合比、施工抽检分类保存。

每一个试验项目完成后,原始记录由试验、计算、复核人分别签字,交试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发,留件和原始记录一并归档保存。

2.5.4建立文件查、借阅登记制度

在工作中往往需要查阅过去的文件资料。

为了防止文件遗失,应建立查阅及借阅登记制度,内容包括借阅人、文件名称、编号、借还时间等,以便有据可查。

2.6进场材料管理制度

承包人每月的进场材料分别按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行登记,并交驻监办签认、存档、备查;各承包人应建立自己的独立料场,用于结构性混凝土施工的碎石必须使用业主要求的加工设备;如果没有独立料场须外购的,必须获得中心试验室批准。

对进场材料的具体要求:

2.6.1永久性工程材料必须在入围厂家范围内选择采购;凡使用未入围厂家材料一经发现重罚。

2.6.2采购合同必须与入围厂家文件上规定的被授权人签订,否则为无效合同;

2.6.3材料进场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送材料报验单;

2.6.4永久性工程材料管理台帐,填报永久性工程材料管理台账,驻监办核查后于每月25日前统一上报中心试验室和总监办。

2.6.5材料进场必须贯彻“先检验合格再使用”的原则。

2.6.6进场砂石材料质量应严格控制含泥量及含粉量。

对明显含泥(呈泥色)或粉料较重的砂石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已进的应清除出场。

2.6.7根据贵州机制砂使用经验及综合相关技术标准,建议C25及以下砼砂中所含粉(泥或石粉)量不宜超过10%,C30及以上砼用砂粉尘含量(石粉不得含泥)不超过8%。

对C50及以上高强砼用砂、碎石质量控制标准按《贵州高速公路高强砼机制砂运用技术规程》控制。

2.6.8大桥、特大桥或隧道二衬砼用砂石材料必须统一一个料场,所用水泥也只能统一一个厂牌,不得经常变更,以保证砼外观色泽一致。

2.7料场审批及料场、拌合站管理制度

承包人工程中所采用的砂、石等原材料应报驻监办试验室进行验证试验通过后,报中心试验室进行审批,对该料场的生产工艺、成品质量合格后方可采用该料场生产的原材料。

外购材料必须经中心试验室对该料场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管理制度等和材料质量进行认证后方可审批购买。

2.7.1对拌合站的具体要求:

2.7.1.1场地要求

2.7.1.1.1拌合站场地的选择。

以方便、合理、安全、经济和满足施工为原则,且不小于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面积;施工场地设置的材料堆放区、拌合区等施工区域要合理布置;场坪混凝土硬化至少20cm,强度应能够保证场坪在整个施工期间无破坏,特别是在拌合机出口等重载车辆经常行驶的地段要重点补强。

2.7.1.1.2场坪建设应大面积平整,并完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通畅,无积水。

2.7.1.2料仓

2.7.1.2.1砂石材料的堆放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处理,且不同规格的砂石要严格分仓堆放,并设置宽度不小于30cm、高度不小于2m的混凝土隔墙进行分隔。

2.7.1.2.2地面除满足场坪要求外,还应设置一定坡度,以利于排除仓内积水。

2.7.1.2.3分隔墙醒目位置处悬挂或涂明显的仓内材料标识。

2.7.1.3水泥、钢筋库房、钢筋加工棚。

应修建专用的钢筋加工棚、水泥、钢筋存放仓库、,堆放须支垫50cm以上,水泥库房设置一进一出两个房门,并有规范的遮蔽措施以保证其不会由于暴露而产生受潮或锈蚀,使其不受其它材料污染和标识标牌清晰。

2.7.1.4拌和机出料口:

设置合理。

不得在场坪内与其它设备和车辆有干扰。

利于排水和拌合设备的清洗。

2.7.1.5附属设施:

施工用电、照明、排水等设施应进行详细的规划,场内要及时清理干净并设置施工标志牌、原材料及混和料的报验制度等相关规定,并注明材料品名、规格、产地、抽检时间、检验结果、受控状态。

拌合站醒目处悬挂混凝土配合比标示牌、拌合设备操作规程等。

2.7.2对料场的具体要求:

首先对料场要求进行申报(包括:

地址、生产设备、生产规模、管理办法、试验报告及相应图片等)。

2.7.2.1砂石材料的堆放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处理,且不同规格的砂石要严格分仓堆放,并设置宽度不小于30cm、高度不小于2m的混凝土隔墙进行分隔。

2.7.2.2地面除满足场坪要求外场内及时清理干净,还应设置一定坡度,以利于排除仓内积水。

2.7.2.3分隔墙醒目位置处悬挂或涂明显的仓内材料标识。

2.8外委试验检测制度

所有进场原材料必须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进场原材料的检验如果属于工地试验室或中心试验室不能完成的,必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即外委试验;当承包人采购的工程用原材料需进行外委试验时,应提前通知驻监办并报中心试验室,由中心试验室、监理试验室、施工单位共同取样,施工单位填写送样单监理签字,中心试验试验室登记共同送到有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试验。

报告的委托单位填写中心试验室、监理、施工单位三家名称,报告三家各留一份存档。

工地试验室、监理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应针对外委试验检测情况建立外检台帐,保证所用材料都必须经检验合格且不重不漏。

2.9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制度

2.9.1当中心试验室试验结果不合格时,中心试验室将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通知驻监办,并呈报总监办。

由承包人、监理办、中心试验室、总监办四方组成调查小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根据总监办的要求,中心试验室应对该质量问题进行全过程跟踪,并将最终结果报呈总监办审查;监理对中心试验室发出的《工程联系单》回复应要求承包人附所有相关的证明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工作指示、工作指令、试验报告:

不合格及合格后的试验报告、图片或检测单位的检测资料等)以证明缺陷已处理完成。

2.9.2当监理试验室试验结果不合格时,监理试验室将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呈报中心试验室、总监办。

由承包人、监理办、中心试验室、总监办四方组成调查小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中心试验室对该质量问题处理进行全过程跟踪;承包人对监理试验室发出的《工程联系单》回复应附所有相关的证明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工作指示、工作指令、试验报告:

不合格及合格后的试验报告、图片或检测单位的检测资料等)以证明缺陷已处理完成,监理办并将此回复资料报中心试验室、总监办存档备案以完成此项工程处理。

2.9.3工地试验室试验结果不合格时,工地试验室将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通知驻地监理办,并呈报中心试验室、总监办。

由承包人、监理办、中心试验室、总监办四方组成调查小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中心试验室将对该质量问题处理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理办对工地试验室发出的《工程联系单》回复应要求承包人附所有相关的证明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工作指示、工作指令、试验报告:

不合格及合格后的试验报告、图片或检测单位的检测资料等)以证明缺陷已处理完成,监理办并将此回复资料报中心试验室存档备案以完成此项工程处理。

第三章试验检测工作程序

3.1试验检测工作的形式及要求:

主要包括:

标准试验、验证试验、工艺试验、抽检试验、验收试验以及对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监督管理。

3.1.1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

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等,试验方法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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