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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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承诺书
房屋买卖承诺书
篇一:
房屋买卖承诺书
房屋买卖承诺书
卖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卖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卖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一、卖方承诺:
卖方是位于房之物主(物主以下简称卖方、房屋及其所有
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地址以买卖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布置图为准,若有差异,双方同意再作修改,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的合法产权人,现卖方收悉并确认买方及中介方代理买方购房要约及同意以下述条件出售该物业予买方:
1、该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预售契约房屋买卖合
同为准,若实际面积有差异,卖方同意以本承诺书订明面积所得的单价为标准增收或减付,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
2、卖方同意承诺以人民币元(¥)出售该物业。
3、卖方于收取定金时,须出示房地产证预售契约房屋买卖合同共有人/
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委托公证书等有关证明文件;买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时,卖方无条件提供买方办理产权手续过程中的一切证明文件。
4、卖方承诺该物业以空置状态/连现状家具及电器/连现有租约等一同
交易。
5、卖方须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并无存在隐瞒与该物业有关的重要事实或
提供虚假情况等违反诚实信用行为。
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有关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以及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需对上述事项负责。
否则,卖方须赔偿买方及中介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费用。
由于卖方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被政府或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形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费用。
6、卖方承诺协助买方于办理产权手续时签署有关转让文件及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并
于该物业产权登记完成前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产权瓜葛、债务、税项、抵押、银行按揭供款及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管理/设备开通及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
7、卖方同意,如卖方签署本承诺书后,卖方无条件协助买方办理该物业产权过户登
记手续。
8、卖方同意卖方之税费由负责,买方之税费由负责,其它有关费用各
自负责。
二、卖方配偶及共有人签章(印):
卖方配偶及共有人对上述承诺认证意见:
卖方(签字):
(盖章或手印)
日期:
2014年7月23日
篇二:
房屋买卖承诺书
房屋买卖承诺书
甲方姓名(卖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姓名(买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丙方名称(中介方):
营业证照号码:
中介经办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为了确保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买卖交易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整产权,无尚未完结的银行贷款、债权抵押等权利瑕疵;甲方有义务在双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消除所有房屋买卖和权利转让的不利因素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甲方承诺自甲乙双方达成房屋买卖合意后,自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之日起,不得私下将上述该房屋转卖他人或者抵押,否则除应当退还乙方所有已支付的款项(含房屋买卖中介的劳务费用)之外,并须另外支付所有款额的10%作为违约金给乙方。
3.甲方承诺自乙方支付双方约定的房屋买卖款项后,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该房屋的过户等产权转移手续,相关费用的承担按双方的约定执行。
4.甲方承诺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按时交付标的房屋的使用权,并确保房屋内原有的设施设备功能正常、完好,原有设备的处置按照约定执行。
5.甲方承诺自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之日起,将上述该房屋的产权证原件留置于双方共同选定的中介公司保管,直至双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乙方承诺:
1.乙方承诺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按时支付房屋买卖的价款;
2.如乙方因银行、税务机关、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等不可抗因素(如不能按时或需延时支付相应款额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谅解。
三、中介方承诺:
1.中介方承诺积极配合甲、乙双方达成房屋买卖交易所需的相关手续的办理,并对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一方有违反合同履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利益相关方,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免受损失。
2.中介方承诺妥善保管甲、乙方留存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其他证件文本等,并承诺不得利用其进行危害证件提供人权益的非法行为,否则原提供人有权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1.本承诺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失效。
2.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介方各一份。
甲方(卖方)签字:
乙方(买方)签字:
中介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1.甲方承诺所出售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出卖人的自有完
篇三:
房屋买卖承诺书
房屋买卖承诺书
(GZ)MMCN--20120401
卖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中介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一、卖方承诺:
卖方是位于房之物主(物主以下简称卖方、房屋及其所有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地址以买卖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布置图为准,若有差异,双方同意再作修改,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的合法产权人,现卖方收悉并确认买方及中介方代理买方购房要约及同意以下述条件出售该物业予买方:
1、该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预售契约房屋买卖合同为准,若实际面积有差异,卖方同意以本承诺书订明面积所得的单价为标准增收或减付,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
2、卖方同意承诺以人民币元(¥)出售该物业,卖方并同意按下述方式收款:
a)、人民币元(¥)于签署本承诺书后收取作为临时定金;
b)、人民币元(¥)于时或年月日或之前收取作为加
收定金;
c)、人民币元(¥)于时或年月日或之前收取作为首
期余款;
d)、楼价余款人民币元(¥)于时或年月日或于该物
业产权交易过户完成时或银行办妥抵押登记时收取。
3、卖方于收取定金时,须出示房地产证预售契约房屋买卖合同共有人/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委托公证书等有关证明文件;买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时,卖方无条件提供买方办理产权手续过程中的一切证明文件。
4、卖方承诺该物业以空置状态/连现状家具及电器/连现有租约等一同交易。
5、卖方须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并无存在隐瞒与该物业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等违反诚实信用行为。
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有关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以及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需对上述事项负责。
否则,卖方须赔偿买方及中介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费用。
由于卖方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被政府或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形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费用。
6、卖方承诺协助买方于办理产权手续时签署有关转让文件及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并于该物业产权登记完成前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产权瓜葛、债务、税项、抵押、银行按揭供款及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管理/设备开通及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
7、卖方同意,如卖方签署本承诺书后,买方在办理该物业产权登记手续时因卖方事前责任及其它未完善事项引起的产权在年月日前不能办理,则卖方除需双倍返还订金外,并须向中介方支护上述楼价6%之金额作为违约金,及赔偿买卖双方咨询及中介服务费金额的总和及支付买方因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发生的律师费用给买方。
8、卖方同意卖方之税费由负责,买方之税费由负责,其它有关费用各自负责。
二、中介方权利与义务
1、监督卖方按上述承诺条款执行;
2、一旦双方发生合同纠纷,中价方公平、公正、公开的调解买卖方合同纠纷,各方协商未果,与守约方一同追诉违约方责任,如果一方提起诉讼,无条件的及时接受诉讼传证。
三、本承诺书一式三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买卖方各执一份、中介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同意如因本承诺书产生的纠纷由买卖方及中介方协商处理,协商未果,另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四、备注:
五、卖方配偶及共有人签章(印):
卖方配偶及共有人对上述承诺认证意见:
卖方(签字):
中介方(签字):
(盖章或手印)签字(盖章或手印)
日期:
卖方家庭成员承诺书
编号:
(GZ)MMCN—20120402
针对《房屋买卖协议书》(编号:
)中约定的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出售给买受方的事宜,本人及家庭中所有成员经过共同协商,一致意见:
该物业交易协议书签署事项及该物业支配权等一切事宜由本人全权办理,其余家庭成员不能干涉该物业买卖的一切事宜,但积极配合及完善买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且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并作出如下承诺:
卖方配偶:
姓名身份证号对该承诺书认证意见:
家庭成员1:
姓名身份证号对该承诺书认证意见:
家庭成员2:
姓名身份证号对该承诺书认证意见:
家庭成员3:
姓名身份证号对该承诺书认证意见:
家庭成员4:
姓名身份证号对该承诺书认证意见: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