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物电梯检验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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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物电梯检验作业指导
文件编号:
HFDT-ZY-02-2016-011
编制:
.
曰曰
具日日日日
审核:
王维宏
批准:
石军伟
河北合丰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杂物电梯安装、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杂物电梯安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及测试方法,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杂物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 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检验细则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者强制式杂物电梯和液压杂物
电梯(防爆杂物电梯除外)的安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三.检验依据
3.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卜2011)
3.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一杂物电梯》(TSGT7006-2012)
四.检验基本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涉及杂物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 对杂物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
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杂物电梯施工。
施工单位或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证施工质量,真实、准确地填写施工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书,对施工或者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以及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
五.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5.1.机房温度、电压符合杂物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
5.2.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5.3.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井道、轿顶、底坑)活洁,没有与杂物电梯工作无
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例如层站门口)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5.4.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六.检验仪器要求
杂物电梯监督检验主要检测设备表
序号
型号
名称
11
SZG-441C
数显转速表
2
MODEL3161
绝缘电阻表
3
VC6266
数显钳形万用表
4
HS5920
数显噪音测试仪
5
JZC-E
「激光自动安平垂准仪
6
EVA-625
电梯运行分析仪
7
0~150/JZC2型
P游标卡尺
8
0.02~1.0/SJ9-2n
150塞尺
9 [
电子秒表
10
游标塞尺
11
P齿形塞尺
七.检验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
1技术资料
1.1制造资料
检验内容和要求:
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
(1) 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杂物电梯的相应参数;
(2) 杂物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杂物电梯的相应参数;
(3)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杂物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破裂阀/节流阀(如果有)、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等内容,并且有杂物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4) 门锁装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破裂阀(如果有)、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如果有)调试证书;
(5)电气原理图或者液压系统图,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6)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7)机房及井道布置图,其井道顶部和底坑内的净空间、机房主要尺寸、层门和检修门及检修活板门的布置与尺寸、安全距离等满足安全要求;
(8)其他必要的资料,例如:
杂物电梯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之下确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或者采用一根钢丝绳(链条)悬挂的情况下的防护说明;是否允许人员进入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和轿顶的说明
注A-1:
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杂物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意;对于进口杂物电梯,则应当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
检验方法:
杂物电梯安装施工前审查相应资料,必要时结合实物审查。
1.2安装资料
检验内容和要求:
安装单位提供了以下安装资料:
(1)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5)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广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注A-2:
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安装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意。
检验方法:
审查相应资料。
第
(1)〜(3)项在报检时审查,第(3)项在其它项目检验时还应当查验;第(4)、(5)项在试验时查验;第(6)项在竣工后审查。
1.3改造、重大维修资料
检验内容和要求:
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提供了以下改造或者重大维修资料:
(1)改造或者维修许可证和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告知书;
(2)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活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
(3)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书、以及限速器调试证书;
(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5)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6)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或者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或者证明文件中包括电梯的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合同编号、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的资格证编
号、电梯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注A-3:
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意
检验方法:
审查相应资料。
第
(1)〜(4)项在报检时审查,第(4)项在其它项目检验时还应当查验;第(5)项在试验时查验;第(6)项在竣工后审查。
1.4使用资料
检验内容和要求:
使用单位提供了以下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杂物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杂物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检验方法:
定期检验和改造、重大维修过程的监督检验时查验;新安装电梯的监督检验进行试验时查验(3)、(4)、(5)项,以及
(2)项中所需记录表格制定情况(如试验时使用单位尚未确定,应当由安装单位提供
(2)、(3)、(4)项查验内容范本,(5)项相应要求交接备忘录)。
2机房及相关设备
2.1通道及检修门、检修活板门
检验内容和要求:
(1)通往机房或者驱动主机及其附件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的通道应当安全、无阻碍,并且设有固定照明装置。
(2)对于人员可进入的机房,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应当设置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打开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机房内部将门打开;
(3)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他类似警示标志。
检验方法:
审查自检结果,如对其有质疑,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现场检验(以下C类项目只描述现场检验方法):
目测。
2.2机房专用
检验内容和要求:
机房应当专用,不得用于杂物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检验方法:
目测。
2.3断错相保护
检验内容和要求:
每台杂物电梯应当配备断相、错相保护装置。
当杂物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检验方法:
(1)断开主开关,在其输出端,分别断开三相交流电源的任意一根导线后,闭合主开关,检查杂物电梯能否启动;
(2)断开主开关,在其输出端,调换三相交流电源的两根导线的相互位置后,闭合主开关,检查杂物电梯能否启动。
2.4主开关
检验内容和要求:
(1)每台杂物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一只能切断该杂物电梯所有供电电路的主开关,主开关应当易于接近和操作;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如果有)、驱动主机照明(如果有)和机房内、底坑中电源插座的供电电路;
(3)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以防止误操作;
(4)如果几台杂物电梯和(或)电梯共用一个机房,则各台杂物电梯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当易于识别。
检验方法:
目测主开关的设置、标识等;断开主开关,观察、检查照明、插座的供电电路是否被切断。
2.5插座
检验内容和要求:
机房应当至少设置一个2叫PE型或者以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当确定无须使用220V的电动工具时)的电源插座。
检验方法:
目测。
2.6电力驱动杂物电梯驱动主机
检验内容和要求: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油量适当,无明显漏油。
制动器动作灵活、工作可靠;
(2)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当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杂物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当防杂物电梯再运行;
(3)曳引轮槽、卷筒绳槽、链轮齿等不得有过度磨损(适用于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如果曳引式杂物电梯曳引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⑷曳引式杂物电梯应当设有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在电动机运转时间超过设计值时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并保持在停止状态。
检验方法:
目测;根据电气原理图和实物状况,结合模拟操作检查制动器的电气控制;认为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杂物电梯的曳引能力时,结合7.5项试验结果验证轮槽磨损是否影响曳引能力;根据电气原理图和实物状况,检查是否设置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按照制造单位提供的方法进行动作试验。
2.7液压杂物电梯驱动主机
检验内容和要求:
(1)用于液压缸与单向阀或者下行方向阀之间的软管上应当标注制造商名或者商标、允许的弯曲半径、试验压力和试验日期;软管固定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制造商标明的弯曲半径;
(2)承受压力的管路和附件(管接头、阀等),应当适当固定;如果管路穿过墙或者地面,应当使用套管保护,套管内不得有管路的接头;
(3)溢流阀应当调节到系统压力不大于满载压力的140%。
由于管路较高的内部损耗,必要时溢流阀可调节到较高的压力值;但不大于满载压力的70%,此时应当提供液压设备(包括液压缸)的计算说明;
(4)破裂阀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商名称、型式试验标志及其试验单位和已调节好的触发流量。
检验方法:
目测;由施工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进行溢流阀压力测试,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
2.8电力驱动杂物电梯的紧急操作
检验内容和要求:
(1)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杂物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2)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