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省哲社规划项目类别成果要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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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省哲社规划项目类别成果要报
××年省哲社规划项目(××类别)成果要报:
“十一五”时期浙江省收入变动趋势
及分配导向政策研究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浙江居民收入变动轨迹呈现出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①劳动者报酬占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的比重呈波动下降趋势;1990年两者比重分别为53.05%、58.89%,2003年两者比重分别为46.57%和53.08%;②居民收入水平快速提高,但增长速度低于人均GDP,且农村居民收入的平均增速低于城镇居民平均增速。
③居民收入差距呈明显扩大趋势,基尼系数和不良系数逐年上升,城乡居民收入比从1990年的1.76上升到2003年的2.43。
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23,但高于国际经验比1.7。
●收入来源的结构变动是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关键因素;不同行业工资水平的相对变动对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起推波助澜作用;城乡结构的变动加剧了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地区差异变动也对居民收入扩大产生影响。
●“十一五”期间我省经济仍将继续保持一个较快的增长速度,劳动报酬有进一步增加的空间。
但因GDP中各项构成不够合理、收入分配秩序比较混乱,非正常收入特别突出,加之分配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收入差距还会进一步拉大。
●分配导向政策建议:
①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对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影响,合理调节GDP中各项构成的比重;②积极探索和深化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③规范行业、职业间的工资制度;④规范收入分配方式,取缔非法收入;⑤完善相关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加强征管工作;⑥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⑧为个私经济创造更加宽松环境,发挥块状经济优势。
浙江省工商大学李金昌完成的省社科规划重大招标课题《“十一五”时期浙江省收入变动趋势及分配导向政策研究》,针对“十一五”期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还会进一步拉大的情况,指出,我省应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分配体制改革,并积极利用税收、社会保障、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就业等收入分配政策的导向作用,控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主要观点如下:
一、浙江省收入分配现状
目前,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均位居全国前列,200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180元,农村人均纯收入为5431元,均居全国第3位,仅次于上海和北京。
2003年我省城乡居民的收入比为2.4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23),处于倒数第五位,但高于国际经验比(1.7)。
总体来看,现阶段我省收入分配呈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城乡居民收入提高较快,各个阶层群体都获得了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200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2.5%和9.9%,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1.5%和7.8%。
2.城乡、地区、行业之间普遍存在着收入差距。
2003年城乡收入比达2.43,继续呈现出自改革开放以来的逐步扩大趋势;分地区看,我省11个市中温州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达16035元,比最低的衢州市高5956元;农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是宁波市,达6221元,最低的是丽水市,仅3047元;各行业的工资水平也相差较大,其中IT行业的工资最高,高出最低的采掘业2.36倍。
3.城镇和农村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也呈现出扩大趋势,但就全国而言,我省属于收入水平上升较快但收入差距扩大较慢的地区。
2003年浙江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3046和0.3635,分别比上年提高2.4和1个百分点,继续延续差距扩大的趋势。
但同其他省市相比,我省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在全国却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属于收入水平上升较快并且收入差距扩大较慢的地区。
4.劳动报酬有进一步增加的空间。
从生产总值(GDP)中劳动报酬的份额来看,2002年全国最低的是上海,只有35%和41.1%,浙江省为46.6%和53.2%(2003年分别为46.6%和53.1%),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如美国1950-1990年每年的劳动报酬份额最小值为57.9%,最大值为61.2%),劳动报酬增加的空间还较大。
5.收入分配秩序比较混乱,非正常收入特别突出。
一方面,“平均主义”并没有彻底根除,主要表现在工资收入(不包括工资外收入)分配上,多数国有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内部工资收入分配差距偏小。
另一方面,工资外收入分配存在着“差距过大”现象。
工资外收入、垄断性收入和走私、偷漏税、腐败及某些“灰色公关”消费等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引起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重要根源。
二、浙江省居民收入变动轨迹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浙江居民收入变动轨迹呈现出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1.劳动者报酬占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的比重呈波动下降趋势。
1990年以来,劳动者报酬占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的比重呈现相同的变动轨迹。
1990年的两者比重分别为53.05%、58.89%,都是最高值;然后两者比重下降,至1996分别为46.42%和50.65%;1996至1999年期间大致保持稳定,波动幅度不大;但2000年两者比重都有较大幅度上升,分别为49.41%和56.61%,究其原因是国民核算的口径发生了变化,即从2000年起把个私企业的营业盈余作为业主的劳动者报酬来计算,这一部分在劳动者报酬中的比重为8.9%,在GDP中约占4.4%。
尔后几年又逐年下滑,2003年两者比重分别为46.57%和53.08%。
如果按2000年以前的口径测算,劳动者占GDP的比重总体上呈波动下降趋势。
2.居民收入水平快速提高,但增长速度低于人均GDP,且农村居民收入的平均增速低于城镇居民平均增速。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浙江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按可比价格计算2003年GDP总量达9200亿元,是1990年的5.72倍,年均增长达14.4%,人均GDP由1990年的2122元上升到2003年的19730元,平均增长速度是18.71%。
浙江居民收入也经历了一个快速增长期,居民人均收入及人均GDP的变动轨迹如图2所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90年的1932元上升到2003年的13198元,平均增速是15.9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990年的1099元增加到2003年的5431元,平均增速是13.08%。
3.居民收入差距逐步扩大
收入差距的扩大是我国经济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棘手问题。
对浙江省而言,城乡差距、城镇及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也客观存在,表1、图3、4显示了上世纪90年代以来有关差距的变动轨迹。
表1 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基尼系数
年 份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
0.1750
0.1740
0.1770
0.2080
0.2140
0.2197
0.2187
农村居民收入基尼系数
0.3007
0.2966
0.3361
0.3444
0.3400
0.3078
0.3196
年 份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
0.2163
0.2330
0.2450
0.2564
0.2786
0.2804
0.3046
农村居民收入基尼系数
0.3426
0.3554
0.3563
0.3450
0.3417
0.3564
0.3635
注:
不良指数是指收入最高20%与居民收入最低20%居民的收入比(2003年数据缺)。
从上面两图可以看出,1990年以来我省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表现出明显的扩大趋势,基尼系数和不良系数逐年上升;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受乡镇企业的经济效益变化及农产品价格调整的影响而起伏较大,但总体上呈扩大变动趋势。
尽管1994年国家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价格使得此后的三年浙江城乡收入差距小幅下降,但总体城乡收入差距仍表现出不断扩大的变动轨迹,城乡收入比由1990年的1.76上升到2003年的2.43。
三、浙江省居民收入变动的原因分析
1.收入来源的结构变动对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起关键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浙江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重要源泉。
上世纪90年代至今,浙江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一直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三次产业比重发生了较大变化,1990年GDP总量中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为25.1∶45.4∶29.5,2003年这一比重调整为7.8∶52.5∶39.7,二、三产业增加值的上升有利于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图5显示了农村居民收入来源的结构变动,从中可以发现,家庭经营收入(农业收入、工业收入和其他行业收入之和)的比重不断减少,而工资性收入比重呈上升态势,并且2000年首次超过家庭经营收入所占的比重,成为农民收入的第一大来源。
此外,家庭经营收入比重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农业收入比重的下降,工业和其它行业收入的比重则基本保持平稳态势。
通过计算我们发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量的6成来自于工资性收入的增加。
尽管城镇居民收入来源的指标不断变化,我们无法清晰地计算各收入来源的比重,但通过计算1995-2001年来自非公有制经济的收入的贡献度,可以发现浙江城镇居民收入增量的一半多来自于非公有制经济收入的增加。
而由于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又绝大部分来自于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因此,可以说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浙江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重要源泉。
城镇与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变动的原因正好相反。
1990年和2000年的基尼系数对比研究发现,结构性效应(由于各项收入来源比重的变化引起基尼系数的变化)使得农村基尼系数上升了12.4%,但却使城镇基尼系数下降了7.0%;而集中效应(由于各项收入集中程度的变化引起基尼系数的变化)使得农村基尼系数下降了12.3%,但却使城镇基尼系数上升了49.2%。
因此,结构性效应是导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但却是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主要动力;集中效应是促使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动因,却是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主要推动力。
2.不同行业工资水平的相对变动对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起推波助澜作用
行业部门增多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各个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及产生的效益不同,导致行业之间存在一定的收入差距。
我省行业间工资差距不断加大的趋势和力度非常明显,应该说这也是造成浙江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因素。
表2列出了16个行业工资的极差(最高值与最低值的差),从中不难发现行业差距对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所起的推波助澜作用。
表2不同行业工资水平的极差
年 份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极差(元)
775
949
1323
1979
2939
4175
4824
年 份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极差(元)
5583
7351
9470
11017
13743
15738
20023
3.城乡结构的变动进一步加剧了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
浙江城乡人口处于不断变化中,从1996年开始,农业人口逐年下降,非农人口逐年上升。
1990、1996和2002年三年的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比值分别为5.08∶1、4.30∶1和3.13∶1,逐步缩小。
由于非农化的农民一般是农民中的高收入者,其收入水平处于农业人口的中上层,所以高收入者的非农化导致城乡收入的绝对差距不断扩大;另一方面,新近进入城市的居民整体收入水平在城市中又属于较低水平,这也拉大了城镇居民内部的收入分配差距。
4.地区差异变动也对居民收入扩大起到重要作用
浙江居民收入虽然总体上居全国前列,但省内各地级市间的收入差距较大且呈不断扩大之势。
从农村来看,人均纯收入的地区极差逐年增加,由1990年的902元上升到2002年的2844元,而且各市内部收入差距也非常大,例如2002年温州市区农民人均收入比泰顺县农民高4573元。
各地区城镇职工的工资极差扩大的趋势也非常明显,从1990年的489元增加到2001年的6228元。
此外,各地工资的加权变异系数基本呈上升状态,这也从一个方面揭示了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
四、“十一五”期间浙江省收入变动趋势判断
“十一五”期间我省经济将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的绝对水平也将会保持较快增长。
从我省居民收入近14年的变动轨迹以及经济增长的势头看,浙江居民收入水平及收入差距“十一五”期间仍将处于上升和扩大阶段。
按照时间序列的趋势外推法测算,预计“十一五”期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为10%左右,农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左右,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将分别达到8700元和25700元左右。
根据分析,我省城镇居民基尼系数、农村居民基尼系数及城乡收入比与人均GDP之间呈现强相关关系。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省人均GDP的增长,城乡居民基尼系数及城乡收入比呈现出日益扩大趋势。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库兹涅茨的“倒U曲线”理论,即收入分配差距“在前工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经济增长的早期阶段迅速扩大,尔后是短暂的稳定,然后在增长的后期阶段逐渐缩小”。
按国际经验,人均GDP处于1000-3000美元的时期是社会经济变化最剧烈的发展期,我省总体上正处于前工业文明向工业文明和后工业文明的经济起飞阶段,2003年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十一五”期间仍将处于这一阶段,而且二元经济结构和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短期内也难以改变。
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预计“十一五”时期,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省的总体收入分配差距、城镇及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城乡及地区间的差距还会有一定程度上的拉大,但扩大的幅度会有所减小。
五、浙江省收入分配政策建议
GDP中各项构成不够合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等现象会产生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问题,如何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有效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值得我们去认真研究。
我们认为政府在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是利用有关政策及政府资源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及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
针对我省收入分配现状及变动趋势,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点,贯彻省委“八八战略”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1.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对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影响,合理调节GDP中各项构成的比重。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全面小康既要求城乡居民达到一定的收入水平,同时居民收入差距也应保持在合理范围。
因此,要在GDP和NI中合理确定各项比重,尤其是要处理好财政收入、企业留利和劳动者报酬之间的关系,通过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规定劳动者最低报酬、适当提高最低生活保障费、认真落实各项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等措施,来扭转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收入比重下滑趋势,将其保持在合理水平,确保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同时要采取各种切实措施缩小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2.积极探索和深化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
改变传统观念,使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入分配的原则在实际生活中得到贯彻实施;切实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打破行业、部门、职业及所有制间的界限;初次分配中以提高经济效率为主,实行工效挂钩,再分配过程中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谋求社会公平;建立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消除城乡间的就业歧视和择业差别,使劳动者能够根据自身的利益追求和特长自主择业,形成劳动要素合理配置的局面。
3.规范行业、职业间的工资制度。
打破行业垄断,调节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强化物价、财税、金融等手段对垄断行业高收入的监督作用;制定和实施反就业歧视和反工资歧视的规定政策,形成劳动力市场上的公平竞争环境;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即政府规定用人单位向招用职工支付的工资水平的最低界限制度。
4.规范收入分配方式,取缔非法收入。
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进和创新,从体制上堵住凭借“事实上”占有国有资产而谋取各种非法收入的黑洞;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走私、偷漏税等违法和违规经营行为,从严惩治贪污腐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建立健全和严格实行诸如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依法治理不合法收入来源。
5.完善相关税制,加强征管工作。
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适度提高起征点的同时,减少级次、扩大级距并降低税率,对非工薪阶层的从业人员(如个体经营者、个体演艺人员、经纪人、律师等)的高收入通过建立特殊税种加以调节;健全遗产税、赠予税等新型税种的征收体系,防止纳税人用生前大量转移财富的办法逃税;加强税收征管,加大税务人员的责任,改进税收征管的方法和手段,严厉打击各种偷、漏、逃、抗税的行为。
6.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二元经济结构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别明显,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需实行城乡平衡发展战略。
打破城乡分割的壁垒,改革二元户籍制度;建立保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如稳定农产品价格,建立健全粮食储备调节制度,增加国家对农业的投入,鼓励农业产业化经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大力推进农村城镇化,发展农村非农经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并以制度保障进城农民的利益;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7.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社会保险方面完善失业、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保险制度,扩大保险资金来源和涵盖范围,健全发放制度;争取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离退休金统筹和统一发放,给保障离退休人员以生活保障,对失业人员尽可能实行统一的失业救济金制度,对收入处于贫困线以下的贫困者则实行统一的社会救济。
对农村的贫困人口,加大财政资金转移力度,投入更多的扶贫资金,实施扶贫信贷、财税优惠政策、经济开发和外贸优惠政策等,把免征农业税的政策落到实处。
8.为个私经济创造更加宽松环境,发挥块状经济优势。
我省个体私营经济发达,其为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做出巨大贡献。
研究出台相应政策,放宽民营资本投资领域,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为个私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宽松、完善和规范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引导企业集群,发挥我省产业集群、块状经济的规模效应和网络优势。
通过个私和集群经济的发展,扩大就业,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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