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建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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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建议.docx

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建议一于对北京、山西两地的调研与分析

内容摘要:

网格化服务管理是指依托信息网格技术对管辖地域所实施的一种数字化服务管理模式,它充分运用电子地图等现代数字信息手段,将一定区域内的人、地、事、物、组织等要素以及配套的社会服务资源统一纳入网格单元进行系统化、精细化管理,以此推动行政管理职能下沉,提高社会问题与社会矛盾的响应、排查与解决效率。

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重心在基层,主要以社区(村)为着力点,适当拓展并延伸至街道(乡镇)、县(市、区)、市(地)等层级。

近年来,以北京、山西为代表的一些地区积极探索并逐步形成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突破了“条”与“块”的管理分割问题,但与此同时也存在如顶层部署缺位、权责边界不清、平台互通不畅以及队伍保障不力等突出矛盾,亟需从多元层面入手加以破解。

关键词:

网格化,服务管理,基层社会,治理建议

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是贯彻与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源头治理创新”部署的重点任务,其能够在继承现有行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从粗放向精细、从分散向协同进行转变。

北京、山西两地在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中成效显著,现存问题也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对于全国范围具有借鉴价值。

一、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

(一)北京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

1. 形成整体布局与地区定位。

北京市在2010年将东城、朝阳、顺义等三个区确定为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创新的综合性试点区域,在此基础上于2012年5月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对于全市建设思路与区域发展模式进行整体布局,并将自身建设过程中的核心目标、工作重点与实施路径分别定位于“精细化”“机制创新''与“群众参与共建”。

截止到2014年上半年,北京市已有244个街道(乡镇)和4724个社区(村)实现网格化,覆盖率分别达到75.3涵70.4%;建设各级综合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共计6943个,实现了服务地域100%全覆盖。

2. 实施网格对接与信息融合。

北京市将现行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与原有城市管理网格相结合,把社区外的部分公共区域和设施划入现行网格单元,实现了业务网格与基础网格的有效对接。

在此基础上,北京市建立了市、区两级信息交换平台,将信息终端界面、数据结构、技术规范、操作流程以及考评机制进行了统一,实现了网格化信息数据库与部门业务数据库之间的协同共享。

目前,北京市基础网格数据采集入库量达到1900余万条,覆盖人群达到993万人。

3. 健全组织体系与监管机制。

在组织体系建设方面,北京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网格化专项领导小组,各区县由一把手挂帅组建工作队伍并制定工作方案,如海淀、西城、通州、延庆等区县都已建立了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负责统筹部署,使整体建设推进思路得到统一。

在监管机制建设方面,北京市在市级层面建立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以“信息采集、源头发现、任务分派、问题处理、核查反馈”建立标准工作流程用以审核阶段性工作成效,与此同时加大行政监督、技术监督与社会监督力度,通过将网格化建设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构建量化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设置公开网站、信箱和服务热线等方法,提升网格化工程的综合监管水平。

4. 强化资源整合与部门联合。

一是在街道(乡镇)层面加强部门力量联合。

北京市已建立由公安、工商、城管、交通、文化、民政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服务管理机制,27个政府部门以实名制方式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

以落实平安督导职能建设为例,北京市目前已有3550名驻区民警,91个检察官联络室、34个片区法官工作站以及3759名律师进驻网格开展工作,有效提升了辖区安全的均等化水平。

二是在社区(村)层面加强社会力量参与共建。

北京市依托各类志愿者团体引导社会群体参与网格内的服务管理工作,创建了包括“居民互助服务站”“社情恳谈会*入户民情图”“社会平安联盟”等社会组织形式,当前全市以实名制落实到网格服务管理体系中的志愿者人数已达到13.79万人。

(二)山西省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

1. 设置多维度的战略规划部署。

一是出台针对性指导方案。

山西省自2012年以来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山西省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等文件,用以明确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整体思路与工作模式。

二是实行以县推进、分步建设思路。

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间,山西省以4个月为单个周期分步完成了首批60个县(市、区)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任务,在1年时间中实现了对县、乡、村三级区划的全覆盖。

三是纳入全省发展战略。

山西省将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相继纳入了《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使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成为全省整体发展格局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为相应的法规与机制建设提供了规划保障。

2. 建设多层级的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一是建设社区(村)层面的基础工作平台。

山西省充分发挥社区“兜底”功能,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重点人员排查管控”等工作通过基础工作平台建设实现常态化与规范化。

二是建设街道(乡镇)层面的综合协调平台。

山西省整合综合服务大厅、综治维稳中心与便民服务中心的核心职能,设立“街道(乡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审批与“一条龙”服务,使其成为乡镇社会管理与平安建设承上启下的重要枢纽。

三是建设县(市、区)层面的指挥中心平台。

山西省在整合政务大厅、信访接待中心、110指挥中心的基础上,设立“县(市、区)社会服务管理指导中心”,用于汇总掌握整体数据、对上报情况进行统筹处置、对街道(乡镇)与社区(村)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督导考核,使之成为三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龙头,统领各项工作推进。

3. 强化基础设施与人事制度保障。

一是着力加强信息化软硬件水平。

山西省将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列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共计投入建设资金2200万元,其中1450万元用于省级数据中心扩容升级改造,750万元用于信息体系建设,以此实现了省级层面对于县、乡、村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时掌控、动态跟踪、分流处置与督导考评,显著提高了信息处置效率与决策分析依据。

二是加大网格工作人员的经费补助力度。

山西省目前已有69个县(市、区)建立了针对网格工作人员的补贴制度,其中41个县(市、区)在上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补助延伸至县(市、区)级预算,将其作为拓展财政转移支付能力的重要路径。

三是逐步完善人事岗位保障。

山西省目前已在四个市建立了实体性的市、县两级社会服务管理指导中心,相应落实专项编制260个,与此同时设置了全职、兼职等多种岗位模式与时间年限的聘任合同制度。

2014年上半年,山西省网格长(员)已达到76800余名,服务管理平台工作人员达到近十万人。

4. 整合多元社会力量参与共建。

山西省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村)层面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如老年服务中心、就业指导中心等一批专业化能力突出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相继成立。

在此基础上,山西省积极鼓励村(居)民开展网格内的互助与帮扶性服务,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的自治与自愈能力。

如长治市长子县成立了村级自治组织民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参与网格化管理和开展组团式服务,推动了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和民建民享,加固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群众基础。

二、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基层管理精细化程度显著提升,社会稳定与社会安全得到进一步强化

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的搭建使基层社会的人口、治安、就业、环保等数据库体系以及电子地图等信息化数据管控手段得到很大拓充与完善,实现了定位与定人的有机结合,在显著提升基层管理精细化水平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了社会稳定与社会安全。

例如,山西省目前已完成了全省统一的14位网格编码,建立了“问题上报、案卷建立、任务指派、调查落实、处理反馈、结案归档''的“六步闭环''式网格化运行机制。

2014年1至4月,山西省通过网格化系统排查的安全生产隐患、治安隐患、矛盾纠纷等各类网格事件472807件,处置459010件,处置率达到97.08%。

又如,北京市东城区建立了7大类、32小类,共计170项信息、2043项指标的网格信息数据库;朝阳区将5.8万余家涉及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市容环境、地下空间等管理领域的责任主体纳入网格化管理系统,有效提升了对于源头事件的掌控与排查水平。

(二) 公共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多层次的社区服务体系逐步形成

一是社区服务平台逐渐完善。

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有效推动了社区层面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

如北京市在单元网格中配置了包括社区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10大类、60项基本公共服务,建立社区服务站6756个,使得居民不出社区就可以办理大部分社会性事务。

二是基层公益性服务广泛开展。

如山西省在长子、平遥、洪洞等县组织社区(村)居(村)民和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和群众性互动项目,基层公益服务的社会基础得以逐步成熟。

三是服务业企业下乡积极性不断提升。

随着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日趋深入,大量生产生活用品超市和金融结算终端平台在乡村出现,并在局部地区实现了连锁发展。

(三) 政府职能与行政管理力量持续下沉,基层党政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通过推动政府职能与行政管理力量的持续下沉,较好地解决了包括人事调解、矛盾疏导、隐患排查、环境整治等在内的一系列源头性社会问题,使得“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工作目标得到落实,基层党政组织建设也在过程中得到进一步加强。

例如,北京市以社区(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领导班子全程介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领导、指挥、策划与实施过程,通过分配各方职责,逐步实现了基层党委政府与社区(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由“领导与管理”向“指导与联合协作”转变。

目前,北京市已有5561个社区(村)形成了“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治安联防、平安联创”的“五联”工作机制。

又如,山西省在全省范围统一制定了首办负责、代理服务、组团联动、运行评估、督办考核等13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将各级党政领导落实网格化工作情况纳入责任考核范畴,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提拔任用和奖励程序挂钩。

三、当前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设计缺位导致地区认识程度不一

尽管“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已成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普遍共识,但由于缺少国家层面的实施指导意见与相关配套政策,致使很多地区尚未全面认识到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战略定位、改革含义与职能重心,未将其视作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推动源头治理模式创新,,和“推进政府治理结构转变,,的重要抓手与基层操作实施路径,单纯重视经济建设而轻视社会领域建设的倾向仍然大量存在,造成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往往与地区整体发展规划相脱节。

(二) 权责边界不清造成联动执法难度加大

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以提升网格单元内的案件处置效率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为核心。

就案件处置而言,“条块联动、以块为主”的操作执行模式在单一部门的执法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大量涉及跨部门联合执法的案件由于难以突破“部门化立法、分段式管理”的现行体制限制,造成该类案件的网格处置过程普遍面临执法授权不足、权责边界不清的局面,加之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程序与职责权限存在较大差异,给网格化工作的深入开展带来了很大阻力。

(三) 平台互通不畅影响网格服务职能发挥

当前,社区(村)与街道(乡镇)两级网格的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各地日均受理案件的数量达到百余件,北京、山西、广东等省市的多个地区更达到了1000余件,由此需要与县(市、区)平台进行大量的信息互通与协调联动。

然而由于缺乏信息上行反馈的管理体制保障,造成下级服务管理平台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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