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辽宁城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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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辽宁城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导则
辽宁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导则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前言
2008年6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HLD47-101-2008),对强化我国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优化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促进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进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但《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是全国性的统一劳动定额标准,于辽宁省而言针对性不强。
同时,随着近些年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对象、作业组织方式、生产条件和作业手段的不断发展变化,制定符合辽宁省实际情况、适应新形势下的《辽宁省城市环境卫生定额导则》已显得十分迫切和需要。
2015年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编制计划,由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导则编制工作。
本导则以国家相关建设标准、规范为基础,结合辽宁省的实际情况和自身需求,通过全面调查研究和资料收集分析,在广泛征求规划设计、科研、管理等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专家审查定稿。
本导则主要内容:
1.总则;2.主要概念及说明;3.工作内容;4.工作量计算规则;5.作业定额标准;6.定员标准;
主编单位: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编制人员:
徐长勇、于剑雨、郭任宏、梁东花、刘畅、胡洋、蒲东栋、刘庆丽、宋薇、陈冰、薛玉伟、周颖君、刘晓、张黎、张媛、王璐
1总则
1.1编制依据
为了规范辽宁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管理,适应新形势下的辽宁省环境卫生工作的特点及现行劳动条件、作业方式,有利于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社会化、市场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辽宁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导则》,简称《定额导则》。
1.2适用范围
本《定额导则》适用于辽宁省各级城市、独立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城市化范围内道路清扫(除雪)和保洁、水域垃圾清除保洁、垃圾和粪便收集、运输处理,环卫设施保洁、机动车清洗等作业。
1.3编制原则
1.3.1依法编制的原则
本《定额导则》以有关法律、法规为指导,贯彻《劳动法》中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等规定,结合全省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实际编制。
1.3.2科学合理原则
本《定额导则》以本省部分城市调查的实际情况为基础,结合《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和本省各城市经济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力求体现其科学性、合理性及一定的前瞻性,以适应和促进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
1.3.3规范统一原则
本《定额导则》参照现行国家及部委颁布有关法规、标准和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劳动性质相同的工种、岗位,按统一标准和要求划分各类人员的定额和定员标准。
1.3.4效率优先原则
根据“高效、精简、满负荷”的要求,确定定额、定员标准,全面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社会平均劳动效率,以适应科学技术进步,行业发展和生产条件改善的要求。
1.3.5实用原则
本《定额导则》既考虑到目前市容环境卫生行业专业分工和劳动组织的基本现状,现有定额、定员的水平,又考虑到新的技术发展,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化,劳动组织状况的改变及垃圾、粪便处理技术的发展等因素,按照质与量的关系和行业新工种的发展,制定适用于市容环卫行业发展的定额、定员标准,使定额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3.6全行业管理原则
本《定额导则》作为全省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统一劳动定额标准,其对象、范围、内容涵盖了本行业各类作业和劳动工种,体现了全方位、全行业管理的要求。
1.4引用标准
Ø《劳动定员定额术语》(GB/T14002—2008)
Ø《工时消耗分类、代号和标准工时构成》(GB/T14163—2009)
Ø《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HLD47-101-2008)
Ø《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Ø《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09)
Ø《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2-2010)
Ø《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
1.5有关说明
1.5.1本定额基本概括了环境卫生一线劳动作业工种的工作内容,反映了城市环境卫生整体作业过程和内在有机联系的特点。
为便于查阅,本《定额导则》环境卫生作业按工作内容、计算规则、定额表的顺序编写等几部分编写。
对环境卫生作业各工种的计量单位、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同时对影响环境卫生定额、定员的特殊因素规定了相应的增减系数。
1.5.2本《定额导则》制定原则是主要工种定额不低于国家标准。
考虑到我省环境卫生作业发展前景、城市建设和发展对环境卫生质量要求的提高等因素,某些定额亦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1.5.3环境卫生作业包括“量”和“质”二个方面。
《定额导则》是对作业工作量的规定。
不同城市在人员安排、作业时间、作业次数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可根据本市、县(镇)实际条件和需要酌情组织实施方案,但均需达到国家建设部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1.5.4随着城市建设发展趋势和环境卫生质量的提高,环境卫生作业模式必将随之发生变化,各市县都在探索新的模式。
有关作业定额有待进一步摸索经验、积累数据后逐步完善。
2主要概念及说明
2.1定额含义
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生产活动时,在人力利用方面应遵守的标准。
劳动定额分别有产量定额、时间定额和人员定额。
2.2定额内容
2.2.1工时定额
完成一定质量下的一定数量任务所需的劳动消耗时间限额。
2.2.2任务量定额
在单位时间内完成一定质量要求的任务量限额。
2.2.3人员定额
完成有一定质量要求的任务量需配置的人员限额。
2.2.4定额时间构成
定额时间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由准备和结束时间、有效作业时间(基本时间+辅助时间)、作业放宽时间(技术性放宽时间+组织性放宽时间)、个人生理需要与休息放宽时间共同构成。
即:
T=Tzj+Tz+Tzk+Tjxk
式中:
T:
定额时间;Tzj:
准备与结束时间;
Tz;有效作业时间;Tzk:
作业宽放时间;
Tjxk;个人生理需要与休息宽放时间。
3工作内容
3.1道路清扫保洁
使用人力清扫工具、人力车辆、扫路车、洒水车、洗扫车等清扫保洁工具,对城区道路,包括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共广场、桥面进行清扫、保洁、冲洗、洒水、清除并收运路面废弃物。
作业结束后,保养、清洁作业工具、车辆。
3.2道路除雪
使用除雪机械、工具和除雪融剂,清除道路、天桥、广场等处的积雪。
3.3垃圾收集
使用作业工具、收集车辆、对居民生活垃圾、单位生活垃圾及其他委托代运垃圾进行收集,运至中转场地或指定处置地点。
作业后清洁垃圾收集地点及收集容器,保养、清洁车辆。
3.4垃圾中转
将人力车或小吨位机动车收集后倒在中转站点的垃圾,经集储或压缩后,由人工或机械装入运输车辆。
作业后保养机具,清洁场地。
3.5垃圾运输
使用密闭运输车辆,将直接收集的垃圾或转运站点中转的垃圾运至垃圾处理场或垃圾最终处置场地。
作业后保养、清洁运输车辆。
3.6水面漂浮垃圾打捞保洁
使用保洁作业船和专用保洁器具与设施,清除水域内的废弃物,对水域环境进行清洁维护。
一般可分为水面保洁、岸线保洁、滩涂保洁、船舶(码头)废弃物收集作业等。
3.6.1水面保洁
使用保洁作业船和专用器具清除、打捞水面漂浮废弃物。
3.6.2岸线保洁
使用保洁作业船和专用器具,清除附粘在河道驳岸、防汛墙及其它固定设施等处的废弃物。
3.6.3滩涂保洁
使用保洁作业船或人工清除、收集滩涂(河滩、湖滩、海滩)废弃物。
3.6.4船舶(码头)废弃物收集
使用保洁作业船及专用机具(或人工),清除、收集各类船舶、码头产生的废弃物。
3.7粪便收集运输
使用作业工具、运输车辆对城市的粪便进行收集,运输至指定地点,倾卸入储粪设施或粪便处理设施,作业后清洗作业场地,保养工具和车辆。
3.8垃圾、粪便处理
将运进垃圾场(厂)的垃圾,采取焚烧、填埋等处理工艺,使之无害化、减量化或回收利用,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
将运入粪便处理场(厂)的粪便,采取生化处理等处理工艺,使之符合现行《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3.9废物箱清理保洁
使用保洁清洗工具、物品及垃圾收集车辆,对道路及其他露天公共场所设置的废物箱进行清理、保洁、维护,箱内废弃物收运,作业后保养、清洁车辆。
3.10公共厕所管理保洁
使用保洁工具、物品,对公共厕所及其周围附属环境进行清扫、冲洗、除鼠、灭虫,保持公共厕所内部及周围环境的洁净,保持公共厕所设施完好,为使用者提供良好的如厕环境。
4工作量计算规则
4.1道路清扫保洁
4.1.1道路清扫保洁面积分为实际清扫面积与责任区保洁面积。
实施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应承担责任区保洁作业任务。
4.1.2道路清扫保洁面积计算
图1道路清扫保洁面积计算示意图
注:
凡标字母区域为道路实际清扫保洁面积。
道路清扫保洁面积计算公式
∑A=L×(B1+B2+B3+B4+B5+B6+B7+B8······)+(C1+C2)×%)
式中:
∑A—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
L—道路单边长度
B1、B5—道路人行道宽度(无人行道B1=0、B5=0)
B2、B6—道路设非机动车道的宽度。
(无分隔标志的视作2米宽度)
B3、B7—道路设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隔设施的机动车道一侧的2米宽度
B4、B8—道路设隔离设施的两边2米的宽度。
C1、C2—需折算的机动车道清扫保洁的面积。
4.1.3人行道清扫保洁作业量以全面积计算。
4.1.4非机动车道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量以全面积计算。
4.1.5道路无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隔标志的,路面清扫、保洁面积按人行道边沿石向路面中心延伸2米宽度计算,其余车行道道路的面积按60%折算。
4.1.6道路有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隔标志的,车行道路面清扫保洁面积计算方法如下:
a、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有分隔标志(无隔离设施)的机动车道宽度12米以内的路面清扫、保洁面积按40%折算;12米以上的按30%折算。
b、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设有隔离设施的,隔离设置机动车道一侧的以2米宽度计算。
其余机动车道路面清扫保洁面积的计算方法同1。
4.1.7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共广场、步行街的清扫保洁作业量以全面积计算。
4.1.8冬季道路积雪、结冰的清除以全面积计算。
4.1.9道路的清扫、冲洗、洒水和高架道路机扫的作业量单位以长度(千米)计算。
4.1.10废物箱保洁定额单位以(个)计算。
4.2水域保洁
4.2.1使用作业船,登轮(岸)清除、收集废弃物作业量以(艘次)计算。
4.2.2使用作业船,清除、打捞水面漂浮废弃物作业量以面积(平方米)计算。
4.2.3清除收集船舶废弃物、清除打捞水面漂浮废弃物以收集量(吨)计算。
4.2.4岸线、滩涂保洁作业量按长度(米)计算。
4.2.5机动车辆清洗保洁以时间(分)计算,机械自动洗车的时间定额根据不同的洗车机械功能设定。
4.3垃圾收集、运输、处理
4.3.1垃圾收集、运输作业量单位以(车次)计算。
4.3.2人工上门收集作业量单位以(户)计算。
4.3.3垃圾收集容器保洁作业量单位以(只)计算。
4.3.4垃圾处理实行人员定额。
按技术规范、工艺要求、作业方式和设备配置确定操作人员和场地辅助人员。
4.4粪便收集、运输
粪便收集、运输作业量单位以(车次)计算。
4.5其它
4.5.1垃圾、粪便运输时间已考虑运输道路5%以内坡度的因素,若坡度超过5%时另行处理。
4.5.2各市县在实施本定额时,对车辆行驶速度的确定,可根据本地区的道路、交通、车流量等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4.5.3按等级标准设置的公共厕所,应按照文明管理的要求,安排男性和女性保洁人员,对男厕和女厕分别保洁。
4.5.4本《定额导则》按每周40小时工时制,每一班次8小时标准工时制计算(简称“五工二休”)。
实行每周40小时工时制,每一班次按6.5小时(简称“六工一休”)或其他工时制的,需经当地劳动(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其班次定额由各地市容环卫部门另行计算。
根据管理需要,生产作业时间超过一个班次,应另行计算班次,安排生产作业人员。
4.5.5本《定额导则》标准表中未标明每班次有效工时数的,人工作业按7小时计;机械作业按6.5小时计。
5环境卫生作业定额标准
5.1道路清扫、洒水、冲洗定额标准
5.1.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
表1平方米/小时
项目
一级道路
二级道路
三级道路
四级道路
清扫面积
(平方米/小时)
1300
1250
1250
1200
编号
1
2
3
4
说明:
1、道路等级的划分按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
定执行;
2、人工清扫时间设定为2.5小时,其余时间为该清扫面积内的巡回保洁时间。
清扫时间在2.5小时以外的,班次定额由各地市容环卫部门另行计算。
5.1.2人行道人工清扫保洁(单边)
表2平方米/小时
项目
一级道路
二级道路
三级道路
四级道路
清扫面积
(平方米/小时)
1300
1550
1550
1600
编号
5
6
7
8
说明:
1、道路等级的划分按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
定执行;
2、人工清扫时间设定为2.5小时,其余时间为该清扫面积内的巡回保洁时间。
清扫时间在2.5小时以外的,班次定额由各地市容环卫部门另行计算。
5.1.3步行街等人工清扫保洁
表3平方米/小时
项目
步行街、天桥、地下通道
广场
清扫面积
(平方米/小时)
1300
2000
编号
9
10
5.1.4道路机扫
表4千米/工日
车吨位
3吨以下
4-5吨
8吨
作业里程(千米)
48
60
72
编号
11
12
13
5.1.5道路洒水
表5千米/工日
车吨位
3吨以下
4-5吨
8吨
作业里程(千米)
60
72
84
编号
14
15
16
5.1.6道路冲洗
表6千米/工日
车吨位
2-3吨
4-5吨
8吨
作业里程(千米)
36
48
60
编号
17
18
19
5.1.7人工清除冰雪
表7平方米/小时
降雪量
项目
小雪
2.5毫米以下
中雪
5毫米以下
大雪
10毫米以下
暴雪
10毫米以上
作业面积
120
100
50
25
编号
20
21
22
23
说明:
每班次有效工时按6小时计。
5.1.8机械清除冰雪
表8平方米/小时
降雪量
项目
中雪5毫米以下
大雪10毫米以下
暴雪10毫米以上
卡车
装载车
卡车
装载车
卡车
装载车
作业面积
5000
5000
2500
4000
1500
3500
编号
24
25
26
27
28
29
说明:
每班次有效工时按6小时计。
5.1.9融雪剂机械撒布
表9车次/班次
车吨位
2.5吨以下
5吨以下
车次
4
3
编号
30
31
说明:
每班次有效工时按6小时计。
5.1.10系数调整:
一、人工清扫保洁
1、实施城区主次干道18小时保洁和背街小巷16小时保洁的可采用增添台班形式。
2、人行地下通道与人行天桥阶梯,按所在等级道路定额乘以0.35系数。
3、人流量特别大的步行街,按步行街定额乘以0.5系数。
4、路况较差的道路或特殊因素造成的污染道路,按相应等级道路乘以0.8~0.9系数。
5、落叶季节,按相应等级道路定额乘以0.8系数。
6、公交车站、非机动车停车点、书报亭等设置处,按所在道路等级道路定额乘以0.9系数。
7、中心城旧城区四级道路,按四级道路定额乘以0.8系数。
8、清扫宽度需要增大的,按增大的实际清扫面积计算。
二、机械清扫保洁
人流量、车流量大,路况差,交通信号灯间距短的道路可按相应等级道路定额乘以0.6-0.8的系数。
三、县级城市的各类道路清扫保洁按相应定额乘以1.05系数。
5.2垃圾清运收集定额标准
5.2.1人工上门(户)收集
表10户/工日
层数
一层
二层
三层
四层
五层
六层
七层
编号
不同层数收集户数
(无电梯)
700
670
630
580
520
450
370
32
不同层数收集户数
(有电梯)
960
940
920
900
880
860
840
33
注:
1、定员1人、以一梯4户为准
2、七层以上,每增高一层,收集户数减少20户。
5.2.2密封车收集运输
表11车次/班次
定员
每车定员驾驶员1人、桶体操作2人
编号
单程运距(千米)
3
6
9
12
16
20
2-3吨车
8
7
6
5
4
3
34
4-5吨车
5
5
4
4
3
3
35
5.2.3集装箱、压缩中转站运输
表12车次/班次
定员
每车驾驶员1人
编号
单程运距(千米)
9
12
16
20
30
30以上
4-8吨车
8
6
5
4
3
2—3
36
5.2.4机械自卸车运输
表13车次/班次
定员
每车驾驶员1人
编号
单程运距(千米)
3
6
9
12
16
20
2-3吨车
10
8
6
5
4
4
37
4-5吨车
8
7
6
5
4
4
38
5.2.5压缩车运输
表14车次/班次
定员
每车驾驶员1人、操作2人
编号
单程运距(千米)
3
6
9
12
16
20
2-3吨车
9
8
6
5
4
4
39
3-5吨车
7
6
5
4
3
3
40
5-8吨车
6
5
4
3
3
3
41
8吨以上
5
4
3
3
3
2
42
沿街收集袋装垃圾的以作业时间6小时为一个工作日台班
5.2.6定点收集人工装自卸式垃圾车
表15车次/班次
项目
单程运距(千米以内)
编号
车吨位(吨)
3
6
9
12
15
20
30以上
每班次工作定额
1以下
9
6
5
4
3
3
2
43
2-3
7
6
5
4
3
3
2
44
3-5
6
5
4
4
3
3
2
45
5以上
4
3
3
3
2
2
2
46
序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5.2.7非机动车垃圾收运
表16车次/班次
项目
单程运距(千米以内)
车吨位(吨)
定员(人)
0.3
0.6
0.9
1.2
1.5
编号
每日工作定额
0.25
1
21
18
15
12
10
47
系数调整:
1、人工上门(户)收集如低于一梯4户的按相应定额乘以0.9-0.8的系数;高于一梯4户的,按相应定额乘以1.1的系数。
2、垃圾运输以一个装车点为准。
每超过一个装车点(距离在500米以内),按相应的定额乘以0.95的系数。
5.3粪便收运定额标准
5.3.1吸排车粪便清运
表17车次/班次
单程运距(千米)
9
12
16
20
编号
车次/班次
7
6
5
4
48
每车定员2人,含场地打扫。
化粪池清理每班次3人,以6小时为一班
5.3.2粪便收集站管理保洁
表18座/人·班次
项目
双体
单体
管理保洁(座)
4
8
编号
49
50
既有倒粪口又有小便池设施的成为“双体”,只设倒粪口或小便池的成为“单体”
系数调整:
粪便运输以一个装车点为准。
每超过一个装车点(距离在500米以内),按相应的定额乘以0.01的系数递减。
5.4环卫设施保洁定额标准
5.4.1垃圾压缩转运站看管、保洁
表19台/班次
项目
压缩机
1(台)
2(台)
定员
1
2
编号
51
52
5.4.2垃圾房、收集容器保洁
表20座/班次
项目
垃圾房
垃圾收集容器
保洁数
10
28
编号
53
54
每班次按有效工时7小时计算,垃圾房每保洁1座40分钟;垃圾收集容器每保洁1只15分钟
5.4.3垃圾转运(中转)站定员
表21人/班或台班
工种名称
使用设备
操作内容
定员数
(人/班或台班)
编号
计量工
地磅秤
车辆过磅记录
1
55
计算机
操作工
计算机
主控制室操作计算机系统、监控等
2
56
压装
操作工
卸料平台液压机
指挥车辆卸料或操作液压机压装
2
57
天车司机
天车
操作天车
1
58
场地管理工
场内、控制指示灯等设备
装载区、卸车区调度
1-2
59
场内车辆驾驶
自卸骑车、洒水车、扫路车等
进行场内牵引移位、保洁等
1
60
运输车辆驾驶
运输车辆
垃圾转运
1
61
机修工
机械、工具
对设备进行维修、检修等
按车辆、设备
维修任务量配置
62
电器
维护工
电工工具
对配、变电设施和照明系统进行维修、管理
1-2
63
辅助工
简易工具
垃圾分拣、场区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
按需要配置
64
5.4.4公厕管理保洁定员
表22人/座·班次
项目
1-3类公厕
流动公厕
定员数(人/座)
2
1
编号
65
66
1、公厕内设有为老、弱、病、残等特殊服务的,定员数可增加1人;
2、车站、码头、广场、旅游景点、商业繁华地区公厕每班次使用超过500人次以上或公厕实行收费的,人员定额数可增加1-3人;
3、旱厕、简易公厕实行巡回保洁,保洁的座数由各地根据路线远近的情况自行设定;
5.5垃圾填埋处理定员
5.5.1设备操作人员
表23人/班次
工种名称
使用设备
作业内容
定员数
编号
计量工
电子磅秤
车辆过磅及记录
1
67
计算机操作工
计算机
主控室自动控制
1
68
推土机驾驶员
推土机
操纵推土机,将垃圾推平覆盖
1-1.3
69
压实机驾驶员
压实机
对垃圾进行压实
1
70
挖掘机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