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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濮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研报告(国土篇

省厅调控处:

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配合省委开展专题调研的通知》(豫国土资办明电〔2012〕106号后,我局高度重视,按照明电要求,立即行动,在查阅资料、实地调研、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濮阳实际,站在国土资源积极服务新农村社区建设的角度,认真撰写了调研报告,现汇报如下:

新型农村社区是指在农村区域按县(市、乡(镇域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所建设的、居住方式与农村产业发展相协调,且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化公共服务设施的现代化新型农民聚居点。

濮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积极谋划了“13363”城镇空间发展布局的宏伟蓝图,其中的最后一个“3”就是在“十二五”期间建设300个新型农村社区。

2011年10月份濮阳市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以来,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充分发

挥职能作用,以土地综合整治定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足用活政策,破解土地瓶颈问题,积极服务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一、濮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基本情况

(一、濮阳县

按照濮阳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初步方案,全县20个乡镇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139个,“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40个。

预计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减少921公顷,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1504.27公顷以内。

城关镇大屯、五星乡安寨、文留镇王明屯和高庄、庆祖镇郑寨、柳屯镇陈庄、户部寨镇宗郭庙等经济基础较好、群众较积极的村庄,优先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目前均已起动。

国土部门已做到了超前谋化,提前介入,组织材料,争取指标,用足用活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自2010年以来,共申报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5批次,建新区总面积451.8496公顷,折旧区总面积475.6897公顷。

截止目前已批准5个批次,建新区面积为118.3186公顷,

折旧区面积127.4737公顷。

从而有力的支援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二清丰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情况

清丰县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二调成果对接及规划数据库建设为契机,通过与中共清丰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和17个乡镇政府对接,在2020年前规划28个社区,2030年前规划42个社区。

在保障全县经济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前提下,促进了农村新型社区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的合理配置。

(三南乐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情况

南乐县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53830计划”。

即全县322个行政村,规划建设46个新型农村社区。

其中5个社区32个行政村纳入县城区,3个社区28个行政村纳入中心镇区,8个社区62个行政村纳入乡政府所在地,其余200个行政村纳入30个新型农村社区。

全部建成后,全县可节约土地84000亩。

目前,全县进行初步规划后,在建新型农村社区7个,近期启动社区7个。

在建的凤凰城社区、君泽社区等7个社区共涉及55个行政村,规

划占地1万亩,可容纳9.9万人,节约土地9000亩,现已建成52栋安置楼,还有38栋正在建设,已完成一期工程总任务的65%以上。

近期拟建的华府天成社区、元村镇中心社区等7个社区涉及45个行政村,规划占地9500亩,可容纳9.3万人,预计可节约土地1.25万亩。

(四范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情况

2015年前,范县计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12个,2012年计划实施24个村的社区建设,其中濮城镇红庙等4个村,陈庄乡南羊庄等9个村,王楼乡王楼村等3个村,杨集乡李马桥等8个村。

项目实施后可新增耕地3409.63亩,结余耕地2944.65亩。

(五台前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情况

为支持台前县新农村社区建设发展,保障新农村社区用地,目前,县国土局请相关技术协作单位对已开工或准备开工的清水河乡清东社区等11个社区编制完成了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正逐级上报。

规划方案经批复能为我县社区发展解决577.36公顷的用地。

将能保障我县十二五规划期间的社区发展用地。

(六华龙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情况

华龙区共规划“澶东社区”和“金岳社区“两个。

一是澶东社区,规划面积3100亩,新建区涉及4个村庄,拆旧区涉及10个村庄,目前,正在做土地综合整治规划。

二是金岳社区,目前还没有确定具体用地位置。

(七高新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情况

2009年以来,濮阳开发区计划用五到十年的时间,将全区111个乡村改建为20个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用地12650亩,建成后节约用地20762.8亩,节地率62%。

目前,先期启动了马辛庄、天和苑和濮水三个社区。

1、濮水社区:

选址在濮水路东、跨铁邱路南北两侧,涉及王助镇11个村20540人,规划用地1200亩,总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设计容纳4030户,建成后可节地2500亩。

目前,该项目一期300亩428户(其中120型120户,160-180型126户,270型182户8万平方米的主体工程进展顺利,已开工建设安置楼37栋,其中10栋复合式组合地槽已全部完成,14栋三层联排地

槽正在开挖,5栋单元楼一层已近尾声。

2、马辛庄社区:

原村庄占地1200亩,村民安置用地240亩,节省土地960亩。

该社区共建43栋居民住宅楼,建筑面积171000平方米,学校、敬老院、卫生、社区服务、商住等配套设施50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0.7亿元,建成后可安置村民4000人。

目前,一期25栋8.8万平方米村民安置房正在施工建设,其中已封顶19栋,基本具备了入住条件。

3、天和苑社区:

总投资76亿元,由建业集团整体开发,2012年将完成投资7亿元,开工建设安置房及配套商业开发15万平方米。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相关国土政策基础

(一国发〔2004〕28号文

2003年全国各地规划的开发区建设用地面积是当年全部城镇建设指标的5倍,城市化、工业化用地急速增加,大量耕地被占用,农业现代化发展滞后,“三化”发展不协调,2004年10月21号,国务院以国发〔2004〕28号文件首次提出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

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新置换的建设用地指标必须纳入年度计划,通过增减挂勾指标获得的土地收益应全额返还给农民,不许截留,协调“三化”可持续发展。

为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困难开辟了新途径。

(二2006年中央1号文

200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本着农民自愿、全面参与、节约用地原则,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扎实稳步地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改善和村庄治理,全面加速推进新农村建设。

(三2008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08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

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

(四豫政〔2006〕33号文

河南省豫政〔2006〕33号文提出各级政府要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

加强宅基地规划和管理,节约村庄建设用地,落实国家关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统筹规划城乡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把推进城乡一体化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同步进行。

“三项整治”和农民迁居后腾出的建设用地可以置换使用。

允许试点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折价入股参与基础设施及工商项目建设。

(五2006《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06年3月9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都提出,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开展村庄治理,优化村庄布局,提高宅基地利用率。

对农村新建住房,提倡建设楼房式住宅。

农村居民点用地要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方式,新建住房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

制定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的激励政策,加大零星农村居民点的撤并力度,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推进村庄环境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

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严格限制村庄无序外扩,农村宅基地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可以实行有偿流转,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

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采取政府、集体、社会、农民个人等多渠道投资方式,因

地制宜,加强“空心村”整治,扎实抓好围村林、行道树、庭院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绿化美化农村居民点,建设居住环境良好、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突出、人与自然和谐的新农村。

引入市场机制,探索建立以省人民政府为主导的耕地异地补充、基本农田异地代保和建设用地指标的交易平台,在市、县(区之间实行有偿流转。

(六豫政〔2011〕38号文

豫政〔2011〕38号文提出把加快新型城镇化作为“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引领,作为建设中原经济区的关键性、全局性战略举措,坚持规划先行、就业为本、农民自愿、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开展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快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交易所,重点解决土地流转中的信息对接、价格评估、利益保障等问题。

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所,探索农村资产资本化的有效途径。

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建设用地

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

(七《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

《指导意见》走城乡统筹、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支撑和推动“三化”协调发展。

统筹城乡规划,优化村庄布局,有序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鼓励城市骨干企业与农村建立对口帮扶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规划先行、就业为本、量力而行、群众自愿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农业规模经营、农民就近就业、农村环境改善。

积极开展“千村整治”试点,加快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高起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不断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推进矿区生态恢复治理、煤矿塌陷区治理和农村土壤修复。

三、国土资源服务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

(一大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深度整合农村土地资源,积极促进农村社区建设,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今年以来,根据省厅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对申报的省辖市级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和可行性论证,最终确定并批准台前县、范县、南乐县、濮阳县、清丰县5个项目立项,现各个项目正稳步推进。

确定清丰县、南乐县为省级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批准第一批试点村10个,每村下达50万元整治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县级财政部门。

每县各有2个村先行实施,效果初显。

目前第二批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已申报,我市新型试点村建设正稳步推进。

(二主动跑部进厅,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更多指标,适时申报一批项目好、见效快的挂钩规划,彻底解决我市“三化”用地矛盾

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八大产业集聚区发展建设已进入高峰期,今年省下达我市年度计划指标3065亩与实际需要相差甚远,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截止8月底,

全市已争取计划指标8758亩,共上报省政府审批建设用地1.01万亩,已获省政府批准建设用地近1.61万亩(包括去年上报今年批准的建设用地,濮阳引黄灌溉调节水库、联鑫化工、濮东石油机械制造园、东北庄杂技旅游园等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得以保障,一批城中村改造、经济适用房、新农村建设项目顺利开展。

(三积极推进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农民产权

按照国家要求和上级统一部署,在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权利调查,确保2012年底前完成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同时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确保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与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不衔接

由于规划不衔接,导致正在筹划中的新型农村社区

建设以多个村庄合并为主与以村为单位申报的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相冲突,且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对接不足,给后期项目的实施和申请土地综合整治的补助资金形成了阻碍。

(二土地利用计划少,新增建设用地空间小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包括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具体安排。

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上,我们主要是利用土地增减挂钩、占补平衡政策,取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

但目前,我省土地占补平衡指标只优先用于产业集聚区建设。

在报批社区建设时,这些指标既存在不能零星报批的问题,又存在报批数量极为有限的问题,而农村老宅基地的拆迁是零星的、渐进的,因此造成即使拆除了老宅基地,新的用地指标也不能及时批复,即使批复了指标,也要求用于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难问题仍然严重制约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三新型农村社区规划随意,占新不拆旧现象严重

由于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理解的偏差,导致新型农

村社区建设只专注于建高楼、修马路、划广场,在原有村庄旧址外随意选择新址,未批先建问题严重,少数占用耕地,造成土地浪费。

同时由于农村经济基础薄弱,老百姓资金缺乏,老村庄复垦工作进展缓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一定程度上存在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等现象,节约集约用地的初衷走样。

五、政策建议

(一坚持科学发展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这一主线上来,更新新型农村化社区建设理念,创新观念。

以领导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做任何工作、办任何事情,都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当前重点是沉下心来,深入认真地研究问题,努力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认真把握和遵循客观规律,提高对全系统、全行业科学发展的服务能力,形成崇尚知识、提升本领的良好风气,为促进新型农村化社区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深化改革创新

新型农村化社区建设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管理模式的深刻社会变革,也是一项涉及面广的重大利益调整,在建设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问题和困难,搞不好会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而新型农村化社区建设的重要特点是政府主导。

因此,要充分运用经济发展的经验,指导和引领新型农村化社区建设健康发展。

要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通过改革创新解难题、破瓶颈,通过改革创新激活力、蓄动力,加快发展。

(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做好与城乡一体化的结合新型农村社区一头靠向城镇,一头连着农村,处在城镇体系的末端,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因此,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环节,稳步推进。

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合村并城、合村并镇、合村并点等不同模式,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要优先在城市郊区、产业集聚区等非农产业基础好、前景好的地方推进,使之与工业化、城镇化有机-16-

结合起来,保证农民能够非农就业。

鼓励农民向重点镇、建制镇集中。

经济实力强、农民非农就业比较充分的县市可以率先尝试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暂不具备条件的县市,不要一哄而起。

要注重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防止虎头蛇尾、接续不力的现象发生。

(四)推进产业集聚化发展,强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产业支撑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强化产业支撑,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在要求。

只有产业发展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机融合,才能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同时实现就业空间和就业部门的双重转变,从而持续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化和新型城镇化。

一是搞好区域产业布局。

二是有序承接产业转移。

三是促进产业集聚化发展。

四是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

(五)实现农民土地财产权,积极探索人地挂钩政策土地既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又是基本生活保障,农民对土地具有物权性质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提前做好-17-

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明晰农民土地的财产权。

人地挂钩政策是国务院赋予中原经济区先行先试的核心政策之一,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创新发展的政策。

积极探索人地挂钩政策,大胆先行先试,结合农村宅基地开发利用和油污土地治理,将土地整治节余的复垦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进入流转的用地指标,纳入统一的交易市场,实行交易收入全额返还农村和农民,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难题。

濮阳市国土资源局二0一二年九月十九日-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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