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样板工程创建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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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样板工程创建标准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

综合管理的意见

1、总则

(1)施工现场是直接反映企业管理水平的窗口,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赖以形成的场所,抓好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和技术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水平是从根本上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创造经济效益的关键。

(2)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工程项目管理为龙头,一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础,以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保障,以强化施工作业面的质量、安全监控为重点,以健全科技应用激励机制、加快技术进步为动力,以完整齐全的施工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为保证,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目的,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

(3)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强化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坚持实施样板墙、样板间、样本单元引路,加强工序质量控制,提高全面质量管理意识,实施“精品工程”战略,创建过程精品,推动企业树立用户满意是质量最高标准的质量观,不断满足用户需求,提高用户满意程度。

(4)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强化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管理,重点搞好施工作业面的安全防护;认真总结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的经验,全面提高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水平,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推动施工现场安全达标;一级以上建筑总承包企业、2万m2以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应逐步推广应用视频监控系统。

(5)认真做好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工法管理等技术管理工作,为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鼓励、引导建筑业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加快建筑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形成;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增加科技进步贡献率,促进企业发展由速度效益型想技术效益型转变,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队伍整体素质。

(6)积极开展以“节能、节水、节约原材料”为重点的创建节约型建筑施工现场活动。

积极推广新型建筑体系,推广应用高性能、低耗材、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大力推行住宅建设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模式,减少耗材、耗能和环境污染;严格施工材料消耗核算标准,坚持限额领料制度,杜绝施工用水跑、冒、滴、漏。

积极研究和开展建筑垃圾与部品的回收和利用。

2、安全管理

(7)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认真落实三级教育培训规定,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强化对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和安全作业技能。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8)施工单位应强化对职工的职业资格管理,认真落实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任职,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取得特种作业人员炒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9)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明确各部门、各工种班组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责任到人。

(10)工程项目部应设立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以下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公司派驻的):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1万m2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1万~5万m2的工程至少2人;

(3)5万m2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并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3)1亿元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并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1)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所属工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工程项目部会同监理单位每周不少于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工程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影随工程进度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

各种检查应建立台账,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隐患按照“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原则进行整改。

(12)施工单位应认真执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和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与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设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13)工程项目部要认真落实分部分项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作业前,工程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将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要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双方应签字确认。

(14)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报告制度。

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按照公司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练,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救助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主动配合事故调查。

(15)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使用全省统一的安全技术资料范本,设置专职安全技术资料员。

安全技术资料应齐全、真实、整齐,按照规定分类归档。

(16)建筑工程宜使用钢管扣件式脚手架,不宜使用木脚手架、竹脚手架,严禁使用钢木、钢竹混搭脚手架。

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应附计算书、施工详图、大样图,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应分包给具有脚手架搭设作业劳务分包资质的专业劳务公司,搭设后应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搭设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7)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必须经建设部组织鉴定或委托认证并在省建管局备案的产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装。

工程总承包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加强对附着式脚手架的安装和使用管理,组织专家对附着式脚手架的安装方案进行审查。

安装后和每次提升前后,总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地安全装置、保险设施、提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8)基坑开挖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组织建设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对周边环境、土质情况进行勘察评估,按照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和审批。

开挖深度超过5m(5m)或地下室3层以上(含3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址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及其复杂的工程应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19)模板工程应编制施工方案,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并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加强模板支撑系统的纵横向支撑和与结构的拉结,增强空间刚度和稳定性。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应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拆模是必须达到设计强度,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置监护人。

(2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在建工程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密目网实施封闭。

必须加强在建工程的临边防护,逐步提高定型化、标准化和工具化水平。

(2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组织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S系统,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隔、一漏、一箱”要求。

配电箱、电缆、漏电保护器等必须使用在省建管局备案产品。

(22)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和使用登记手续,经工程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起重机械设备的拆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等必须使用在省建管局备案产品。

(23)建筑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制度,配备消防设施;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专人监护措施等。

3、文明施工管理

(24)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封闭围挡。

围挡应根据地质、气象、材料等进行设计计算,确保围挡的稳定性、安全性。

根据行政区域划分,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一般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应高于1.8m。

围挡用材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不得使用彩色编织布、竹笆或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有瞧见的地区应推广采用彩钢板围挡。

砌体围挡应根据设计计算情况设置砖垛,在学校、集市等流动人员较密集地区应限制使用砌体围挡。

严禁在围挡内侧堆放砂土等松散材料。

(25)施工现场应合理清晰划分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6)施工现场应有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处应设置大门和值班室,配置专人值班。

施工现场的进出入口处应设置“六牌两图”,在办公区、生活区设置“两栏一报”。

六牌指:

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入场须知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两图指:

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建筑工程立面(或效果)图;“两栏一报”指:

读报栏、宣传栏和黑板报。

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规范“六牌两图”和“两栏一报”的形式、尺寸,适当增加删减其内容。

(27)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设置道路、安装设备、堆放物料、搭建临设、绿化场地,保持场地整齐美观;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28)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吸烟饮水处、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洗刷设施等临时设施,并按规定配备急救员和急救器材。

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应进行必要的结构计算,确保使用安全,选址和所用材料要满足卫生、环保和消防要求。

临时房屋应优先选用钢骨架彩板房,生活、办公设施不得选用菱苦土板房。

(29)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夏季应有降温和防蚊虫措施,冬季有保温取暖措施。

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

(30)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建筑物内使用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要实行垃圾袋装化或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31)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6的防鼠挡板。

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作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m;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食堂的燃气灌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食堂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

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32)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

(33)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

蹲位之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m;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

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四层设置临时厕所。

厕所应设置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4、质量管理

(3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必须建立三交底、六预控、三检三验制度。

三交底指:

开工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前进行监理交底、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六预控至:

监理、施工单位要针对工程特点、难点、关键点、消除质量通病、四新使用、工程质量检测六个环节制定从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的预控方案。

三检三验指:

工程实体实行班组自检、工序交接检、专业质检和企业自验、监理检验、业主验收。

(35)工程建设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应及时签署各项签证资料,同时承担所签署资料真实、有效、完整、齐全的责任。

建设单位要向有关单位提供完整的工程审批资料。

监理单位应及时签认材料进场报验、工程测量放线、隐蔽工程验收及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参加见证取样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组卷。

(36)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必须将征地、规划、质监、开工手续(复印件)在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办公场所明示。

(37)建设单位应制定质量管理目标,建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将质量管理责任分解到各质量责任主体。

应将委托监理的质量管理合同主要内容在现场监理办公室明示,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制定严格有效、奖罚分明的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内容要覆盖工程建设各项工序、各责任单位、各个施工阶段、相关各项主要业务范围。

应在项目工地上设置项目质量管理网络框图和质量管理目标责任制框图。

(38)建设单位要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组织相关单位按分项、分部进行验收,对即将竣工的工程进行预检,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通病和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整修,待工程各方完成评价后及时组织参建各方进行竣工验收。

(39)建设单位要积极支持和参与质量创优活动,努力提供良好的创优环境。

要将工程创优列入本单位的质量管理目标,建立激励机制和措施。

建设单位有责任支持总包企业对各专业分包企业、设备材料供应商进行统一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总目标的实现。

(40)监理单位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监理规划,有明确的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管理责任制度,热真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监督其执行。

应建立健全现场质量控制标准和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并具有单独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和控制网络。

(41)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应设有相对独立的项目监理机构和专业齐全的监理人员,配备先进的检验仪器设备,保证全面有效地履行监理职责,完成各项合同约定的监理业务,并有详实的监理工作记录。

要依据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情况,对照标准编制现场取证取样、检测的检验计划。

(42)监理办公现场应挂有监理项目部的组织结构框图、监理工作程序框图、质量控制框图、监理项目部人员照片和质量管理职责。

(43)监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严格做好旁站监理工作。

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制定旁站监理方案;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时,监理人员应实施旁站监理并如实记录旁站监理情况。

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施工指令或采用其他应急措施。

施工单位应根据旁站监理方案,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旁站监理记录应有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由监理单位存档。

工程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未经旁站监理,不得进入下一步施工工序。

(44)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及时提出详实可靠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对提供的质量评估报告承担责任。

(45)工程开工前,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根据设计图纸、国家规范标准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质量管理手册,确定质量目标,制定质量管理措施。

(46)工程项目部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编制总人数=每项目部不少于3人+每万m2增加1人。

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照片及职责应在办公地点张贴。

(47)工程项目部的质量技术管理人员及一线操作的工长、技术员应配备与工程和承担的项目任务相适应的现行技术标准、操作规程、企业技术标准和工法。

(48)对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先进行技术培训,再进行试点、试操作。

对采用的新材料,应对其性能进行验证,并编制工艺措施。

(49)施工现场必须完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施工单位应建立见证取样送检台账,各方参加见证取样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并在样品上签字,对取样及送检过程的真实性负责。

特别是对钢筋、钢筋连接件、防水材料等应采用随机抽检,不得制作专门送检的假试件。

(50)施工现场应有明晰的施工标识,对控制测量线(50线、结构中心线)点状预埋件位置、拉结筋位置、结构工程质检标识、现场结构用建筑材料(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进场时间、质检状态、用途)等进行准确、清晰、齐全的现场质量控制标识。

(51)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14-032-2004)所列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加强对工程质量薄弱环节的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符合规范要求。

工程项目部应设专人负责施工项目同条件试件的制作与养护,并在工程实体的相同或近似部位设立同条件时间养护点,保证同条件试件的真实性与代表性。

(52)施工中应坚持“样板引路”制度,在装饰装修前,必须设置“样板间”方可大面积展开装饰装修工程。

未经共同确认,不能随意调换材料、队伍。

(53)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回访制度,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对使用单位、住户定期进行回访。

回访的内容主要是建筑物各系统运行、公共部位管理、住户使用情况等,对发现的问题应进行妥善处理。

(54)施工单位应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岗位练兵活动,鼓励岗位成才,提高从业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与能力,提高普通产业工人的技术等级。

施工单位应做好对职工的业务培训呢。

各施工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劳务企业应组织质量管理和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定期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20学时;对一线施工操作人员培训率不少于百分之60,没人培训不少于16学时。

(55)发生等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保护好现场,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如实记录事故现状。

在质量事故查处过程中,要真实地反映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

5、技术管理

(56)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施工单位技术员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全面、系统地理解和掌握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提高标准化意识,把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57)施工单位要以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为指导,建立完整的企业技术标准,合理制定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技术方案,促进工程质量验收体系的监理及有效运行。

施工现场各类操作人员应以《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作为施工操作的标准,加强工序质量控制,努力提高施工技术水平。

(58)施工单位要按照《山东省建筑企业工法管理办法》,建立企业工法管理制度,结合工程实际进行技术积累和技术跟踪,编制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综合配套的企业工法,积极申报省级工法和国家级工法,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

(59)施工单位要按照《山东省建筑业企业质量管理小组管理办法》建立群众性质量管理小组制度,组织企业职工围绕企业的经营战略、方针目标和现场存在的问题,以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目的,运行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60)施工单位在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过程中,应结合工程实际,进行消化吸收并有所创新,建立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体系,积极申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推动建筑业新技术在工程的广泛应用。

(61)施工单位要按照国家科技进步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62)工程项目应编制完备的施工组织设计。

一个建设项目应由总承包单位牵头,会同建设、设计、监理和分包单位共同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制。

(63)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完整,要体现项目概况、建设地区的自然技术经济条件、施工管理项目组织结构、施工部署、主要项目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总的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各项资源需求量计划、施工总平面图、工期、质量、安全、冬雨季施工、环境保护、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

(64)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国家、省有关技术政策、法规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积极推广应用建筑业新技术,做到技术上科学先进,经济上高效合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保障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和经济效益要求。

(65)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在认真读图的基础上,进行图纸会审工作,解决设计图纸本身存在的问题和设计与施工现场协调问题,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66)工程中关键部位或影响全过程的技术对象应按质量标准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技术核定,避免发生重大差错而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

核定的内容视工程结构情况而定,一般包括:

测量控制网、坐标、基准桩、基础、工程柱列、墙体轴线、构件的位置、标高、设备基础控制主轴线、螺栓安装中心线、钢筋、砼、砌体、大样图、防水工程和安装工程的主要分项工程。

(67)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冬期和雨期季节施工管理,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条件和国家有关季节施工的标准,制定有针对性的季节施工措施,做到措施得当、投入合理、确保施工效果。

(68)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对参与施工的有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都要进行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人员对设计情况、机构特点、技术质量要求、施工工艺、操作要点等有一个较详细的了解,按合理的工序、工艺流程进行作业,避免发生技术指导错误和操作错误。

(69)施工单位应建在健全施工日志制度。

施工日志应用统一格式的专用笔记本,由单位工程负责人按单位工程记录,不得混用。

记录的内容主要是日期、当日气候、施工动态、技术质量问题及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内容。

施工日志要做到从开工到竣工逐日及时记录,内容齐全、真实、准确,文字简练、清楚。

(70)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记录制度。

施工记录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主要内容包括地基钎探和桩基施工记录、结构安装和现场预应力记录、沉降观测和施工测量记录、施工放线记录、通风道和垃圾道畅通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主要抽查记录等。

施工记录应做到办理及时、时间准确、手续齐全。

(7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洽商、变更制度。

所以工程必须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做法说明以及各种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施工。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有问题,或对设计有修改意见和要求(如材料代用、细部尺寸修改、需对设计修改的建议和技术措施上的问题、重大技术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等)均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作为现场施工的依据。

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应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统一意见并填写设计变更记录,各方签证方可施工。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意见必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办理设计变更记录方可实施。

所有工程设计变更资料均应有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专人管理。

(72)施工单位应按照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2004)的要求,设专人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手机、整理,做到随工程进度同步,内容真实、完整,签证齐全,签字及盖章符合规定要求。

严禁涂改、伪造。

建设和监理单位应及时审核施工现场技术资料。

总承包与分包单位应明确分包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移交办法。

单位工程应整理两套以上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一套,施工单位保存一套。

6、建筑队伍管理

(73)施工单位必须凭《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严禁无资质、超越资质等级、超越经营范围、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

(74)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可将主体工程以外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

专业承包单位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之间、专业承包单位之间不得进行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惩戒的劳务作业工程,不得再行分包。

严禁非法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个人或无资质的施工队伍。

(75)分包工程时,发包方应按规定设立由本单位人员组成的工程项目部,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分包方应服从分包方的管理。

工程项目部应具有与承包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和工程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专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项目核算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材料管理人员、机械管理人员。

(76)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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