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胎膜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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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胎膜施方案
目录
1、编制依据2
2、工程概况2
3、工程特点2
4、施工准备2
4.1施工组织管理准备3
4.2技术准备3
4.3机具、材料准备3
5、施工安排4
6、施工方法4
6.1砖胎模具体做法4
6.2砖胎模施工9
7、质量要求10
7.1主控项目10
7.2一般项目10
7.3允许偏差11
8、各项保证措施11
8.1成品保护措施11
8.2安全措施12
8.3环保措施12
9、质量控制措施13
1、编制依据
1.1、按佛山南海上林苑二期工程图纸
1.2、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T01-26-2003)
1.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工程概况
上林苑二期工程位于佛山南海区狮山镇小塘城区三环东路地段,总建筑面积约170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约32870平方米,住宅面积136965.7平方米。
本工程设一层地下室,地上为5栋14座住宅塔楼,层数为17至26层,建筑高度为84.5米。
本工程采用高程系统为珠江高程,设计标高±0.00相当于绝对标高为8.00米。
本工程建筑除了21栋1、2座塔楼防火等级为二类,耐火等级二级外,其它塔楼及裙楼防火等级均为一类,耐火等级一级(地下室耐火等级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抗震防烈度7级,人防工程防护等级六级。
本工程结构体系框支剪力墙,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工程特点
本项目工程工期紧,质量要求高,合理组织施工是保证工期,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的关健。
本工程地下室为超长结构,除设计采用后浇带措施外,施工中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减少砼的收缩裂缝的产生。
本工程地下水位高,因此,保证地下室砼板不产生渗漏现象,成为本工程的最大难点。
4、施工准备
4.1、施工组织管理准备
现场主要施工人员安排如下:
序号
分项
人数
工作内容
1
砌筑工人
60
砂浆拌制,砖胎模砌筑
2
机械设备
10
机械操作、维修
3
成品保护
8
对砖胎模验收后成品监控、保护
4.2、技术工作准备
熟悉本工程图纸及其它技术文件,针对本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施工方案。
要求所有施工人员都能熟悉有关操作规程、规范、方案及有关工艺要求施工。
施工前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
对于复杂及重要施工部位,要事先与技术部门沟通,统一做法要求和质量标准。
做好春季施工前的各项工作,包括设备检查、防雨材料贮备。
4.3、机具、材料准备
主要机具:
斗车、铁铲、线坠、钢卷尺、灰桶、砂浆机、搅拌机等。
砖:
砖的品种采用MU10实心灰砂砖,强度等级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规格一致。
水泥:
采用3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
水泥不得受潮结块。
砂:
中砂,应过5mm孔径的筛。
含泥量不得超过5%。
水:
采用市政自来水。
砂浆:
砌筑水泥砂浆强度M5。
由于处于春季施工,砂浆内需掺早强剂(比例5%)。
砖块进场,材料部门作好收料工作,落实堆放地点,堆放场地应压实、平整。
砌块应保持干净,避免粘结泥土、脏物等。
进场的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材料的规格尺寸必须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严禁进场。
砂浆进行现场砂浆机拌制,随拌随用。
搅拌前砂子应过筛,保证粒径小于5mm。
搅拌时按砂浆配合比计量,并将配合比及材料用量写在小黑板上,然后先倒砂子、水泥、掺和料,最后加水。
砂浆拌成后装入手推车运至现场。
砂浆应随拌随用,砂浆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和保水性。
水泥砂浆必须在拌成后3小时内使用完毕,严禁使用过夜砂浆。
5、施工安排
由于砌筑工程量大,所在后浇带内分流水段,组织60人以上的砌筑工人同时施工。
施工时间安排在上午7:
00~下午18:
00之间的时段。
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
6、施工方法
6.1、砖胎模具体做法
土方工程先由甲方分包单位采用机械开挖承台、地梁、电梯井、集水井土方至基坑底设计标高,预留施工工作面及保留30cm土层或20cm岩层由我司用人工开挖或开凿至基底下标高-10cm,以利妥善保护基底原状土层。
机械挖土时,安排足够车辆,随挖随运。
人工开挖土方部位,机械无法转运,利用人工清除成堆,塔吊转运出基坑上部离开基坑3米外堆放汽车运走。
基坑内安装塔吊6台可满足垂直运输用,具体位置;19栋2座一台、19栋4座一台、23栋2座一台、22栋1座一台、21栋1座一台、20栋2座一台。
人工清理土方至基底设计标高-10cm后,回填石粉100厚夯实。
然后,现浇混凝土C20垫层100厚,垫层砼厚度和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M5水泥砂浆砌筑砖模,并在砖模内墙及顶面用1:
2水泥砂浆抹灰20厚表面压光,砖胎模四周做成小圆角,便于防水层施工,砌筑高度根据各承台具体高度确定。
对下沉式电梯坑、地梁、集水坑、承台侧壁砖模方法,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坡壁稳定性;回填用料及方法,地梁、承台待砖胎模砌筑完成结构稳定后,坡壁采用C15素砼回填,电梯坑、集水坑深度比较大并带有桩基坑坡壁采用石粉掺6%水泥用打夯机打实,分层厚度不大于300mm。
砖胎模厚度规定:
当H≤600mm时,砌120mm厚砖模;当600<H≤1000mm时,砌180mm厚砖模;当1000<H≤1200mm时砌240mm厚砖模;当H>1200mm时,砌370mm厚砖模。
具体做法如图:
砖胎模(120厚)做法
砖胎模(240厚)做法
电梯基坑及集水井砖胎模(370厚)做法
基础承台砖胎模(370厚)做法
天然基础承台做法:
天然基础承台超深及加深部分,按设计图纸说明施工。
本工程天然基础地下水位高,对天然基础承台施工带来很大的影响,为保证施工质量应采取相应措施。
施工测量放线定位后,再用灰粉标明承台位置,由甲方分包单位用机械开挖至设计图纸标高保留+30cm土层或20cm岩层由我公司用人工开挖或开凿至基底下标高-10cm,以利妥善保护基底原状土层。
机械挖土时,安排足够车辆配合机械挖土,随挖随运。
人工挖土方机械无法转运的,由我公司利用人工清理成堆,塔吊转运出基坑上部离基坑边3米外堆放,再用汽车运走。
人工清理土方至基底设计标高-10cm后,回填石粉100厚用人工夯实。
然后,现浇混凝土100厚C20垫层。
基础承台砖胎模做法见附图:
地下室底板做法:
(1)天然基础部分:
由甲方分包单位用机械开挖至图纸基底标高+30cm后,由我公司利用工人清理成堆,用塔吊运到基坑边3米外,再用汽车装运走。
人工开挖至图纸标高-10cm,然后回填10cm厚石粉,用人工夯实填平至设计标高,现浇C20砼10cm厚作垫层。
(2)回填土方部分:
回填分层(30cm)压实至-10cm标高再回填10cm厚石粉,用人工夯实填平至图纸标高,再浇注C20砼100厚作垫层。
地下室底板与侧壁砖胎模做法:
地下室底板侧墙
砌(240厚)做法
按地下室的有关设计图纸要求,符合地下室防水要求砖胎模的具体方法见附图:
地梁砖胎模(120厚)做法
6.1.1、根据已放好基础轴线与边线;立好皮数杆(一般间距15~20m,转角处均应设立),有30×40的木料制作,一般距墙或墙角50mm为宜,皮数杆应垂直、牢固、标高一致,立完后应该复核。
6、2、砖胎模施工
6.2.1、工艺流程
拌制砂浆→施工准备(放线、立皮数杆)→排砖撂底→砌砖墙→自检、检验评定
水泥计量精度为±2%,砂,掺合料为±5%。
6.2.2、砖胎模砌筑
砖胎模砌筑前,基础垫层的表面应清扫干净,洒水湿润。
先盘墙角,每次盘角高度不应超过五皮砖,随盘随靠平、吊直。
根据皮数杆下面一层砖的底标高,接线检查基础垫层表面标高,如第一层砖的水平灰缝大于20mm时,应先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严禁在砌筑砂浆中掺细石代替或用砂浆垫平,更不允许砍砖找平。
平整和垂直符合要求后再挂线砌墙。
砌筑方法应正确,砌体上下应错缝,里外咬槎,采用“三一”砌砖法(即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严禁用水冲砂浆灌缝的方法。
砖灰缝的厚度宜为10mm,且应饱满、平直、通顺,立缝砂浆应填实。
应挤压碰头灰,防止透亮或瞎缝。
砖墙应拉通线砌筑,并应随砌随吊、靠,确保墙垂直、平整,不得砸砖修墙,几个人使用同一条通线,中间应设几个支线点。
小线要拉紧,每层砖都要穿线看平,使水平灰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砌筑时宜采用外手挂线,可以照顾砖墙两面平整。
砌砖时砖要放平,里手高,墙面就要张,里手低,墙面就要背,砌砖时一定要上跟线,下跟楞,左右相临要对平。
墙体标高不一致或有局部加深部位,应丛最低处往上砌筑,应经常拉线检查,以保持砌体通顺、平直,防止砌成“螺丝”墙。
变形缝的墙角应按直角要求砌筑,先砌的墙要把舌头灰刮尽;后砌的墙可采用缩口灰,掉入缝内的杂物随时清理。
施工时,应防止基槽灌水。
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每天收工时做好工完场清。
春季使用的砖,砌筑前要清理。
脚手架上堆砖不得超过三皮砖。
6.2.3、抹灰
在砖墙上抹灰,阴阳角抹成圆角。
7、质量要求
7.1、主控项目
7.1.1、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1.2、砂浆品种符合设计要求。
7.1.3、砌体砂浆必须饱满密实,实心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5%。
7.1.4、外墙的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其它临时间断处,留槎的做法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7.2、一般项目
7.2.1、砖砌体上下错缝。
每处无长度超过500mm以上的通缝。
7.2.2、砖砌体接槎处灰缝砂浆密实,缝、砖应平直。
7.3、允许偏差
7.3.1、砖墙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轴线位置偏差
10
用经纬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2
墙体顶面标高
±15
用水准仪或尺量检查
3
表面平整度
8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4
水平灰缝平直度
10
用2m靠尺和水平尺检查
7.3.2、抹灰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立面垂直
5
用2m托线板检查
2
表面平整
4
用2m靠尺及楔形塞尺检查
3
阴阳角垂直
4
用2m托线板检查
8、各项保证措施
8.1、成品保护措施
8.1.1、砌体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
进场后,要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作好标识,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m。
8.1.2、回填素砼及石粉时,填的一侧应加支撑,防止回填时挤歪挤裂。
回填应分层,不允许向槽内灌水取代夯实。
8.1.3、回填土运输时,先将墙顶保护好,不得在墙上推车,损坏墙顶和碰撞墙体。
8.2、安全措施
8.2.1、墙身砌体高度超过1.2m以上,必须及时搭设好脚手架,不准用不稳定的工具垫高工作。
脚手架上下行梯道有防滑措施,经常检查外脚手架,以及清扫干净。
并检查坡道平台等,如有松动下沉现象,务必及时处理。
8.2.2、现场安全员负责火源,电源的管理。
用电接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不得私拉乱接。
8.2.3、现场按照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配置防火器具。
8.2.4、用电设备在使用前,检查电线绝缘、接地、开关安装等情况,应符合用电要求。
8.2.5、进入施工现场,要正确穿戴安全帽和防护用品。
8.2.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酒后作业。
8.2.7、从砖垛上取砖时,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垛倒砸人。
8.2.8、在施工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措施和防护用品是否完备。
8.3、环保措施
8.3.1、砂浆不得遗漏污染作业面。
8.3.2、施工垃圾应每天清理,堆放在指定的地点。
8.3.3、现场的砂石料要用帆布覆盖,水泥仓库内存放。
8.3.4、材料在运输时要加以覆盖,防止遗漏。
8.3.5、禁止水泥浆乱排,乱流,要经过沉淀池过滤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沉淀淤泥垃圾及时运走。
9、质量控制措施
9.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9.1.1、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将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
9.1.2、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的要求,将在执行前向有关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9.2、工程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9.2.1、在项目开工前编制测量控制方案测量记录归档保存。
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9.2.2、在施工中:
过程中应留测量点线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
9.3、材料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9.3.1、在计划确定的合格材料供应中按计划招标采购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
9.3.2、材料的搬运和贮存将按搬运储存规定进行,并应建立台账。
9.3.3、对现场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标识。
9.3.4、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不投入使用。
9.3.5、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按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
9.3.5、配合监理工程师对自行采购的物资进行验证。
9.4、计量人员应按规定控制计量器具的使用器具符合有关规定。
9.5、工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9.5.1、施工作业工人将按规定经考核后持证上岗。
9.5.2、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将按国家规范、企业标准和技术交底文件施工。
9.5.3、工序的检验和试验应符合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规定、国家建筑行业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置。
9.6、特殊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9.6.1、在编制项目管理计划中将界定的特殊过程,事前制定作业指导书,并规定控制的技术系数进行连续监控并记录,并应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进行控制。
9.6.2、对特殊过程的控制,除应执行—般过程控制的规定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关键过程设置工序控制点,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9.7、工程变更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经甲方、监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9.8、建筑产品或半成品将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9.9、纠正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9.9.1、对发包人监理工程师、设计人、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将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9.9.2、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结果。
9.9.3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
9.9.4对严重不合格或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实施纠正措施。
9.9.5、实施纠正措施的结果应由技术负责人验证并记录;对严重不合格或等级质量事故的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应验证,并应报公司。
9.9.6、项目指挥部将定期评价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9.10、预防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9.10.1、项目经理部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9.10.2、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将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9.10.3、对质量通病将采取预防措施。
9.10.4对潜在的严重不合格,将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9.10.5、项目经理部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9.11、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9.11.1单位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
技术负责人将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收集、整理质量记录。
9.11.2技术负责人将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最终检验和试验规定据合同要求进行全面验证。
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竣工质检工作。
9.11.3对查出的施工质量缺陷,将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a.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b.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将予以验收。
c.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让步验收。
9.12、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并应做好工程移交准备,配合指挥办做好竣工备案工作。
9.13、在最终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应对建筑产品采取防护措施。
9.14、工程交工后,项目指挥部将编制符合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撤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