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浅眼爆破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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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桩浅眼爆破施工方案
蓄集峡水利枢纽工程场内2号公路
人工挖孔桩爆破施工专项方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蓄集峡水利枢纽工程场内2号公路项目部
二0一四年十一月八日
人工挖孔桩爆破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蓄集峡水利枢纽工程建前(二期)场内2号公路合同段共计正线桥梁3座,工程位于柴达木盆地东北部边缘的巴音河中下游峡谷地段。
全线桩基34根,420延长米。
地质情况:
本区所属山系为祁连山脉中段的宗务隆山区,属于高山到中山的过渡区,线路沿线山体雄厚、沟谷深切、岸坡陡峻、基岩裸露,各级支沟较发育,区内地形起伏较大,山顶海拔多在3500m以上,相对高差达300~500m,最高达800m以上。
河谷在上游山谷内多为“V”型,岸坡坡度一般50~60°,局部近直立。
沿线地质基本为粉质砂土、块石、全风化花岗岩/全风化砂质板岩、强风化花岗岩/强风化砂质板岩、中风化花岗岩/中风化砂质板岩构成。
二、实施范围
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在于指导、控制整个桥梁挖孔桩爆破作业的安全、约束作业人员认真执行每一个安全施工指令和作业方法,适用于本标段桥梁人工挖孔桩爆破作业。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为指导,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组织施工作业。
做好安全生产,保持职工队伍稳定、解决职工后顾之忧,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施工生产有序进行。
三、编制依据
1、《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
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4、青海省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
四、危险源辨识及监控
1、爆破用火工品管理
2、爆破施工用药量控制及其对护壁的震动控制
3、爆破的飞石对作业人员的伤害
4、孔内通风及空气流通控制
5、锁口盖板及防落物措施
6、吊装材料性能及施工程序。
7、瞎炮的处理针对以上危险源存在较大可能的因素,为发挥本项目在建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效能,执行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中各项检查制度及《火工品管理制度》等相关措施。
以安监部为主责部门,执行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中各项检查制度及相关措施。
五、爆破方案的选择爆破方案的选择
根据本工程特点和周围环境,拟采用如下总体设计原则:
1、桩基端部伸入下中风化岩层地基深度:
桥台桩基不小于3.0米,桥墩桩基不小于5.0米。
本工程因为地势受限,山坡陡峭,不利于采用机械钻孔,所以本工程人工挖孔桩爆破采用掏槽爆破。
2、采用浅眼松动爆破和严格控制装药量,确保爆破不损坏桩基护壁和降低爆破振动。
3、为防止有水时使用导爆管雷管进水而产生的拒爆,爆破雷管选用电雷管。
4、采用严密的防护措施,如在爆破孔桩口用钢筋网片覆盖,并加压砂袋,防止爆破飞石飞出地面,将爆破飞石及噪音等危害的强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5、加强警戒,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爆破作业区,放炮前应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戒线。
六、钻爆设计
1、确定周边眼间距E:
确定周边眼间距E:
根据围岩结构选用E=32-42cm装药集中度g=0.1-0.18kg/m
2、炮眼布置:
挖孔桩进入中风化层以后,拟采用预留松动爆破法施工,炮眼布置附后。
3、炸药及雷管的选择:
炸药,改性铵油炸药(有水时选用乳化炸药);雷管,采用电雷管,起爆器引爆。
4、炮眼深度与循环进尺
在小直径桩径开挖爆破中,炮眼利用率低,一般炮眼深度L取开挖直径的0.5-0.6倍,即L=(0.5-0.6)D,其中掏槽眼可超深10-20cm;
桩井开挖爆破眼利用率一般可达0.8-0.95,则循环进尺l=(0.8-0.95)L。
周边眼距孔边缘10-30cm,为不损伤混凝土护壁,斜插角度要控制好。
起爆过程中采用电雷管起爆。
禁止使用导爆索火雷管起爆。
5、炮孔布置,1.8m桩径的孔桩周边眼采用16个孔;1.6m桩径的孔桩周边眼采用14个孔炮孔布置;1.4m桩径的孔桩周边眼采用13个孔。
见布眼图(以1.8m、1.6m、1.4m为例)。
1.8m桩径1.6m桩径1.4m桩径
装药时首先用风管将炮眼里残碴冲洗干净,然后用木制式或竹制工具将装有雷管的药码轻轻送至炮眼底后,炮口用炮泥填好。
光爆眼采用并联法连接。
在爆破中如果遇有瞎炮,应用木制或竹制工具将填塞物、雷管、药码小心掏出,再用低压水浸泡或用压缩空气和水的混合物把炸药冲出来后,再重新装药起爆。
七、药量计算
单位炸药量,采用类比法,q取值1.8kg/m3。
1、桩径1.8m计算:
掘进每循环所需炸药量:
Q=q·S·L·η=1.8×2.7×1.00×0.8=3.8kg
Q—掘进每循环所需炸药量,kg;
q—炸药单耗,kg/m3;
S—掘进断面积,m2;
L—平均炮眼深度,m;
η—炮孔利用率,一般为0.8~0.95。
每个炮眼的装药量:
Q0=Q/N=3.66/16=0.229kgN—炮眼数量,个;
Q0—每个炮眼的装药量,kg;
掏槽眼装药量比周边眼要多15~20%。
2、桩径1.6m计算:
掘进每循环所需炸药量:
Q=q·S·L·η=1.8×2.1×0.8×0.8=2.5kg
Q—掘进每循环所需炸药量,kg;
q—炸药单耗,kg/m3;
S—掘进断面积,m2;
L—平均炮眼深度,m;
η—炮孔利用率,一般为0.8~0.95。
每个炮眼的装药量:
Q0=Q/N=2.88/14=0.21kgN—炮眼数量,个;
Q0—每个炮眼的装药量,kg;
掏槽眼装药量比周边眼要多15~20%。
3、桩径1.4m计算:
掘进每循环所需炸药量:
Q=q·S·L·η=1.8×1.766×0.8×0.8=2.0kg
Q—掘进每循环所需炸药量,kg;
q—炸药单耗,kg/m3;
S—掘进断面积,m2;
L—平均炮眼深度,m;
η—炮孔利用率,一般为0.8~0.95。
每个炮眼的装药量:
Q0=Q/N=2.54/13=0.196kgN—炮眼数量,个;
Q0—每个炮眼的装药量,kg;
掏槽眼装药量比周边眼要多15~20%。
4、安全距离
本工程地处野外荒郊,周围无结构物及民房,只要人员、机械撤离安全线以外即视为安全。
规范要求,在深孔中爆破的最小安全距离为50米,本工程安全距离为100米以外为安全距离。
八、爆破器材选型
1、炸药
人工挖孔桩入岩段爆破施工总是存在岩层裂隙水及成孔护壁时下滴的渗水,在选用炸药时势必选择防水性好的炸药。
项目部为了保证成孔护壁在爆破施工中的稳定性,选用了2#岩石乳化炸药,其特点是抗水性好、药卷易于分割、威力适中;在无水地段则选用2#岩石炸药。
2、雷管
孔桩掘进爆破选用电雷管网络,禁止使用导火索、火雷管起爆网络。
电雷管起爆网络的接头一定要有良好的绝缘性,接点离开泥水面。
同时,为取得较好的爆破效果,保护护壁的稳定性,选用微差爆破使用的秒延期雷管,周边眼滞后掏槽眼起爆0.1s以上。
3、起爆器
选用MFJ—100国产电容式起爆器,串联起爆能力可达100发,充电时间7-10s,供电时间3-6ms,电源1#电池4节。
孔桩爆破每次起爆的雷管都在20发左右,起爆器要求体积较小,便于携带,结构组成简单,因此选用JZDF—300—B国产电容起爆器。
九、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1、控制措施
1)爆破地震控制措施
孔桩入岩爆破对本桩及临近孔桩的临时支护和已浇筑的桩芯混凝土都可能产生影响,因此孔桩护壁采用早期强度高、成型好C20混凝土护壁,护壁混凝土浇筑强度达到2.5Mpa后,方可进行爆破施工而不至震坏护壁支护,同时不在已浇筑桩芯混凝土且未达到龄期的孔桩20m范围内进行孔桩爆破作业,以免震裂没有达到设计强度的桩芯混凝土。
2)爆破飞石的控制措施
孔桩爆破工作面均在地表以下,在爆破孔桩口用井盖覆盖,并加压砂袋,以防止爆破飞石飞出地面。
3)爆破炮烟的排除措施
炸药爆破之后产生的炮烟均为有毒有害气体,必须进行机械性强制通风排烟,施工现场采用空压机风管在井底通风排烟,通风排烟的时间以清除工作面炮烟为准。
4)爆破防漏电措施
孔桩入岩爆破在装药时,应特别注意防漏电,在装药前孔桩内所有的电器设备应提升至地面。
在装药时,雷管的脚线应短接,连接爆破母线时保证接头良好的绝缘性,严禁拖地接触泥水,雷雨天气停止爆破作业。
5)瞎炮的处理
在孔桩爆破作业完成、清除孔桩内炮烟后,检查人员下到工作面检查瞎炮情况,并及时按爆破规程进行处理。
另外在清渣时发现瞎炮,及时报告项目部安排专业人员处理,禁止非专业人员私下处理。
6)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措施
爆破器材属于危险物品,进行严格管理。
严格爆破器材的领用、发放、使用及回收制度。
现场爆破器材应该分明别类,分别用木箱盛装,专人上锁保管,严禁混装。
使用、运输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碰撞;雷管在连母线前应短接,避免接触带电体。
2、做到“四统一”
1)统一指挥由现场爆破指挥部负责协调,由起爆指挥员专司起爆令。
2)统一行动参与施工所有人员,各负其责,在爆破指挥部的指挥下,进行清场和警戒。
3)统一时间每天放炮时间按制订的统一规定时间执行,并将此通告相关邻近单位和人员。
4)统一信号爆破现场的安全标志及信号要事先向相邻单位及人员说明,阐明标志和信号的意义,并请其做好协调宣传教育工作。
爆破信号用哨子发出并鸣叫警报器:
第一次:
急促的短声是清场信号,即:
笛!
笛!
笛!
所有车辆人员立即撤离到警戒区域外或指定的安全地带。
第二次:
起爆信号,三声长哨,即:
笛—!
笛—!
笛—!
确认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随即起爆。
第三次:
解除警戒信号,一声长、一声短。
即,笛—笛!
确认无拒爆、盲炮后发出。
十、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由于爆破施工的特殊性,对于爆破施工的各项安全指标进行充分的计算分析,并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爆破作业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中各项规定。
2、加强爆破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爆破员持证上岗。
3、合理布局,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爆破作业。
4、严格控制炮孔装药量,确保填塞长度和填塞质量,装药前必须进行验孔。
5、爆区附近设施工牌,作业人员配戴统一编号的作业卡,爆区插红旗标识且设置装药安全警戒范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6、爆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起爆药包由指定爆破员加工,分开存放。
7、爆破网路各连接部分要连接牢固,全部电线接头要用绝缘胶布包缠。
8、爆破时间:
本工程地处野外荒郊,不受时间段限制,基本可以做到随挖随炸。
9、爆破现场设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装药现场。
10、爆破员必须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操作,按操作程序加工起爆药包,轻拿轻放爆破器材。
装炮使用木质或竹质长棍,起爆药包装进炮孔后不要用炮棍捣动孔内药包。
11、爆破作业现场的杂散电流值、射频电等符合规定,操作人员不能穿化纤衣服,手机、对讲机远离装炮现场。
12、雷雨天气不得进行爆破作业,装药过程中遇雷雨突然来临,要迅速撤离所有人员到安全地点,并设警戒。
13、认真组织清场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布岗合理,并坚守岗位。
警戒时依次发出预告信号、起爆信号和解除警戒信号,以口哨、红旗和对讲机进行联络,严防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爆破危险区。
十一、爆破后安全检查
1、爆破后,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
2、爆破员检查如果发现危石、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3、各类盲炮的处理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经检查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作业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4、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5、爆破结束后,爆破员应将剩余爆破器材仔细清点,如数及时直接交退给市公安局指定的爆破器材仓库。
十二、注意事项
1、爆破前,对炮眼附近的支撑应采取防护措施。
护壁混凝土强度尚未达到2.5MPa时,不宜爆破作业。
2、放炮后,施工人员下井前,应事先测定孔底有无毒气,如有毒气,应迅速排除。
3、孔内装药量不得超过炮眼深度的1/3。
4、对不宜采用爆破施工的桩基,采用风钻打眼,然后在钻孔中加入膨胀剂,待岩石产生裂缝以后再用风镐破碎岩石,以达到安全施工的目的。
5、打眼放炮必须采用电雷管引爆,严禁裸露药包。
对于软岩石炮眼,其深度不应超过0.8m,硬岩石炮眼不应超过0.5。
炮眼数量、位置和斜插方向应按岩层断面方向来定,中间一组集中掏槽,四周斜插边挖。
十三、安全要求
1、民爆物品的运输必须专车运输,车上不许装载其它物品,应由专职人员押送,在运行中必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路线行驶。
2、民爆物品领取于炸药库,按指定路线运至施工现场,在运输与存放过程中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开,不许混合运输或存放。
3、严格按照设计孔位钻孔,孔深、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合格的炮孔要重新打。
钻孔时,钻工不得脱离凿岩机,防止断钎伤人,风管不能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风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开钻固定孔位以后,掌钎人员应立即退出,钻机操作者方可由慢至快全速钻进,打完炮孔后应进行深度检查,装药前应用有压气吹洗炮孔。
4、在施工中如有剩余炸药、雷管,必须及时退回,实行退库制度。
5、必须严格密保物品的发放制度,由技术部门提出每个孔的装药数量,按物资消耗定额发放,建立健全民爆物品发放台帐和民爆物品品的严格检查制度。
6、民爆物品贮存地必须配备足够的泡沫灭火器及防火砂。
7、操作人员必须按钻爆设计所规定的装药量进行装药起爆,严禁超量装药。
8、爆破时,必须做好警戒防护工作,规范要求,在深孔中爆破的最小安全距离为50米。
9、孔桩爆破工作面均在地表以下10m以外,在爆破孔桩口用炮被覆盖,并加压砂袋,以防止爆破飞石飞出地面。
确保爆破过程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