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课件-精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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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一讲:

概述,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出现矛盾条款时,听谁的?

老王在一个单位干了十年多,对这个单位也挺有感情的,正好今天他的合同到期了,而单位又想让他留下来,所以双方就续签了劳动合同。

按规定,老王是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可是他想,单位的人肯定知道这条规定,自己就用不着提醒人家了,所以他一直没声明。

而单位人事部的同事只起草了一份一年期的合同,让老王签字。

当时,老五也没细看,大笔一挥,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过了一个月后,老王无意间又看了一眼合同,发现上面的劳动期限是一年。

于是他拿着合同去找人事部,问:

“为什么没给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人事部的人回答:

“当时你并没有说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啊,我们现在的合同签法并不违法。

”,【案例】,虽然从学理上把劳动合同法看成是劳动法的下一法,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既然二者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法律,按照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不同时期的两部法律如果出现了法律冲突,就采用新法取代旧法的方式去解决这个冲突。

【解析】,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点,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特点1、在国家干预下的意思自治2、当事人之间强弱对比悬殊3、人身性4、隶属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倾斜立法技术保护劳动者加重企业违法成本,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特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的对比:

对于劳动者:

可以无理由解除,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企业。

对于用人单位:

举例说明立法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1、不可以无理由解除。

2、必须在符合法定事由的情况下,才可单方解除合同。

3、除过错性解除合同外,其他情形的单方解除员工合同均4、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资权益在试用期中的保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承担违约金)弱势群体的限制解除保护引导企业多与员工签无固定期合同,劳动合同法侧重保护员工下列权益,加重企业违法成本的条款举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讲:

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正确行使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的知情权禁止设定担保和收取抵押金,所谓知情权,简单地说,就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相互了解有关信息的权利。

劳动者的知情权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的知情权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缔结劳动合同过程中的知情权,小刚今年大学毕业,正赶上就业的形势非常严峻。

他好不容易才获得一个面试的机会,于是准备妥当参加面试,心想一定要给面试官留下一个好印象。

面试的过程很紧张,面试官问了他很多问题,小刚都一一作答,他看得出面试官好像很满意。

等到面试官问完问题后,小刚也想了解一下这家公司的情况,比如,公司的业务情况、办公条件等。

可是他一张嘴,面试官就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冷冷地对小刚说:

“我没时间回答你的问题,你要是不想来我们公司就另谋高就,要是想在我们公司干,就回家等通知,你后边还有二十多个人等着面试呢,我今天上午必须面试完,怎么可能有时间回答你的问题。

”小刚只好知趣地告辞了。

【案例】,小琳今年大学毕业,正在忙着找工作,得到了一个去外资企业面试的机会。

约定时间后,她就去这家外资企业面试了,面试时都是单独面试的。

当天负责面试的是一个男性面试官。

一开始,面试官问了小琳一些常见的问题,她一一回答。

之后,面试官开始问一些隐私性的问题,甚至问小琳的三围尺寸是多少。

小琳为了找工作,已经回答了一些她不愿意回答的问题。

当面试官问到她的三围尺寸时,她忍无可忍,心里说:

“我是来应聘文秘的,又不是来应聘模特儿的,你凭什么问我这些?

”但她还是咬着牙告诉面试官了。

没想到面试官更过分,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皮尺,要亲自量一下小琳的三围尺寸。

小琳终于按捺不住,从包里掏出一个MP3,说:

“我要告你,咱们今天的面试对话,我都录下来了”,【案例】,禁止设定担保和收取抵押金,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小孙最近找到一份工作,结果上班后,公司就向他收取押金,说是风险抵押金,不缴的话,公司就不和他签合同。

没办法,小孙只好忍痛缴纳了5000块钱。

到了月底发工资时,公司却不给员工发工资。

小孙就去问财务科:

“为什么不给我们发工资?

”财务科的人回答说:

“我们现在亏损,资金周转不开,没钱,以后有钱就给你补发。

”小孙只好继续工作,但是一连干了三个月,都没拿到一分钱,他实在受不了了,找到公司老板:

“这样一直不发工资,我没办法生存,再不发我就辞职了。

”老板说:

“你要辞职我也没办法。

”小孙说:

“那你把我的5000块风险抵押金还给我,并把你拖欠我的三个月工资一起支付给我。

”老板说:

“给不了,你的押金我们都用来买原材料,你的工资我也给不了,现在账上一分钱也没有。

”小孙很生气:

“那怎么办?

我总不能白干三个月啊,还赔了5000块。

”老板安慰他说:

“这样吧,你再等两个月,两个月以后,我的资金就回笼了,到时我连押金带工资一起都给你。

”小孙没办法,只好回去又干了两个月。

没想到,两个月以后,公司倒闭了,老板也不见了。

小孙辛苦干了五个月,不但没赚一分钱,还赔了5000块。

【案例】,劳动合同的内容与条款,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的三种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单位必须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与无固定期合同有关的过渡期规定,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法实施前已依法订立且实施之日仍然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该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实施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三)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四)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相关规定,【案例】某房地产公司聘用了王小姐,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约定的试用期为三个月。

三个月期内,公司发现王小姐表现欠妥,工作能力不高,但是本人的工作态度较好,所以一方面担心王小姐的能力会不胜任工作,另一方面又希望给王小姐一个机会,如果王小姐的能力能够有所提升,在此情况下,公司倒是愿意继续留用王小姐。

在此情况下,公司想延长王小姐的试用期,是否合法?

、公司与员工所约定的试用期是合法的。

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最长可以约定六个月的试用期。

现在公司只与员工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肯定是一种合法的约定。

、由于合同所约定的试用期不到六个月,延长试用期有一定的空间。

就是因为公司与员工所约定的试用期不到六个月,不到法定的最长期限,所以延长试用期才有一定的可能性。

如果公司本来就是与员工约定了六个月的试用期,则肯定是不能再延长的了。

、如果王小姐不同意延长,公司是不能单方延长试用期的。

如果公司向王小姐表达延长的愿望,而王小姐拒绝延长的话,则公司无权单方延长王小姐的试用期。

因为三个月的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个条款,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公司没有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

、如果王小姐同意延长,则公司将试用期延长到六个月的做法是合法的。

如果王小姐同意延长,则公司与王小姐延长试用期的行为,就是一种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而且变更之后的试用期条款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超过法律对于试用期的最长规定,所以是一种合法的行为。

【解析】,、公司需要跟王小姐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才能保证合法性。

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必须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方可。

所以公司与王小姐变更试用期条款之后,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才能保证其变更行为的合法性。

附变更协议一份如下:

变更协议书甲方:

公司乙方:

个人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变更协议如下:

原劳动合同第条所规定乙方的试用期为三个月的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为试用期为六个月,起始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变。

此协议从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我在一家汽车维修公司工作,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六个月的试用期。

公司那边的说法是因为我这样的属于刚毕业的学生,没有实际工作经验,所以要约定这么长的试用期,当时我又不知道具体的试用期规定,也就没有吱声。

最近一次和同学聚会,我才知道法律规定签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

知道这事时,我已在这个修理厂工作了五个多月了,请问我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试用期规定的三个月的工资该如何补发?

【案例2】,用人单位应当从你法定试用期满,即从你工作的两个月后的第三个月起,到你工作的第五个月止,每个月给你支付以试用期满的工资为标准的两个月的工资。

这里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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