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式无砟轨道施工监理细则》doc.docx
《《板式无砟轨道施工监理细则》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板式无砟轨道施工监理细则》doc.docx(4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板式无砟轨道施工监理细则》doc
《板式无砟轨道施工监理细则》
前 言
无砟轨道是客运专线主要轨道结构形式,无砟轨道施工具有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等特点,施工质量受工艺控制、工序衔接、实施环境、现场管理等因素影响敏感度高,所以监理对现场施工的工艺工序,环境变化,综合管理等监督管控工作是否有力将直接影响到无砟轨道的施工质量,同时监理人员的责任心、业务水平将直接影响到无砟轨道施工质量的可靠性及可追溯性。
因此在无砟轨道施工中监理工作尤为重要。
为确保无砟轨道施工质量,使无砟轨道施工中监理工作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公司组织各参建监理单位特编制本细则。
本细则以《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85号)、设计文件及监理规范为基础,同时参考铁道部新颁标准和技术条件,主要编写的根据有:
《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试行)》(TB10621-2009);
《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
《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建设【2006】158号);
《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85号);
《高速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9】218号);
《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充填层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9】90号);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客运专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客运专线250㎞/h和350㎞/h钢轨检验及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函【2005】402号);
钢轨焊接 第2部分:
闪光焊接(TB/T 1632.2-2005);
钢轨焊接 第3部分:
铝热焊接(TB/T 1632.3-2005);
《客运专线铁路CRTSI型板式无砟轨道混凝土轨道板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
《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混凝土轨道板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
《客运专线铁路岔区板式无砟轨道混凝土道岔板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173);
《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滑动层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9]88);
《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高强度挤塑板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9]88);
《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支承层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 《客运专线铁路CRTSI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
《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
《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搅拌车生产制造暂行技术条件》(工管技[2009]11号);
《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路基面防水层沥青混合料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
《客运专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1-2005);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2-2005);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3-2005);
《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4-2005);
《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6-2007);
《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充填层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函〔2009〕1611号);
《客运专线铁路变形观测评估技术手册》(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
《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施工手册》(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
《客运专线铁路道岔铺设手册》(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
本细则主要从无砟轨道施工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过程控制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在执行本细则过程中,希望各监理单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继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反馈公司安质部以便及时修改更新。
本细则在编写过程中,各参建监理项目部进行了资料的提供及整理,在这里表示感谢。
第一部分客运专线无砟轨道工程测量
1一般要求
1.1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测量的平面坐标系应采用工程独立坐标系,并引入1954年北京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测量的高程系统应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1.2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测量的平面、高程控制网,按施测阶段、施测目的及功能分为勘测控制网、施工控制网、运营维护控制网。
1.3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测量平面控制网应在国家基准控制网(CP0)下按分级布网的原则分三级布设。
第一级为基础平面控制网(CPⅠ),第二级为线路控制网(CPⅡ),第三级为基桩控制网(CPⅢ)。
各级平面控制网的作用为:
1.3.1CPⅠ主要为勘测、施工、运营维护提供坐标基准;
1.3.2CPⅡ主要为勘测和施工提供控制基准;
1.3.3CPⅢ主要为铺设无砟轨道和运营维护提供控制基准。
1.4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高程控制网应按二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施测。
在勘测阶段,不具备二等水准测量条件时,可分两阶段实施,即:
勘测阶段按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施测,线下工程施工完成后,全线再按二等水平测量要求建立水准基点控制网。
2平面控制测量
2.1基础平面网(CPⅠ)测量
2.1.1CPⅠ控制点布设应符合表1的要求,点位宜选在距线路中线100~200m、不易被破坏的范围内,并按《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J962-2009)附录A的规定埋石且作好标记。
2.1.2CPⅠ采用边联结方式构网,形成由三角形或大地四边形组成的带状网;在线路勘测设计起点、终点或与其他铁路平面控制网衔接地段,应有2个以上的CPⅠ控制点相重合,并在测量成果中反映出相互关系。
2.1.3CPⅠ应与沿线不低于国家二等三角点或GPS点联测,宜每50㎞联测一个国家三角点。
全线(段)联测国家三角点的总数不得少于3个,特殊情况下不得少于2个。
当联测点数为2个时,宜分布在网的两端;当联测点数为3个及其以上时,2宜在网中均匀分布。
2.2线路控制网(CPⅡ)测量
2.2.1CPⅡ控制点的布设应符合表1的要求,一般选在距线路中线50~100m,且不易被破坏的范围内,并按《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J962-2009)附录A的规定埋石且作好标记。
2.2.2在线路勘测设计起、终点及不同单位测量衔接地段,应联测2个以上CPⅡ控制点作为共用点,并在测量成果中反应出相互关系。
2.2.3采用GPS测量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CPⅡ控制点应有良好的对空通视条件,点间距应为800~1000m,相邻点之间应通视,特别困难地区至少应有一个通视点;
(2)CPⅡ控制点分段起闭于CPⅠ控制点,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应符合表4和表5的C级的规定;
(3)CPⅡ网采用边联结方式构网,形成由三角形或大地四边形组成的带状网,并与CPⅠ联测构成附合网。
2.3基桩控制网(CPⅢ)测量
2.3.1CPⅢ控制点的布设应兼顾施工及运营维护要求,埋点应满足以下要求:
(1)CPⅢ控制点宜设于线路外侧,控制点的间距为50~70m左右一对,且不大于80m,相邻CPⅢ控制点应等高,布设高度应与轨道面高度保持一致的高度。
一般路基地段宜布置在接触网杆基座上,埋设立式基座。
桥梁上一般布置在桥梁固定支座端上方防护墙顶端。
CPⅢ控制点应设、置在稳固、可靠、不易破坏和便于测量的地方,并应防冻、防沉降和抗移动,控制点标识应清晰、齐全、便于准确识别和使用。
(3)CPⅢ控制点有条件时宜埋设混凝土强制对中标,其标志规格和埋设深度应符合《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J962-2009)附录A的规定。
2.3.2CPⅢ控制点满足各项限差要求后应永久固定。
控制点标识应清晰、齐全,便于使用,并绘制布设平面示意图和控制点表,做好点之记,描述其位置、里程、外移距。
2.4CPⅢ网的测量监理工作
2.4.1对CPⅠ、CPⅡ控制网的复测确认。
监理单位见证测量方法和检查测量仪器。
施工单位填写CPⅠ、CPⅡ复测及CPⅡ加密测量评估报验单,监理单位审核签认后报评估单位进行评估。
2.4.2督促施工单位编制CPⅢ测量方案(含CPⅡ加密上桥)。
方案内容应包括CPⅢ的布点方案、CPⅢ的命名、保护、测量技术要求、测量精度、相邻CPⅢ段落的搭接处理方法、特殊情况下CPⅢ的测量方法,如大跨度连续梁。
监理单位审查CPⅢ测量方案,现场检查CPⅢ控制点的埋设情况。
2.4.3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CPⅢ测量现场见证,对测量仪器、人员、方法、施测精度进行检查。
日常检查CPⅢ控制点保护情况以及实际使用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2.4.4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CPⅢ测量评估申请表,签认后报评估单位进行评估。
监理单位审核内容主要包括CPⅢ测量段落是否在已通过的沉降评估;CPⅢ测量数据是否真实。
2.4.5轨道板铺设前,施工单位再次对CPⅢ进行复测并报评估,程序同前。
2.4.6评估单位对复测CPⅢ评估后,监理单位检查两次CPⅢ成果的精度差异值,监督施工单位采用合格有效的CPⅢ成果。
2.4.7交验前再次对CPⅢ进行复测,程序同前。
表1各级平面控制网布网要求
控制网级别
测量方法
测量等级
点间距
备注
CPⅠ
GPS
B级
≥1000m
≤4㎞一对点
CPⅡ
GPS
C级
800~1000m
导线
四等
CPⅢ
后方交会
五等
50~70m
10~20m一对点
注:
1、当CPⅡ采用GPS测量时,CPⅠ的点间距为4Km一个点。
2、当CPⅡ采用导线测量时,CPⅠ的点间距为4Km一对相互通视的点。
表2GPS测量的精度指标
控制网级别
基线边方向中误差
最弱边相对中误差
CPⅠ
≤1.3〃
1/170000
CPⅡ
≤1.7〃
1/100000
表3导线测量主要技术要求
控制网级别
附合长度(㎞)
边长(m)
测距中误差(mm)
相邻点位坐标中误差
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限差
方位角闭合差限差(,,)
对应导线等级
CPⅡ
≤4
800~1000
2.5
10
1/40000
±5n
四等
CPⅢ
≤1
150~200
4
5
1/20000
±8n
五等
表4GPS测量的精度指标
级别
B
C
D
E
a(mm)
≤8
≤10
≤10
≤10
b(mm/㎞)
≤1
≤5
≤10
≤20
注:
a—固定误差(mm);
b—比例误差系数。
各级GPS网相邻点间弦长精度可用下式表示:
式中σ=中误差(mm);
d=相邻点间距离(㎞)
表5各级GPS测量作业的基本技术要求
项目
级别
B
C
D
E
静态
测量
卫星高度角(。
)
≥15
≥15
≥15
≥15
有效卫星总数
≥5
≥4
≥4
≥4
时段中任一卫星有效观测时间(min)
≥30
≥20
≥15
≥15
时段长度(min)
≥90
≥60
≥45
≥45
观测时段数
≥2
1~2
1~2
1~2
数据采样间隔(s)
15~60
15~60
15~60
15~60
PDOP或GDOP
≤6
≤8
≤10
≤10
3高程控制测量
3.1高程控制测量有勘测高程控制测量、水准基点高程测量、CPⅢ控制点高程测量。
3.1.1各级高程控制测量等级及布点要求应按表3.1.1的要求执行。
表3.1.1各级高程控制测量等级及布点要求
控制网级别
测量等级
点间距
勘测高程控制测量
二等水准测量
≤2000m
四等水准测量
水准基点高程控制测量
二等水准测量
≤2000m
CPⅢ高程测量
精密水准测量
≤200m
注:
长大桥隧及特殊路基结构施工高程控制网等级应按相关专业要求执行。
3.1.2各等级水准测量精度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各等级水准测量精度(mm)
水准测量等级每千米水准测量偶然中误差M△每千米水准测量全中误差MW限差检测已测段高差之差往返测不符值附合路线或环线闭合差左右路线高差不符值二等水准≤1.0≤2.06L4L4L—精密水准≤2.0≤4.012L8L8L4L三等水准≤
3.0≤6.020L12L12L8L四等水准≤5.0≤10.030L20L20L14L
注:
表中L为往返测段、附合或环线的水准路线长度,单位为㎞。
3.1.3高程控制网精度设计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表3.1.3高程控制点限差要求(mm)
控制点类型可重复性测量的高差限差相邻点高差限差水准测量等级勘测高程控制点4L4L二等20L20L四等水准基点4L4L二等CPⅢ控制点8L8L精密4线下工程竣工测量
4.1线路竣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线下工程竣工测量前,应按《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J962-2009)的要求完成全线(段)二等高程控制网的敷设工作。
4.1.2竣工测量应进行线路中线测量和高程测量,并贯通全线的里程和高程。
4.1.3线路中线竣工测量的加桩设置,应满足编制竣工文件的需要。
中线上应钉设公里桩和加桩,并宜钉设百米桩。
直线上中桩间距不宜大于50m;曲线上中桩间距宜为20m。
如地形平坦,曲线内的中桩间距可为40m。
在曲线起终点(曲线各要素点)、变坡点、竖曲线起终点(曲中点)、立交道中心、桥涵中心、大中桥台前及台尾、每跨梁的端部、隧道进出口、隧道内断面变化处、车站中心、道岔中心、支挡工程的起终点和中间变化点等处均应设置加桩。
4.1.4线路中线加桩应利用CPⅡ控制点测设,中线桩位限差应满足纵向S/20000+0.005(S为转点至桩位的距离,以m计)、横向±10mm的要求。
4.1.5线路中线加桩高程应利用二等水准基点测量,中桩高程限差应为±10mm。
4.1.6利用贯通后的线路中线,测量路基、桥梁和隧道是否满足限界要求。
4.2路基竣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路基横断面竣工测量在路基沉降稳定后进行。
4.2.2横断面间距直线地段一般为50m,曲线地段一般为20m。
4.2.3横断面竣工测量应在恢复中线后采用全站仪或水准仪进行测量。
路基横断面测点应包括线路中心线及各股道中心线、路基面高程变化点、线间沟、路肩等。
路基面范围各测点高程测量中误差应为±5mm。
4.2.4路基面竣工测量成果应作为工序交接和无砟轨道混凝土支承层施工和变更的依据。
4.3桥涵竣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桥梁墩台施工完毕、梁部架设以前,应对全线桥梁墩台的纵、横向中心线、支承垫石顶高程、跨度进行贯通测量,并标出各墩台纵、横向中心线、支座中心线、梁端线及锚栓孔十字线,并满足表4.3.1的要求,且将测量结果移交梁部架设单位。
表4.3.1桥梁墩台允许偏差
项目偏差(mm)墩台纵、横向中心距设计中心的距离±20梁一端两支承垫石顶面高程差4支承垫石顶面高程0,-4
4.3.2梁部架设完成后,应对全桥中线贯通测量并在梁面标出桥梁工作线位置。
检查桥面平整度、相邻梁端的高差,桥梁长度和梁缝宽度,并满足表4.3.2的要求,且将测量结果移交轨道安装单位。
表4.3.2梁部允许偏差
项目偏差(mm)CRTSⅡ轨道结构梁全长±20梁面平整度≤3mm/4m和2mm/1m相邻梁端桥面高差≤10
4.3.3涵洞主体工程施工完毕,涵顶、涵侧填土前,应对涵长、孔径、板顶高程等进行测量,并据此推算板顶填土厚度,确定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4路基竣工测量成果应移交轨道工程施工单位;墩台和梁部竣工测量应分别移交架梁单位和轨道工程施工单位。
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测量工作是无砟轨道成败的关键之一,高精度的测量工作是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达到安全高、高稳定、高平顺、高舒适性的保证,应贯穿无砟轨道铁路施工的全过程。
施工单位配备足够精度满足要求的仪器和专业化的测量队伍,监理单位同时也应有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相应的仪器,测量平行抽检的频率满足验标要求。
4.5隧道竣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5.1隧道竣工测量应包括一下内容:
(1)洞内CPⅡ控制网测量;
(2)隧道二等水准贯通调整测量;
(3)隧道内线路贯通测量;
(4)隧道断面测量。
4.5.2长度大于800m的隧道竣工后,应按《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J962-2009)的要求进行洞内CPⅡ控制网测量。
4.5.3隧道二等水准贯通调整测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洞内高程点应在复测的基础上每千米埋设1个,高程控制点按二等水准测量施测。
小于1㎞的隧道至少应设1个,并在边墙上绘出标志。
标志应符合《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J962-2009)的规定。
(2)隧道洞内水准贯通高差闭合差≤6L时,以隧道进、出口两端的二等水准点位固定点进行高程平差。
当隧道洞内水准贯通高差闭合差>6L时,应将水准路线向两头延伸,使之≤6L时后,固定两端点高程,对该水准路线进行约束平差,并调整平差范围内的二等水准点高程,消除隧道段高。
4.5.4隧道直线地段每50m、曲线地段每20m以及其他需要的地方均应测量隧道净空断面。
净空断面测量应恢复后的线路中线为准,采用断面测量全站仪或自动断面检测仪测绘,测点点位限差应为±10mm。
4.6施工阶段测量,监理单位主要职责是:
4.6.1配备专职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测量专业基础知识。
4.6.2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交桩,并检查施工单位对设计单位交村控制桩复测成果,其中重要控制点(如特大桥、长大隧道)相临两施工单位搭接处,监理工程师对其复测成果现场抽查确认。
4.6.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加密测量方案和成果。
4.6.4定期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配置和仪器校核情况及测量内业资料。
4.6.5对施工过程测量放样进行抽查,抽查频率不低于10%。
4.6.6组织对施工单位阶段性成果复核、确认,如线下工程完工后对所有桥梁支承垫石、路基工程、隧道工程中线、标高进行检查复核。
第二部分变形观测与评估
1路基沉降变形观测
1.1路基沉降观测的频次应不低于表1.1的规定。
当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或数据异常时,应及时观测。
表1.1路基沉降观测频次
观测阶段观测频次填筑或堆载一般1次/d沉降量突变2~3次/d两次填筑间隔时间较长1次/3d堆载预压或路基施工完毕第1个月1次/周第2、3个月1次/2周3个月以后1次/月
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全部观测,监理单位对重要环节见证检查。
并进行平行检查数量为总测点的10%,地质复杂、沉降变化大等区段,平行检查总测点的20%。
1.2用于评估的路基沉降观测资料、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应内容齐全,真实、可靠,具有可追溯性。
检验数量:
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建设单位组织检查相关资料。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确认检查。
1.3预测的路基工后沉降值不应大于15mm。
检验数量:
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建设单位组织评估。
2桥涵沉降变形观测2
.1桥涵沉降、变形的观测阶段及频次应符合表2.1~2.3的规定。
表2.1墩台沉降观测频次
观测阶段观测频次备注观测期限观测周期墩台基础施工完成//设置观测点墩台混凝土施工全程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或者1次/周承台回填时,测点应移至墩身或墩顶预制梁桥架梁前全程1次/周预制梁架设全程前后各1次附属设施施工全程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或者1次/周桥位施工桥梁制梁前全程1次/周
上部结构施工中全程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或者1次/周附属设施施工全程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或者1次/周架桥机(运梁车)通过全程前后各1次至少进行2次通过前后的观测桥梁主体工程完工~无砟轨道铺设前≥6个月1次/周岩石地基的桥梁,一般不宜少于2个月无砟轨道铺设期间全程1次/天
注:
观测墩台沉降时,应同时记录结构荷载状态,环境温度及天气日照情况。
表2.2梁体竖向变形徐变观测频次
观测阶段观测频次备注观测期限观测周期梁体施工完成//设置观测点预应力张拉期间全程张拉前后各式各1次测试梁体弹性变形桥梁附属设施安装全程安装前后各式1次测试梁体弹性变形预应力张拉完成~无砟轨道铺设前≥2个月1次/1、3、5d,后期1次/周无砟轨道铺设期间全程1次/d注:
测试梁体竖向变形时,应同时记录梁体荷载状态、环境温度及天气日照情况。
表2.3涵洞沉降观测频次
观测阶段观测频次备注观测期限观测周期涵洞基础施工完成//设置观测点涵洞主体施工完成全程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或者1次/周观测点移至边墙两侧洞顶填土施工全程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或者1次/周架桥机(运梁车)通过全程前后至少进行2次通过前后的观测涵洞完工~无砟轨道铺设前≥6个月1次/周岩石地基的涵洞,一般不宜少于2个月无砟轨道铺设期间全程1次/d
注:
测试涵洞沉降时,应同时记录结构荷载状态,环境温度及天气日照情况。
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全部观测,监理单位对重要环节见证检查。
并进行平行检查数量为总测点的10%,地质复杂、沉降变化大等区段,平行检查总测点的20%。
2.2涵洞顶填土沉降的观测应与路基沉降观测同步进行,观测频次应符合本暂行标准第2.1条的规定。
2.3用于评估的桥涵沉降及变形观测资料、相关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监理资料等应内容齐全,真实、可靠、具有可追溯性。
检验数量:
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建设单位组织检查相关资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确认检查。
2.4处于岩石地基等良好地质的桥涵,当墩台沉降值趋于稳定且设计及实测沉降总量不大于5mm时,可判定沉降满足无砟轨道铺设条件。
检验数量:
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建设单位组织评估。
2.5预应力混凝土梁体的变形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建设【2006】158号)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
全部检查检验方法:
建设单位组织评估。
2.6预测的桥梁基础沉降和梁体徐变变形应满足《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试行)》(TB10621-2009)的要求。
预测的涵洞基础工后沉降不应大于1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