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051803 上传时间:2022-10-16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17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申通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申通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申通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申通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申通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申通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

《申通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申通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申通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

上海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上海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

24/2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强化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管理水平,规范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土建、轨道、装饰、机电及相关的道路、管线等。

第三条:

职责分工

(一)业主

1、安全生产目标

1)伤亡事故控制指标及考核:

制定科学、合理的伤亡控制指标和考核办法并进行考核;

2)安全生产事故控制:

明确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

3)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

建立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与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4)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指标。

2、机构人员体系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管理

1)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组织落实各层次安全生产总交底;

4)编制各类突发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抢险演练及评价工作;

5)督促并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保证体系的建立与运作;

6)对参建单位进场人员资质及设施、设备进场条件进行检查,督促参建各方主要管理人员到位,并负责对监理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三类人员”上网登记;

7)组织各类专项和综合性检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奖惩决定;

8)组织召开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9)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负责对单位内部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培训;

10)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活动,推广先进经验;

11)聘用安全生产监督员对现场进行巡视旁站监督,对安全监督员进行定期考核;

12)负责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工作进行考核和评比;

13)一旦突发各类事故,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14)参与各类安全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4、应急预警管理

1)预警的分级定义

(1)发生初步定性为重大安全事故的为一级预警:

发生一级预警的,业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导抢险、抢救等工作;

(2)发生基坑坍塌或隧道破坏、工地发生死亡事件,事故初步定性为一般安全事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为二级预警:

发生二级预警的,业主单位分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抢险,安排抢救,落实后续工作;

(3)工地发生死亡事故,死亡人数超过一人,事故初步定性为一般安全事故的为三级预警:

发生三级预警的,业主单位相关部门责任人及分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抢救,分析原因,配合调查,落实后续工作;

(4)工地发生死亡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一人为四级预警:

发生四级预警,业主单位相关部门责任人及安全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抢救,落实善后工作;

(5)深基坑或区间施工发生管线或基坑变形报警、工地现场发生工伤事故、治安滋事等情况的为五级预警:

发生五级预警,业主单位相关部门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必须及时到达现场,分析原因,制订对策。

2)报告时间

(1)轨道交通建设工地一旦突发防汛抢险及其他灾害性事故或事件,事故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

(2)事故发生后业主按《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及上级相关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要求,以最快方式(45分钟内)将事故简要情况向相关上级部门报告;

(3)各类突发事件事故应在事发第一时间内内向市建交委和相关上级部门报告。

3)报告程序

(1)施工单位报告程序

①一旦突发防汛事故或事件,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业主负责人报告;如特别重大事故直接向业主单位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报告,后按程序报告;

②如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现场必须做好抢救人员和保护好现场工作,以防事故进一步扩大。

若发生触电事故应首先切断电源,若发生卫生防疫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送医院进行抢救或现场设立留观室,尽一切努力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等待有关部门调查。

(2)业主项目负责人报告程序

①业主项目负责人接到防汛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在部门主要领导报告;

②重大事故直接向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后按程序报告。

(3)业主单位报告程序

①业主单位分管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造成的影响及等级立即向主要领导报告,同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

②各类重大事故直接向业主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后按程序上报;

③对外部、上级上报事故应设专门部室负责;

4)书面快报

(1)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1.5小时内将事故快报以书面形式报业主;

(2)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业主专设部室负责统一对外报告。

5)事故抢险方案由事故单位制定,经事故单位上级领导批准,上级单位(外地企业抢险方案必须经抢险指挥部同意)同意后报技术专家组,经专家组审核同意后严格按方案实施,如需调整必须由专家组确认。

(二)监理单位

1、责任和范围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监督检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全过程管理,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负有安全监理责任;

2)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

总监)是所监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总监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安全监理的范围和重点,并按专业对监理人员进行职责分工,监理人员应依据有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并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3)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对人、机、物料、方法、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监控,审查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督促总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要求总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总承包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对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业主报告;

2、组织保障

1)人员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必须按投标承诺,按照国家、上海市及行业相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每施工作业点不少于2名安全监理;连续24小时施工的,不少于3名安全监理;

(2)安全监理必须经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安全监理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3)应熟悉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4)安全监理原则上人员不得调动(变更),如遇特定或不可抗力因素,可参照甲方管理办法,按程序上报,经批准后方可调换;调换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资质(安全监理应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原则上从事同类工作经历不得低于2年);

3、资源配置。

1)现场必须备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相关文件资料;

2)配备用于安全检查的相关的工具、器械、检测用品,包括监理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用品;

3)安全监理方案应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款、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安全监理要求,结合所监工程的特点及工程实际情况等在工程开工前与监理规范同步编制;

4)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制定安全监理重点及实施要点;

5)监理日记应当及时记录每日工地安全动态情况,特别是在对施工过程危险源的监控方面,要有具体的识别和控制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整改情况留有痕迹;

6)应配备电话、传真机、电脑,对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等高危险性施工作业还应配备远程监控系统的终端;

7)应配置有夜间值班室,如遇夜间施工,特别是进行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应安排好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进行巡视、旁站检查,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

8)总监、安全监理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将联系方式公示,便于工作联系和应对现场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9)对施工过程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按性质严重程度签发《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工程停工令》等通知有关责任单位按“三定要求”进行整改;

10)每月按要求填报《安全监理工作月报》报业主。

4、体系的建立

1)现场监理组应根据招投标文件、安全监理合同、安全协议书、上级单位和业主规定要求,签定各级安全责任书,要制定相应的经济制约制度;

2)现场监理组必须做好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认真学习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内业资料编制方法,并要求做到外业与内业同步。

具体要求:

(1)现场安全监理人员不接受或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口头传达或承诺,安全监理执行的依据是设计变更单、建设单位文件、业务联系单,并设专人保管好所有图纸、设计变更单、业务联系单等有关内业资料,防止丢失;

(2)现场监理组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形成安全管理网络,根据行业工作守则健全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及风险点编制专项监理细则,制定监控措施,不断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现场监理组编制的应急预案必须结合轨道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将工程事故发生后对报告时间限定、上报程序、事故发生后监理组成员的工作职责都应明确,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和启动程序,并按预案要求实施,内容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时每年制定演练计划,并组织施工单位定期演练,演练后加以评价,不断完善;

(4)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落实各项措施;

(5)应根据工程特点及现场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6)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管理目标,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结构及安全监理工作管理网络(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5、安全监理方案

1)安全监理方案应与监理规划同时编制完成,分阶段出图、分阶段组织施工时,安全监理方案要动态进行调整;

2)编制工作由总监主持,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工程监理单位总工审批;

3)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前报送业主备案;

4)安全监理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风险评估;

(2)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3)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4)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5)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6)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职责;

(7)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9)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10)编制的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览表;

(1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特殊结构等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应有防止安全事故的控制措施;

(12)安全监理的设施与检测仪器。

6、实施细则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具有可操作性,并应根据情况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

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施工开始前编制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对大、中型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必须在监理实施细则中编入安全监理的内容;

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为主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指导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5)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

(2)施工现场与周边的环境状况;

(3)安全监理工作的危险源与控制点,重要的环境因素;

(4)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巡视、旁站计划;

(6)相关过程的检查记录(表)、交底记录和资料目录。

7、工作准备

1)总监应组织现场安全监理人员会同全体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实施之前对该项目的相关合同文件进行全面地了解和熟悉;

2)安全监理人员在相关合同实施前的准备阶段应全面掌握现场及通往现场的道路情况,对不利环境因素进行初步判别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教育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