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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docx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计算2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一、通用设备分类折旧限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6〜12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

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

6.工业炉窑7〜13年

7.工具及其它生产用具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18〜22年设备工具、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

、专用设备部分

专业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年配电线路14〜16年

20〜25年

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输电线路30〜35

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燃气16〜25年

自来水15〜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

生产用房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非生产用房35〜45年简易房8〜10年

22.建筑物45〜55年其它建筑物15〜25年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I.机械设备10—14年2.动力设备11—18年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8—14年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

6.工业窑炉7—13年7.工具及其它生产用具9—

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18—22年电视机、复印

机、文字处理机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输电线路30—35年配电线路14—

16年

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

II.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年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年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

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20—25年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15—25年

燃气16—25年

21.房屋

—15年

 

22.建筑物

 

商业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通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4.动输设备8—14年

5•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空调器、

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10—15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传真机、

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5—10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音响、录(摄)像机10—15年

二、专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营业柜台、货架3—6年

2.加工设备10—15年

3.油池、油罐4—14年

4.制冷设备10—15年

5.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6—10年

6.小火车6—12年

7.烘干设备6—10年

8.酱油、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的设备和废旧物资加工设备4—8年

9.库(厂)内铁路专用线10—14年

10.地磅7—12年

11.吊动机械设备8—14年

12.消防安全设备4—8年

13.其它经营用设备及器具15—20年

三、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

1.经营用房、仓库

钢结构35—45年钢筋混凝土结构30—35年钢筋混凝土砖结构25—

30年

砖木结构20—30年危险物品专用仓库20—25年

2.简易房8—10年围墙4—8年烘干塔12—17年

地坪、晒场、晒台、货场5—10年

3.其它建筑物10—20年

1、固定资产折旧残值率,内资企业5%,外资企业10%。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相关规定,房屋建筑类20年,主要设备10年,电子设备、辅助设备、车辆等5年。

3、折旧计算方法为

月折旧额二固定资产原值X(1-残值率)/折旧年限/12

更新改造中和报废的固定资产,土地(非土地使用权),破产、关停企业

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提。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使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根据新准则是要提折旧的。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

(一)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

的金额。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二)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确定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2、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3、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折旧方法如下:

一、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利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X100%

月折旧率二年折旧率宁12

月折旧额二固定资产原价X月折旧率

上述计算的折旧率是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的,称为个别折旧率,即某项固定资产在一定期间的折旧额与该固定资产原价的比率。

通常,企业按分类折旧来计算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清理费用)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某类固定资产月折旧额二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二该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该类固定资产原价X100%

采用分类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简单,但准确性不如个别折旧率。

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虽然简单,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例如,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年限提供的经济效益不同,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这一事实。

又如,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年限发生的维修费用也不一样,平均年限法也没有考虑这一因素。

因此,只有当固定资产各期的负荷程度相同,各期应分摊相同的折旧费时,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才是合理的。

二、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可以弥补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缺点,计算公式为: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二{固定资产原价X(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二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X第一工作量折旧额

三、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

字串4

常用的加速折旧法有两种:

(1)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一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额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二2/预计的折旧年限X100%

月折旧率二年折旧率宁12

月折旧额二固定资产账面净值X月折旧率

这种方法没有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即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例如:

某企业一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200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的折旧额为:

字串6

双倍余额年折旧率二2/5X100%=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10000X40%=4000(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10000—4000)X40%=2400(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2400)X40%=1440(元)

从第四年起改按平均年限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四、第五年的年折旧额=(10000—4000—2400—1400—200)/2=980(元)

(2)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称为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和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

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折数总和

或:

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一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X{预计

使用年限+1}-2X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宁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一预计净残值)X月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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