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营建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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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营建流程
营建流程
第一节计划管理流程
第一条计划管理流程图
部门名称
分公司发展部
流程名称
工程计划管理流程
各承包商
工程管理员
发展部部长
分公司
分管副总
分公司
相关部门
总公司
部门相关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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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计划管理流程描述
(一)工程管理人员依据年度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制定各项目进度计划,并依据各项目资料确定项目建设要求,交各承包商
(二)承包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及技术要求,制定各承包项目实施计划及预算,上报工程管理人员。
(三)工程管理人员依据各承包商的计划及预算,制定各项工程进度计划及预算。
(四)各项工程进度及预算计划报发展部部长审批。
通过后报各相关部门汇审。
未通过的退回工程管理人员并说明理由。
(五)经发展部部长审批后的进度及预算计划报分公司副总、分公司分管部门(如财务部、营运部)、总公司相关部门(如投资发展部)汇审,通过后下过执行。
(六)工程管理人员依据审批和汇审通过的进度及预算计划,组织承包商、监理公司、招标办进行工程实施工作。
(七)工程管理人员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计划,应报发展部部长审批,其中如有重大调整的应报相关部门汇审通过后再进行调整。
第二节进度控制流程
第三条工程进度管理流程图
部门名称
分公司发展部
流程名称
工程进度管理流程
各承包商
工程管理部
发展部部长
分公司
分管副总
总公司
投资发展部
总公司
分管副总
A
B
C
D
E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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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进度控制流程描述
(一)各承包商审报工程总进度计划,同时上报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
(二)工程管理人员在监理公司的指导下审批并备案各项进度计划。
(三)工程进度计划报相关部门审批(参见计划管理流程)。
(四)工程管理人员向各承包商下达进度计划。
(五)工程管理人员、监理公司、发展部部长、分公司相关部门、总公司相关部门对工程进度进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六)发现进度问题时,组织承包商、监理公司及相关技术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监督落实。
第三节质量控制流程
第五条工程质量管理流程图
部门名称
分公司发展部
流程名称
工程进度管理流程
工程施工
各方
设计方
监理方
发展部
工程管理员
发展部部长
工程验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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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质量控制流程描述
(一)发展部提出工程技术要求。
(二)设计院按工程技术要求及国家建设规范制定工程图纸及工程技术要求。
(三)各承包商按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按标准进行自检工作。
(四)监理公司、设计院、工程管理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阶段性检查。
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五)整改通过后,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六)全部工程完工,由承包商报工程管理人员组织验收工作。
工程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监理公司、设计院、各相关管理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工作。
(七)发现问题时,进行整改,整改通过后,进行竣工确认。
第四节工程费用控制流程
第七条工程费用管理流程图
部门名称
分公司发展部
流程名称
工程费用管理流程
各施工方
监理方
工程管理员
发展部部长
财务部
分管理副总
A
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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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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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工程费用控制流程描述
(一)各承包商对施工工程阶段要款时,应先申报阶段工程验收。
(二)经监理公司进行阶段检查通过后,报工程管理人员进行确认。
(三)由工程管理人员报发展部部长签字后,再报财务部。
(四)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条件及工程检查结果后,报分管副总审批。
(五)分管副总审批后,财务部向承包商付款。
第五节营建业务流程
第九条
营建业务流程图
第一十条接收建店资料
(一)建店资料的来源
(二)建店资料的内容
1.包括开店所需水电气的基础数据、地址等相关资料
2.水电气的相关设计草案资料
3.各项审批资料
4.指定水电气施工企业名录及相关资料
第一十一条办理施工许可证
(一)办理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此手续应在接收建店资料里含有)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新建工程施工,必须持有关批准手续向市或区县规划局提出申请,由市区县规划局根据城市规划提出规划设计要求,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消防机构审核手续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分公司发展部代表建设单位将建筑工程的消防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
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建设行政部门不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四)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开工前,分公司发展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求折迁的其折迁进度符合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十五日内,对符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取证后三个月内开工,未开工的向发证部门申请施工延期,延期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即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废止。
9.办证工作由分公司发展部工程管理岗负责,具体办证程序参见政府相关规定。
第一十二条拟定单店营建要求
第一十三条单店营建设计招标
(一)招标组织
招标工作由营建工程管理人员、发展部部长、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参加招标全过程。
(二)招标评标程序
1.制作招标文件;
2.发出招标信息(包括招标内容概述、组织者、投资者、资历质要求等);
3.发售招标文件;
4.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
5.接受投标,评定投标资质;
6.收取投标保证金,接收投标文件;
7.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8.公布评标结果,退投标保证金;
9.合同商洽;
10.合同签约;
11.合同实施。
(三)招标文件内容
1.工程名称、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
2.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
3.工程经济技术要求(即:
设计任务书);
4.物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5.可供参考的建筑图纸及场地勘察报告;
6.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道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7.招标文件答疑、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8.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评标原则;
9.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
10.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11.未中标方案的补偿办法。
(四)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
2.总平面设计草案、主要立面效果图;
3.投标报价;
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一十四条设计方案审批
(一)接收设计单位设计方案;
(二)审查方案内容全面性、合理性及是否符合标准;
(三)报发展部组织审批;
(四)依据审批意见协调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第一十五条营建工程招标
(一)招标组织
招标工作由营建工程管理人员、发展部部长、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参加招标全过程。
(二)招标评标程序
1.制作招标文件;
2.发出招标信息(包括招标内容概述、组织者、投资者、资历质要求等);
3.发售招标文件;
4.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
5.接受投标,评定投标资质;
6.收取投标保证金,接收投标文件;
7.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8.公布评标结果,退投标保证金;
9.合同商洽;
10.合同签约;
11.合同实施。
(三)招标文件内容
1.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2.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3.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4.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5.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6.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
2.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3.投标报价;
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一十六条工程施工管理
(一)监督处理工程施工中技术问题;
(二)监督处理工程施工中质量问题;
(三)确定各项工程变更;
(四)协调工程施工中相关单位、部门关系;
(五)处理工程施工中的突发事件,
(六)决定工程款项的划拨;
(七)营建日常费用开支审批。
第一十七条单店营建采购招标
(一)招标组织
招标工作由营建工程管理人员、发展部部长、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参加招标全过程。
(二)招标评标程序
1.制作招标文件;
2.发出招标信息(包括招标内容概述、组织者、投资者、资历质要求等);
3.发售招标文件;
4.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
5.接受投标,评定投标资质;
6.收取投标保证金,接收投标文件;
7.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8.公布评标结果,退投标保证金;
9.合同商洽;
10.合同签约;
11.合同实施。
(三)招标文件内容
1.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采购设备清单、供货日期要求,质量标准,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2.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3.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4.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
2.生产企业介绍;
3.设备说明;
4.设备生产许可证;
5.投标报价;
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一十八条采购验收
(一)按采购合同和设备技术标准进行采购质量、数量、包装等验收;
(二)妥善安排设备存放位置,确保设备完好保存。
第一十九条设备设施安装招标
(一)招标组织
招标工作由营建工程管理人员、发展部部长、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参加招标全过程。
(二)招标评标程序
1.制作招标文件;
2.发出招标信息(包括招标内容概述、组织者、投资者、资历质要求等);
3.发售招标文件;
4.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
5.接受投标,评定投标资质;
6.收取投标保证金,接收投标文件;
7.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8.公布评标结果,退投标保证金;
9.合同商洽;
10.合同签约;
11.合同实施。
(三)招标文件内容
1.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安装设备清单、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2.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3.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4.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
2.生产企业介绍;
3.设备安装进度;
4.设备安装资质;
5.投标报价;
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条设备设施安装管理
(一)监督处理设备安装施工中技术问题;
(二)监督处理设备安装施工中质量问题;
(三)确定各项工程变更;
(四)协调设备安装施工中相关单位、部门关系;
(五)处理设备安装施工中的突发事件,
(六)决定设备安装款项的划拨;
(七)营建日常费用开支审批。
第二十一条组织竣工验收
在工程完工时组织监理方、质检站、发展部及各设计施工单位发出验收通知。
第二十二条工程整改
依据工程验收结果协调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整改。
第二十三条工程决算
(一)在工程通过质量验收后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工程决算;
(二)负责依据工程决算安排支付各款项的划拨。
第二十四条工程移交
将竣工工程移交营运部和单店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