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及其启示.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496915 上传时间:2023-02-14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5.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及其启示.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及其启示.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及其启示.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及其启示.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及其启示.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及其启示.docx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及其启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及其启示.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及其启示.docx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及其启示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及其启示

  

一、国外中小融资的基本特点和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在西方国家,中小的融资活动与一般并无二致。

依照的法律类型,中小的融资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单人业主制和合伙制。

这些属无限责任制,其特点是不必支付所得税,只需缴付个人所得税,税负相对较轻,但无权以债券和股票的形式向社会直接融资,并且还要对其经营风险负完全的责任。

这类一般规模较小,都是些微型,或一些初创的。

它们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业主(或合伙人)的个人资产,一部分是向亲戚朋友借来的资金,其它则来自金融机构的借贷和政府的资助等,但量极少。

  从各国的比较来看,意大利和巴西的这类小向亲戚朋友借来的资金比较多一些,政府也鼓励他们这样做。

美国和英国的这类小则较少靠亲戚朋友的钱,他们主要靠自己的积蓄。

法国对这类小的政府资助则较大一些,一方面政府对个人新建的自顾型小给予较大的税收减免,另一方面还对其雇佣的员工给予直接的就业补贴。

  二是公司制中小。

这类属有限责任制,其特点是必须支付高额的所得税(也要缴付个人所得税),税负相对较重,但由此得到的好处是有权以债券和股票的形式向社会直接融资,并且对其经营风险只承担以股本金为限的有限责任。

当然,除少数公司制中小外,绝大多数中小债券和股票都只能以柜台交易的方式进行,而难以实现公开上市(因为无法满足公开上市的苛刻条件),即使要到条件要求相对较低的所谓“第二板块”上市也是不容易的。

相对而言,柜台交易方式的成本是比较高的,而且风险也较大。

因此,虽然公司制中小同其它公司制一样拥有直接融资的权利,但是,实际上它们在直接的金融市场上,仍然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总之,无论是单人业主制和合伙制,还是公司制中小,都客观地、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融资难的问题。

这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运行规律,以及中小的特点和金融业的特殊性等共同决定的。

具体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运行规律来看

  市场机制讲究的是效益和利益最大化,资金作为生产要素之一,其市场流向也必须符合这一要求。

如果没有其它机制的干预,规模较小的中小在资金市场上是难以与大竞争的。

  

(二)从中小的特点来看

  1.中小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变数大、风险大,难以吸引投资者的注意。

据美国统计,全国近20XX万多个各种不同类型的小,其中1/3甚至1/2的将在3年内关闭,特别是在经济衰退时期,小关闭率更高,只是由于小的开办率更高,才使总数逐年不断增长。

但这丝毫也不能掩盖中小的易变性和其巨大的经营风险。

这给其融资带来根本性的影响。

  2.中小资产少,负债能力有限。

一般而言,的负债能力是由其资本金的大小决定的,通常为资本金的一个百分比例数(由法律规定),如80%或60%等。

中小资产少,相应地负债能力也就比较低。

从各国的情况来看,美国的中小强调独立自主和自我奋斗的精神,因此的负债水平较低,一般都在50%以下:

而意大利、法国等欧洲国家比较注重团队精神和社会的力量,提倡相互协助,中小的负债水平较高,一般在50%以上。

  3.中小类型多,资金需求一次性量小、频率高,加大了融资的复杂性、增加了融资的成本和代价。

中小以多样化和小批量著称,资金需求也具有批量小、频率多的特点。

这使融资的单位成本大大提高,在不考虑其它因素的情况下,中小少量的资金需求量将使其融资利率比上规模的资金融资利率平均高出2-4个百分点。

从各国的比较来看,美国中小的贷款利率上浮水平最高,一般可高达3-6个百分点;欧洲为个百分点左右。

  (三)从金融业的特殊性来看

  1.金融业实行的谨慎原则,不利于风险性较高的中小的融资。

金融业是特殊产业,经营的是资金这样一种特殊的产品。

由于资金或货币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涉及面的广泛性以及其对国民经济影响的全局性,各国都对金融业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经营规则,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及流动性,以有效避免金融危机给整个国民经济及社会带来的不利后果。

事实上,这也是广大从事金融服务业的人员和机构自身的要求。

谨慎原则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非常重要,但在客观上也给风险性较高的中小的融资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往往会使一些非常有前途的中小丧失极好的发展机会。

  2.金融融资手续繁琐,耗时耗精力,影响了中小的融资积极性。

如前所述,中小融资量少、频率高,需要简单快捷的服务。

然而,金融部门为安全起见,必须有一套完整的融资手续,这就难以满足中小融资简单快捷的要求。

繁琐耗时耗力的融资手续,无数有意融资的中小望而却步。

  3.金融“嫌贫爱富”,喜欢“批发”,不喜欢“零售”,使中小融资处于不利地位。

大信誉好、融资量大,深得金融机构的喜欢,往往是信用资金追着贷,而且常常用不完;相反,中小缺乏良好的信誉,融资额度有限,常常捉襟见肘。

  从西方各国的具体情况来看,中小融资难具有许多共同的原因,然而从比较的角度看,美国和欧洲之间还是一定的区别的:

美国人崇尚独立自主的自由主义精神,再加上金融管理相对较严,因此中小融资难主要表现在金融机构的偏好上。

而欧洲人更强调彼此间的合作精神,因此中小的外部融资倾向较大,融资难主要表现在自身的原因(如风险大、管理不善等等)上。

  二、国外中小融资的主要渠道和融资方式(金融产品)

  中小的资金的来源无非是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自筹,二是直接融资,三是间接融资,四是政府扶持资金等。

  关于自筹资金。

它包括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有业主(或合伙人、股东)自有资金;向亲戚朋友借用的资金;个人投资资金,即“安琪儿”资金;风险投资资金经营性融资资金(包括客户预付款和向供应商的分期付款等);间的信用贷款(有些国家对此是禁止的);中小间的互助机构的贷款;以及一些社会性基金(如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的贷款等等。

  关于直接融资。

是指以债券和股票的形式公开向社会筹集资金的渠道。

显然,这种筹资方式只有公司制中小才有权使用,而且,一般公司制中小的债券和股票只能以柜台交易方式发行,只有极少数符合严格条件的公司制中小才能获得公开上市的机会,或进入“第二板块市场”进行融资。

  关于间接融资。

主要包括各种短期和中长期贷款。

贷款方式(即金融产品)主要有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等。

  从总体上看,中小的资本构成主要以自筹资金为主(自筹资金的比重相对大要高得多)。

其中以美国中小的自筹资金的比重最高,一般要超过60%左右;欧洲国家,如法国、意大利等自筹资金的比重在50%左右。

在自筹资金中,又以业主(或合伙人、股东)自有资金的比重最大;亲戚朋友借用的资金次之。

其次,是直接融资或间接融资。

美英和德国等自由主义意识较重的国家一般是直接融资的比重高于间接融资的比重;而法国、意大利、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则呈现出间接融资比重高于直接融资比重的现象。

最后,政府的扶持资金比重最小,一般仅占总资产的5%~10%左右。

其中以中央集权制国家,如日本、韩国、法国等国家政府扶持资金比重相对较高;德国、意大利、英国等国家居中;而美国政府对中小的直接资金扶持的比重最低。

  根据各国中小资金来源的结构情况,可以将它们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种是以业主(或合伙人、股东)自有资金为主,注重直接融资的作用,强调的自主意识的自由主义类型,如美国和英国等。

另一种是以家族融资为重要渠道、注重间接融资的作用,强调社会和政府作用的集体主义类型,如意大利和法国等。

第三种是介入以上两者之间的类型,如德国、日本和韩国等。

  三、不同类型和不同阶段的中小对融资的不同要求

  

(一)不同类型中小对融资的不同要求

  不同类型的中小融资特点不同,当然对融资渠道和条件的要求也不同。

从融资的角度看,中小可分为制造业型、服务业型、高科技型以及社区型等几种类型。

各类型的中小的融资特点和要求如下:

  1.制造业型中小。

制造业型中小的资金需求是比较多样和复杂的,这是由其经营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无论是用于购买能源原材料、半成品和支付工资的流动资金,还是购买设备和另备件的中长期贷款,甚至产品营销的各种费用和卖方信贷都需要外界和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

一般而言,制造业资金需求量较大,资金周转相对较慢,经营活动和资金使用涉及的面也相对较宽,因此,风险也相应地较大,融资难度也要大一些。

  2.服务业型中小。

服务业型中小的资金需求主要是存货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促销活动上的经营性开支借款。

其特点是量小、频率高、贷款周期短、贷款随机性大。

但是,一般而言风险相对其它中小较小,因此是一般中小型商业银行比较愿意给予贷款的对象。

  3.高科技型中小。

高科技型中小除可通过一般中小可获得的融资渠道融资外,比较重要的一个资金来源就是各种各类、层出不穷的“风险投资基金”。

这类基金既有政府设立的,又有私人建立的,也有政府和私人共同建立的,其性质一般属于产权资金。

美国、日本和英国的“风险投资基金”比较发达。

  4.社区型中小(包括街道手工工业)。

社区型中小(包括街道手工工业)是一类比较特殊的中小,它们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因此,比较容易获得政府的扶持性资金。

另外社区共同集资也是这类的一个重要的资金来源。

  西方国家在解决中小融资难问题上是各有侧重的:

如美国是一个具有创新传统的国家,因此比较重视高科技型中小的融资问题。

日本在支持中小吸收引进技术方面也是具有特色的。

意大利比较注重制造业型中小的发展和融资问题,这与其着力解决南部相对落后地区经济的发展,增加该地区经济活力和“造血”功能有直接的关系。

法国比较重视就业问题,因此政府扶持中小的重点主要放在了就业潜力比较大的服务业型中小上。

瑞士和西班牙(包括法国)则在解决社区型中小(包括街道手工工业)上具有特色。

  

(二)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对融资的不同要求

  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对融资有不同要求,从创办一直到因种种原因而退出,都有对融资的不同的要求。

  1.创办阶段。

需要产权(自有)资金,或称股金,一般来自个人投资者和风险资金也需要商业银行以举债方式筹借少量资金。

  2.投入经营阶段。

主要从商业银行及其它渠道获得流动资金贷款;优势仍要从个人投资者、风险资金和小投资公司等方面增加产权资金。

  3.增长发展阶段。

外部融资是关键,主要从商业银行及各种小投资公司、社区开发公司获得债务资金;也会从前述渠道筹借产权资金。

  4.开始成熟阶段。

主要以大公司参股、雇员认股、股票公开上市等以及从投资公司、商业银行筹集发展改造所需产权资金。

  除上述四个发展阶段外,西方国家对中小在退出阶段的金融服务,也很具特色。

以美国为例,政府和民间设有专门的破产清算基金,目的是尽量减少破产给当事人、债权人以及整个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努力合理地安排好有关方面的合法利益,实现的顺利退出。

  从比较的角度看,在西方各国小的创建都相对比较容易,但在的成长的道路上却有很大的不同。

一般来说,由于美国社会比较重视的成长和做大,因此中小容易成长为较大的公司;而欧洲的意大利和法国则主要重视的是中小对就业的贡献,因此,对的成长并不太关心,一般难以做大;其它国家,如德国、日本和韩国则介于两者之间。

  四、国外中小融资的专业化

  目前,西方国家金融业的发展,既有业务不断综合化的趋势,也有金融机构不断细分的专业化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的特点。

实际上,这两个相反的发展趋势是完全可以并行不悖的。

因为金融业务的专业化和金融机构的多样化发展是不矛盾的。

  这里仅就金融业务的专业化和专业性金融机构的发展作一概述。

从总体上来看,西方金融业务的专业化主要有以下趋势:

一是主要从事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商业银行和主要经营中长期固定资产融资业务的投资金融机构的日益分化。

近年来,从事消费信贷的金融储蓄机构也有逐步分离的趋势。

二是从事实业投资的产业基金(包括创业基金)和从事证券业务的投资基金的逐步分离。

而且,在产业基金中,不同产业由于经营特点和程序不同,对资金需求的数量、时间和目的也不同,因而也需要专门化的既懂金融业务知识又了解该产业生产和经营特点的金融机构提供十分到位的服务。

因此,产业基金的进一步分化也日益明显。

三是从事对大型巨额贷款的大型金融机构与从事向中小微型贷款的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分化。

  这第三种金融机构的专业化,直接导致了为中小服务的中小融资机构的建立,其中以美国最为典型。

据统计,美国有上万家专门从事中小金融服务的中小投资公司。

这些中小投资公司具有很不一样的名称,如妇女投资公司、金融服务公司、社区投资公司、街道投资所等等,但它们都是为中小融资服务的。

美国的这些中小投资公司,是1958年小局按一项国会批准的法案,倡导社会建立的。

美国国家小局下属的中小投资公司项目署(是一个由国会批准创建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中小投资公司的管理和注册工作。

这些中小投资公司极大地弥补了市场上有限的创业(或风险)资本与创办中小及其发展所需的巨大的资金缺口。

这些中小投资公司都是完全由私人拥有、管理并使用自有资本的投资公司。

它们在小管理局注册,并得到有关许可证,在小管理局的担保下向中小发放利率优惠的贷款。

  五、国外政府中小融资扶持政策的比较

  政府的资金支持是中小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综合各国的情况来看,政府的资金支持一般能占到中小外来资金的10%左右,具体是多少则决定于各国对中小的相对重视程度以及各国文化的传统。

各国对中小资金援助的方式主要包括:

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风险投资和开辟直接融资渠道等。

  

(一)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最直接的资金援助方式,有利于中小资金的积累和成长。

发达国家税收一般占增加值的40%-50%。

在实行累进税制的情况下,中小的税负相对轻一些,但也占增加值的30%左右,负担仍较重。

为进一步减轻税负,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主要有:

降低税率、税收减免、提高税收起征点和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等。

通过各种税收优惠可使中小的税收减少一半以上,使其赋税总水平由占增加值的30%降到15%左右。

这笔免税资金是普惠的,对中小的生存至关重要。

  应该说,各国都制订了程度不同的对中小税收优惠的政策,但相对而言,以德国最为典型。

德国对中小的税收优惠政策是,1984年开始实行对中小有利的特别优惠条款;1986年开始税制改革。

目前中小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

对大部分中小手工业免征营业税;中小营业税起点从万马克提高到万马克,对统一后的德国东部地区营业税的起点更是从15万马克提高到100万马克;提高中小设备折旧率,从10%提高到20%;所得税下限降低到19%;对周转额不超过万马克的小免征周转税;对大部分中小手工业免征营业税;固定资产折旧率从10%提高到20%等。

德国的财政补贴主要做法:

按《中小研究与技术政策总方案》设立专项基金,对中小的技术开发提供资助,1995年以来,这项资助费已达亿马克;为中小承担培训任务,可得到政府的补贴,1994年政府培训补贴支出达亿马克;对在德国东部投资的中小提供总投资额15%-23%的财政补贴。

  

(二)财政补贴

  补贴是政府为使中小在国民经济及社会的某些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而给予的财政援助。

财政补贴的应用环节是鼓励中小吸纳就业、促进中小科技进步和鼓励中小出口等。

主要补贴类型有:

就业补贴、研究与开发补贴、出口补贴等。

一般说来,政府的财政补贴是有限的,而且是非普惠的(与税收优惠不同),其功能在于引导。

  从各国的比较来看,财政补贴以法国最全最好。

法国的税收优惠主要做法有:

新建一般可减少80%的税额;新建中小可免3年的所得税;在老工业区等重点开发区兴办公司免征3年地方税、公司税和所得税,期满后仍享受50%的税收优惠;新建的固定资产折旧率由原来的5%提高到25%。

法国财政补贴的主要做法有:

中小每新增一个就业机会,政府给予2-4万法郎的财政补贴对3年内新增6名职工以上的中小,每名新增加职工由地方领土整治部门补贴万法郎;对3年内增加30人以上的服务行业,每增加一个员工由地方领土整治部门补贴1-2万法郎;对每个雇佣学徒提供万法郎的补贴津费;对中小研究开发经费可补贴其投资的25%;对雇佣青年和单身妇女的中小也给予一定的补贴;对节能,每节约1吨石油补贴400法郎。

  (三)贷款援助

  政府帮助中小获得贷款的主要方式有:

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政府直接的优惠贷款等。

贷款援助环节是中小的初创、技改和出口等最需要资金的地方。

  对中小的资金援助以贷款援助为主国家主要是美国和日本。

其中,美国又以贷款担保形式为主,而日本则以政府建立的专门的金融机构对中小进行低息贷款的方式为主。

美国中小局(SBA)的主要任务就是以担保方式诱使银行向中小提供贷款。

具体做法有:

一是一般担保贷款。

SBA对7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提供总贷款额75%的担保;对1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80%的担保,贷款偿还期最长可达25年。

二是少数民族和妇女所办中小的贷款担保。

SBA对它们可提供25万美元以下的90%额度比重的担保。

三是少量的“快速车道”贷款担保。

对中小急需的少数“快速”贷款提供50%额度比重的担保。

四是出口及国际贸易的贷款担保。

做法与一般担保基本相同。

  日本对中小的贷款援助以政府设立的专门的金融机构为主。

目前,这样的金融机构有“中小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等。

它们向中小提供低于市场2-3个百分点的较长期的优惠贷款。

此外,日本政府还设立“信用保证协会”和“中小信用公库”以向中小从民间银行所借信贷提供担保。

  (四)风险资本

  风险基金是政府、或民间创立的为高新技术型中小创新活动提供的具有高风险和高回报率的专项投资基金。

其中欧美等国家多由民间创立、而日本等国主要为政府设立。

  美国的风险基金最为发达,遍及全国500多个“小投资公司”,其中大部分主要是向高新技术型中小提供基金的。

1995年共有7万多小获得总共110多亿美元的风险基金。

  日本的风险基金也很发达。

70年代后,日本开始实施中小现代化政策,进一步提出了中小要实现知识密集化、高技术化的政策,同时鼓励政府金融机构向新兴的高技术型中小提供“风险投资”。

目前,日本“风险”已达2万多家,“风险”已成为日本机器人的主要需求者。

  英国则成立了由100多家从事中小风险投资的小型金融公司组成的专设“风险资本协会”(BVCA),为高科技“风险”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援助。

  (五)鼓励中小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中小规模小,其股票难以到一般的股票交易市场上与众多的大竞争。

为解决中小的直接融资问题,一些国家探索开辟“第二板块”,为中小,特别是科技型中小,提供直接融资渠道。

  六、对我国解决中小融资难问题的启示

  我国中小面临的首要问题也是资金的严重不足。

最近以来国家已采取措施,如要求各商业银行成立“中小信贷部”,并提高了中小借贷的上浮利率的幅度,以鼓励银行开展中小信贷工作。

然而,目前效果还不理想。

其原因在于我国中小的融资体系和资金扶持政策尚处于起步阶段,融资渠道和政策体系还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中小的要融资渠道尚未明确;政府扶持政策的作用对象也缺乏针对性或重点。

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中小正常的资金融通体系和渠道,完善我国政府的资金扶持政策体系,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快现代规范的制度建设,还公司制中小符合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要求的自然的直接融资权。

  按照公司制的法理要求,还公司制中小的基本的直接融资权。

目前,我国各类公司制,虽然尽了上缴公司所得税的义务,但仍然不能完全享有自由发行债券和股票的权力。

如果公司想发行债券或股票,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批,符合一定条件者,才能获得发行权;而且所发行的债券,特别是股票,必须进入公开市场,不允许柜台交易的存在。

这与国外公司制直接向社会募集资金的做法是很不一样的。

在西方国家,公司制发行债券或股票只需获得证券监察部门的审核和备案,所发行债券或股票主要通过柜台交易进行,而通过证券交易所(或所谓“第二板块市场”)公开发行的债券或股票只占全部公司债券或股票的极小一部分。

因为证券交易所对上市的公司债券或股票是有相当严格的要求的,只有表现较好的公司发行的债券或股票才能进入到证券交易所去流通上市。

而大量的一般公司的债券或股票只能通过柜台交易来完成。

当然,债券或股票的柜台交易和证券交易所上的公开上市是有密切关联的,并且还不断地相互转化。

一方面,柜台式交易为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提供了广泛而坚实的基础(许多债券或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之前,必须有一定的柜台式交易的良好记录);另一方面,证券交易所的公开市场也为柜台式交易提供了合理的价格参照体系。

  因此,为保证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还公司制中小的基本的直接融资权,建议尽快建立我国正常的债券或股票的柜台交易市场体系。

在此,还有必要指出的是,规范的符合市场机制要求的融资体系的建立,将为解决我国部分中小“过度”融资问题创造条件。

  

(二)建立专门的中小金融机构,鼓励中小间建立互助金融组织

  随着我国金融机构专业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专门服务于中小的金融机构必将应运而生。

实践证明,金融机构是偏爱实力雄厚的大型的,特别是大型的金融机构更是主要为大型提供服务,即使它们设有中小金融服务机构也往往是一种摆设,并不起什么作用。

专门化的中小金融机构则不同,它们的金融实力与中小相当,或有政府的大力支持,可以专门从事对中小的融资活动,从而有利于不断积累为中小服务的经验,提高中小融资的质量,促进金融业和中小的共同健康发展。

  中小间也可建立互助金融组织,加强共同发展和风险共担的能力,并为建立专门的中小金融机构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第二板块市场”

  目前,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第二板块市场”的条件已基本具备。

首先,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中小型科技的作用日益增强,为保证这类关系未来我国经济增长潜力的的发展,必须尽快建立符合其融资特点的“第二板块市场”。

其次,是我国证券市场已日渐成熟,国家的金融监管能力大大加强。

第三,经过几年的调查和了解,我国已基本掌握了有关“第二板块市场”的运行规律。

必要的物质条件上的准备也已基本就绪。

  (四)鼓励中小的创业者向亲朋好友借资

  我国是一个比较重亲情的国家,亲戚朋友之间的相互接济是经常发生的,并常被视为一种美德。

在新的形势下,完全有必要将这种亲情关系引导到一种正常的规范的创业投资关系上来。

借鉴意大利和法国的做法,制定相应的鼓励和扶持中小

  

的创业者向亲朋好友借资的措施,以建立一条中小便捷有效的融资渠道。

  (五)要从税收、财政支出、贷款援助和直接融资等各方面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资金扶持政策体系

  各国的实践表明,中小的资金困难问题,需要从多种渠道去解决,单靠一种途径是不行的。

目前,特别重要的是应尽快在进一步鼓励银行开展中小信贷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的信贷担保机制。

  至于政府对中小的资金扶持是选择以美国为代表的信贷担保为主的模式,还是选择以日本为代表的直接“优惠”信贷(相对民间商业银行对中小较高的信贷利率而言)模式,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美国的信贷担保模式资金利用效率高、中小受益广、资金安全系数高,但手续复杂,获得贷款时间相对较长,对中小和经济的启动作用相对较慢。

日本的直接信贷支持模式需要政府投入的资金量大,资金风险也较大,但手续相对较简便,获得贷款时间较短,对中小和经济的启动作用相对较快。

因此,我国可以充分利用这两种政府对中小资金扶持模式的特点及长处,根据某一时刻我国中小和国民经济运行的特点,灵活地运用这两种方式,以取得政府扶持中小资金的最大效果。

中小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比较而言,西方国家这个难题是一种较为单纯的经济运行中的问题。

一方面,中小规模相对较小、经营变数多、风险大、信用能力较低。

另一方面,资金是一种特殊的服务性商品,在它的出租或委托经营中极易受到侵蚀,成为所谓“坏帐”而得不到归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管理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