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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县城绿地系统规划

第二章规划依据、期限、范围与规模

第四条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

4、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

5、《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6、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2002年)

7、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

8、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02年)

9、《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定》(GB/T51163-2016);

10、《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2年)

11、《关于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防灾避灾能力的意见》(建城[2008]171号);

12、《防灾避险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

13、《绿道规划设计导则》(住建部2016年9月)

14、《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年版)

15、住建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10年)

16、《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10]125号);

17、《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

18、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2014年)

19、《山西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晋建城[2008]470号);

20、《山西省园林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晋建城字[2013]6号);

21、《山西省园林城镇标准》

22、《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23、《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

24、《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GB50180-2002);

25、《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26、《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27、《代县县城总体规划》(2005-2020);

28、《代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8-2020);

29、《代县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2030);

第五条规划期限

本次代县县城绿地系统规划期限与代县县城总体规划一致,具体期限为:

2016—2020年。

第六条规划范围与规模

依据县城总体规划,县城绿地系统规划范围划分为两个层次:

县域层次:

在代县县域行政范围内,规划大区域环境绿化。

包括代县辖6镇5乡377个行政村,总面积1721.5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21.79万人。

6个镇分别是上馆镇、阳明堡镇、峨口镇、聂营镇、枣林镇、滩上镇,5个乡分别是新高乡、峪口乡、磨坊乡、胡峪乡、雁门关乡。

县城层次:

在总体规划确定县城建设用地范围内,规划县城绿地系统布局,并测算绿地指标。

包括:

代县主城区四个街区以及北关、西关、东关、东部新城几部分,城市建设总用地957.24公顷,总人口8.0万人。

第七条规划的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生态学的理论和观点为指导,充分利用代县自然资源优势,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建立系统、高效、安全、宜人的城市绿地系统。

1、充分利用城市优越的外部自然生态环境,以山、水、林为依托,建设良好的城市绿色环境。

2、通过城市绿地系统的建立,促使城市生态系统趋向良性循环,使城市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得以永续利用。

3、结合城市绿地系统的布局,合理安排全县的防灾避险场所,捉高城市防灾避灾功能。

4、提高城市绿化建设水平,结合代县传统文化,创造独具地方特色的绿化景观,提升城市品位。

第八条规划原则

1、生态优先原则

2、以人为本原则

3、城乡统筹,相互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

4、突出地方文化的特异性,突出城市风貌特色原则

5、强化绿地系统性原则

6、乡土植物为主创造景观多样性原则

第三章规划目标与规划指标

第九条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以水为源,以绿为美,以人为本,建立融合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布局合理、绿量适宜、生物多样、景观优美、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城市绿地系统,体现“自然之美、社会公正、城乡一体”的美丽代县。

到2020年,建成功能完备的县域绿地系统、县城绿地系统,全面提升城市绿化水平,使城市青山相依,碧野环绕,绿廊穿插,城乡一体,基本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的主体指标。

2、分项目标

加强社区公园、小游园、街旁绿地、专类公园等点状公共绿地的建设。

构筑以城墙绿化带、滨水绿带、道路绿带、防护绿带、高压走廊为廊道的线性绿化防护体系。

扩大综合性公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区公园等块状公园绿地的建设,优化城市绿地格局,提升城市绿地整体水平。

第十条规划指标

1、绿地系统规划总体指标

 

表1代县县城绿地系统规划指标表

序号

绿地类别

面积(ha)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绿地率(%)

绿化覆盖率(%)

1

公园绿地(G1)

75.5

9.4

34.2

39.2

综合公园(G11)

50

社区公园(G12)

10.9

专类公园(G13)

9

带状公园(G14)

3.7

街旁绿地(G15)

1.9

2

生产绿地(G2)

20

3

防护绿地(G3)

49.8

4

附属绿地(G4)

202.8

合计(G1+G3+G4)

328.1

注:

至2020年人口8万人,县城建设用地957.24公顷(生产绿地不纳入建设用地范围内)

2、公园绿地

1)本次规划公园绿地总面积为75.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9.4平方米。

2)公园绿地中绿化所占用地比例大于70%。

3、生产绿地

1)生产绿地面积为20公顷,占县城建设用地面积的2.1%。

2)代县苗木自给率达到95%以上。

4、防护绿地

1)道路防护绿带:

高速公路两侧绿化隔离带宽度各50米,高等级公路及铁路两侧防护带宽度不少于30米,其他等级公路两侧防护带宽度不小于5米。

2)高压走廊防护绿带:

35kv防护绿带宽度为12—20米,66——110kv防护绿带宽度为15——25米,220kv防护绿带宽度为30——40米,330kv防护绿带宽度为35——45米,500kv防护绿带宽度为60——75米。

3)城市内河、海、湖两岸防护绿化带宽度各不少于30米。

4)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防护绿地规划宽度不应小于50米。

5、附属绿地

附属绿地详见下表:

表2代县县城各类用地绿地率指标一览表

序号

用地性质

绿地率(%)

备注

1

居住用地

≥30

新区建设

≥25

旧城改造

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5

3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35

4

工业用地

≤20

一般工业企业用地

≥30

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

5

物流仓储用地

≥20

6

道路与交通用地

≥20

主干道

≥15

次干道

7

公用设施用地

≥30

8

绿地与广场用地

≥70

公园绿地

≥85

生产防护绿地

≥35

广场

第四章海绵城市建设中绿地系统规划

第十一条海绵城市的建设途径:

一是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二是生态恢复和修复,三是低影响开发。

第十二条各类型绿地海绵设施规划:

公园绿地以源头削减、滞留渗透功能为主导,采用透水铺装、下凹绿地以及雨水花园等设施,减少径流源头水量,同时在削减过程中改善径流水质。

附属绿地应当控制硬质铺装面积,与建筑整合构建雨水循环利用系统,与用地排水管网结合形成开放的径流控制系统,提倡屋顶花园。

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应充分利用多功能调蓄设施,调控排放径流雨水。

严格保护其他绿地,适当介入低密度、渗透性高的基础设施,最大化地发挥河渠的输送水流的能力。

第十三条选择耐污染、抗性强、根系发达、净化能力强的乡土树种,并合理构建植物群落,增加生物的多样性。

第五章县域绿地系统规划

第十四条规划结构

代县县域绿地系统生态格局为“一城为心,二山为屏,四带为廊,四脉为楔,四区镶嵌,多点均衡”的绿地系统结构。

一城为心:

以县城绿地为重点绿化核心;

二山为屏:

县城北部的恒山余脉、南部的五台山西端余脉山体绿化资源作为城市外围天然生态屏障。

两山区域不仅是水土流失控制的重点区域,也是水源涵养和水文调蓄的重要地区。

四带为廊:

沿京原铁路、大运高速公路、繁大高速公路、108国道等线性要素绿地形成的绿色廊道。

四脉为楔:

河道生态湿地及两侧绿脉,包括滹沱河生态湿地、滹沱河沿线主要三条支流峨河、峪河、中解河及其他支脉形成的楔形绿地;

四区镶嵌:

县域内的三个风景名胜区(雁门关风景名胜区、赵杲观风景名胜区、白人岩风景名胜区)、一个旅游区(杨家祠堂旅游区),为县域重要的绿化区域。

多点均衡:

分布于县域内的水源保护地(3座大型水库大茹解水库、西茂河水库、东茂河水库)、湿地、郊野公园、自然风景林地、绿化隔离带等。

第十五条空间布局

建立以山区森林和风景名胜区及旅游区绿化、平原区域林地、交通沿线荒山绿化、绿色通道、河流水域及其湿地系统绿化、区域绿道、村镇绿化绿地为主的绿色生态保障体系,为代县生态环境的改善提供长期稳定的保障,满足代县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改善人居环境的需求。

1、山区森林和风景名胜区及旅游区绿化

在北部恒山余脉山区结合雁门关风景名胜区、长城雁门关段旅游景区、白人岩风景名胜区,南部五台山西端余脉山区结合赵杲观风景名胜区、赵杲观森林公园等景区建设生态风景林,保护并适当扩大现有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生态风景林,并在山前地区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林,使北部恒山山区和南部五台山山区成为代县生态环境屏障;长城沿线要按长城保护要求,在恢复长城环境风貌和培育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加强长城游览视线范围内的景观林地建设;加强山区一般绿化,稳步推进岩石裸露地区植被恢复,加强宜林荒山、疏林地和未成林地的绿化建设,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满足服务城市功能的需要。

2、平原区域林地

主要在黄土丘陵沟壑区和滹沱河冲积平原区。

代县的平原区绿化具有形成城市开敞空间、维护城市合理空间布局、提供氧源、保护生物多样性、防风固沙、保护湿地、保护农田、景观游憩等功能。

规划依据这些功能进行各类绿地的空间布局,主要包括城市外围绿化隔离地区、道路绿化带、河道生态涵养林、湿地保护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等重点绿化区域,及分布于平原区的果林地、各类圃地和农田。

3、交通沿线荒山绿化

交通沿线两侧荒山绿化,要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地类,实行以乡土树种为主的多树种配置,体现林分稳定性和景观异质性,建设交通干线两侧生态景观走廊。

4、绿色通道绿化

规划要构建起以主要干线公路和乡镇公路林带建设为骨架,以铁路、高速公路防护林带建设为走廊,以其他乡村公路绿化建设为连接的系统化、网络化的交通绿化体系。

沿县域主要高速公路两侧建设生态林带,两侧林带宽度不小于50m。

县域范围内高等级公路两侧林带宽度不少于30m。

铁路交通沿线两侧各规划宽度为30m的防护绿带。

县域范围内其他等级公路两侧也应建立5-10m的防护绿带。

5、水源地、河流水系及其湿地系统绿化

依据水源地的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加强水源保护区植物的保护,增加水源涵养林及防护林种植面积。

规划应保护好水域及其湿地、河道两侧防护绿化带,加强此区域的生态植被恢复及森林保育,建设水源涵养林和河流两侧绿化带,形成林水相结合的生态廊道,使河流湿地生态廊道成为贯穿县域、串联南北两山的生态廊道,不断向城市输送清新空气的通风廊道。

6、村镇绿化工程

县域内各乡镇应加强绿化规划与建设,按照《山西省园林城镇标准》不断完善绿化工作。

其中: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建成区绿地率25%;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7㎡/人;新建居住区绿地率应达到30%;改建小区绿地率≥25%;驻镇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庭院绿化美化工作,各单位内部绿化面积应达到单位用地面积的20%。

河道、水体绿化普及率50%。

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

7、工业企业绿化工程

按照《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中关于工业企业的规定,工业用地绿地率宜为20%,其中生产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0%,生产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防护绿地规划宽度不应小于50米。

植物选择应满足抗污染、滞尘、阻火等要求,有利于卫生保健和安全。

第六章县域绿道规划

第十六条县域绿道建设目标

通过高标准规划,建设区域绿道网,有机串联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遗产和公园、广场等城镇功能区,并与快速交通系统便利衔接,形成集生态保护与生活休闲于一体、交通衔接与换乘便捷、配套服务设施完善的绿道网络,成为城乡游憩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县域绿道结构和布局

规划建设“一环、两横、三纵”的区域绿道网。

一环:

代县市级绿道,即环代县历史文化名城及新城区的环形绿道。

包括代县古城墙、文庙、边靖楼、阿育王塔、西城大街、东城大街、体育公园、关沟河绿带、二虎寺河绿带、滹沱河绿带、滹沱河湿地公园等区域。

两横为县城南部1号线和县城北部2号线。

1号线包括:

新高乡的真武二郎庙、延福寺、古松寺,向东连接峪口乡的洪福寺、西段景新文化遗址、东段景新石器遗址,聂营镇龙华寺,峨口镇佛光寺、洪济寺等区域。

2号线包括:

阳明堡镇的二宫院摩崖造字、太和岭口摩崖石刻、试刀石、上磨坊乡的扶苏太子庙、龙岩寺,枣林镇的定祥寺、杨忠武祠等区域。

三纵:

县城连接白人岩风景名胜区3号线、县城连接雁门关风景名胜区4号线、县城连接赵杲观风景名胜区5号线。

3号线包括:

县城、柏林寺、阳明堡镇的广武古城遗址、上下沙河墓地、二宫院摩崖造字、白人岩风景名胜区。

4号线包括:

县城、太和岭口摩崖石刻、试刀石、南口、雁门关乡的雁门关伏击战遗址、雁门关风景名胜区。

5号线包括:

县城、新高乡的古松寺、延福寺、青山寺、赵杲观风景名胜区。

第七章县城绿地系统规划

第十八条县城绿地布置原则

1、充分发挥县城园林绿地的综合功能,统一规划,全面安排。

2、均匀分布公园绿地,合理配置生产绿地与防护绿地,加强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管理,全面提高县城绿量。

3、在县城绿地系统整体布局上把县域大环境绿化与建成区内中小型绿地相结合,文物保护与园林绿地建设相结合,线型绿带与块状绿地相结合。

4、绿地系统的建设注意时序性。

第十九条县城绿地系统空间结构

县城绿地空间结构为“碧珠镶茵,古城藏青;白链穿郡,绿脉成网”。

碧珠镶茵:

指滹沱河湿地公园、城墙遗址公园、玉带河公园等各类公园用地形成的绿地景观节点。

古城藏青:

提升老城区现有绿化质量,增加老城区内游憩型绿地,打造独具特色的老城绿化片区。

白链穿郡:

依托水系(包括关沟河、二虎寺河、滹沱河、玉带河、护城河及水峪河)形成的绿带。

绿脉成网:

依托西城大街、东城大街、西大街、东大街、国道大街、大南街、鼓楼后街、东城西路形成的生态性景观绿廊。

第八章县城绿地分类规划

代县各类绿地按照《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由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它绿地五大类构成。

第二十条公园绿地(G1)

代县公园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及街旁绿地五类。

规划县城城区公园绿地总面积75.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4平方米。

1、综合公园(G11)

规划布置综合公园1处,为滹沱河湿地公园,位于县城南侧滹沱河北岸,用地面积50公顷,综合公园服务半径1500米。

2、社区公园(G12)

共规划4处,面积为10.9公顷,社区公园服务半径1000米。

表3社区公园一览表

序号

名称

面积(ha)

位置

建设方式

1

西关公园

1.5

西关区西北处

新建

2

玉带河公园

6

古城西南角古城墙东侧

新建

3

教育路公园

2

教育路西侧

新建

4

文源路公园

1.4

文源路与东城大街交叉处西侧

新建

合计

3、专类公园(G13)

规划1处历史文化专类公园,为城墙遗址公园,位于古城区西城墙西侧,面积为9公顷。

4、带状公园(G14)

规划3处带状公园,面积为3.7公顷。

表4带状公园一览表

序号

名称

面积(ha)

位置

建设方式

1

仓街公园

1.5

仓街东北处,古城墙周围

新建

2

北门街公园

1

北城路西侧

新建

3

市府中路带状公园

1.2

市府中路西侧

新建

合计

3.7

5、街旁绿地(G15)

街旁绿地服务半径500米,规划7处街旁绿地,面积为1.9公顷。

表5街旁绿地一览表

序号

名称

面积(ha)

位置

建设方式

1

同心路小游园

0.2

同心路与东关街交叉处西北侧

新建

2

滨河路小游园

0.1

滨河路西侧

新建

3

东城西路小游园

0.4

东城西路东侧

新建

4

国道大街小游园

0.6

京原铁路北国道大街南

新建

5

市府南街小游园

0.1

市府南街与市府西街交叉处西侧

新建

6

站前小游园

0.5

东城区国道大街南侧站前广场北

新建

合计

第二十一条生产绿地(G2)

规划扩建现有苗圃,新增面积3公顷,总用地面积20公顷。

代县苗木自给率达到95%以上。

第二十二条防护绿地(G2)

县城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防护绿地49.8公顷。

1、卫生隔离防护绿带:

在污水处理场、供热用地、环卫用地四周设置隔离绿带,宽度不小于20米,位于县城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防护绿地面积为0.5公顷。

2、安全防护绿带:

在加油站和供电站四周设置隔离绿带,宽度不小于20米,总面积为1.3公顷。

3、河道防护绿带:

在关沟河、二虎寺河及水峪河两侧设置防护林带,宽度不小于30米。

4、道路防护绿带:

在国道大街、北城路、西城大街、东城大街、市府北街、市府南街、东城西路、市府西路、市府东路、东城中路文源路、教育路两侧设置10米的防护绿带,在铁路两侧各设置30米的防护绿带,道路防护绿地面积为48公顷。

第二十三条附属绿地(G4)

1、居住绿地(G41)

老城区内居住绿地包括重要景观节点绿化、一般住宅用地绿化和街巷绿化等;新城区内居住绿地包括组团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小区道路绿地等。

居住区内一切可绿化的用地均要求绿化,并尽可能发展垂直绿化、屋顶花园。

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旧城改造不低于25%。

2、公共管理和公关服务设施绿地

公共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文化设施、教育科研、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物古迹、外事、宗教9类用地。

绿化应根据其用地使用性质及场地、功能要求,尽可能增加绿地面积并对外开放。

绿地率不低于35%。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G43)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5%。

4、道路广场绿地(G46)

1)道路绿地普及率100%,达标率不低于95%;

2)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

规划代县此类道路包括东城大街、国道大街、东城西路、东城中路。

3)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规划代县此类道路包括西城大街、西大街、东大街、东关街、西关街、大南街、鼓楼后街、安居路、市府北街、市府南街、滨河路、文源路、市府东路、市府西路、同心路、新南街、庙门口街、炭市街、小南街、钟楼巷、教场街、城隍庙街、关庙街、文庙街、仓街、北城路、体育大街。

表6道路绿地一览表

名称

级别

起讫点

红线宽(m)

道路断面形式

绿地率(%)

绿化树种

西城大街

主干道

北城路—滨河西路

30

一块板

20

国槐、垂柳、毛白杨、云杉、圆柏、银杏、元宝枫、丁香、锦带花、紫荆、胶东卫矛、紫叶小檗、金叶女贞、蜀葵、月季、波斯菊等

西关街

主干道

规划西界—西大街

18

一块板

20

西大街

主干道

西关街—大南街

18

一块板

20

东大街

主干道

大南街—滨河路

18

一块板

20

东关街

主干道

滨河路—滨河西路

18

一块板

20

鼓楼后街

主干道

西大街—庙门口街

18

一块板

20

大南街

主干道

西大街—国道大街

18

一块板

20

国道大街

主干道

二虎寺河东岸一东环路

40

三块板

25

国槐、漳河柳、白桦、银白杨、白蜡、华北落叶松、侧柏、猬实、水栒子、金银木、黄刺玫、香荚蒾、紫薇、榆叶梅、连翘、八宝景天、鸢尾、卷丹、萱草等

东城大街

主干道

滨河西路一东环路

50

三块板

25

东城中路

主干道

国道大街一108国道

40

三块板

25

东城西路

主干道

国道大街一108国道

40

三块板

25

北城路

主干道

108国道—西城大街

30

一块板

20

圆柏、新疆杨、旱柳、栾树、龙爪槐、臭椿、重瓣榆叶梅、毛樱桃、文冠果、水蜡、胡枝子、柠条、小叶锦鸡儿、酢浆草、绣线菊、万寿菊、虞美人等

同心路

主干道

西城大街—国道大街

30

一块板

20

东关路

次干道

西城大街—国道大街

30

一块板

20

安居路

次干道

国道大街一108国道

24

一块板

20

市府北街

次干道

滨河西路一东环路

24

一块板

20

市府南街

次干道

滨河西路一东环路

24

一块板

20

滨河路

次干道

国道大街一108国道

24

一块板

20

文源路

次干道

国道大街一108国道

24

一块板

20

市府东路

次干道

市府北路—国道大街

24

一块板

20

市府西路

次干道

市府北路—国道大街

24

一块板

20

体育大街

次干道

滨河路—市府东路

24

一块板

20

新南街

次干道

东大街—国道大街

18

一块板

20

庙门口街

次干道

城隍庙街—仓街

12

一块板

20

炭市街

主干道

西城大街—东大街

12

一块板

20

小南街

次干道

东大街—国道大街

12

一块板

20

钟楼巷

主干道

庙门口街—东大街

12

一块板

20

城隍庙街

次干道

鼓楼后街—西大街

12

一块板

20

关庙街

次干道

西大街—国道大街

12

一块板

20

文庙街

次干道

关庙街—大南街

12

一块板

20

仓街

主干道

炭市街—东大街

12

一块板

20

教场街

次干道

大南街—新南街

12

一块板

20

4)县城广场绿地

规划广场内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35%。

5)林荫停车场绿化规划

林荫停车场的推广率宜≥60%。

5、附属绿地面积共202.8公顷。

具体如下表:

表7附属绿地规划统计表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a)

绿地率(%)

绿地面积(ha)

R

新区居住用地

154.3

30

46.3

旧城居住用地

223.2

25

55.8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17.5

35

41.1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73.2

35

25.6

S

道路与交通用地

127

20

25.4

U

公用设施用地

17.7

30

5.3

G

广场用地

9.3

35

3.3

合计

722.2

202.8

第二十四条其它绿地(G5)

代县其它绿地包括县城周边水源涵养区、河道(滹沱河、关沟河、二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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