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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巡回法庭

随着游客与日俱增,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旅游服务合同、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纠纷案件时有发生,且具有突发性、时效性等特点,虽然此类纠纷涉及标的额小、案情也不复杂,但往往纠纷双方抵触情绪大、矛盾容易激化,有些纠纷涉及人数较多,且人员来自全国各地,有些涉及境外国外,影响范围较广。

这类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不仅会对当地旅游形象、旅游环境、旅游市场秩序造成影响,甚至会对国家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在此背景下,2002年4月,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托天涯、崖城、藤桥3个人民法庭设立了天涯海角、南山和亚龙湾三大旅游景区旅游巡回法庭,在重大节假日全天候、平时不定期进驻景区开展法律服务,巡回办案,适用简易程序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成为全国首创的“景区移动法庭”。

  十年努力日臻完善

  2002年4月,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依托天涯、崖城、藤桥3个人民法庭的审判力量设立了天涯海角、南山和亚龙湾旅游巡回法庭,成为当时全国首批新模式法庭。

当时的旅游巡回法庭,实际上只是“景区移动法庭”,或者被称为“三条法庭”,即一条横幅、一条长桌、一条长凳,景区哪里有树荫就移到哪里办案。

在这样的条件下,旅游法庭的法官们风雨兼程,坚守了8年。

  2010年7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三亚市编委批准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成立旅游审判庭,与该院成立的旅游诉讼服务中心实行有效衔接,进一步强化了巡回法庭快速审理旅游纠纷的工作机制,既可以克服巡回法庭没有固定的办案场所、仅凭节假日开展工作的不足,又能够解决因游客大幅增加、旅游纠纷不断攀升等新情况带来的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大大地满足了旅游巡回审判的需求。

至此,旅游巡回审判步入新的发展期。

  2011年初,市委政法委特批专款70多万元,为旅游巡回法庭配置两辆巡回审判车,车上设有国徽、法台、原被告席、当事人座椅,还配备电脑、打印机,能即时制作裁判文书。

从此,两辆可以快立、快裁、快调、快结、快执的巡回审判车开进了三亚各个景点,真正实现了哪里有旅游投诉和纠纷,巡回审判车就在第一时间赶到哪里。

  此外,法庭还在各个景区设立“旅游诉讼服务中心”的指示牌,上面有法庭值班电话和法官手机号码,游客有了纠纷,只要打个电话,法官就会来到游客的身边。

至此,旅游巡回法庭真正实行了“110”旅游审判新模式。

  截至2015年3月,旅游巡回法庭共处理旅游咨询、调处非诉纠纷和审理诉讼案件1.1万件,其中调处非诉和旅游诉讼案件2595件,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旅游巡回办案调解率达100%。

旅游审判庭每年受理的咨询、投诉、诉讼案件有1000多件,但真正来法院起诉的案件不是很多,2013年为159件,2014年为130件,2015年为9件,这都取决于旅游巡回法庭的调解成果。

  快速调解赢美誉

  “您好,这里是三亚旅游法庭投诉热线……”2015年10月4日,三亚城郊法院旅游法庭值班法官接到报案,一名来自天津的游客李某在三亚佰栎酒店的游泳池溺水,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电话后,法院立即派法官罗妩赶往酒店。

经了解,溺水死亡游客李某系家中的独子,此次来三亚是为了度蜜月,不幸出现此事。

经与相关单位协调未果,李某的父母找到三亚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相关单位赔偿100万元。

罗妩法官到达现场后,先做死者家属的工作,与他们分析事故责任以及赔偿标准,在法律上能获得支持的赔偿数额,然后再做酒店、物业、旅行社三方的工作,分析他们在此事故中存在的过错。

  经过长达10小时的调解,各方均认识到了自身的责任以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酒店、物业、旅游社与死者家属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旅行社、酒店、物业管理方共同向死者家属赔偿60万元,一起闹心的旅游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游客家属对旅游巡回法庭的高效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亚市旅游质量监督局副局长杜自传介绍说,作为旅游胜地的三亚,每年有大批游客纷至沓来,随之而来的像住宿退房时间、旅游合同单方违约,游客与导游、景区管理者之间的纠纷不断涌现,而大量的投诉都是在法官的调解下化解的。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2012年12月18日11时许,旅游巡回法庭庭长黄泽贤接到三亚市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称有一旅客因航班问题与航空公司发生纠纷,现滞留于凤凰机场的海航快捷酒店,工商局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调解未果,希望旅游巡回法庭法官能够介入调解。

  放下电话,黄泽贤和书记员立即赶往现场,见到了滞留旅客姚某及奥凯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航)代表人赵某,初步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姚某和其婆婆及4岁的孩子一家三口几天前从天津到三亚旅游,15日晚上准备搭乘奥航的航班返回天津。

因飞机晚点及奥航临时改变姚某一家三口的座位,双方发生了摩擦。

而奥航又没有及时与姚某沟通,导致矛盾激化。

  了解情况后,黄泽贤便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经过多方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

姚某登机前特地给黄泽贤发短信,对法官及时快捷处理纠纷表示感谢。

  2013年国庆节当天,三亚市旅游指挥中心接到三亚工商局电话,反映旅客与酒店发生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调处无果,请求尽快派法官处理。

当时,辖区人民法庭的法官均已上蜈支洲岛开展旅游巡回审判活动,指挥中心立即通过电话就近协调指派其他巡回法庭的法官前往处理。

法官李东波赶到现场时已是傍晚6点多钟,他顾不上吃饭,就及时了解情况,组织调解。

  经了解,游客在三亚海棠湾区某温泉酒店泡温泉时,被温泉池里的玻璃割伤脚,伤情较重。

游客要求酒店赔偿,但酒店只同意免温泉门票,不同意赔偿,双方协商不下,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李东波法官耐心释法,细心调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使酒店同意赔偿2000元,李某的诉求得到了满足,双方握手言和。

当时,李某非常感激,对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大加赞许。

这起纠纷发生在《旅游法》实施当天,恰好被中央电视台记者目睹跟踪拍摄。

事后,中央电视台2013年10月4日在《朝闻天下》栏目对事件纠纷发生和调处过程进行了报道,10月9日《新闻联播》节目也对此进行了报道,引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好评。

多部门联动创新运行模式

  “旅游业的繁荣与发展,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各种旅游纠纷不断增多,游客投诉频频出现。

”三亚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张理勋感慨地说,一些复杂、疑难纠纷往往涉及多个部门,久拖不决,没有结果。

这些纠纷的处理仅靠我们行政部门是不够的,每每此时,旅游审判庭的法官总是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运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娴熟的调解技巧,化解矛盾、定分止争。

旅游巡回法庭的建立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帮了行政部门的大忙。

  很多时候,一件纠纷的解决是多部门联动,多元化调处的结果。

为此,旅游巡回法庭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与工商、旅游等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以“景区有纠纷及时联系”和“法庭定点定期值班”结合的方式,提供便民高效的司法服务。

  旅游巡回法庭庭长黄泽贤透露,旅游审判庭是全省第一个定员定岗、专门审理旅游纠纷案件的审判庭,直接指导旅游巡回法庭的工作,集中审理涉旅诉讼案件。

目前,旅游审判庭形成了“一心、两线、四点”的新的审判运行模式。

“一心”即以旅游审判庭为指挥中心,借助旅游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平台,统筹协调和统一调度办案力量,负责与相关单位联动调处旅游矛盾纠纷;“两线”即以专门定制配备的两台巡回审判车不定期、不定时地沿着大东海、三亚湾两条旅游线路巡回办案,实现动态化的受案模式;“四点”即在合理设置的四个巡回办案点实行“定时、定点、定人”的审理模式,做到旅游矛盾纠纷案件快立、快裁、快调、快结、快执,及时有效化解旅游矛盾纠纷。

  在办案之外,旅游审判庭还通过进景区巡回办案之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现场办案以及专题法律培训的形式,有效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的法律意识。

旅游审判庭法官结合典型案例向各大酒店、旅行社及各景区代表,市旅游委工作人员讲解旅游合同主要条款的拟定、旅游责任保险等法律知识,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通过培训,对规范三亚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业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进一步提升三亚各酒店、旅行社、景区旅游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确保广大旅游业从业人员知法守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旅游巡回法庭是三亚创新旅游市场治理管理机制的一大举措,它的出现,有效维护了游客的自身权益,维护了旅游市场的稳定,为建设法治三亚、和谐三亚做出了独特贡献。

 

“依法治国、依法治旅,不能仅仅依靠行政部门,也要将司法机关拉进来,提升依法治旅水平。

”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苏号朋看来,两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很及时且意义重大,“国家旅游局是政府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属于司法机关,两个属性不同的机关跨部门、跨领域合作还是首次。

    《通知》首先提出,要充分认识及时妥善化解旅游纠纷的重要性,要求发挥人民法院和旅游主管部门在审判和行政调解、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形成合力,及时、有效解决旅游纠纷,保护旅游者权益、保障旅游活动顺利进行、化解群体性矛盾。

    对此,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院长孟凡哲认为,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更应该让司法权力介入,让旅游者、旅行企业树立法律思维,这样,在遇到矛盾纠纷时,才有助于更妥善地找到解决方式。

    记者注意到,《通知》有3个层次的内在逻辑,即要求对人民法院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有针对性地加强旅游景区等游客相对集中区域派出法庭建设和巡回审判工作;要求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审理旅游纠纷案件;要求两部门建立解决旅游纠纷的沟通交流机制。

    这就要求法院不仅要完成司法审判,还要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在实际工作中,要将固定化的巡回法庭建设和流动性的巡回审判相结合,从而较好地覆盖旅游活动和旅游场所,提升审判效率;同时,旅游主管部门也要主动作为,对受理的投诉及时做出处理,调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形成“诉调对接”,配合法院做好搜集数据等基础性工作。

对此,苏号朋认为,取两部门之长建立起来的沟通交流机制,能真正使双方的合作实现落地。

    对于两部门联动的前景,也有人表示担心:

旅游是一个大产业,渉旅部门很多,旅游纠纷繁杂,而非旅游部门一家之事,《通知》的效果是否会大打折扣?

对此,国家旅游局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部署改革创新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和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特别明确了部门责任清单,也提出强化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可以说,两个通知相互补充,有利于调动更多部门参与进来,更有效地发挥合力,实现依法治旅、依法兴旅。

    一个典型案例一笔“经济账”

    近年来,在应对旅游市场秩序失范的过程中,不少地区都在积极探索,旅游部门主动作为,通过多部门联动,努力形成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其中,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是一项重要实践。

    到底什么是旅游巡回法庭?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负责人说,旅游巡回法庭是巡回法庭中根据审理对象不同而设置的特殊法庭,主要针对旅游活动异地性、流动性的特点,为快速解决纠纷而设立的流动性法庭;旅游巡回法庭具有快审快执的特点,有利于及时、有效化解旅游纠纷。

    早在2002年4月,第一家旅游巡回法庭就出现在中国南部的滨海旅游城市——海南三亚。

作为最早的实践者,三亚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岳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旅游巡回法庭是多方共赢的尝试,“巡回法庭的设立对于规范三亚旅游市场提供了重要的司法保障,旅游巡回法庭对旅游投诉调解的介入,使得游客的合法权益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维护,旅游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最短时间内得到矫正,同时通过巡回法庭的普法教育,使游客维权意识、旅游经营者守法意识都得到了提高,净化了三亚旅游市场大环境。

    旅游巡回法庭到底让游客如何获益?

带着疑问,记者找到了三亚旅游审判庭负责人黄春英。

她向记者介绍了近期发生的一个典型案例。

    今年2月11日,大年初三,在三亚旅游的山东游客盖女士拨打了三亚城郊法院24小时旅游投诉服务电话,反映其丈夫孙先生在入住三亚市解放路一家连锁酒店时,洗澡过程中不慎摔倒,导致三根肋骨骨折。

孙先生要求酒店赔偿8万元,酒店不同意,因此她希望法院方面介入。

    接到投诉后,黄春英立即与酒店取得联系,分别听取了双方意见。

“在跟他们的反复沟通中,我确信双方都有调解意向。

于是,我就着重从事故责任、赔偿等方面做双方的工作。

”她说,“第二天,双方当事人就表示同意调解,平心静气地坐下来,签署了和解协议。

”最终,酒店赔偿孙先生4.2万元(含2.2万元医疗费),并同时免除孙先生2月7—11日在酒店的住宿费用。

至此,一桩旅游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

    这一典型案件折射出了旅游巡回法庭的哪些优越性?

黄春英给记者算了一笔“经济账”:

如果走正常的司法程序,从起诉、伤害鉴定,再到庭审,全部流程走下来耗时至少要两个月,同时还要支付律师费5000到1万元、庭审费1000元左右;而旅游巡回法庭介入后,从接到举报到最终达成和解仅仅用了两天时间,游客便从酒店获得了适度的赔偿金,无需向法院支付庭审费,也不需要费心费力地在异地他乡聘请律师,省下了至少6000元,这样便捷的处理方式,游客当然欢迎。

    催生旅游法庭形成法制“名片”

    早在14年前,三亚旅游巡回法庭就开始走进天涯海角、南山和亚龙湾旅游景区,成为当时全国首批新模式法庭。

但早期的法官只在重大节假日全天候、平时不定期进驻景区开展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

    2011年开始,三亚旅游巡回法庭逐渐形成较为完善的针对旅游纠纷一律使用的简易程序和“三定、四就、一重、两免”的审判工作机制。

同期,三亚创建了“110”旅游审判新模式,即快速赶赴现场,快速受理、裁判、执行案件。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介绍,旅游法庭的成立可以有效应对旅游服务不可贮存及旅游过程的流动性、缔约形式的不规范性可能带来的问题。

    如果说,最初旅游巡回法庭的创立还是以法院走进景区服务游客与民众为出发点,那么,到了2012年,旅游部门的主动出击则加深了彼此间的协作。

这一年,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在三亚市旅游委质量监督局设立了旅游巡回法庭,派工作人员在这里定点办公。

三亚市旅游委副主任郑聪辉介绍,“那时,质监局有关人员除与巡回法庭办案人一起参与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外,在旅游执法过程中碰到法律问题、难题时还会及时咨询,这无形中提升了我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2012年8月,三亚市政府成立了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代表市民游客的利益,调解处理旅游纠纷。

至此,质监局、人民调解委员会、旅游巡回法庭形成了3道层层递进的调解“关口”,而隶属于三亚市旅游委的质监局,正是应对突发旅游矛盾的第一关。

三亚市旅游委质监局副局长杜自传坦言,有了后面的多重“保险”,开展工作更有底气、更专业、也更有效率,“我们的目标是让纠纷在第一环就得到化解,尽量不留给其他部门。

    伴随处理旅游案件的经验越来越丰富,三亚旅游部门发现旅游纠纷案件多涉及酒店、旅行社或景区景点,巡回法庭在受理这类纠纷案件后,要联系当事人往往费尽周折,不利于短时间内高效解决纠纷。

于是,2013年5月,三亚市旅游部门牵头,组织各酒店、旅行社推选出一到两名负责处理旅游纠纷的联络员,负责所在单位与相关职能部门就旅游纠纷进行协调沟通,并制作了联络员“花名册”。

“当纠纷发生时,旅游巡回法庭可直接与联络员联系,邀请联络员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这样能有效地拉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争取得到当事人的理解与配合,短时间内快速解决旅游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稳定。

”郑聪辉说。

    去年8月,新落成的三亚市民游客中心投入使用,以12301旅游调度指挥中心和12345政府热线两个旅游举报平台为核心,邀请工商、物价、交通等十余个渉旅部门进驻,建立协同联动机制,一旦接到市民游客投诉、举报后,将由客服人员立即转给相关职能部门,快速反应、联合执法、及时解决问题,以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为广大旅游者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今年春节假期,三亚12345政府热线满意度由去年的42.85%提升至今年的93.57%,12301旅游投诉热线违法一日游旅游投诉同比下降76.92%,110接警求助类数量增长50%,欺客宰客等恶性投诉量为零,旅游综合监管的实效正在不断凸显。

    创新体制机制瞄准“全域”落点

    李金早在谈及全域旅游时特别提出,要改革创新旅游综合执法机制,鼓励推进旅游综合执法队伍等改革创新,为全域旅游发展提供综合执法保障。

要把旅游市场环境治理,纳入到城市综合治理的范畴内,加大治理力度,形成管理联动。

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主体负责”的旅游安全责任体系与工作机制。

    事实上,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不少地方开展了旅游巡回法庭的实践。

    上海在2013年12月启动旅游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与旅游巡回法庭工作,并建立了“旅游律师、法官志愿团”公益服务制度,邀请20余名在职律师和退休法官作为兼职调解员,以独立第三方身份参与调解,大大提高了旅游纠纷调处的效率。

    2015年9月,江苏昆山法院旅游度假区巡回法庭揭牌成立,在其辖区内依法审理涉及民事纠纷、生态文明建设、文化繁荣发展等各类民商事案件,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同期,安徽第一家旅游法庭——含山县旅游巡回法庭成立,按照就地立案、就地开庭、调解优先的原则,建立起“电话接访、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等一站式便民服务机制,在景区巡回办案,并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拓展法院诉讼服务渠道。

    此外,广西桂林旅游巡回法庭、广西巴马县人民法院旅游景区巡回法庭、宁夏沙湖景区巡回法庭、四川阆中市古城旅游巡回法庭等也相继成立,开展工作。

    谈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时,上海市旅游局负责人坦言,目前诉调工作还存在着“诉”的功能发挥得很不够、“调”和“诉”之间的通道不畅通、旅游管理部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还没有制度化等三方面的不足,要通过不同性质旅游纠纷调解机构的建立和完善,实现旅游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行业调解与人民法院诉讼制度的全面对接,最大限度地满足旅游者维护权益的程序需求,最大程度提高旅旅游纠纷处理效率。

    岳进表示,三亚市要以推进“全域旅游”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三亚市民游客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大各渉旅部门的协同配合力度,进一步改进旅游综合监管的方式方法。

“我们将加强明察暗访,尤其是坚持旅游市场暗访机制,加强问题导向的整治力度,明确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让已有的13个常态化管理办法和11项长效管理机制发挥强有力的管理效用,杜绝推诿和‘不作为’。

两部门联动力推旅游巡回法庭创新旅游治理管理模式

2016-03-0219:

02:

00来源:

新华网[大中小][打印]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旅游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要求,人民法院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旅游景区等游客相对集中区域派出法庭建设和巡回审判工作。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海南省三亚市等地已经开始尝试设立旅游巡回法庭,针对旅游活动异地性、流动性等特点,快审快执,有效化解旅游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宝贵经验。

快速调解旅游巡回法庭赢赞誉

“您好,这里是三亚旅游巡回法庭投诉热线……”今年2月11日,来自山东青岛的盖某拨通海南省三亚市城郊法院24小时旅游诉讼服务中心电话,反映其丈夫孙某在酒店洗澡时摔倒,导致三根肋骨骨折,要求酒店方赔偿8万元,酒店方认为数额太高不同意赔偿。

 

三亚旅游法庭在市民游客中心设点

三亚城郊法院旅游审判庭负责人黄春英接到投诉后,立即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并于2月12日调解成功,酒店方同意向孙某赔偿42000元,并同时免除孙某2016年2月7日至2月11日在酒店住宿时产生的住宿费用。

双方当事人对法官这一高效、快捷处理旅游纠纷的便民举措表示感谢。

“如果走正常的司法程序,案件从起诉、伤害鉴定,再到庭审,全部流程走下来耗时至少要两个月。

”黄春英介绍说,旅游巡回法庭介入后,从接到举报到最终达成和解仅仅用了两天时间,游客便从酒店获得了适度的赔偿金,也无需向法院支付庭审费,更不需要费心费力地聘请律师打官司,这样便捷的处理方式,游客当然欢迎。

据三亚市旅游质量监督局副局长杜自传介绍,作为旅游胜地的三亚,每年有大批游客纷至沓来,随之而来的像住宿退房时间、旅游合同单方违约,游客与导游、景区管理者之间的纠纷不断涌现,而大量的投诉都是在法官的调解下化解的。

“一些复杂、疑难纠纷往往涉及多个部门,久拖不决,没有结果。

这些纠纷的处理仅靠我们行政部门是不够的,每每此时,旅游巡回法庭的法官总是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运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娴熟的调解技巧,化解矛盾。

旅游巡回法庭的建立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帮了行政部门的大忙。

多年探索创建“景区移动法庭”

 

三亚旅游巡回法庭入驻景区

进入二十一世纪,三亚市凭借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旅游业已经发展为该市的支柱产业。

三亚市旅游委副主任郑聪辉介绍说,随着游客与日俱增,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旅游服务合同、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纠纷案件时有发生,且具有突发性、时效性等特点,虽然此类纠纷涉及标的额小、案情也不复杂,但往往纠纷双方抵触情绪大、矛盾容易激化,有些纠纷涉及人数较多,且人员来自全国各地,有些涉及境外国外,影响范围较广。

这类纠纷如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不仅会对当地旅游形象、旅游环境、旅游市场秩序造成影响,甚至对国家形象也造成不良影响。

2002年4月,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依托天涯、崖城、藤桥3个人民法庭,设立了天涯海角、南山和亚龙湾三大国家级旅游景区旅游巡回法庭,在重大节假日全天候、平时不定期进驻景区开展法律服务,巡回办案,适用简易程序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成为全国首创的“景区移动法庭”,或者被称为“三条法庭”,即一条横幅、一条长桌、一条长凳,景区哪里有树荫就移到哪里办案。

在这样的条件下,旅游巡回法庭的法官们风雨兼程,坚守了多年。

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总结,三亚旅游巡回法庭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针对旅游纠纷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和“三定、四就、一重、两免”的审判工作机制。

“三定”为定期、定点、定人;“四就”,即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一重”就是注重调解;“两免”就是对小额旅游纠纷案件免收诉讼费和申请执行费。

2010年7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三亚市编委批准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成立旅游审判庭,与该院成立的旅游诉讼服务中心实行有效衔接,进一步强化了巡回法庭快速审理旅游纠纷的工作机制,既可以克服巡回法庭没有固定的办案场所、仅凭节假日开展工作的不足,又能够解决因游客大幅增加、旅游纠纷不断攀升等新情况带来的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大大地满足了旅游巡回审判的需求。

至此,旅游巡回审判步入新的发展期。

2011年初,三亚市特批专款70多万元,为旅游巡回法庭配置两辆巡回审判车,车上设有国徽、法台、原被告席、当事人座椅,还配备电脑、打印机,能即时制作裁判文书。

从此,两辆可以快立、快裁、快调、快结、快执的巡回审判车开进了三亚各个景点,真正实现了哪里有旅游投诉和纠纷,巡回审判车就在第一时间赶到哪里。

此外,法庭还在各个景区设立“旅游诉讼服务中心”的指示牌,上面有法庭值班电话和法官手机号码,游客有了纠纷,只要打个电话,法官就会来到游客的身边。

至此,旅游巡回法庭真正实行了“110”旅游审判新模式:

即快速赶赴现场、快速了解情况、快速受理、快速裁判、快速执行。

据了解,自开展旅游巡回审判以来,截至2015年3月,旅游巡回法庭共处理旅游咨询、调处非诉纠纷和审理诉讼案件1.1万件,其中调处非诉和旅游诉讼案件2595件,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旅游巡回办案调解率达100%。

多部门联动共建依法治旅“朋友圈”

近日,在三亚市民游客中心,记者看到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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