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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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篇

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篇

xx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打算实施方案依据20xx年全省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为加快推动无障碍设施的改造提升,确保实现"一年有明显成效,三年基本完善'的目标,根据GJ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结合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现制定我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改造范围对我县已建成的城市主要道路、广场、公园、福利及特别服务机构、机关办公〔对外服务窗口〕、医疗康复等使用频率较高的重点区域先行开展无障碍设施的排查并组织改造。

依据省市的有关要求,优先推动以下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

〔一〕特别教育、康复、福利、养老等机构;〔二〕GJ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三〕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单位的公共场所;〔四〕车站、客运码头等公共交通服务场所;〔五〕金融、邮政、通信、市政公用、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六〕城市的主要道路、广场、城市公园等公共场所。

二、改造任务〔一〕排查摸底,制定打算〔20xx年4月15日前〕。

双溪街道办事处和县直

有关单位,根据任务分工,负责对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的有关状况进行排查摸底,撰写状况报告,并依据存在问题制定三年改造打算〔详见附件〕。

具备改造条件的三年内全部改造完毕;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提出补救措施,原则上应满足相关规范及标准。

双溪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无障碍状况报告和三年改造打算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xx年4月15日前报县住建局。

〔二〕实施集中改造〔20xx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双溪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根据改造打算具体组织实施。

20xx年底前,完成三年改造任务的30%;2023年1月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保证基本到达相关要求和标准。

〔三〕建立长效治理机制〔2022年底前〕。

县直有关单位制定相关政策,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双溪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建立日常巡查维护机制,尤其对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加强维护治理力度,确保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三、任务分工〔一〕全面贯彻落实《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区等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

双溪街道办事处〕

〔二〕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

〔三〕牵头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打算的汇总调度,牵头编制我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打算,并指导各单位做好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做好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的XX账治理和档案整理工作。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

〔四〕对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交通设施,要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打算,推动城市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

县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天龙公交公司〕

〔五〕推动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

县城管局〕

〔六〕在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设置过街音响信号装置。

在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居住县、公共建筑的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责任单位:

县交警大队〕

〔七〕推动社会福利院等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

县民政局〕

〔八〕推动康复、养老等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逐步对残疾人、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

〔责任单位:

县残联、卫健局、民政局〕

〔九〕推动学校、特别教育、幼儿园等单位公共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十〕推动医院等医疗公共场所及老年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

县卫健局〕

〔十一〕推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

县文旅局、教育局〕

〔十二〕推动金融、邮政物流、通信、商业等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

县金融办、工信和商务局、邮政公司、各通信单位〕

〔十三〕推动景区、景点等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

县文旅局〕

〔十四〕推动市政公用、公厕等城管设施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

县城管局〕

〔十五〕推动机关办公〔对外服务窗口〕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直有关单位〕

〔十六〕做好政府投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县级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

〔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

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x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

双溪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齐抓共管,相互协作,全面落实《方案》,共同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二〕建立通报制度。

建立"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制度。

双溪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单位报送整治工作进展状况;县住建局每月汇总进展状况,依据改造任务时间节点,未完成任务或达不到改造要求的限期整改,并依据每季度状况在肯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建立联络员制度。

双溪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准时反馈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顺利推动。

附件:

xx县20xx年无障碍设施三年改造提升项目清单

附件xx县20xx年无障碍设施三年改造提升项目清单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XX:

序号项目所在市、县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改造内容改造时限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XX1xxx县

城市道路经六路、经七路等城市干道无障碍标志、盲文站牌、完善盲道、路缘石坡道;人行道、等20XX-2022城管局交警大队xxx13xxxxxxxxx2xxx县

广场竹乡广场、市民公园、富州广场等公园绿地盲道、无障碍通道、无障碍设施改造等20XX-2023城管局xxx

13xxxxxxxxx

3xxx县

医疗康复xx县医院、妇幼保健院完善入口坡化、无障碍电梯或楼梯、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志、无障碍厕所等20XX-2022卫健局xxx

13xxxxxxxxx

4xxx县

福利xx县福利院入口坡化、无障碍楼梯、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志、无障碍厕所等20XX-2023民政局xxx

13xxxxxxxxx

5xxx县

特别服务建筑残联托养中心盲道、专用洗手间、坡道、无障碍电梯、扶手、停车位等20XX-2022残联xxx

13xxxxxxxxx

6xxx县

机关办公〔对外服务窗口〕

xx县行政服务中心建筑入口坡化处理、无障碍标志等20XX-2022服务中心xxx

13xxxxxxxxx

7xx县停车场市民公园、贮木场、体育中心、文化艺术中心等公无障碍停车位20XX-2022交警大队xxx

13xxxxxxxxx

共停车场

x市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打算实施方案依据20xx年全省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为加快推动无碍设施建设,确保实现"一年有明显成效,三年基本完善'的目标,根据GJ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结合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现制定我市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改造范围对我市已建成的城市主要道路、广场、公园、福利及特别服务机构、机关办公〔对外服务窗口〕、医疗康复等使用频率较高的重点区域先行开展无障碍设施的排查并组织改造。

依据省、南平市的有关要求,优先推动以下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

〔一〕特别教育、康复、福利、养老等机构;〔二〕GJ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三〕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单位的公共场所;〔四〕车站、客运码头等公共交通服务场所;〔五〕金融、邮政、通信、市政公用、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城市的主要道路、广场、城市公园等公共场所。

二、改造任务〔一〕排查摸底,制定打算〔20xx年4月15日前〕。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

有关单位,根据任务分工,负责对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的有关状况进行排查摸底,撰写状况报告,并依据存在问题制定三年改造打算〔详见附件〕。

具备改造条件的三年内全部改造完毕;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提出补救措施、原则上应满足相关规范及标准。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无障碍状况报告和三年改造打算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xx年4月15日前报市住建局。

〔二〕实施集中改造〔20xx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负责根据改造打算具体组织实施。

20xx年底前,完成三年改造任务的30%,2023年1月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保证基本到达相关要求和标准。

〔三〕建立长效治理机制〔2022年底前〕。

市直有关单位制定相关政策,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尤其对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加强维护治理力度,确保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三、任务分工〔一〕根据《建瓯市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打算实施方案》的职责要求,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区等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

各乡镇RM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

〔责任单位:

市发改科技局〕

〔三〕牵头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打算的汇总调度,牵头编制我市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打算,并指导各单位做好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做好无障碍设

施改造工作的XX账治理和档案整理工作。

〔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

〔四〕对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交通设施,要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打算,推动城市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局〕

〔五〕推动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

〔六〕在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设置过街音响信号装置。

在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居住区、公共建筑的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责任单位:

市交警大队〕

〔七〕推动社会福利院等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

〔八〕推动康复、养老等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逐步对残疾人、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

〔责任单位:

市残联、卫健局、民政局〕

〔九〕推动学校、特别教育、幼儿园等单位公共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

〔十〕推动医院等医疗公共场所及老年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

市卫健局〕

〔十一〕推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

市文体旅局、教育局〕

〔十二〕推动金融、邮政物流、通信、商业等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

市工信商务局〕

〔十三〕推动景区、景点等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

市文体旅局〕

〔十四〕推动市政公用、公厕等城管设施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

〔十五〕推动机关办公〔对外服务窗口〕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十六〕做好政府投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市级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

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建瓯市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各道办事处和市直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齐抓共管,相互协作,全面落实《建瓯市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打算实施方案》,共同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二〕建立通报制度。

建立"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制度。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报送整治工作进展状况;市住建局每月汇总进展状况,依据改造任务时间节点,未完成任务或达不到改造要求的限期整改,并依据每季度状况在肯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建立联络员制度。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准时反馈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顺利推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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