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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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4年宝鸡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卫生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卫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以深化医改推动卫生事业发展,完善医疗保障、强化基层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量保持稳定。

2014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达2827个,其中:

医院8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89个(内: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9个、乡镇卫生院168个、门诊部21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573个、村卫生室185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67个(内: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4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3个、采供血机构1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26个)、合疗经办机构12个,卫生职业学校3所。

与上年比较,医疗卫生机构增加了154个,主要是国家卫生计生统计报表制度纳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所致。

(二)卫生人力总量增加,构成合理。

2014年底,全市卫生人员总数达30505人,比上年增加2577人,增长9.24%。

其中:

卫生技术人员22784人,比上年增加1956人,增长9.39%;执业(助理)医师7554人,比上年增加432人,增长6.06%;注册护士8388人,比上年增加777人,增长10.21%;药剂、检验与见习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6867人,比上年增加772人;管理人员2255人,比上年增加212人;其他技术人员372人,比上年增加144人;工勤技能人员1647人,比上年增加130人;村卫生室乡医3250人,卫生员197人,与上年基本持平。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由2013年1.90人增加到2014年的2.01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由2.03人增加到2.23人。

从人员构成看,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74.68%,比上年增加0.04个百分点;管理人员占7.39%,比上年增加0.07个百分点;其他技术人员占1.22%,比上年增加0.34个百分点;工勤技能人员占5.40%,比上年减少0.04个百分点;村卫生室人员占11.30%,与上年基本持平。

全市卫生人力数据库显示,2014年卫生技术人员学历层次:

本科及以上占19.99%,大专占42.57%,中专及中技占33.56%,高中及以下占3.84%;技术职务(聘)构成:

高级占6.35%、中级占17.46%、初级占63.03%、待聘占13.18%;年龄结构:

35岁以下占44.07%,35-54岁占45.49%,55及以上占10.15%。

(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持续增加。

2014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21478张,比上年增加1747张,增长8.85%,其中:

医院15244张,比上年增加1654张,增长12.17%;妇幼保健机构床位1396张,比上年增加88张;卫生院床位3804张,比上年增加192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床位785张、疗养院床位244张、门诊部床位5张,与上年基本持平。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由2013年的5.27张提高到2014年的5.72张。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19662张,比上年增加1511张,增长8.32%,其中:

公立医院13515张,比上年增加1209张,增长9.82%;卫生院床位3804张,比上年增加192张,增长5.32%;其它公立医疗机构床位2343张,比上年增加110张。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由2013年的4.85张提高到2014年的5.24张。

二、医疗服务

2014年医疗服务年报数据显示:

医疗服务量持续增加,医疗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病人医疗费用涨幅趋缓,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一)医疗服务量持续增长。

2014年,全市总诊疗量为2056万人次,比上年增加44万人次,增长2.19%。

出院65.31万人次,比上年增加6.15万人次,增长10.4%。

医院(市级各医院及县医院、县中医院,下同)总诊疗量达609万人次,比上年增加24万人次,增长4.1%;出院48.80万人次,比上年增加4.46万人次,增长10.06%。

201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总诊疗量为1353万人次,比上年增加25万人次,增长1.88%。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总诊疗量比重为65.80%,所占比例与上年基本持平。

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卫生院总诊疗量达456万人次,较上年增加7万人次,增长1.55%,占基层总诊疗量的33.70%,所占比例与上年基本持平;村卫生室总诊疗量达664万人次,较上年增加16万人次,增长2.47%,占基层总诊疗量的49.07%,所占比例较上年增加0.29个百分点。

农村医疗服务总量有所增加。

2014年,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达136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0.36%(其中:

县级医院289万人次,增长5.86%,乡镇卫生院340万人次,增长1.19%,村卫生室624万人次,下降3.7%,妇保机构34万人次,下降5.56%。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等79万人次);出院总量达35.99万人次(县级医院24.53万人次,乡镇卫生院9.46万人次,妇保机构2.0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9.02%(县级医院增长8.68%,妇保机构增长2.55%,乡镇卫生院增长11.55%)。

(二)医院医疗服务效率提高。

2014年,医院病床使用率达92.35%,比上年下降3.91个百分点.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为58.35%,与上年比较上升3.02个百分点;医院平均住院日10.1日,比上年持平。

2014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1人次、担负住院3.5床日,与上年比较,日均诊疗下降0.1人次,住院上升0.1床日;乡镇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2.6人次、担负住院2.1床日。

与上年比较,日均诊疗下降0.4人次,住院上升0.2床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0.8人次,比上年增加0.4人次。

(三)医疗机构医药费用上涨趋缓(未扣除物价上涨因素)。

根据医疗服务年报,医疗机构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平均为91.1元,较上年增加7.5元,上涨8.98%;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平均为4181元,较上年增加395元,上涨10.43%,增长率低于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涨幅(涨幅分别为10.7%、12.5%)。

医院次均门诊费用146.1元,与上年比较,增加9.3元,上涨6.80%;医院人均住院费用4948元,与上年比较,增加169元,上涨10.47%。

与2013年比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次均门诊费用43.2元,减少1.6元,下降19.15%,人均住院费用1526元,减少320元,下降20.96%。

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46.5元,增加2.9元,上涨6.65%,人均住院费用1171元,增加99元,上涨9.23%。

三、医疗保障

2014年,全市参合农业人口272.82万人,较上年增加2.1万人,参合率达到99.84%。

全年筹集新农合资金11.79亿元,基金支出10.77亿元。

参合受益人数476.68万人次,受益面提高至174.72%,较上年增加8.18%。

新农合住院补助45.68万人次,较上年增加5.03万人次,增长12.37%;补助金额9.32亿元,较上年增加1.67亿元,增长21.83%;人均补助2040.6元,较上年增加157.27元,增长8.35%;平均补偿比例47.42%,较上年上升0.22%。

住院补助中:

乡镇级补助10.24万人次、1.01亿元,县级补助23.24万人次、4.33亿元,市级补助9.86万人次、3.02亿元,市以外住院补助2.34万人次、0.96亿元。

县域内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达到77.84%。

2014年,门诊统筹补助428.95万人次,补助金额1.19亿元,人均补助27.73元;门诊慢性病补助2.05万人次,补助总额2567.2万元,人均补助1249.55元。

2014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共报付10925人次。

其中,新农合10244人次,占93.77%,居民医保681人次,占6.23%。

全年共报付金额7367.5万元。

其中,新农合6852.3万元,占93%,居民医保515.2万元,占7%。

四、卫生应急、疾病预防与公共卫生

2014年,继续加强重点疾病防治,传染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积极实施国家规划免疫。

(一)强化措施,提高应急水平。

一是制定了《宝鸡市卫生局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专项方案》,抓好医疗卫生系统的防震减灾工作,督导有关县区全力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二是精心组织全市疾控机构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能大赛,在全省疾控大比武中,我市取得了实验室检测专业笔试单项一等奖、实验室盲样检测总分第一、团体三等奖的好成绩;三是组织参加了宝鸡陆军预备役后勤保障旅抗震救灾应急救援卫勤保障联合演练、全市地震灾害综合应急演练、高速公路隧道突发交通事故紧急医学救援演练等多项应急演练活动,强化了应急处置中的配合协调意识,提高了卫生系统人员的应急救助工作水平;四是全年开展了28期常规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利用评估结果,做好风险沟通、预警发布、风险控制等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真正实现卫生应急工作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防范转变。

(二)关注疫情,加大防控。

全力做好我市西非埃博拉疫区回国人员健康监护工作,制定了《宝鸡市埃博拉出血热预防控制操作方案》,2014年,我市西非疫区24名回国人员健康监护情况正常,全部排除疫情解除监护。

(三)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积极实施中央转移支付与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和健康素养促进艾滋病健康教育项目,认真开展艾滋病主动监测和被动检测监测,完成艾滋病6类人群2400人的哨点监测和高危人群规模估计,加强网络专报系统管理。

二是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加强肺结核病人发现、治疗和管理等工作。

全市共发现肺结核病人2022例,其中涂阳病人224例,涂阳病人治愈率达到95.5%。

三是切实加强综合防治慢性病。

2014年全市累计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275429人,规范管理率88.9%;累计规范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50625人,规范管理率84.8%。

继续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自2012年开始创建工作以来,眉县、千阳县成功创建为2012年度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2013年,陇县、麟游、太白、岐山4个县获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称号;2014年,陇县获国家卫计委第三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凤翔县获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

目前,全市国家示范区3个,省级示范区4个,示范区创建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四是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

大力开展《精神卫生法》、精神疾病防治管理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加强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进一步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筛查登记严重精神障碍疑似患者25268人,确诊基础建档、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12385人,其中2014新增确诊患者2093人,检出率3.19‰,患者管理率97.12%。

(四)全市免疫规划维持较高水平,传染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

2014年,全市儿童11种免疫规划疫苗报告均大于99.5%,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7.7%,未发生接种事故。

全市甲类传染病无发病,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5675例,发病率151.46/10万;报告死亡13例,死亡率0.35/10万。

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分别是肝炎、肺结核、梅毒、痢疾、出血热,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4.94%。

报告死亡数居前二位的是肺结核(4例)、狂犬病(4例)、艾滋病(3例),占死亡病例的84.62%。

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9165例,发病率244.60/10万;报告死亡2例。

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86.52%。

五、妇幼与社区卫生

(一)规范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卫服务妇幼卫生项目。

2014年度,全市农免补助28638人,补助率100.05%,累计补助2321.41万元,人均补助810.61元;新增叶酸服用人数34269人,服用率96.39%。

完成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4036人,宫颈癌检查60677人,确诊上皮内瘤变22例、宫颈癌17例、乳腺癌2例。

为46461名孕产妇进行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咨询检测率149.04%,对阳性患者均进行孕期保健指导和规范干预。

为32764名孕产妇提供产前检查服务,产前健康管理率98.1%,产后访视率95.93%。

对32110名新生儿进行家庭访视,访视率96.15%,儿童健康检查616226人次,健康管理率94.54%。

(二)完成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试点与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2014年度,项目县区共筛查儿童21164例,筛查出可疑残疾儿童181例,确诊51例(其中肢体残疾21例次,智力残疾27例次,孤独症11例次,听力残疾1例次)。

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采集血片41358人,筛查率97.17%。

确诊阳性患儿41例,均给予救助;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40682名,筛查率95.27%,复筛阳性患儿392人,确诊阳性患儿9例。

(三)强化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

召开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会,举办全市托幼机构市级技术培训班,培训652人次。

组织专家对全市435所各级各类托幼机构进行了综合评估检查,通过强化管理各项措施,规范了我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有力的保障了入园儿童身心健康。

(四)社区卫生机构星级评定和服务体系建设。

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7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9个。

共建成2个五星级、3个四星级、8个三星级、5个二星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55个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

通过开展星级评定活动,提升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

先后举办了全市社区卫生人员基本医疗培训班、合理用药培训班、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等培训班,累计参加培训600多人次。

选取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全科医生服务模式试点工作,成立了16个服务团队,签约3500户,8797人。

六、计划生育

(一)“单独两孩”政策平稳实施,人口计划全面完成。

自2014年3月“单独两孩”政策落地至2015年2月底,我市单独家庭申请再生育621户,审批通过599户,实现再生育284户。

2014年度,全市出生人口35346人,死亡18293人,出生率为9.29‰,死亡率4.81‰,自增率4.48‰,出生政策符合率95.17%,出生性别比105.33,期末人口381.6万人,已婚育龄妇女70.9万人,领取独生子女证13.4万人。

(二)第四轮农村“母亲健康工程”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

全市投入“母亲健康工程”226.35万元,增添检查治疗设备14台件,印发宣传资料65.3万份,培训1127人,组织1099人,进行免费健康检查和治疗。

共检查33.48万人,检查率65.22%,查出患各类妇科疾病(含乳腺疾病)11.35万人,患病率33.88%,治疗疾病10.84万人,治疗率为95.5%,治愈9.54万人;全市共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6.3万人,检查覆盖率为应查人数的119.88%;免费婚前医学检查2.69万人,查出各类疾病964人,均进行指导治疗。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4年,全市共有流动人口14.7万人,其中,流入4.18万人,流出10.52万人,流入育龄妇女1.52万人,流出育龄妇女4.92万人。

全市流动人口共出生840人,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4.5%。

全市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率为99%,持证率为88%。

查孕查环1.91万人次,免费发放药具0.71万人次,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70人次。

;共为农民工免费落实了查环1.6万人次,查孕0.92万人次,免费发放避孕药具2.46万人次,流动人口免费药具获得率达到90%以上。

为农民工(流出人口)发放奖励优待共计127.52万元,其中,独生子女保健费127.52万元,农村奖扶金13.02万元,放弃二胎生育一次性奖励38.73万元,政策优惠优待等30.45万元。

(四)计划生育惠民政策。

2014年全市计生奖励扶助对象共19.6万人(户),发放奖扶金2300多万元。

为计生困难家庭中157户“移民搬迁”和1206 名“爱心助学”对象发放扶助金164.3万元。

投入170多万元为4.8万农村计生家庭办理了计生安康保险。

市县两级累计投入资金651万元扶持计生家庭创业项目106个,带动1.2万户计生家庭创业发展。

独生子女父母保健费、补助金等政策在基层得到较好落实。

2014年,我市先后被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计生协、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等确定为“计生家庭养老照护”、“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生育关怀携手行——计生家庭致富发展示范基地”等项目全国试点单位。

七、卫生监督

2014年,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继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一)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力度。

对市区2897家各类公共场所进行常规监督,监督覆盖率98%,共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近1000余份,责令整改800多户。

对市管持有卫生许可证的住宿、游泳、美容美发、沐浴场所共110家,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在“五·一”、“中秋”“十·一”等节日,组织各县区开展了住宿业集中卫生监督检查,对县区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共检查旅游景点公共场所单位共452户次,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22份,行政处罚5户。

(二)医疗卫生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6至8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打击非法行医“夏季风暴”专项行动。

对岐山、凤翔、太白、金台、眉县、扶风、渭滨、陇县等八个县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进行了督查。

全市共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266户,其中:

警告177户次、责令改正132户次、责令停业整顿3户次,市直市管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通过对全市各类报纸、户外、广播和影视、实物上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监测,查处24家医疗机构涉嫌发布违规医疗广告30条,对20家医疗机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对4家情节严重的医疗机构,给予停业整顿。

(三)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

对全市各级各类126家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对216台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

对扶风、眉县、凤翔、岐山的72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专项检查。

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改正,对18家乡镇卫生院给予行政处罚。

(四)加大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卫生监督力度。

对47户市管单位进行了卫生审查,审查覆盖率100%。

对市政供水两个水厂出厂水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监测,水质监测合格率100%。

对31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全年抽检二次供水水质33份,合格率100%。

开展自建集中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抽检水样32份,合格率9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

对4户不符合供水规范的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

集中对市管7所学校及1所托幼机构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对全市各县区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在8至10月组织各县区对辖区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和卫生评价工作。

对5所学校教学环境进行了卫生学监测评价,对8所不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学校进行了行政处罚。

八、基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全年从中标的配送企业累计采购药品共计17563.04万元,所采购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让利群众2634.456万元;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网采率、配备率、使用率均达到100%,配送率稳定在95%以上。

全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实行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

2014年,全市县级公立医院从中标的配送企业累计采购药品共计42713.21万元,所采购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让利群众6406.982万元;全市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50%以上,个别县区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已达到70%。

九、无偿献血

全年共完成无偿献血39655人次、65047.93单位、1300.96万毫升。

自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的100%,成分血使用率达99.7 %。

机采血小板1164人次、1887个治疗量,采供RH(-)血液231单位。

血液全项检验合格率、血型复查准确率、无菌技术操作合格率均为100%。

没有发生血液质量安全事件。

十、中医中药

2014年,以持续推进中医药基层能力提升工程为抓手,着力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和中医医院中医特色建设,加快培养中医药人才,提高中医药创新能力。

(一)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顺利实施。

制定《宝鸡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整改方案》,确保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顺利实施。

目前,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6%的乡镇卫生院设置有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类别医师及中医诊疗设备,能够应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基本预防保健等中医药服务,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的“国医馆”,6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将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并打造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8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2%的村卫生室配备了能西会中的医生,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二)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一是突出抓好县区中医医院中医重点科室建设。

2014年,建成国家农村特色重点专科3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省级农村特色重点专科5个、“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项目1个、省级中医护理重点专科项目1个、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中医重点专科的建设有力的促进了我市各级中医医院的发展,提升了全市中医药事业的整体水平。

二是健全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

市辖9个县区建成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完成与全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的对接,定期组织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中医药防治手段和适宜技术的使用和推广。

三是选择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开发、整理、规范中医“治未病”服务技术,提升“治未病”服务能力,丰富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内涵。

四是加强对65岁以上老人和0-36月龄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

目前,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为71.42%,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为64.26%。

(三)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交流与传播。

制定《宝鸡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4-2017年)》、《宝鸡市中医临床骨干培养筛选办法》、《宝鸡市名中医“师带徒”工作的相关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从构建高素质的中医队伍、优化中医药人员队伍结构、加强中医药人员培训、中医人才发展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明确了目标任务,建立符合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律的人才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组织我市评选的名中医在人口密集地区举行大型义诊,使更多的人了解中医药、使用中医药、享受中医药。

十一、爱国卫生

2014年,市政府命名卫生镇4个、卫生村42个、卫生先进单位37个。

建成省级卫生镇5个、卫生村19个、卫生先进单位20个。

严把标准,强化督导,扶风、岐山、太白、陇县县城和陈仓区周原镇通过国家卫生县城(镇)复审。

不断提升卫生创建水平,支持眉县常兴镇、汤峪镇创建国家卫生镇。

打造国家卫生城市升级版。

探索建设健康城市,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提出宝鸡健康城市建设的基本思路和主要措施,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广泛发动全民参与镇村环境整治,完善环卫设施,落实工作责任,健全长效机制。

以卫生镇村创建为抓手,持续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整合有关项目资源实施改厕,并推动农村家庭自主改厕,年内建成无害化户厕1500座、公厕80座.减少了农村粪源污染,促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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