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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集扩面工作汇报共8篇

归集扩面工作汇报(共8篇)

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精神,做好住房公积金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的原则,大力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努力夯实管理基础,不断优化服务方式,争取在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特制定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工作,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精神,紧紧围绕扩大住房消费,改善中低收入群体住房条件的目标,紧紧围绕“依法管理、规范发展”指导思想,坚持“公积金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服务理念,以保证公积金资金安全运营为前提、以防范提取风险为重点,切实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推动各项管理工作达标升级,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法深化归集管理,努力扩大公积金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满足全市职工住房融资需求。

以扩大归集覆盖面为抓手,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己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归集扩面工作水平,强化宣传和执法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社会认知度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权威性,使住房公积金普及率不断提高,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中不断实现新突破,获得新成绩。

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工作时间:

1、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调查摸底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决定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工作的成败,全体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细致、扎实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确保调查摸底情况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在搞好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台账,保证每个单位建立一本台账。

2、区分好单位性质

要根据归集政策法规规定,认真区分好单位性质,明确是机关、是事业,还是企业。

一要区分好已建立公积金制度单位的性质;二是区分好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的性质。

在区分单位性质工作中,一要正确区分,二是不能漏掉单位。

3、做好动态管理工作

对全市已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要做好动态管理工作,实行制度化管理,做好上报工作。

归集科要对全市已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进行人数分解,落实专人管理,确定每人负责多少户。

4、掌握调查摸底情况

经过调查摸底后,要切实掌握调查摸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一是全市已有多少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公积金制度;二是全市有多少机关、企、事业单位未建立公积金制度。

5、发放好联名卡工作

发放好联名卡是“百日攻坚战”的重要工作任务,要以发放联名卡为契机,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

在联名卡发放100天内,对不符合条件而未发放联名卡的单位起到促进作用,促使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四、工作步骤

1、成立“百日攻坚战”工作组

为抓好“百日攻坚战”工作,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成立5个工作组:

1组负责了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2组、3组负责各分管业务公积金缴存情况;4组负责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公积金扩面工作;5组负责外县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2、提高对“百日攻坚战”认识

要认真学习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精神,提高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工作的认识,以饱满的精神、高昂的斗志、严谨的作风投入到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中去,力争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任务。

3、加强“百日攻坚战”宣传

要加强“百日攻坚战”宣传工作,制定“百日攻坚战”宣传计划,通过电视、报刊、标语、宣传册、设立咨询台等方式持续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宣传工作,取得单位和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拥护,自觉配合和支持我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工作,共同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任务。

4、加强“百日攻坚战”制度建设

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岗位职责,严明岗位纪律,努力创建一流的队伍、一流的工作、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业绩,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工作向纵深发展。

各项规章制度要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覆盖“百日攻坚战”的各项要求,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细化到各业务环节、各岗位人员操作环节。

各项规章制度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确保“百日攻坚战”工作有效开展,取得扎实成效。

5、树立真诚服务意识

开展“百日攻坚战”,要做到“以人为本”,进一步树立真诚服务意识,强化对单位和个人的服务,加大服务力度,提高服务质量,把提升住房公积金形象、获得群众满意,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归宿,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个项工作。

6、深入单位调查研究

要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工作,必须深入单位调查研究,调查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办法、措施,确实解决好问题,保证住房公

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工作取得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落实

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本工作方案,提高对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工作的认识,强化落实意识,制订工作计划,把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工作推向高潮,做出新贡献,新成绩。

2、明确目标,完善责任

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目标,完善责任,做到人人发动,人人参与,保证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开展,如期完成,取得成效。

3、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增强搞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营造浓厚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工作氛围,为搞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4、强化监督,激励先进

在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战”工作中,要强化监督,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成绩。

同时制定“百日攻坚战”考核措施与奖励办法,对在归集扩面工作、催建催缴工作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干部职工给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

一、提高认识

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基石,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一项惠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

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对维护职工住房保障权益,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缴存住房公积金,切实维护单位职工合法利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领导小组。

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县管理部主任任副组长,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县管理部、财政局、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工商局、地税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联、广播电视台、总工会等单位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县管理部主任兼任主任。

三、扩面对象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下列对象纳入本次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范畴:

(一)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二)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在职职工是指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实行劳务人事代理的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

四、公积金缴存

(一)各单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30日内,到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今后,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各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暂时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或发放工资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报告,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部分。

(四)各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费用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县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归集扩面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月落实工作任务,并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助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县管理部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协调合作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快全县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步伐。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县管理部要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对拒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否则依法给予处罚;对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切实搞好政策宣传。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和归集扩面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认知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氛围。

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实施方案

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

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基石,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一项惠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

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对维护职工住房保障权益,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缴存住房公积金,切实维护单位职工合法利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领导小组。

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县管理部主任任副组长,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县管理部、财政局、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工商局、地税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联、广播电视台、总工会等单位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县管理部主任兼任主任。

三、扩面对象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下列对象纳入本次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范畴:

一)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二)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在职职工是指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实行劳务人事代理的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

四、公积金缴存

一)各单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30日内,到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今后,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各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暂时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或发放工资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报告,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部分。

四)各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费用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县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归集扩面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月落实工作任务,并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助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县管理部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协调合作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快全县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步伐。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县管理部要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对拒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否则依法给予处罚;对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切实搞好政策宣传。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和归集扩面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认知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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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汇报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省厅的领导关心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参保单位职工的参与支持下,我局以落实省、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工作计划为目标,始终把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作为构建和谐、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来抓,以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为突破口,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拓宽基金筹集渠道,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征缴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现将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采取的措施

1、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多管齐下,狠抓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一是对非公经济,加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提高参保的强制性;二是对灵活就业人员,加强舆论导向,组织各种各样的社会保险宣传活动,引导灵活就业人员主动参保。

截止到五月底新增参保单位88家,各险种累计新增人数达34547人;三是大力推行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参保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淮人社【2012】22号文件精神,启动我市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工伤保险参保工作。

2、进一步贯彻完善“五险合一、一票征收”机制,严控参保单位选择性参保现象,加强部门联动,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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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坚持“五险合一,一票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对新单位办理社保登记手续时,要求其按规定参加相应的险种,不允许单位选择参加保险;二是加强与地税、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业务联系,进一步落实《关于建立完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淮人社【2011】9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对账工作的意见》(淮人社【2011】106号)文件精神,确保社会保险费及时、准确、足额入库。

3、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力度。

一是认真做好社会保险日常稽核工作。

针对群众举报、“行风热线”、信访接待反映的拖欠社会保险费等问题,我们通过摸底排查,核查实际情况,对问题单位开展重点稽核。

经过多方协调,逐一给予落实解决。

二是印发《关于开展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工作的通知》,针对全市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开展专项稽核活动。

三是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工作衔接,明确各自职责,共同开展社会保险费清欠工作。

4、加强社会保险基础数据信息整合,全力以赴做好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发放准备工作。

一是开辟专门工作场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抽调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长期重点工作来抓;二是先后印发《淮北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关于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工作实施方案》(淮征稽【2012】1号)和《关于开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数据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淮征稽【2012】2号),明确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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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工作方式、方法及工作目标。

截至五月底,工修正参保人员信息1816人次,参保单位信息123家,整合一人多号14494例。

5、加强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公开办事流程,创建优质文明服务窗口。

一是在各居民小区悬挂宣传条幅,组织业务骨干上街宣讲政策,印制并发放宣传材料,让老百姓知道政策、了解政策。

通过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二是在业务窗口的醒目位臵设立办事指南、业务流程版面,方便了办事群众,不让办事群众走冤枉路,真正做到了信息公开、透明;三是在业务大厅设立征求意见箱、征求意见簿、及热线电话,及时听取、采纳群众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二)取得的成效

1、社会保险参保覆盖情况。

截止到2012年4月底,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规模达到33.7万人完成省目标任务33.7万人的10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参保规模达到完成省目标任务的%,失业保险参保规模达到24.19万人完成省目标任务24.3万人的99.55%,工伤保险参保规模达到27.73万人完成省目标任务29万人的96%、生育保险参保规模达到18.66万人完成省目标任务21万人的89%。

2、社会保险费收入情况。

自1987年以来,我市社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先后启动实施,基金征缴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基金收入屡创历史新高。

截止到2012年4月底,我市养老保险收入7.14亿元完成

3

全年任务17亿元的42%,医疗保险收入1.87亿元完成全年任务3.6亿元的52%,失业保险收入0.69亿元完成全年任务1.25亿元的55%,工伤保险收入0.85亿元完成全年任务1.5亿元的57%,生育保险收入0.0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0.04亿元的50%。

二、存在的问题

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在实际工作中困难还非常多。

目前我市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及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意识淡薄。

一是一些单位应保不保,瞒报用工人数和缴费基数,特别是民营、私营企业这类现象比较严重;二是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只注重企业自身发展,不重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选择性参保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社会保险基础信息工作较为薄弱。

为确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及时准确发放,我市针对社会保险基础数据信息,已经过多轮核对、补充、整合,数据信息质量得到也得到了明显提高。

但由于五险合一、一人一号的管理模式还处于起步阶段,基础数据信息还存在参保单位、个人基础数据信息漏项(不正确)、一人多号、重复参保等问题。

(三)社保扩面征缴任务完成压力大,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难。

一是随着我市被定为国家第二批资源枯竭型城市,部分国有矿山企业逐步走入破产、改制程序。

再加上近期经济环境影响,造成参保企业和职工正常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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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困难,尤其是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无力缴费。

个私企业参保意识不强,建筑业、地方小煤矿因其用工流动性较大等原因,制约着“五险合一”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是尽管《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早已明确规定,对不按规定参保或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责任人可处罚款,而在实践工作中,可操作空间太小。

加上方方面面因素,往往是罚而不改,一罚了之。

(四)部分企业漏报、瞒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稽核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扩面征缴工作中,许多单位因缺乏必要的监督检查,在申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及缴费基数时,从自身局限性的经济利益出发,未能真正做到工资收入、在职人数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人数相一致。

如一些企业少报参报人数,少报缴费工资。

(五)相关部门缺乏配合协调。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是加快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工作,扩面征缴工作应是全社会的义务。

而从近来的实际工作来看,相关部门缺乏有机配合,整体联动难度大,从而形成人社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

(六)工作条件局限。

社会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目前,从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人员不够、场地不够,工作人员办公环境较差,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建5

设投入资金不足,软件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不够优化的地方。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深入的学习、宣传来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认识;通过不断的教育,耐心地帮助企业整改和纠正存在问题和不足,不断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进行社会保险政策宣传,营造参加社会保险利国利民的浓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解决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认识上的不足和观念上的误区。

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意识。

(二)依法征缴,定期通报。

与执法监察部门配合开展实地稽核,以稽核促扩面,促征收。

积极推进民营、私营、餐饮、娱乐等第三产业群体的参保。

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征缴范围内各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和征缴工作。

要充分利用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稽查手段,定期、不定期的有重点稽查用人单位申报的基数、比例、工资总额及员工工资发放情况等,强化基金征缴力度。

为彻底扭转部分单位“扩面”工作乐意的就参加,不乐意的就不参加这个怪圈,部门通力协作,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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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内控运行情况评价体系,实现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

规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流程,完善预算管理办法,加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提高预算约束能力。

(四)加强工作人员能力建设。

认真学习《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

以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为目标,全面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

重视人员培训工作,做好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急需人才的培训工作。

适时举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会、统计、稽核人员、业务人员综合业务培训班,提高其业务知识水平和经办能力。

(五)转变作风,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

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是全局性的工作,需要发挥整体推进共同开展落实完成。

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把文明窗口创建工作当作重要任务去落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贯彻落实“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实践活动,为我市争创文明城市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有关建议

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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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领导小组,采取首长负责制,要开展实质性工作,定时“议事制度”等。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人社、税务、工商、财政、审计、建委、交通、安监、工会、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人社部门切实履行社会保险扩面牵头职能,加强督促指导和基本管理,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加大扩面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核尽核。

安全生产监督局对没有参加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的煤矿、非煤矿山作为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依法督促其参加工伤保险,不参加的企业不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委、交通、水务、发展改革、工商等在核发、工程招投标、办理工商年检、核发税务发票时,要先查验《社会保险登记证》,督促未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人社部门。

建委按照《安全生产证许可条例》依法为农民工强制办理社会保险,重点是工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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