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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督导评估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五月

立足教育公平促进优质均衡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评报告

2014年2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以原黄埔区、原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黄埔区的行政区域。

(增加挂牌时间)新黄埔区(以下统称“黄埔区”)位于广州市东部,依托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穗港澳黄金三角洲中心地带,是华南地区对外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门户。

全区总面积483.07平方公里,辖14个街、1个镇,总人口87.04万。

黄埔区委、区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致力于建设兴业宜居的现代化新区,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力保障教育公平,全面增强教育综合实力,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在广东省教育强区的基础上,全区教育工作的中心目标指向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建设。

一、区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2014学年,黄埔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180所,其中普通中小学校87所(完全中学6所,初级中学17所,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56所),特殊教育学校2所。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中小学生71830人,其中初中生19514人,小学生52316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职专任教师5458人,公办小学、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100%。

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义务教育巩固率均达100%,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011年通过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终期督导验收;2013年通过市教育督导室“回头看”复核,实现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覆盖率100%。

2015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被认定为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在大力促进标准化学校建设的同时,立足教育公平,致力于区域内校际间优质均衡发展,从政府履责、经费增长、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管理等方面强化职能,加大投入,优化机制,提高水平,努力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区)。

(一)办学基本标准和校际间差异情况分析。

1.办学基本标准全部达标。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11项指标,全区小学除“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实验室”、“师生比”3项达标学校分别占86.96%、93.48%、93.48%外,其余8项均100%达标,综合评估达标率100%;全区初中除“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教师学历达标率”2项达标学校占90.9%外,其余9项均100%达标,综合评估达标率100%;完全中学除“生均图书册数”1项达标学校占90.9%外,其余10项均100%达标,综合评估达标率100%。

2.校际间均衡差异系数均未超标。

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8项指标与全区平均值的差异系数分别为: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0.47、0.46,“生均体育运动场馆”0.56、0.64,“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0.59、0.48,“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0.29、0.28,“生均图书册数”0.26、0.37,“师生比”0.15、0.20,“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0.16、0.23,“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0.24、0.24。

全区综合差异系数,小学、初中分别为0.34、0.36,远低于0.65和0.55系数标准。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1.入学机会均等。

一是坚持阳光招生。

根据全区生源分布及学校所处街区合理划定各小学招生服务地段及对应初中。

公办小学按地段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初中实行电脑派位、划片招生、对口直升等多种形式促进教育公平。

招生政策挂网公示,摇号过程接受各界监督,招收结果向社会公示,确保政策透明、过程公开、结果公正,有效遏制了择校行为。

二是坚持“两个为主”。

出台《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外来从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黄埔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广州市财政局和广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广州市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通知》和《关于提高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探索积分入学、抽签入学等形式,扩大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保障来穗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权益。

三是坚持“零拒绝”。

全区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普通学校设特教班,7所普通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资源室。

通过特殊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形式,确保适龄残疾儿童100%接受义务教育。

2.保障机制健全。

以教育优先发展为己任,以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区为契机,成立以区长任组长,分管教育副区长任副组长的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力促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公办学校为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实行义务教育财政单列制度,义务教育经费列入各校部门预算,由区财政局及时足额划拨,学校报账均通过区财政局会计结算中心办理,制度实施规范。

义务教育预算内财政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小学、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及增长率、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及增长率,均达到相应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10倍拨付,2012—2014年分别拨付黄埔启智学校公用经费19.8万元、40.07万元、76.875万元,拨付萝岗知明学校公用经费6.358万元、11.22万元、34.775万元。

3.教师配备均衡。

坚持以“整体统筹、边远优先”为原则,优先为边远学校、薄弱学科配备教师,同时对中小学教职工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各学校用人需求调整教师人数,专任教师专业对口比例高。

实施《黄埔区教师交流暂行办法》《萝岗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挂职干部评价制度》等,积极推动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

各类骨干教师形成梯队,并均衡配置在不同层次不同地域的学校。

2014学年,原黄埔区和原萝岗区小学师生比分别为1:

18、1:

15.7,初中分别为1:

12.3、1:

10.4,做到了严格按照省定编制标准核定和配备教师。

全区小学、初中的师生比差异系数为0.15、0.20。

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的差异系数为0.16、0.23,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的差异系数为0.24、0.24,教师配置基本均衡,满足新课程教学需要。

4.质量管理扎实。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开好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平行编班,没有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学校和重点班。

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减负的政策,通过每学期开学工作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专项检查、责任区督学随机督查,重点督导学校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

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制度,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开展“大课间”和“阳光体育”活动。

各中小学没有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集体补课,做到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优先保障,谋求教育新发展。

切实增强义务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抓教育就是抓发展、抓教育就是抓未来”上,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落实在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想方设法增加教育投入,确保教育经费投入达到“三个增长”,为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根基。

原黄埔区努力保障教育工作“六个优先”,即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优先安排教育投入,优先保障教育用地,优先引进教育人才,优先落实教师待遇,优先解决教育困难。

先后提出“用一流的教育匹配一流的园区”、“全面提高区域教育水平”、“追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等奋斗目标。

2012、2013、2014年,义务教育预算内财政拨款增长比例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相比,原黄埔区分别增长2.70%、7.47%、8.27%,原萝岗区分别增长12.2%、1.98%和0.03%。

严格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2006年秋季起实行农村学生免费义务教育,2008年春季起实行城镇学生免费义务教育,2009年春季起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体检费、借读生杂费和农村寄宿制学生住宿费,实现了义务教育全免费教育。

(二)优化配置,呈现教育新面貌。

不断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

原黄埔区财政经费向相对薄弱学校倾斜,先后投入6000多万元进行学校规范化改造,积极争取市财政投入3000万元用于原厂校改造。

加大对相对薄弱学校的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10所相对薄弱学校实行“一校一案”,重点打造东部学校,促进校际均衡发展。

投入4700多万建设市87中学,投入1600多万建设新港小学,共投入700多万元改造沧联小学和庙头学校。

原萝岗区2005年建区伊始,强力推进学校布局调整、新改扩建工程等。

对教育基础薄弱的九龙镇全部实施学校新改扩建工程,对部分受中新广州知识城控规影响、暂时不能新建的学校全部实施“穿衣戴帽”工程及设施设备更新补充,有效改善了九龙片区学校的办学条件。

总投入近20亿元,新建中小学校6所,改扩建中小学25所。

止2014年底,新增校舍91栋,新增200米以上环型跑道15个,新增专用场室448间,全区中小学由建区初的59所优化整合为34所。

原两区先后累计投入2亿余元用于教育装备和设施设备建设,加快缩小区域间、校际间在师资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差距。

完成全区直属单位百兆以上全光纤教育城域网,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数字化互动教学平台全覆盖,完成配套300G容量教育资源库及电脑室等各类现代化办学设备建设。

大幅度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分层推进教师全员信息应用技能、教育技术能力、英特尔未来教育核心课程培训,提升师生教育信息化素养,提高新装备使用效益。

(三)阳光品牌,构建公平新格局。

着力推进“四个阳光”:

一是阳光招生。

立足教育公平改革招生办法,小升初采取大沙城区电脑派位、东部地区联合划片、南部长洲对口直升等多种形式促进教育公平。

较大规模小区居民子女实施公办学校和国有民办配套学校免费义务教育学位“二选一”甚至“三选一”,尽量满足群众对优质学位的需求。

积分入学、抽签入学、统筹入学和电脑派位相结合,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更多公办学位。

自2013年起将公办中小学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重点企业,解决重点企业员工子女入读公办小学问题。

二是阳光家长。

开通家庭教育手机报和家长微课堂,为家长提供免费家庭教育公益服务,传播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

三是阳光评价。

在广州市教育质量阳光评价工作的指引下,结合区域发展实际与已有基础,开展阳光评价实践探索,改进教育教学,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是阳光体育。

2012年制定《关于黄埔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增强学生体质的实施意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教育与体育相结合、常规与特色相结合,坚持“每月一竞赛、每校一特色、每生一特长、每天一小时”,从具体措施、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安全管理、督导检查等方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努力践行“足球从娃娃抓起”的理念,连续四年开展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足球联赛,2013年新设小学女子足球联赛项目。

区级联赛采用校内年级选拔赛与校际主客场联赛相结合的赛制,被《足球报》誉为“新黄埔模式”。

“阳光体育”已成为黄埔教育一张响亮的名片。

(四)以人为本,探索队伍新机制。

大力推行人才强教战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干部教师校际交流,全面提升师资水平。

一是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原两区教育系统均完成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岗位设置,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

2010年11月起,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绩效和向优秀人才、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全区教师工资待遇标准统一、发放统一,保证教师年收入逐年增长,实现中小学教师平均绩效工资水平与广州市公务员平均津补贴水平、农村教师平均水平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两相当”。

二是大力引进优秀人才。

虽2013年起因两区合并而人事冻结,但区委、区政府仍特事特办,保证教育系统每年按计划招聘补充教师。

原黄埔区改革教师招聘方式,通过普招和特招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123名教师。

原萝岗区2014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62名教职员。

三是不断加大培训力度。

除积极推荐(选派)干部、教师参加“国培计划”、“新一轮基础教育百千万工程”、卓越中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培训等市级以上各类高端培训外,积极引入华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广州第二师范学院、英国伯明翰大学等高校教育资源,开展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教师培养与教育协作项目。

通过人才引进、外出培训、区内提升等渠道,全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大为提高,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等各类骨干教师梯队基本形成,在不同地域不同层次的学校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教育持续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四是实施队伍联动发展策略。

制定并实施《黄埔区教师交流暂行办法》《萝岗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挂职干部评价制度》等,引导优秀教师向偏远、薄弱、特需学校交流,鼓励和组织学校后备干部、骨干教师和示范校的教师到边远学校、一般学校挂职任教,规定同一学校任满两届以上的校长以及学校人事、总务等重要敏感岗位干部定期轮岗或校际交流,促进教育均衡。

近三年,校际交流教师达351名,约占专任教师5%,轮岗交流面达90%以上,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学校,有效优化了队伍,激发了活力,缩小了差距,保障了廉政,促进了教师队伍成长和发展。

(五)强化素质,培育教育新特色。

秉承优秀文化传统,从黄埔这块有厚重历史文化底蕴和光荣革命传统的热土中汲取营养,不断推陈出新,培育教育特色。

每年举办民俗文化艺术节、乞巧工艺展、龙舟节,广州民俗文化艺术节暨黄埔“波罗诞”千年庙会闻名遐迩,成为全市具有重要影响的文化品牌。

挖掘南海神庙、黄埔军校、横沙书香街的教育元素,充分发挥教育基地文教功能。

目前中小学科普教育、环境教育、少年军校、少年邮局、电脑机器人、动漫、合唱等项目均在市、省、全国有一定影响。

全区各学校认真落实三级课程管理,加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资源的整合,开发利用校本课程资源,形成“玉岩讲坛”、“磨砺养成教育”、“走进九龙”等特色校本课程,各学校普遍建立文学社、科技小组、美术小组、音乐小组、体育运动队等各类学生社团和兴趣小组,每年举办学生社团“嘉年华”活动,拓展了学生的学习空间和发展空间。

艺术教育蓬勃发展,“童心向党”歌咏展示、青少年书法大赛、学校艺术节、初中毕业生艺术大赛等活动异彩纷呈。

黄埔区青少宫小风帆艺术团成为课外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在全国享有盛名。

(六)关爱弱势,共享教育新成果。

积极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原黄埔区翻修改造原广冶学校,投入约500万元建成黄埔区启智学校,2012年9月投入使用。

原萝岗区结合学校布局调整,投入1077万元将原径头小学改造为萝岗区知明学校,2011年10月投入使用。

先后招聘特殊教育专职教师19名,充实优化了特教队伍,提高了特殊教育能力。

两所特殊教育学校功能场室配套完善,配备了较为充足的设施设备及各种特教器材,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文化,为特殊学童营造了良好的成长环境。

实施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零费用”制度和特殊教育专项补助制度。

通过实施政府减免、企业捐赠和村居资助等办法,广泛筹集善款用于扶困助学,有效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和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全区无一例因贫辍学事件。

2007年起与地处萝岗的广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达成长期合作协议,8所公办小学教师免费每天为该中心流浪未成年人义务送教。

为流浪儿童提供义务教育这一做法,目前是全国唯一一例,被国家民政部树为典范。

三、存在问题与努力方向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区属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显著成绩,较好地达到了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要求。

但我们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在发展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新的黄埔区虽经批准合并,但原两区在机构、体制、人员等方面的整合尚在进行,立足新黄埔区的教育发展蓝图尚在规划,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在办学理念、办学条件、管理能力、师资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特别是民办教育的整体水平不高。

如何进一步优化学校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是教育和学校改革发展永恒的主题。

需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努力:

(一)力保教育投入持续增长。

更好地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立足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确保教育投入“三个增长”。

逐年提高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发展整体水平。

(二)力推教育均衡高位发展。

继续抓好教育布局调整,实现优质资源增容增效。

坚持“两个为主”,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好在本区工作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扶持民办教育,不断提升民办教育的整体水平。

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加大教育综合改革力度,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与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统筹协调全面发展,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三)力促师资队伍整体优化。

继续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

加大教师培养力度,完善教师继续教育体系,着重抓好教师的岗位培训、职务培训、专业培训,积极推进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培养工程,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对照广东省《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各项量化指标,我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得分自评为95.5分。

综合评估新黄埔区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办学指标情况,达到了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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