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办证变更延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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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办证变更延续.docx

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办证变更延续

餐饮服务行政许可

一、项目名称:

餐饮服务行政许可

二、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

三、申办条件:

申请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和食品安全培训的有关要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后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该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撤销;该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

  申请人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聘用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四、申请资料目录:

  

(一)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规范性文本)

  

(二)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书;

  (四)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五)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六)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七)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八)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情况说明(以环保部门出具的生活用水排污情况说明或环保部门排污收费为审查依据。

特大、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连锁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

  (十)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属于城市管网用水的,不需提供,非城市管网用水的,需提供距申报时间半年内的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

  (十一)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特大、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连锁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

  (十二)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特大、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连锁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

  (十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特大、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连锁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

  (十四)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说明样张(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需提交,其它单位不用提交);

  (十五)与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设备设施(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需提交,其它单位不用提交,主要设备设施为运输车辆及容器);

  (十六)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资料;

  (十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应完整、清晰,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并装订成册;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须签字或签章。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食药监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合格者)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者)综合审查---(合格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六、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许可期限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申请表格及文本(点击下载)

  

(一)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

填写时要用碳素笔或者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二、“申请人”是指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三、经济性质有: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加工经营场所面积,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

五、填写“申请许可项目”,应在对应分类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六、如因内容过多,表内无法填写,可后续页。

七、本申请书一式两份。

申请人

地址

经济性质

固定资产(万元)

电话

传真

邮箱

其他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手机

负责人

负责人手机

业主

业主手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手机

职工人数

应体检人数

就餐座位数

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申请许可项目:

类型: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其他:

备注:

□单纯火锅;□单纯烧烤;□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

□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韩餐类制售;

□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

□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冷热饮品制售;

□其他:

附申报资料

页数编号资料名称

□1.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4.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5.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6.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7.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情况说明;

□9.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

□10.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

□11.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1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3.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说明样张;

□14.与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设备设施;

□15.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资料;

□16.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17.其他资料:

 

序号

名称

数量

位置

备注

食品安全设施:

保证申明

申请人保证:

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

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字):

年月日

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

 申请条件:

  餐饮服务地址变更、布局变更、主要设施设备发生变更需现场检查的申报材料同新开办。

  申请材料:

  一、变更企业名称: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二)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

  (三)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二、变更门牌号码(地址发生变更的按新申办办理)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二)相关部门出具的地名或门牌号码发生变更的证明性文件;

  (三)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三、变更法人代表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二)拟任者的任职文件或有关资格证明(如董事会任命文件);

  (三)拟任法人代表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申请表上签字;

  (四)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四、变更许可类别、备注项目以及布局流程、主要卫生设施

  

(一)餐饮服务许可变更申请表;

  

(二)变更事项说明及相关资料;

  (三)原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更改后的经营场所平面布局流程图;

  (六)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应完整、清晰,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并装订成册;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须签字或签章。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食药监局受理---综合审查---现场审核(必要时)—(合格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点击下载)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二)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

餐饮服务许可证号

批准时间

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情况

项目

原核准事项

申请变更事项

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

 

经营地址(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餐饮服务提供者

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餐饮服务提供者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人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证在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过程中,提供的证明、文件资料具有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决不采取不合法的手段来获取经营证照,无《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特此声明。

 

保证人签章:

年月日

 

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延续

一、项目名称:

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延续)

  二、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

  三、申办条件:

申请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和食品安全培训的有关要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后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该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撤销;该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

  申请人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聘用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四、申请资料目录:

  

(一)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二)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

  (四)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一年内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应完整、清晰,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并装订成册;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须签字或签章。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食药监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合格者)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者)综合审查---(合格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六、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许可期限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申请表格及文本(点击下载)

  

(一)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

填写时要用碳素笔或者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二、“申请人”是指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三、经济性质有: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加工经营场所面积,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

五、填写“申请许可项目”,应在对应分类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六、如因内容过多,表内无法填写,可后续页。

七、本申请书一式两份。

申请人

地址

经济性质

固定资产(万元)

电话

传真

邮箱

其他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手机

负责人

负责人手机

业主

业主手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手机

职工人数

应体检人数

就餐座位数

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申请许可项目:

类型: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其他:

备注:

□单纯火锅;□单纯烧烤;□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

□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韩餐类制售;

□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

□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冷热饮品制售;

□其他:

附申报资料

页数编号资料名称

□1.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4.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5.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6.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7.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情况说明;

□9.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

□10.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

□11.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1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3.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说明样张;

□14.与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设备设施;

□15.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资料;

□16.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17.其他资料:

 

序号

名称

数量

位置

备注

食品安全设施:

保证申明

申请人保证:

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

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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