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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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实施方案
槐医发(2012)35号
槐树关中心卫生院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实施方案
为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危害,根据汉中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㈠总目标
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㈠阶段目标
2011年至2015年实现以下目标:
1、建立健全适合我院实际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模式。
2、育龄妇女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3、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80%以上,婚前保健人群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逐年提高。
5、辖区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达90%以上,12月龄随访率达到80%以上。
6、辖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达到90%以上。
7、辖区儿童经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的报告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
8、先天梅毒的报告发病率控制在30/10万活产数以下。
二、范围
从2010年12月起我辖区实施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相关干预防治措施,开展综合防治工作。
三、工作内容
全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在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应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干预服务。
1、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与咨询服务。
全院各科及村卫生所要结合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咨询与检测要尽量在孕早期进行,有异常者,要尽快明确感染状况并及早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干预措施。
对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要及时提供相关检测与咨询,有异常者,要进行干预并提供必要的转介服务等。
2、为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
辖区所有医务人员提供给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孕产期保健和随访服务,为其所生新生儿开展有针对性的护理,科学指导喂养方式、家庭防护等内容,开展常规儿童保健,加强生长发育监测,同时,给予感染的孕产妇心理支持。
3、为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
1)实施艾滋病感染干预措施。
(1)辖区如果出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应立即上报并提供免费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药物在疾控部门领取,所生婴儿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由助产机构联系县妇幼保健院向市级妇幼保健所进行申领,并指导婴儿现场服用。
(2)辖区如果出现艾滋病感染母亲,应指导对所生儿童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
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随访与艾滋病检测,预防性应用复方新诺明,以预防机会性感染,艾滋病感染母亲所生的儿童必要时也应预防性应用复方新诺明。
(3)艾滋病干预措施的国家经费支持
辖区艾滋病干预措施的国家经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向县妇幼保健院申报,并立即做好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随访工作。
在确认符合补助条件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由县妇幼保健院提出补助申请,填写“预防艾滋病、乙肝和梅毒母婴传播项目补助经费申请表”报市妇幼保健所审核,市妇幼保健所一周内审核后报省妇幼保健院,省妇幼保健院核准补助金额,通知当地县级妇幼保健院开具发票,省妇幼保健院收到发票后3日内将经费拨至申请机构。
2)预防梅毒母婴传播防治措施。
辖区对确诊梅毒感染的孕产妇,提供规范的妊娠梅毒治疗,防治先天梅毒补助经费每人50元。
对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根据需要提供预防性治疗每人10元,对确诊先天梅毒的患儿,进行规范治疗经费补助每人140元。
对提供随访及管理按每一对母婴补助服务团队800元。
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随访工作由中心卫生院公卫科承担随访工作。
实施梅毒母婴传播防治措施的补助经费,由省财政下达划拨至市妇幼保健所。
由市、县妇幼保健院依据各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统一调配使用。
3)预防乙肝母婴传播措施。
中心卫生院对辖区乙肝感染母亲所生新生儿在出生后24小时内免费注射1针乙肝免疫球蛋白,同时按照免疫接种程序,接种乙肝疫苗。
实施乙肝母婴传播防治措施所用的乙肝免疫球蛋白,由市、县妇幼保院向省妇幼保健院统一申领并保管。
中心卫生院依据各辖区工作开展情况,统一到县妇保院领取使用。
四、职责与分工
院内各科及村卫生所结合常规孕产期保健、产科和儿童保健工作,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医疗和技术服务。
为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与咨询;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提供抗病毒药物应用、安全助产、喂养指导、儿童定期随访与检测、预防性应用复方新诺明、婴儿早期诊断的血标本采集及转运等服务和干预措施;为辖区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治疗,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性治疗及梅毒感染状况监测;为全辖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所生儿童在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
参与并接受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相关技术指导和培训,负责收集、上报相关信息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成立槐树关中心卫生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
⒈项目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郭晓波
副组长:
邓小蜜成员:
赵君李少英陈蓬
⒉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为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由中心卫生院牵头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治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组长:
高小刚
成员:
雍文超白永娟何金侠陈娟,承担辖区乡、村级医疗保健机构相关人员技术培训以及项目检查、项目对象的随访;负责本辖区相关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分析和反馈等工作。
公卫科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制定实施方案、计划、信息收集、督导考核。
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工作的监督指导与考核评估,定期指导各医疗机构开展工作,对工作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院内所有医务人员村卫生所应充分认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重要性,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群众性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特别关注疫情相对严重或偏远贫困地区人群、流动人口及青少年。
为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支持。
(二)和合理使用上级配发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结合孕产期保健、婚前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在妇产科门诊、病房、村卫生室等多种场所,为服务对象发放宣传材料并进行重点指导,提高目标人群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知晓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及综合关怀与支持。
不断扩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覆盖面,在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性病防治、计划生育等服务领域,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使更多育龄妇女、孕产妇及其家庭受益。
(三)强化人员培训,保障质量安全
中心卫生院要组织进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相关政策、理论知识、具体实施方案的培训,使有关医务、保健人员充分了解掌握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措施和防治规范。
对相关检测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基本知识和检测技能培训。
(四)健全网络系统,规范信息报送
院内各科应建立记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定期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检测、咨询信息;对检测发现的艾滋病及梅毒感染孕产妇进行随访及个案信息调查;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流程及要求及时填写个案登记卡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同时对所发现的孕产妇及婚检妇女中艾滋病、梅毒感染者或乙肝患者,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
槐树关中心卫生院
20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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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
洋县妇女联合会文件
洋县财政局
洋卫发〔2009〕183号
洋县卫生局
洋县妇女联合会
洋县财政局
关于下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
现将我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学习,认真实施。
洋县卫生局洋县妇女联合会洋县财政局
二00九年八月二十日
抄送:
县政府,市卫生局,市妇幼保健所。
洋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保障广大妇女的生殖健康,早期发现、早期治疗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的乳腺癌、子宫颈癌,降低“两癌”的治疗成本,提高患病妇女的生存率,改善其生存质量,省政府将在全省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我县被确定为试点县之一,对户籍适龄妇女进行乳腺癌、子宫颈癌的检查。
根据《陕西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洋县农村“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妇女乳腺癌和子宫颈癌检查是以人群为单位,通过相对简便的方法对无症状个体进行快速系统检查,以确定疾病存在的过程。
项目通过开展户籍筛查工作,提高妇女健康保健意识,达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早期康复的目的。
同时,改善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乳腺癌和子宫颈癌的诊治能力。
(二)年度目标
1、2009-2011年我县为41500万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检查,为6000人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检查。
2009年宫颈癌检查完成8300人,乳腺癌检查完成2000人,2010年和2011年每年分别完成宫颈癌检查16600人和乳腺癌检查2000人。
2、提高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到2010年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到2010年乳腺癌、子宫颈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在2009年基础上提高30%。
4、建立“两癌”筛查可疑病例转诊绿色通道。
逐步形成定期为农村妇女进行“两癌”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本县户籍35-59岁农村妇女为检查对象。
(一)乳腺癌检查:
1、乳腺临床检查:
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
2、乳腺彩超检查:
对乳腺临床检查可疑者和高危人群进行乳腺彩超检查。
检查地点洋县妇幼保健院。
3、钼靶x线检查:
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
检查地点汉中市中心医院。
(二)子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
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或醋酸染色检查∕复方碘染色检查(VIA∕VILI).
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
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或巴氏分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3、阴道镜检查:
对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结果可疑者或阳性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
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具体措施
(一)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
①成立由卫生局、妇联、财政县级领导为成员的“两癌”检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项目开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组长:
蒙燕钰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祝建强县卫生局局长
路建侠县妇联主席
成员:
王平财政局副局长
陈天民县卫生局副局长
黄红娟 县妇联副主席
周伟 县妇保院院长
项目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由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周伟任办公室主任
② 成立“两癌”技术指导小组:
由妇产科、B超、检验等专家为成员的“两癌”检查技术指导小组,负责“两癌”检查的人员培训、督查、信息管理及质控等工作。
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陈天民 洋县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
李彦茹洋县医院副院长
成员:
张新侠(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李枝娥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闫云娥 (县医院妇产科主任)
张彦如 (县中医院妇产科主任)
孟晓侠 (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任)
郑红 (县妇幼保健院B超室主任)
翟金明 (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主任)
袁学惠(县妇幼保健院基保科科长)
确定筛查和确诊机构。
为确保“两癌”检查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县卫生局确定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及部分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两癌”检查和可疑病例确诊的医疗机构。
为方便广大农村妇女,各中心卫生院为检查点,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县级医疗单位的筛查组成员在各检查点开展检查工作。
(二)县卫生局负责制定“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承担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
对承担检查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备案登记;组织“两癌”检查技术指导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存在问题进行改进,确保辖区内乳腺癌宫颈癌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三)县妇联组织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通过两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我县项目地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的实施。
(四)妇幼保健院负责“两癌”检查工作的日常管理、技术指导和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组织“两癌”检查人员的技术培训;组织专家组定期对相关医疗保健机构的检查工作进行质控,并根据检查数量和质控结果下拨专项经费;对上报的相关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并将数据和分析结果上报当地检查办公室及上级妇幼保健机构;及时将确诊机构上报的结果反馈给检查机构。
(五)承担筛查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成立“两癌”检查工作组,设专人负责与街乡协调进度安排工作;统筹安排检查时间和工作进度,保障服务时间;检查相关数据按要求及时上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进行可疑病例追访;对检查出的可疑病例,转诊至“两癌”检查诊断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断治疗;从事“两癌”检查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乳腺超声检查、子宫颈细胞学取材和阅片人员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检查机构接受妇幼保健院的技术指导、监督、管理。
(六)承担诊断治疗和医疗机构负责对转诊的检查可疑病例,设立绿色通道,做到及时诊断,并将诊断治疗结果及时反馈到县妇幼保健院。
(七)乡镇卫生院负责与指定的检查医疗保健机构统筹安排检查时间。
负责辖区内“两癌”检查人员登记管理工作,建立检查妇女健康档案。
发放宣传资料,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检查对象。
每月将“两癌”检查人员登记情况反馈至检查机构。
协助检查机构追访可疑病例的诊断治疗情况并反馈给检查机构。
(八)工作流程
1、宣传动员
应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公益广告等大众传播媒介,开展有关女性乳腺癌和子宫颈癌防治的宣传,提高广大妇女预防“两癌”知识知晓率。
编印相关宣传资料,针对适龄妇女进行发放和宣传。
2、筛查登记
乡镇卫生院组织有关人员,入户登记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发放“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
根据登记情况,安排检查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3、检查安排
目标人群,按照乡镇卫生院通知的检查时间,持发放的“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到指定检查机构,按照检查机构的检查工作流程进行检查。
承担检查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查验并回收“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并填写“检查妇女健康档案、检查登记册及反馈卡”。
4、检查结果反馈
承担检查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将填写好的“反馈卡”及时交给检查对象,并作好详细的解释工作。
(九)督导考核
县“两癌”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协调和督导。
县卫生局组织妇幼保健院定期对承担检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检查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
妇幼保健院组织专家组定期进行质量控制检查,对工作进度及质控结果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进度安排
2009年7月至8月对辖区内的基础数据进行摸底调查、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检查、诊断医疗机构、参加检查相关技术人员培训考核,进行一定范围的健康教育科普活动。
2009年9月两癌检查工作启动。
2009年9月至11月;全面开展检查、上报数据、反馈检查结果、追访、质量控制。
2009年12月资料的汇总分析、总结等工作。
附件:
1、宫颈癌检查流程图
2、乳腺癌检查流程图
3、农村妇女“两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
4、农村妇女“两癌”自愿免费检查反馈卡
附件1宫颈癌检查流程图
附件3
农村妇女“两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
为保障妇女的生殖健康,早期发现危及妇女健康的常见疾病,决定为35岁-59岁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和生殖道感染检查。
本次检查只是初步检查,不是最后的诊断。
如果本次检查为发现异常,请继续定期检查;如果有可疑异常情况,请前往指定的诊断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如果您是农村适龄妇女,愿意参加本次检查,请在本知情同意书上签名。
本次检查要耽误您半天的时间,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并对您的个人信息给予保密。
请于年月日到年月日时到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医院参加免费检查。
本人已经完成了解检查的有关事宜,同意参加检查。
签名:
日期:
年月日
附件4
农村妇女“两癌”自愿免费检查反馈卡
宫颈癌检查反馈卡
卡号:
□□□□□□□□□□□
姓名:
年龄:
联系电话:
地址:
医疗卫生机构:
检查日期:
检查结果:
①未见明显异常:
②可疑异常:
注:
1.本卡个人信息由本人如实填写,医疗卫生机构、日期及结果由承担宫颈癌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填写。
2.本次检查只是初步检查,不是最后的诊断。
检查结果可疑异常者,请携带本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
—————————————————————————
乳腺癌检查反馈卡
卡号:
□□□□□□□□□□□
姓名:
年龄:
联系电话:
地址:
医疗卫生机构:
检查日期:
检查结果:
①未见明显异常:
②可疑异常:
注:
1.本卡个人信息由本人如实填写,医疗卫生机构、日期及结果由承担乳腺癌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填写。
2.本次检查只是初步检查,不是最后的诊断。
检查结果可疑异常者,请携带本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
—————————————————————————
生殖道感染检查反馈卡
卡号:
□□□□□□□□□□□
姓名:
年龄:
联系电话:
地址:
医疗卫生机构:
检查日期:
检查结果:
①未见明显异常:
②可疑异常:
注:
1.本卡个人信息由本人如实填写,医疗卫生机构、日期及结果由承担宫颈癌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填写
2.本次检查只是初步检查,不是最后的诊断。
检查结果可疑异常者,请到医疗机构诊治(费用自理)。
洋县卫生局
洋县财政局文件
洋县妇女联合会
洋卫发〔2010〕151号
洋县卫生局
洋县财政局
洋县妇女联合会
关于印发《洋县2010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驻洋厂矿职工医院:
现将《洋县2010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洋县卫生局洋县财政局洋县妇女联合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洋县2010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实施方案
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我县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按照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10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卫办妇发〔2010〕205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县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根据我省出生缺陷需要优先解决的高发病种神经管缺陷为首要干预目标,对目标人群采取有效干预措施,从而达到降低神经管等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目的。
到2011年年底,对全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5%。
二、项目范围及对象
⒈项目范围:
全县26个乡镇,包括流动人口。
⒉项目对象:
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包括流动人口。
三、项目内容
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小剂量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缺陷等。
四、组织实施
成立洋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
⒈项目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蒙燕钰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祝建强县卫生局局长
路建侠县妇联主席
成员:
王平财政局副局长
陈天民县卫生局副局长
黄红娟 县妇联副主席
周伟 县妇保院院长
⒉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
李枝娥 妇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副组长:
袁学会 妇幼保健院基保科科长
成员:
闫云娥 县医院妇产科主任
张彦如 县中医院妇产科主任
孟晓侠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任
华淑云 妇幼保健院儿保科科长
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
项目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制定实施方案、计划,叶酸的领取、发放、信息收集、督导考核、财务管理。
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的监督指导与考核评估,定期指导各医疗机构开展工作,对工作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二)人员培训
通过对行政管理和业务人员的培训,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
1、对行政人员的培训:
培训对象为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县项目办及保健科全体人员;培训内容为:
执行项目目的、意义、项目内容及职责;项目经费管理及使用;项目监督及协调配合等。
2、对业务人员的培训:
培训对象为县医疗保健机构相关专业人员;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乡村医生、保健员及乡村妇女干部;培训内容为:
出生缺陷基本知识及防治措施,出生缺陷诊断,叶酸的防治作用,健康教育方法及预防出生缺陷核心信息;叶酸的管理和使用,目标人群随访及出生缺陷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等。
3、培训方式:
县项目办负责对县医疗保健机构相关专业人员及乡镇卫生院院长、专干进行培训,乡镇对村级人员可利用例会进行培训。
(三)叶酸的组织发放
1、职责
(1)卫生局做好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监督落实。
(2)县妇联组织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通过两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我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实施。
(3)妇幼保健院:
负责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具体实施,开展免费婚检和叶酸增补的计划、调配、发放工作。
培训乡镇、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指导基层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
按照方案流程组织叶酸发放工作和管理督导,并按要求上报叶酸需求量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季度统计表。
(4)乡镇卫生院负责将叶酸发放到各村卫生室,指导村卫生室规范科学发放,并对村卫生室组织发放和管理进行督导。
同时,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高危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