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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创业投资协会章程

新疆创业投资协会章程

(2004年12月23日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

新疆创业投资协会,英文译名XinJiangVentureCapitalAssociation,缩写XJVCA。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从事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担保企业及金融证券机构,学术研究机构,创业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盈利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经新疆民政厅社会团体管理处核准登记,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充分体现行业自律组织的服务、监督、管理、协调方针。

促进新疆地区创业投资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新疆地区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服务;依法监督创业投资机构的从业质量和职业道德;依法管理本地区创业投资从业人员专业资格;落实新疆创业投资行业自律管理,推进创业投资行为规范化。

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国内外创业投资界的合作与交流,从而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及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第五条本协会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风险投资管理指导委员会、新疆科技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接受新疆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六条本协会注册地:

新疆乌鲁木齐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行业协调,交流合作,咨询服务,学术研究,专业培训,资质认定,自律管理。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直接从事创业投资行业的投资、融资、管理等业务,或间接从事为创业投资服务的法律、会计、咨询等服务的单位,从事金融证券、学术研究等业务的单位及创业投资领域的专业人士。

第十条会员的入会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缴纳规定的会员费;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参加本协会活动的权利;

(三)有优先获得本协会服务的权利;

(四)有免费获取协会主办的各类刊物和研究报告的权利;

(五)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

(三)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时限和标准交纳会费;

(六)向协会提供有关创业投资信息。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1年内不按时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会员如对理事会的除名决定不服,可向会员大会提出申诉。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名誉职位的设置和授予;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协会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决定终止的会议,由实际到会会员数的过半数同意,决议即为有效。

第十七条 协会会员大会每届三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由理事单位组成,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协会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协会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五)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和撤销,并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决定设置秘书处为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协会日常工作,制订工作规范等);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订内部管理制度;

(一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理事会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理事单位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单位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

理事会每一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

增补理事,应经协会会员大会选举。

特殊情况下可由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理事须经下一次协会会员大会追认。

第二十二条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二、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二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单位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单位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道德素质好;

(二)在创业投资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能够对本市的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新疆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法定代表人由会长担任。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专业委员会、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主

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六)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事项。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会员与社会各界提供的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协会会员大会的监督;国家拨款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监督;实行定期向理事会、会员大会报告制度。

社会捐赠、资助的,尊重捐赠、资助人的意愿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新疆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的合法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九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一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二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经2004年12月13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自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常设机构:

秘书处为创投协会的常设机构

秘书长:

马小博(拟定)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联系人:

 

协会框架:

 

新疆创业投资协会会费标准及缴纳办法

一、会费标准

    单位会员:

5000元人民币/年

    理事单位会员:

10000元人民币/年

    常务理事单位会员:

20000元人民币/年

    副会长单位会员:

30000元人民币/年

    会长单位会员:

40000元人民币/年

    个人会员(在单位会员内):

500元人民币/年

    个人会员(非单位会员内):

1000元人民币/年

    二、缴纳办法

缴纳方法:

现金或转帐支票至协会财务专户

    时间:

每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入会指南

入会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新疆创业投资行业公约;

(四)从事创业投资及相关担保、咨询、服务机构,创业企业以

及创业投资领域的专业人士。

团体会员:

新疆创业投资协会团体会员种类包括:

创业投资机构、创业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担保机构、上市公司等,其中在注册地在新疆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必须加入协会。

个人会员:

新疆创业投资协会个人会员种类包括:

在创业投资机构、创业企业、中介服务机构、上市公司等机构中从事创业投资的专业人员。

新疆创业投资从业人员必须加入协会成为个人会员。

入会程序:

一、填妥入会申请表:

《新疆创业投资协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或《新疆创业投资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并加盖公司公章(附: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简介)。

二、经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新疆创业投资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编号:

备案登记编号:

机构名称

会员类别

机构地址

邮编

机构类别

机构网址

机构性质

法人代表

注册资本

负责人

注册时间

存续期限

实收资本

员工总数

业务范围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申请单位

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股东类别

从事与创业投资相关活动的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业务活动

 

申请单位

从事创业

投资相关

活动情况

申请单位

意见

我单位了解并同意贵会章程,保证履行会员义务。

申请准

予加入贵会。

单位:

(盖章)负责人:

(签字)年月日

协会

审核意见

年月日(盖章)

注:

①本表一式两份。

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

②交表时,请提交申请单位和申请单位股东的工商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第一年会费(详见会费标准)。

新疆创业投资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照片)

曾用名

出生年月

国籍

出生地

学历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从业资格培训合格证编号(如有)

工作单位职务及职称

 

申请人从业经历

 

申请人

简历

 

申请人所在会员单位意见

年月日(盖章)

协会审核意见

 

年月日(盖章)

 

年月日(盖章)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注:

①本表一式两份,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填写,字迹要工整。

②请在交表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三张两寸彩色近照,及个人会员会费500元/年人(在会员单位从业)、或1000元/年人(在非会员单位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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