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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防止施工方案

目录

一、编制依据3

二、工程概况3

2.1工程简介3

2.2结构简介4

2.3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的危害4

三、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来源6

四、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管理目标6

五、绿色施工各单位职责7

5.1建设单位职责7

5.2监理单位职责7

5.3施工单位职责8

六、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施工管理9

6.1组织管理9

6.2管理目标和指标及责任制考核13

6.3实施管理14

七、控制点设置15

八、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要求16

九、环境保护宣传17

十、环境保护19

10.1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控制19

10.2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21

10.3土壤保护21

10.4建筑垃圾控制22

十一、文明施工22

十二、环保管理措施23

十三、环卫管理措施24

十四、职业健康与安全25

14.1场地布置临时设施建设25

14.2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25

一、编制依据

1.1《合肥市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72号)

1.2市城乡建委《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暂行规定》的通知合建〔2013〕156号

1.3《合肥市房屋拆除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止暂行规定》(合建〔2013〕157号)

1.4施工组织设计与环保方案

1.5建设、监理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简介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华地•翡翠蓝湾(和园)一期(9#、12#、16#楼)项目

2

工程地点

合肥市肥西县翡翠路与云谷路交口

3

建设单位

安徽华地融智房地产有限公司

4

设计单位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5

监理单位

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

质量监督单位

合肥市肥西县质量监督站

7

施工总承包单位

安徽省隆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

合同范围

土建、装修、给排水工程及机电工程

9

投资性质

自筹资金

10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11

质量目标

合格

12

工期目标

开工日期2014年1月2日,竣工日期2015年6月25日

2.2结构简介

序号

项目

内容

1

结构形式

基础类型

高层住宅为CFG桩筏型基础、配套商业为独立柱基础

主体类型

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

2

建筑物平面及主要构件尺寸

底板厚

1300mm

墙厚

200mm等;

楼板厚

100mm、120mm、180mm、等。

3

结构安全等级

二级

4

抗震设防类别

丙类

5

抗震设防烈度

7度

6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甲级

7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50年

8

钢筋类别

HPB300、HRB335、HRB400级钢筋

9

钢筋接头形式

D≥16

采用机械连接

其它

采用绑扎搭接

10

混凝土

C15~C40

2.3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燃烧、污水溢漏的危害

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是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较大的一种污染源,在生产生活环境的空气中漂浮的固体微粒(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或粉尘),能通过人的呼吸道进入人体,长期吸入一定浓度的粉尘,在肺内沉积,即会发生尘肺。

国外研究结果表明,大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数量、浓度和人口死亡率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相关性。

根据伦敦、斯托本维尔、费城三个城市的数据表明,每立方米空气中TSP浓度达100ug,人口死亡率就增加6%,对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疾病的人来说,肺气肿死亡率增加9%。

纽约等国际大都市目前每立方米空气中可吸入悬浮颗粒物含量达5ug左右,上海这一指标高达10ug以上。

另外悬浮颗粒物上吸附的多环芳烃,会使职业性癌症的发病率升高,城市的悬浮颗粒物升高还会导致城市空气能见度的下降,研究表明,悬浮颗粒物能散射太阳光,对大气能见度和气候造成影响,给交通和市民的生活带来不便,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真正成了大都市的空气杀手。

因此,控制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特别是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的污染,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的燃烧可能会造成较大的烟,对环境有着严重的影响;而且施工现场一旦发生较大的建筑材料燃烧可能会引起火灾,造成人员的伤亡。

因此,预防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燃烧引起火灾,无论是对环境还是人员安全,都极为重要。

污水一旦溢漏到河流里,不但会极大地污染河水,造成环境污染,还可能会杀死河流里的鱼类;人类一旦引用了这些水和鱼类,对人身安全也会造成较大的影响。

本工程施工中的不规范操作、材料的进出场、自然环境因素等,均会造成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燃烧、污水溢漏污染。

且本工地的周围环境比较复杂,东南侧为肥西高级实验中学,西北侧紧靠繁忙的交通要道。

因此,施工中的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燃烧、污水溢漏污染将直接危害居民和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同时也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实施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燃烧、污水溢漏控制,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成为我们施工生产中的主要管理内容。

三、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燃烧、污水溢漏来源 

1、施工期的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燃烧、污水溢漏主要来自:

土方挖掘、现场堆放、土方回填、材料自燃、冲洗池及搅拌机。

2、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下一楼层时产生的扬尘、燃烧、污水溢漏。

 

3、堆放的易燃材料在天气干燥和极热的情况下可能会自燃。

 

4、后续混凝土浇筑车辆大量进出施工场地导致道路扬尘、燃烧、污水溢漏。

5、冲洗池和搅拌机产生的污水不经过加工直接引入河流或者市排水设施。

四、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燃烧、污水溢漏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燃烧、污水溢漏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燃烧、污水溢漏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创建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控制示范工地;

五、绿色施工各单位职责

5.1建设单位职责

1、建设单位缴纳建设工程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转付至专用账户,并保障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措施费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2、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的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建设单位应会同建设工程参建各方接受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实施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工作。

4、建设单位应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5.2监理单位职责

1、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止承担监理责任。

2、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止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3、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规程》组织施工,发现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止施工措施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止不到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工。

4、与总承包人共同监管专户资金的使用情况;

5、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措施费用使用情况的过程监理,及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并按照以下标准分三次从专户中支付:

(1)工程开工时,按建设工程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措施费用的50%预付;

(2)房屋建筑工程结构封顶、市政工程等完成工程量60%,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措施费用支付到80%;

(3)工程完工后,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措施费用支付到100%。

5.3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止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规程》中规定的各项工作要求,项目经理是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止的第一责任人,并确保建设工程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止措施施工费用专款专用。

2、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施工负总责。

各专业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施工管理,并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施工负责。

3、施工单位在编制投标预算时应按《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相关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施工费用,财务管理应单独列出使用清单,现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组织施工。

4、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确保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施工费用的有效使用。

5、施工单位应组织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施工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施工意识。

6、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施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7、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明显的有节水、节能、节约材料等具体内容的警示标识,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8、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9、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施工单位应统筹规划,合理组织一体化施工。

10、施工现场应制定节能措施,对能源消耗量大的工艺必须制定专项降耗措施。

六、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施工管理

6.1组织管理

1、项目部建立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项目部成立“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

柯恒松(建设单位)、王媛(监理总监)、邹贤舜(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副组长:

周良勇(项目负责人)、刘文龙(生产经理)、孙成飞(项目总工)

成员:

李从荣赵行文陶刘宋邦祥文德华蒋小恩李从文张传宝刘胜武高海波林玲张韬

2、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尤其是防治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的法律、法规,将控制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的工作始终贯彻于整个施工过程中,保证不出现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事故。

 

(2)确定控制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的计划及管理的目标和指标,编制专项防治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的方案,落实控制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的措施、设施和经费,建立和健全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控制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针对目标和指标落实管理责任制。

 

(3)加强宣传发动工作。

对员工进行环境保护意识和控制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知识的教育培训。

增强全员环境保护的观念,促进本工程防治扬尘、燃烧、污水溢漏工作的全面开展。

 

(4)加强现场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的控制,增加防范设施,规范施工行为,杜绝一切产生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的污染源。

 

(5)推行科学管理,改善施工工艺,利用可行性、合理化的施工材料、设施、设备、工具等来控制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的产生,将防治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问题作为技术攻关的课题,实施重点控制。

 

(6)搞好横向联系,主动接受环保部门及上级领导的检查指导,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使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控制工作有条不紊地持之以恒地深入开展。

 

根据合肥市城乡建委下发《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和《公司下发的关于落实推行建设工程“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我们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成果,降低我们项目部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使我们项目部施工现场达到“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的目标,特对项目部各部门制定如下职责:

(一)工程部:

1、认真贯彻学习《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及公司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编制项目部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工作规划、计划,制定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目标指标,组织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及奖罚办法。

3、负责组织项目部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并对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落实、指导、奖罚。

4、负责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临电标准监督落实。

5、负责文明工地的管理工作。

(二)技术质量部:

1、负责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止方案编制、审批及实施技术指导。

2、负责组织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三)行政部:

1、负责编制项目部办公区及生活区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负责防止油库渗漏、污染水源的治理工作。

3、负责检查生活区(民工生活区)的排污治理、绿化工作和大灶使用清洁燃料。

4、负责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明显的节水、节能、节约材料警示标志标识。

5、负责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消防标准监督落实。

(四)劳资员:

负责合理配备人力资源,通过培训使从事可能产生重大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影响的工作人员,具备响应素质和工作经验,以胜任其担负的工作。

(五)物资部:

1、负责施工机械对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影响的控制工作。

2、负责供货方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行为影响的控制。

3、负责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对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的控制工作。

4、负责组织现场固体废弃物的分捡、回收清运管理工作。

5、负责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实施物资保障。

6、负责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机械标准监督落实。

(六)预算部:

1、负责编制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工程预算。

2、负责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实施资金保障。

(七)安全部:

1、负责制定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与健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负责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安全、健康标准监督落实。

3、组织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教育培训,留存培训资料。

(八)环保部:

1、负责指定区域内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因素的监控工作。

2、负责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法律与其他要求的获取更新工作。

3、负责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信息交流工作。

4、负责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坚持每月有检查,有记录。

5、搞好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资料的建立归档及责任书和年终考核工作。

6、按照《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合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管理规定》认真执行,自觉遵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环保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尽可能减少各项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最大限度的节省资源,相互配合改善环境质量,为公司的绿色施工工作做贡献。

6.2管理目标和指标及责任制考核 

1、管理目标和指标 

(1)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处罚或通报批评。

 

2、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

因此,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控制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自始至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全过程中,成为暗暗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管理岗位人员必须将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切实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作业班组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控制的带班人,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的指挥,积极主动搞好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控制工作。

 

(4)项目经理部要根据与公司签订的责任状,把防治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列入责任状考核的内容,以进一步推进本工程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控制工作的有序开展。

 

(5)项目经理与各相关管理人员签订管理岗位责任书,并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进行考核。

 

(6)项目经理部与各个分包单位/施工班组签订责任书,落实防治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的责任制,制订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控制工作。

 

6.3实施管理

1、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应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2、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作相应的宣传,通过宣传营造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的氛围。

3、定期对职工进行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知识培训,增强职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意识。

4、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

宣传、部署“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安排落实《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具体要求,并传达到现场每一位相关人员,每项工作指定有专人负责。

第二阶段:

自查整改

项目部将对照《合肥市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暂行规定》的通知(合建〔2013〕156号)的要求,组织项目部“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人员对办公区、生活区、施工进行自查工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按《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暂行规定》整改。

第三阶段:

监督检查

项目部“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止”领导小组人员组织“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凡达不到《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暂行规定》要求的分包单位,按每项500元累计处罚,直至所有分包单位都达到《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暂行规定》标准。

项目部将在安全生产工作年终总结“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专项总结。

对“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工作完成较好的分包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

七、控制点设置 

1、工地围墙和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的硬地坪; 

3、现场材料进出场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控制; 

4、土方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控制;

5、混凝土施工控制; 

6、砂浆施工控制 

八、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要求

1、施工现场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米,主城区内设置砌筑墙体围挡。

2、施工现场出入口、主干道、作业区加工场、生活区、办公区必须硬化,裸露的场地必须进行绿化处理。

3、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应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

4、施工现场污水必须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泥浆、污水未经沉淀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泥浆不得外漏。

5、主城区内的建设工程应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6、房屋建筑脚手架外侧必须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维护高度超出操作层1.5米。

7、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渣土、建筑垃圾,必须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8、以于散料控制,能入库的则入库,不能入库的采用密胶安全网遮盖。

现场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检部,建筑施工垃圾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现场道路、生活区、办公区设专人清扫,降水除尘。

9、搅拌机、地泵废水需设沉淀池将水沉淀后方可排出。

食堂下水道需设隔油池,增加滤网后排入市政管线。

在大门处设置车辆冲洗后,汽车进出场要进行清洗,严禁车辆带泥砂出现场。

九、环境保护宣传 

保护施工环境,控制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实现环保目标,必须做好工地内部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增强全员的环保意识,把爱护环境,控制扬尘、燃烧、污水溢漏变为全员的自觉行动。

同时,要按照建设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向社会公示和承诺,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来促进工地环境保护和控制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的工作。

 

    1、召开全体员工关于控制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的宣传动员教育专题会,阐明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的危害性,宣传防治扬尘、燃烧、污水溢漏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控制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的迫切性。

并结合平时的上岗前的进场教育、日常的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专项施工方案的交底等形式,将保障安全、爱护环境、关注生命、控制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的内容贯穿其中。

通过持之以恒、日积月累的宣传教育,扩大知晓面,提高自觉性。

 

2、渲染防治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的的气氛,增加施工现场对于控制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的聚焦度。

可以通过悬挂标有“防治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内容的宣传横幅;张贴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的宣传图片;利用黑板报的部分版块,宣传防治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的重要性,介绍防范和控制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的知识和技能。

 

3、向社会作出公示和承诺。

利用工地大门出入口的围墙,张挂公示牌,公布本工地控制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的方案,向社会公开承诺防治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

其主要内容如下:

                

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控制承诺公示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家和合肥市关于防治建设工地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的法律、法规,控制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搞好环境保护工作,本工地在文明施工承诺的基础上,增加控制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的内容,再次向社会公开承诺:

  

(1)结合文明施工管理,实施工地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控制,确保施工生产控制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

 

(2)工地周围实施围档封闭,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处理。

 

(3)现场土方落实压实、遮盖、清运等即时性措施;运输土方、垃圾必须用封闭型车辆,沾泥车辆驶出前必须清洗,清洗后的污水须经沉淀后方可排放。

 

(4)脚手架用绿色密目网悬边遮蔽,结构临边实行绿色密目网围护;水泥库、木工间实施必要的隔离、封闭;二次结构加气块切割应用绿色密目网围档。

 

(5)生活垃圾袋装化,定时清理;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禁止抛撒各类垃圾;清理脚手架预先洒水。

 

(6)工地内不焚烧垃圾废料;工程未结束不拆除围墙;防控容易产生粉尘的施工作业。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本项目经理部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

 

4、在工地入口处的“一图三牌四板”栏中,插入“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控制措施牌”,用简明的语词概括其主要内容,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耳濡目染。

其内容如下;  

施工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按规定实施围档封闭; 

(2)施工现场实行硬化处理; 

(3)现场堆积应压实、覆盖,封闭运输,沾泥车辆清洗后出门; 

(4)易燃的建筑材料必须分开堆放置阴影处,并派1-2名人员隔半小时查看一次,以便发生燃烧时可以第一时间处理。

 

(5)脚手架绿网封闭,结构临边绿网围护; 

(6)使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砂浆; 

(7)冲洗池及搅拌作业的,必须在搅拌机前台及抽水池前设置沉淀池;经过二次沉淀后,经水泵抽出进入市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及河流。

 

(8)楼层建筑垃圾禁止抛撒,清理脚手架预先洒水; 

(9)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分类堆放点; 

(10)禁止焚烧垃圾废料。

十、环境保护

10.1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控制

1、成立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管理领导小组,按合肥市城县建委要求,并结合公司对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工程各个施工阶段进行排查。

2、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市政府156号令及合肥市扬尘、燃烧、污水溢漏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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