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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减负工作汇报

企业减负工作汇报

目录

第一篇:

XX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情况汇报

第二篇:

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情况汇报

第三篇:

水利局关于企业清费减负自查工作的汇报

第四篇:

企业减负年终工作总结

第五篇:

企业减负工作总结

正文

第一篇:

XX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情况汇报

XX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情况汇报

市减负办

(XX年11月19日)

XX年,新沂市企业治乱减负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中介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加大清理整顿力度,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努力探索开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现将新沂市XX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新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将其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确定任务,明确责任。

年初,根据领导变动及时调整了企业治乱减负领导小组,完善领导机构,落实工作经费。

市减负办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制订了XX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年初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年终同考核、同奖惩。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都成立了相应机构,做到责任、人员、措施、工作"四到位",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企业治乱减负"三查"活动

今年,新沂市把对企业减负“三查”活动列为重点工作来抓,由减负办牵头,组织发改经贸委、物价、工商等部门认真开展“三查”活动。

一是检查中央关于企业治乱减负的各项方针政策是否在基层单位得到落实;二是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检查,督促他们进行整改;三是对企业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5月份,由市减负办、物价、工商局等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全市重点监控企业和16个乡镇的企业减负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深入各企业调查了解收费情况,查看收费票据和企业缴费凭证,并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落实是否有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的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服务等工作中,都能严格做到亮证亮文件开据国家统一的收费收据,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没有发现有涉企乱收费和到企业吃、拿、卡、要的现象。

同时,在检查过程中,我们还认真宣传国家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使一定范围的人员对治乱减负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促进减负监督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面发展。

三、建章立制,把企业减负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今年,新沂市狠抓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出台了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符合我市产业导向和区域规划布局要求,达到节能、环保、安全标准,实行从简从快、限时办理、联审联办、跟踪服务。

同时针对物流产业发展,服务业

办还制定了绿卡制度,对有绿卡企业给予最大宽松服务政策。

另外市减负办、物价、财政、工商等部门对以往的制度进行清理、修改和完善,并在市属各部门严格贯彻实施,使治乱减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XX年,新沂市治乱减负工作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取得了突出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和部门对减负工作认识不足,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二是部分企业心有疑虑,抱着花钱买平安的思想,缺乏依法自我保护意识,给治乱减负查处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三是新形势、新任务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减负人员业务知识更新培训、资金及办公条件等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与时俱进,开拓企业减负工作新思路。

坚持依法治乱标本兼治,努力实现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管理制度化。

按照省、徐州减负办统一部署,层层落实减负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有力地推动新沂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勇于实践,探索服务企业发展新模式。

紧紧围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性政府,优化投资经营环境,建立健全企业服务体系,更好地联系和引导社会各类中介组织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发展创建具有较高服务能力的大平台。

三是加强协调,谋求企业减负工作新成效。

积极通过新闻舆论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国家和省有关企业治乱减负政策及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扩大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社会效益。

积极探索开展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治乱减负的方法和路子,配合“三农”工作和农民增收减负,继续开展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巩固治乱减负成果。

四是加大对"三乱"案件的查处力度。

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和群众关心的重大典型的违规加重企业负担的案件,联合财政、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重点查办,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

五是积极开展企业减负工作业务培训,努力改善工作条件。

不定期开展培训班,组织重点企业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企业对收费项目了解与监督工作。

第二篇:

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情况汇报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优化我区企业发展软环境

我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治理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以治理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工作为重点,以改善企业投资和发展环境为目标,坚持依法治乱,狠抓国家、自治区各项企业治乱减负政策的落实,不断加大标本兼治的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改善企业外部经营环境,加快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现将有关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狠抓企业治乱减负各项工作的落实

XX年初,我们根据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议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了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传达贯彻XX年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自治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组长艾力更·依明巴海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

“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要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全区各市、区(县)查摆“三乱”问题,要坚决杜绝“三乱”,治乱减负搞了这么多年不能再有“三乱”发生,不能因为“小榔头”砸了大环境,影响我区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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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减负办按照会议要求下发了《自治区XX年治乱减负工作要点》(新减企负办[XX]5号),将XX年治乱减负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地、州、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进行目标责任考核,减负办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年底由各牵头责任部门向领导小组汇报各自开展工作情况。

我们在哈密、喀什市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治乱减负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我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交流了工作经验,查摆了我区在企业治乱减负、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讨解决办法,有力地推进了我区企业治乱减负各项工作的开展。

我区各地、州、市(县)领导把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作为治理经济软环境、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他们从本地经济发展的优势和特点出发,寻找定位,提出思路,制定规划,采取措施,全方位地营造和优化发展经济软环境。

石河子市委市政府提出了“领导是关键,服务是核心、效率是前提、机制是保障”的软环境建设思路,实现机关由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公务员由管理员向服务员转变,机关工作全面提速。

乌鲁木齐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意见》,着力解决“观念陈旧、服务态度差”的问题。

昌吉州党委政府积极借鉴内地经验,针对本地区个别部门存在的政令不畅、行政不作为和乱收费等影响投资软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从社会各界聘请百名特邀监督员,对全州各级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收执罚行为进行监督,优化了经济发展软环境,减轻了企业负担。

(二)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自身建设

我们认为,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三乱”行为与共产党员先进性背道而驰的,在机关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不仅是机关党建工作的需要,也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需要,为此,我们在组织好自治区减负办人员学习的同时,也要求地州减负工作人员积极参加,认真整改,无论从“思想发动、学习培训”阶段到“党性分析、民主评议”以及“回头看”提高整改阶段,都做到积极参加,认真完成每个阶段的活动内容。

如:

在第一阶段活动中,我们结合本职工作,为增强我办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切实找准党员队伍、机关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反映强烈的问题。

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征求意见的函》,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和建议。

在“对照检查、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段,我们在充分吸取第一阶段经验的基础上,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不断增强减负办的凝聚力、战斗力,使全体党员能够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扬长避短、修正错误,收到良好效果。

(三)开展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三乱”问题的专项治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治理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自治区领导的批示要求,自治区减负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文件精神的落实工作,并及时转发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把治理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作为XX年企业治乱减负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同时,为进一步了解掌握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第11次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由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改善投资软环境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牵头,自治区经协办、乡镇企业局、工商联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组成联

合调研组,于XX年6月21日--7月1日在乌鲁木齐、昌吉、塔城等地就开展对个体私营和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改善投资软环境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个体工商户、市场经营单位和协会、商会,广泛听取广大非公有制企业的意见、建议,共召开15个座谈会,走访个体工商户、招商引资等不同类型的非公有制企业51户。

通过调研,初步了解和掌握了我区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中存在的问题和外部环境状况,进一步探索了开展企业治乱减负与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相结合,不断改善企业经营发展软环境的有效途径,撰写的调研报告受到了领导的好评。

我区各地采取不同方式积极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昌吉州工商部门简化办事程序,为个体、私营等企业提供便利,在企业注册登记时实行“一审一核”制,即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只须审查员和核准员审核就可发放,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群众。

同时他们还在工商系统内部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自查自纠工作,杜绝“乱办班、乱收费”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为企业创造了宽松的发展环境。

(四)突出重点,整治和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去年,我们把改善和优化企业投资经营环境作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重点,从治理向企业的“三乱”入手,逐步延伸到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减少行政审批环节、主动为企业服务等方面。

1、企业治乱减负围绕着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快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优化新型工业化建设软环境,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进程,由自治区监察厅、减负办组织,国资委等部门参加的三个专题调研组,围绕着进一步改善我区发展软环境,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开展调研。

监察厅阿不都热合曼.甫拉提厅长带队,走访了乌鲁木齐、石河子两个工业开发区,并深入到八钢、天业、拉依姆别克等公司现场了解情况,调研组一边调研一边解决问题的工作方式受到企业好评。

八钢、天业、拉依姆别克等非公有制企业就我区改善投资软环境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2、坚决遏制对企业的乱评比(达标)、乱排序、乱收费等新“三乱”问题。

为进一步整治和优化企业经营投资环境,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系会议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减负办转发了《关于开展对企业乱评比(达标)、乱排序、乱收费情况调查的通知》,对在企业开展的乱评比(达标)、乱排序、乱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

各地、各部门也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伊犁州调查企业135家,召开座谈会12次,访问200余人,了解了对企业乱评比(达标)、乱排序、乱收费的情况以及对企业乱评比(达标)、乱排序的危害性和造成的影响。

据统计,目前对我区企业的乱评比(达标)、乱排序、乱收费有9项,其中,全国范围的评比有7项,全区范围的有2项。

3、积极发挥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的作用,着力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推委、利用职权干预企业经营以及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吃、拿、卡、要、乱收费等行为。

XX年,投诉中心收到企业和群众投诉56件,全部立案调查,限期办理,通过转各地或由中心办理等方法进行调查核实,及时给企业和群众答复,收到了良好效果。

4、继续清理行政许可收费,确保已取消收费项目的落实。

我们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主要抓了两项工作。

一是把已公布取消收费项目的落实作为今年督查的重点,切实做好逐项落实工作。

二是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对我区行政审批涉及的收费项目进行再清理,通过清理共取消收费项目99项,并向社会公布。

各地、各部门也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收费项目进行清理,确保国家、自治区已取消收费项目的落实。

博州对照自治区公布取消收费项目,及时对本地区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进行核查,清理取消收费项目42个。

和田地区严把《收费许可证》年审关,对地区本级270个地直单位的8142项收费进行审核,取消收费项目150项,注销收费许可证42个。

据统计,XX年全区共清理取消向企业不合理收费项目174项,约减轻企业负担2478万元,其中取消涉及非公有企业不合理收费项目165项,减轻非公有企业负担2320万元。

(五)继续开展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工作

XX年我们重点做了3项工作:

一是接到《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XX年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通知》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时下发文件,提出了贯彻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二是继续清理撤消不符合规定的道路收费站点。

年初,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公布取消6个收费站点,其中:

有3个收费站点的技术等级低,不符合国家政策;1个是设置过密,不符合国家规定;2个是在乌鲁木齐市城区设置,企业和社会反映强烈的收费站点,调整站距不符合国家规定的g312线吐鲁番葡萄沟收费站站址。

目前,已撤消道路收费站点全部停止收费,有关部门已做好收费站的撤并工作,并尽快拆除收费设施,妥善安置工作人员。

三是继续清理取消涉及机动车辆不合理收费项目。

经过这两年治理,针对向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乱收费得到了遏制,但是机动车检测机构收费乱的问题仍较突出。

这项工作我们用了两年的时间对我区15个地州市公安车辆检测,交通部门设立的车辆性能检测进行了调研,对在机动车检测收费中存在的重复收费、塔车收费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清理,规范机动车检测收费,自治区减负办将我区机动车检测收费中存在的重复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等问题反馈给机动车检测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进行处理,通过整顿我区机动车检测收费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据统计,XX年,全区共取消涉及机动车辆的收费项目18项,涉及金额789.2万元。

(六)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典型案件

XX年,我们继续把抓查处、抓典型、抓曝光作为防止“三乱”反弹的重要措施,不断加大对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三查”活动。

按照国务院减负办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减负领导小组决定将每年的二季度作为各地开展三查”活动时间,并要求将这一措施长期坚持下去。

我区各地都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三查”活动,采取专项检查和行政效能督查相结合;普遍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督办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收到了良好效果。

和田地区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企业和群众强烈的乱收费问题,共查处收费违法案件15件,涉及金额151.65万元。

伊犁州在活动中,由减负办牵头,各减负成员单位统一行动,深入企业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和了解“三乱”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整改意见,这一做法不仅遏止了“三乱”问题,而且宣传了国家、自治区的企业治乱减负政策,帮助企业提高抵制“三乱行为”的能力,也增强了执收执法部门的服务意识。

二是我区切实把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

针对来自企业和群众的举报,我们坚持做到举报一起,认真核实查处一起。

以查处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切实解决影响我区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受到企业和领导的好评。

如:

乌鲁木齐市外环路收费、电力部门乱收费以及交通路政部门收取道路开口费等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我们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进行联合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意见,促使问题得到合理解决和查处。

三是不断加大对涉企收费案件的整改和查处力度。

为了巩固治乱减负工作成果,自治区减负办将XX年减负大检查中企业反映的涉及公安、交通、技术监督、社保等部门的有关收费问题在全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通报。

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纠正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收到良好的效果。

四是认真开展全区企业治乱减负大检查工作。

按照国务院减负办的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下发通知对大检查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自治区减负办、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牵头,自治区发改委、经贸委、公安、监察厅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组成检查组,对伊犁、阿克苏、阿勒泰等8个地州市的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共走访企业156家,抽查执收执罚部门46个,召开座谈会16次,查处各类违规收费案件102件,涉及金额1826.1万元。

据统计,XX年,全区共查处违规收费案件329件,涉及金额4335.4万元,处理有关责任人12人,其中查处涉及非公有企业违规收费案件314件,涉及金额3831.4万元。

(七)加大对企业减负工作的宣传力度

在开展企业治乱减负的工作中,我们始终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

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党和政府在企业减负方面的有关政策和工作动态,交流治乱减负工作好的经验和好做法,对典型的违规违纪案件及时曝光。

一是自治区减负办负责人先后多次在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广行风热线”节目中向广大群众宣传党和自治区关于治乱减负的方针政策,现场解答企业和群众提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二是配合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从不同角度报道企业减负工作的情况及政策。

三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去年8月,我们配合新闻记者对企业反映强烈,情节恶劣的某市路政大队为收取道路开口费多次将企业的大门封堵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的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受到了自治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要求其主管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有效地遏止了向企业乱收费问题的发生。

四是将编印的《自治区企业治乱减负文件汇编》,免费发给企业,方便企业了解和掌握政策规定。

各地也通过印发减负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减负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

和田地、市(县)两级减负办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等形式,宣传企业治乱减负政策,不仅增强了各级执收执罚部门的依法行政的服务意识,而且也让企业和广大群众增强了自觉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

(八)建章立制,加快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法制化进程

推进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是抓好企业减负工作,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治本性措施,XX(版权归好..)年,我们继续在建立和完善法规制度上下工夫,强化管理,狠抓制度建设。

一是继续完善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和企业负担监督员制度,由乡镇企业局牵头对全区100多名企业负担监督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二是坚持实行收费公示、登记制度等措施,同时自治区财政厅还大力推行非税收入改革工作,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严把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设立和资金监控等环节上,加大了从源头治理的力度,较好地规范了收费和罚款行为。

三是积极推进自治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我们在去年立法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同自治区人大和政府法制办的协调和联系。

目前,《**自治区企业负担监督办法》已完成所有前期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并被列为XX年拟出台政府规章一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多年的治理,“三乱”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企业发展环境有明显改善。

但是,我们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从局部利益出发,以种种理由,把收费项目转移到下属的二级单位或中介机构继续向企业伸手,将行政职能转化为有偿服务。

二是以费养人、收费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一些

地方和部门搞形象工程,随意到企业“化缘”,加重了企业负担。

三是向企业的各种培训多,收费高,存在重复培训、重复收费或只收费、不培训以及强制培训等问题。

四是一些执收执罚部门变着法地向企业收费、罚款。

有的部门不收费就不服务,有的甚至收了费也不服务。

五是没有建立加重企业负担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和办法。

三、XX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大力度对向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以及在道路站(点)等问题进行治理和监督。

(二)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治理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取消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三)认真落实《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落实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各项政策措施,改善企业外部环境。

(四)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改善投资软环境若干规定的通知》,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

(五)抓好对重点部门和企业反映热点问题的专项治理。

一是继续对企业反映突出的部门和行业的收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垄断行业向企业的收费。

二是规范中介收费秩序和竞争秩序。

杜绝行政单位将职能下放给所属中介机构,对企业实施有偿服务或变相收费的做法,在要求各类中介机构引入竞争机制的同时,严禁执法机关和行政部门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从事服务。

(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

继续实行举报案件督办制度和案件通报制度,并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七)加快推进企业治乱减负的立法工作,要尽快把治乱减负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第三篇:

水利局关于企业清费减负自查工作的汇报

永嘉县水利局关于企业清费减负自查工作的汇报

县府办督查科:

为认真落实我县永委办发〔XX〕1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对我县涉工涉企规费收取的运行,确保涉企清费减负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局部署与本单位的实际,我单位就涉企清费减负工作开展了专项自查。

现将对照检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1、上级相关税费落实情况。

通过对照检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政发〔XX〕75号)等文件。

涉及水利仅有暂停征收项目取水许可证工本费一项,我局已停征多年。

2、县委县政府出台有关企业减负政策落实情况。

通过自查,本单位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涉企收费政策。

加强了对企业各类检查的管理,规范了对企业的检查、处罚。

在会议上规定:

对重点企业的检查要实行预告制;对年工业销售产值1亿元以上企业的检查,必须同时报告县政府分管领导;对拟上市企业的检查须将检查的事项与内容报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部门涉企服务工作情况。

由于本部门涉及规费收取都是按照法规设置和省厅统一标准,我局收取的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占用水域补偿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1

费我局无权减免,为此我局基本都按下限收取规费,同时在办理行政许可等事项给于快速办理,专人联系。

4、部门检查企业台账建立情况。

通过自查,本单位没有出现违反执法预告、报备制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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