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经学校学生管理工作改革方案042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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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经学校学生管理工作改革方案0426

河南省财经学校

学生管理工作改革方案(讨论稿)

为适应学校实施学生处、系部、班主任、学生自我管理的学生管理模式,提升我校学生教育管理水平,特制定学生处和系部学生管理岗位职责、班主任选聘和管理办法,以及学生处、系部学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并按照考核等次进行评先评优的指标分配和班主任津贴发放。

促使学生管理各项工作健康有序、掷地有声。

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5年3月9日

 

学生处和系部

学生管理岗位职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处和系部学生教育管理行为,强化学校对学生工作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学生管理体制的正常运行,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第二条学生处和系部学生管理人员(书记、学生科长及干事)从事学生管理工作,依据其从事学生管理年限计算其班主任经历,并由学生处负责全面学生管理工作。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维护学校稳定和保障学生安全为前提,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技能能力为重点,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强学生管理,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学生管理工作涉及到的部门,应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完成学生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生处岗位职责

第四条根据学校工作纲要,制定学生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为系部学生管理工作做好协调服务。

第五条建立健全学生处学生管理体系,制定、完善、落实学生工作制度,督促和检查系部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组织系部学生管理人员及班主任的岗前培训,加强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和总结。

开展团委日常工作,组织系部开展学生业余文化活动。

负责学生公寓日常管理,协助校办每日值班人员进行公寓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第六条深入系部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树立优良校风、学风。

协助系部开展学生评优和违纪处理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

第七条负责协调系部之间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为系部和学生做好服务工作。

第八条不断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理论研究,开展专项课题研讨活动,积极探索学生管理工作新模式,丰富教育活动内容与形式。

结合学生特点,组织全校性的学生活动,如升旗仪式、创先争优表彰、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文体活动和第二课堂等,提高学生管理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鼓励、支持系部开展学生工作的创新性和体现专业特色。

第九条协调系部和相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接待、注册、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第十条制定国防教育实施方案,负责学生军训的计划、检查、考核和协助系部开展军训期间的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选拔和培养校学生会、校团委学生干部,指导校学生会和校团委开展工作,每年四月份召开学校学生代表大会或增补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校学生会和校团委,并负责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

第十二条建立学生工作例会制度,每周召集一次系部学生科长学生工作例会,定期召开全校班主任会议。

第十三条负责学生证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第十四条负责对系部教室和宿舍卫生、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比,并及时向系部反馈,卫生评比检查一般在周一、周三、周五下午进行,同时开展各类评选活动。

负责教室财产管理和维修申报,协调后勤服务处实施维修。

负责在安全保卫处的参与下对教室、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保障安全。

第十五条协助系部处理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并上报学校领导,系部及时做好协调和思想教育等各项善后工作。

第十六条负责学生重大违纪事件及跨系学生违纪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根据处分条例,对系部上报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学生违纪处分的处理建议进行审核备案并发文;对系部上报的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校研究审批并发文。

第十七条负责国家、省、市、校学生评先评优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制订评定方案和措施,检查审核系部各类评先评优工作。

第十八条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加强对系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负责在新生入学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底,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咨询档案,建立规范学生心理咨询室,联合系部共同做好重点学生的心理咨询工作。

第十九条负责学校各班劳动周的管理及考核。

第二十条负责协助安全保卫处组织制定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计划,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安全教育讲座、安全逃生疏散演练、安全检查与督察工作。

第二十一条负责组织对系部学生工作的考核评比,不定期地检查系部的学生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系部学生的就寝、宿舍卫生和教室卫生,并以书面形式向系部通报检查评比结果。

第二十二条负责学生保险手续办理工作;配合财务处收缴学生参保规定费用和住宿等学习费用;指导系部按要求解决学生参保期间的医疗问题。

第二十三条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系部学生管理岗位职责

第二十三条系主任是学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负责学生管理全面工作,学生科科长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学生管理及配合学生处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根据学校总体工作计划、德育工作计划及学生处工作计划,结合本系实际制定本系德育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负责本系班主任的聘任、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核算班主任津贴,结果在每月13日前报学生处,统一审批发放。

第二十六条每周日晚18:

00召开班主任例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学生工作、分析存在问题、部署工作任务和交流总结经验。

第二十七条认真履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责,结合本系学生实际和专业特点,充分发挥各班班团干部的先进性。

第二十八条积极开展主题班会等形式多样的德育教育活动,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研究解决涉及学生健康成长和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不断推进学生德育教育进课堂、进公寓、进社团等工作,学生做到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爱惜公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尊重教师及他人,增强学生团队合作意识。

第二十九条根据本系的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德育教育和第二课堂活动,促进学生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和提升。

贯彻落实学校学生工作的计划和要求,配合学团指导本系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日常文体活动。

第三十条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安排,自主组织和实施本系学生文体活动。

教育引导学生积极投身校园文化建设,开展文明班级创建活动。

第三十一条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学生日常管理制度,严格学生的考勤管理(含早读、晚自习、上课及各种集会)确保到课率达到95%以上,抓好课堂纪律管理和学生行为规范教育,使本系学生轻微违纪率控制在2%以内,重大违纪率为0,本系无违法违纪行为,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和作息时间,加强与学生家长间的联系,做到学生、家庭、学校三者密切配合。

第三十二条组织本系学生按学校的统一部署按时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并负责维持纪律和检查考勤。

第三十三条负责催交本系学生欠缴学费,确保本系学生缴费率达到100%。

第三十四条负责本系新生入学接待、入学教育和学生军训管理服务工作。

第三十五条做好本系学生假期开学的报到注册工作,并将报到注册情况按学校要求报学生处,同时做好未到校学生的联系跟进工作。

第三十六条经常深入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定期召开各类学生座谈会,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心理动态,分析研究学生中存在各种问题,并及时向学生处反馈,使学生工作和学生动态的信息畅通,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第三十七条负责本系学生工作各类档案的归档工作,管理本系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学生综合信息库,主要有学生操行评定、奖惩材料,学生信息资料等,尤其是核准学生的姓名、身份证、相片、家庭地址、家长联系方式、评优成绩,按时按质完成有关材料归档工作。

第三十八条负责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前的安全教育,签好安全责任协议,教育引导学生文明离校和手续办理。

第三十九条负责办理学生休学、退学、复学及转专业的手续,报学生处和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四十条对本系学生的教室卫生进行检查评比,保持教室的卫生清洁。

第四十一条按照学生处对校园公共区域的统一部署,具体组织实施本系劳动班学生分工、检查、指导和考核。

第四十二条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探索建立学生心理辅导站,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在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十三条负责做好各项学生资助资料的收集、初审和上报。

第四十四条具体组织实施本系部学生综合考评、评先评优等奖励与表彰工作。

第四十五条系部应按照程序,负责本系学生违纪行为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对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项处分提出处理建议并报送学生处审查备案;留校察看、退学或开除学籍等由学生处上报学校决定。

并负责将违纪处分决定及时通知或送达到学生本人及家长。

负责做好本系违纪学生的教育转化和违纪处分撤消建议申报工作。

第四十六条负责本系部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工作,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好本系部学生国防教育,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诈骗等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消防及各种逃生疏散演练等工作,适时举行讲座或报告会。

第四十七条负责建立健全本系部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具体负责本系部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学生,要及时向家长通报,取得家长的支持配合,同时做好工作过程记录以备核查,若出现较大安全稳定事件等情况,严格按照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上报学生处或学校领导,并积极做好处理工作;对于突患疾病的学生,由所在系负责组织送医就诊并上报学生处。

第四十八条负责本系学生的日常考核、操行评定、学生政审和毕业鉴定工作。

第四十九条负责本系学生的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树立优良的学风、班风和系风。

第五十条学生处对系部学生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校评价系部学生管理工作和系部领导业绩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一条完成学校、学生处及本系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班主任选聘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用人制度,激发学校岗位活力,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引进竞争机制,调动广大教师担任班主任的积极性,有效组建和谐团结、优势互补、责任共担的班级教育管理团队,有序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有力推动学校学生管理的健康发展,特拟定班主任管理办法。

一、班主任选聘办法

(一)班主任选聘条件

班主任是班级教育教学管理活动的核心组织者,是班级一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是班级的灵魂人物。

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和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班主任任职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模范履行国家、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够服从学校和系部安排,顾全大局,乐于奉献。

2、具有良好的人品和师德,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3、爱岗敬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和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4、具有较强的学生教育管理能力,能适时地进行学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学生守则,增强法制观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

5、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备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能针对学生的心理特征和个性特点,善于运用科学方法开展教育活动。

6、能科学地进行班级日常管理,如建立班级常规规范、指导班委会工作、培养班干部、提高学生的自立、自理能力等,有能力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7、能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全面反映学生在校表现,及时处理学生、家长间的纠纷和教育问题,争取家长和社会的支持、配合,共同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二)班主任选聘范围

1、专兼职教师。

2、具备学生管理能力的行政工作人员和非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班主任选聘程序及内容

1、每年度初,由学生处下发选聘班主任的通知,并根据上一年各专业班级数量确定系部本年度班主任人数。

2、系部和各行政部门根据本系部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班主任人才信息库,按照已担任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班主任、还未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和行政人员顺序排列,供系部、学校择优推荐、选聘。

3、系部召开本系部专兼职教师和行政人员动员大会,宣布聘任条件和要求,热心班主任工作岗位的专兼职教师和行政人员向本部门提出申请。

填写“申请表”,推荐小组原则上按照本部门高级讲师、中级讲师、助理讲师(教辅人员)1:

2:

3的比例进行推荐,经综合考虑,向学生处提交本系部推荐班主任名单。

4、基础教学部的专兼职教师和其它部门的行政人员按照符合条件班主任排序,并进行公示,按照系班主任实际需要,由学校统一组织选聘。

5、学生处根据系部和行政部门推荐的班主任候选名单,进行综合把关、研究筛选,向学校党委会提交班主任候选名单。

6、学校党委会根据学生处上报人选情况上会研究,最后确定人选。

7、由系部负责与已确定人选签订《班主任任职目标责任书》。

8、所聘班主任原则上担任本系部的专业班级班主任工作,公共基础课教师和行政部门职工担任班主任的,可以根据需要承担各教学系的专业班级班主任工作。

基础教学部的专职教师担任班主任的,自选聘后,到班级所在系工作,接受所在系领导,班主任任期届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9、因工作需要确需增加班主任而又无人应聘的班主任岗位,由系部、学校直接委任。

10、班主任聘任工作,原则上一年度聘一次。

如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退出班主任工作岗位。

在聘期内,未经学校同意辞去班主任工作者,作拒聘处理。

11、根据学生管理工作稳定性的需要,结合学校班级性质的不同,原则上应连续担任一届班主任工作,学生顶岗实习记为班主任任职期限。

12、因个人原因被学校解聘的班主任,两年内不得参与选聘。

二、班主任管理办法

(一)班主任岗位职责

1、做好学生政治思想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加强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3、做好校风、校纪、学风及安全法制教育工作。

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心理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问题及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4、班主任要协助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完成学习任务。

5、班主任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和社会实践能力。

6、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科技、文体和社会活动,鼓励、引导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爱好和特长。

7、指导班级班团学生干部建设,做好学生培养工作。

协助组织做好学生党、团员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

8、班主任需积极主动的负责班级各类通知的传达工作,认真填写、整理各类学生的相关材料并及时上交。

9、做好各项学生评先评优工作及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的评审工作。

10、负责学生请假、销假、迟到、旷课等管理工作。

协助办理学生退学、休学、复学等工作。

11、负责文明宿舍活动,教育学生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

班主任要按照我校要求入住学生公寓并做好学生公寓的值班工作。

12、做好学生的建档及毕业鉴定工作。

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13、教育学生按时缴纳学费,协助财务处做好学生学费欠费的催缴工作。

14、班主任因事请假或工作调动时,要认真进行工作交接,向新任班主任介绍学生情况,移交文件和有关资料,未交接不得离岗。

(二)班主任主要工作

1、升国旗:

班主任每周一需准时组织本班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并签到。

2、早读:

班主任每周周二至周五早读需安排早读内容,并任选两次进班组织早读签到。

3、晚自习:

班主任每天下班前或周日班会时需安排好每天晚自习的自习内容,并通知班级学生干部进行组织实施。

每周任选一天进班组织晚自习并签到。

4、例会和班会:

班主任每周日晚六点需准时参加班主任例会并组织好本班的班会。

对没有参加每周班会的学生,班主任要立即联系家长,了解情况。

5、公寓管理:

班主任每日均需进学生宿舍,对学生的日常生活进行了解并签到。

并清理本班滞留学生进班上课,配合公寓督促学生搞好宿舍卫生。

6、教室财产管理:

班主任需对本班责任教室的财产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在教室财产清单上签字确认,一旦发现有物品损坏现象,班主任务必查清责任人,并督促其照价赔偿。

7、班级卫生管理:

班主任需对本班责任教室的卫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制定本班教室的卫生值日表,督促学生搞好教室卫生,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

学生会每天下午放学后半个小时后会对教室卫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系部学生科考核。

周一和周三下午为卫生大扫除日,班主任需亲自督促学生将教室内外卫生打扫干净。

8、教室文化建设:

班主任负责班级责任教室的黑板报等文化建设工作。

9、学生家长联系:

要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及时通报学生情况、听取家长意见、取得家长支持,积极发挥家长对学生教育的独特作用。

10、值班:

班主任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的责任。

专兼职班主任需按照学校安排参与公寓和晚自习值班。

11、突发事件处理:

班主任在日常管理中,如遇到突发事件,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不得找任何理由推诿拖延。

(三)班主任考核与奖惩

1、班主任工作考核,实行周考核、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具体执行《河南省财经学校学生处对系部学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河南省财经学校班主任量化考核办法》。

周考核由系部负责,每月末汇总一次,考核结果与班主任当月津贴挂钩;年度考核以每月考核为基础,由学生处统筹组织,学生处、系部及学生共同参与。

2、考核结果的使用

(1)绩效工资的发放

学生处每月根据对系部学生管理工作的考核结果确定系部学生管理工作的档次;系部结合每月对班主任量化考核的结果发放班主任绩效工资。

(2)评先评优

根据班主任量化考核分数、所带班级量化考核分数、班级学生评价分之和,对班主任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并作为评选优秀班级和优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据。

3、班主任工作评优奖励

班主任评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优秀班主任由我校授予荣誉称号。

有突出贡献者,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优秀班主任评比,我校给予对等奖励。

评选优秀班主任实行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

凡本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评选:

(1)一年度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职岗位30天以上的;

(2)所管理学生在学风、行为规范、学生资助、评优评先、毕业生离校等方面出现比较严重违纪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班主任岗位工作未满一年。

(4)班主任夜间公寓值班脱岗者。

(5)一年度内学生流失率在20%以上者。

(6)一年度升国旗仪式累计2次无故不参加者。

(7)一年度班主任例会与班会累计2次无故不参加者。

(8)个人在学生管理中因工作不力直接造成重大事故的,如学生重大人身伤害或伤亡事故、导致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9)所带学生有严重违纪现象,如打群架、类似群体恶性事件或出现我校定性为重大事故的;

(10)个人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现象或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而产生恶劣影响的。

4、对于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发津贴、通报批评或行政纪律处分;对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扣罚相应绩效工资。

5、凡不服从组织安排担任班主任者,停课调整岗位,并按事业单位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6、对于拒聘者,不得参加年度的任何一级评先评优。

7、一年度内,学生流失率超过20%,取消年度任何一级评先评优资格。

(四)班主任待遇

1、班主任津贴按每生10元计算。

专职教师担任班主任的,岗位津贴按300元/每月发放。

并根据《河南省财经学校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量化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核算当月班主任绩效工资。

班主任精神文明奖按照班主任当月考核分数,根据《河南省财经学校班主任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发放。

2、优秀班主任在职务聘任、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工资晋级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3、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中级、高级)的教师,须获得至少一次优秀班主任称号。

4、连续担任六年班主任,每年考核合格以上,且获得过两次以上优秀班主任者,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时,班主任单项另行加3分。

5、教师系列3年内不担任班主任者,不安排参加省级和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学历进修和教育厅安排的企业社会实践,第3年按照年度考核不合格处理。

(五)班主任解聘

除因学校工作需要、经学校和系部领导批准、不得不离开班主任工作岗位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有权予以解聘或不予续聘:

1、未完成班主任岗位职责总共超过6次,或因工作失职,所任班级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聘用期间,所带班级学生流失率超过20%。

3、对违背师德,社会反响强烈的班主任予以解聘,并通报批评。

4、经综合考察不适宜担任班主任工作者,需要解除者。

(六)班主任管理解聘程序

违反班主任考核细则和班主任管理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警告;第三次扣发2个月精神文明奖。

后经学生处和系部考核其工作,合格者恢复其原教学工作和行政工作;不合格者(即第四次通报)解聘班主任。

通报程序为学生处通报到系部,系部通报班主任并报学生处备案。

 

学生处和系部

学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切实加大对系学生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促进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我校学生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依据

依据财务处、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原注册学生人数、现注册学生人数和现有在班学生人数(以每周与教务处、系部联合抽查结果为依据),学生处考核系部、系部考核班主任。

系部按照2:

3:

5的比例对班主任津贴进行考核发放。

优秀班主任等荣誉指标总量的80%部分由系部考核评审,20%部分由学校考核评审。

二、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周考核、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重在工作实效。

三、考核办法

学生处依据本考核办法对系部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对系部学生管理周考核、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

1、周考核

周考核总分值为100分,根据学生处和相关部门对系部每日工作进行考核。

2、月考核

月考核按四周计算。

每周周考核分数相加除周数得出平均分数为月考核分数。

月考核计算公式:

(第一周周考核分数+第二周周考核分数+第三周周考核分数+第四周周考核分数)÷4。

3、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为各月考核分数相加除以实际月数得出月平均分。

月平均分(85分),年度考评分(15分):

主管领导测评(4分),学生处、系部测评(6分),学生测评(5分)。

年度考核计算公式:

月平均分数+年度考评分。

四、具体考核内容

1、升国旗(10分)

系部组织本系学生参加每周一早7:

30的升国旗仪式,系部学生总人数每少10%扣1分。

2、劳动周卫生及出勤率(15分)

按照学生处统一部署,系部应积极组织安排本系班级对公共区域卫生进行分配、指导与检查,确保校园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卫生标准依照《学校环境卫生标准》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卫生不合格一次扣一分,卫生特别优秀的加一分。

出勤人数每少10%,扣一分。

3、教室卫生(10分)

系部班级的教室卫生分数由学生会每天检查。

按照每天检查的分数计算各班本周的平均分。

再将系部全部班级卫生的平均分相加,最后除以班级数得出系部本项得分。

计算公式为:

各班周一至周五卫生分总和÷5天=各班周教室卫生分;系部全部班级周教室卫生分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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