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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vu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前言
本标准是对CJ18—1986《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的修订。
修订的主要内容:
比原标准增加控制项目六项,取消了对非金属硼的控制。
为了防止没有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下水道系统的排水对水体的污染,有七个控制项目用括号的形式规定了两种控制浓度。
本标准由城市建设排水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并执行。
各城市因执行本标准达不到保护排水设施,满足不了水环境功能要求时,可根据本标准的原则制定地方标准。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CJ18—1986。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陈益华、王岚、王春顺、蒋兰。
本标准1986年首次发布,1998年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委托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解释。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本标准适用于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
二、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084-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6920-1986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7466-1987水质总铬的测定
GB/T7467-198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8-1987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69-1987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0-1987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1-1987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2-1987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4-1987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7475-1987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8-1987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T7479-1987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7484-1987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7485-1987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7487-1987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二部分:
氰化物的测定
GB/T7488-1987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稀释与接种法的测定
GB/T7490-1987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749l-1987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T7494-1987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8703-1988辐射防护规定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11889-1989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11890-1989水质苯系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1899-1989水质硫酸盐的测定重量法
GB/T11901-1989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1902-1989水质硒的测定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11903-1989水质色度的测定
GB/T11906-1989水质锰的测定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GB/T11910-1989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11911-1989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912-1989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914-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T13192-1991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3194-1991水质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3195-1991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13196-1991水质硫酸盐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3199-1991水质阴离子洗涤剂的测定电位滴定法
GB/T15505-1995水质硒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6488-1996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
GB/T16489-1996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CJ26.3-1991城市污水易沉固体的测定体积法
CJ26.7-1991城市污水油的测定重量法
CJ26.10-1991城市污水硫化物的测定
CJ26.25-1991城市污水氨氮的测定
CJ3025-1993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三、定义
3.1污水:
受一定污染的来自生活和生产的排出水。
3.2城市下水道:
指输送污水的管道和沟道。
它包含排污渠道、沟渠等。
3.3排水户:
指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单位或个人。
四、技术内容
4.1一般规定
4.1.1严禁排入腐蚀城市下水道设施的污水。
4.1.2严禁向城市下水道倾倒垃圾、积雪、粪便、工业废渣和排入易于凝集,造成下水道堵塞的物质。
4.1.3严禁向城市下水道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
4.1.4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学研究、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处理,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有关专业标准执行。
4.1.5放射性污水向城市下水道排放,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GB8703执行。
4.1.6水质超过本标准的污水,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预处理。
不得用稀释法降低其浓度,排入城市下水道。
4.2水质标准
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污水水质,其最高允许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最高允许浓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最高允许浓度
1
pH值
mL/L
6.0~9.0
19
总铅
mL/L
1
2
悬浮物
mL/L·15min
150(400)
20
总铜
mL/L
2
3
易沉固体
mL/L
10
21
总锌
mL/L
5
4
油脂
mL/L
100
22
总镍
mL/L
1
5
矿物油类
mL/L
20
23
总锰
mL/L
2.0(5.0)
6
苯系物
mL/L
2.5
24
总铁
mL/L
10
7
氰化物
mL/L
0.5
25
总锑
mL/L
1
8
硫化物
mL/L
1
26
六价铬
mL/L
0.5
9
挥发性酚
mL/L
1
27
总铬
mL/L
1.5
10
温度
℃
35
28
总硒
mL/L
2
11
生化需氧量(BOD5)
mL/L
100(300)
29
总砷
mL/L
0.5
12
化学需氧量(CODcr)
mL/L
150(500)
30
硫酸盐
mL/L
600
13
溶解性固体
mL/L
2000
31
硝基苯类
mL/L
5
14
有机磷
mL/L
0.5
3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mL/L
10.0(20.0)
15
苯胺
mL/L
5
33
氨氮
mL/L
25.0(35.0)
16
氟化物
mL/L
20
34
磷酸盐(以P计)
mL/L
1.0(8.0)
17
总汞
mL/L
0.05
35
色度
倍
80
18
总镉
mL/L
0.1
注:
括号内数值适用于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下水道系统
五、水质监测
5.1总汞、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以车间或处理设备排水口抽检浓度为准。
其他控制项目,以排水户排水口的抽检浓度为准。
5.2所有排水单位的排水口应设有检测井,以便于采样,并在井内设置污水水量计量装置。
5.3水质数据,以城市排水监测部门的检验数据为准。
5.4水质检验方法见表2。
表2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名称
检验方法
方法来源
1
pH值
玻璃电极法
GB/T69
2
悬浮物
重量法
GB/T11901
3
易沉固体
体积法
CJ26.3
4
油脂
重量法红外光度法
CJ26.7
GB/T16488
5
矿物油类
红外光度法
GB/T16488
6
氰化物
氰化物的测定
GB/T748
7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硫化物的测定
GB/T16489
CJ26.10
8
挥发性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7490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T7491
9
温度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13195
10
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释与接种法
GB/T7488
11
化学需氧量(CODcr)
重铬酸钾法
GB/T11914
12
溶解性固体
重量法
附录A(标准的附录)
13
有机磷
气相色谱法
GB/T13192
14
苯胺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11889
15
氟化物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7484
16
总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68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GB/T7469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17
总镉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1
18
总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0
19
总铜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5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7474
20
总锌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2
21
总镍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11910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912
22
总锰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911
23
总铁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911
24
总锑
5-Br-PADAP光度法
附录B(标准的附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5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7
26
总铬
总铬的测定
GB/T7466
27
总硒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11902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5505
28
总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7485
29
硫酸盐
重量法
GB/T11899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3196
30
氨氮
蒸馏和滴定法
GB/T7478
纳氏试剂比色法氨氮的测定
GB/T7479
CJ26.25
3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7479
电位滴定法
GB13199
32
硝基苯类
气相色谱法
GB/T13194
33
磷酸盐(以P计)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893
34
色度
色度的测定
GB/T11903
序号
项目名称
检验方法
方法来源
1
pH值
玻璃电极法
GB/T69
2
悬浮物
重量法
GB/T11901
3
易沉固体
体积法
CJ26.3
4
油脂
重量法红外光度法
CJ26.7
GB/T16488
5
矿物油类
红外光度法
GB/T16488
6
氰化物
氰化物的测定
GB/T748
7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硫化物的测定
GB/T16489
CJ26.10
8
挥发性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7490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T7491
9
温度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13195
10
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释与接种法
GB/T7488
11
化学需氧量(CODcr)
重铬酸钾法
GB/T11914
12
溶解性固体
重量法
附录A(标准的附录)
13
有机磷
气相色谱法
GB/T13192
14
苯胺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11889
15
氟化物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7484
16
总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68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GB/T7469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17
总镉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1
18
总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0
19
总铜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5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7474
20
总锌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2
21
总镍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11910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912
22
总锰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911
23
总铁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911
24
总锑
5-Br-PADAP光度法
附录B(标准的附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5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7
26
总铬
总铬的测定
GB/T7466
27
总硒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11902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5505
28
总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7485
29
硫酸盐
重量法
GB/T11899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3196
30
氨氮
蒸馏和滴定法
GB/T7478
纳氏试剂比色法氨氮的测定
GB/T7479
CJ26.25
3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7479
电位滴定法
GB13199
32
硝基苯类
气相色谱法
GB/T13194
33
磷酸盐(以P计)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893
34
色度
色度的测定
GB/T11903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溶解性固体
A1方法原理
将过滤后水样放在称至恒重的蒸发皿内蒸干,然后在103~105℃烘干至恒重,增加的重量为溶解性固体。
A2仪器
(1)滤膜(孔径0.45μm)及配套滤器,或中速定量滤纸。
(2)烘箱。
(3)蒸气浴或水浴。
A3采样及样品保存
所用聚乙烯瓶或硬质玻璃瓶要用洗涤剂洗净。
依次用自来水和蒸馏水冲洗干净。
在采样之前,再用即将采集的水样清洗三次。
然后,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水样500~1000mL,盖严瓶塞。
采集的水样应尽快分析测定。
如需放置,应贮存在4℃冷藏箱中,但最长不得超过七天。
不能加入任何保护剂,以防破坏物质在固、液间的分配平衡。
A4测定步骤
(1)将蒸发皿每次在103~105℃烘箱中烘30min,冷却后称重,直至恒重(两次称重相差不超过0.0005g)。
(2)用孔径0.45μm滤膜,或中速定量滤纸过滤水样。
(3)分取适量过滤水样(如50mL),使残渣量大于25mg置上述蒸发皿内,在蒸气浴或水浴上蒸干(水浴面不可接触皿底)。
移入103~105℃烘箱内每次烘1h,冷却后称重,直到恒重(两次称重相差不超过0.0005g)。
A5计算
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
A——溶解性固体+蒸发皿重,g;
B——蒸发皿重,g;
V——水样体积,mL。
注:
采用不同滤材所测得的结果会存在差异,必要时应在分析结果报告上加以注明。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锑
锑(Sb)为银白色金属。
在自然界中主要以Sb3+、Sb5+和Sb3—形式存在,负三价锑的氢化物毒性剧烈,在自然界中不稳定,易氧化分解为金属和水。
而Sb3+和Sb5+在弱酸至中性介质中易水解沉淀,所以在天然水中锑的浓度极低,平均约为0.2μg/L。
水中锑的污染主要来自选矿、冶金、电镀、制药、铅字印刷、皮革等行业排放的废水。
(1)方法的选择
含锑废水监测,可根据实验室具体条件选用下述方法:
5—Br—PADAP光度法;原子吸收光度法。
(2)样品保存
锑盐易水解析出沉淀,取样后应立即加盐酸酸化至pH≤1,保存于聚乙烯塑料瓶中。
(一)5—Br—PADAP光度法
B1概述
(1)方法原理
以丙酮作增溶剂,在碘化钾存在下,于0.02~0.1mol/L盐酸介质中,锑(厦)与2—(5—溴—2—吡啶偶氮)—5—二乙氨基酚(简称5—Br—PADAP)生成稳定的紫红色络合物,可于波长600nm处测量吸光度,其摩尔吸光系数为5.0×104,试剂的最大吸收峰在420nm处。
试剂和络合物均很稳定。
(2)干扰及消除
在25mL显色液中存在2000mgF—、400mgAl3+、100mgK+、Na+、Cl—;20mgMn2+、Zn2+;10mgNH+;4mgCa2+;2mgNO3—、SO42—;0.5mgCd2+、Hg2+、Pb2+、PO43—、AsO33—不干扰测定。
与锑等量的Fe3+、Cu2+、Sn4+、Co2+产生正干扰,Cr3+产生负干扰。
在有酒石酸及硫脲存在的酸性试液中,加入硼氢化钾,使它与酸作用产生新生态的氢,并与锑(Ⅲ)生成挥发性的SbH3而与Fe3+、Cu2+、Sn4+、Co2+和Cl3+等离子分离,消除了它们对显色测定的干扰。
在还原分离中,相当于三倍锑量的铋(正)不产生干扰。
(3)方法的适用范围
本方法测锑的最低检出浓度为0.05mg/L(吸光度为0.01时所对应的锑浓度),测定上线为1.2mg/L。
适合于选矿、冶金、印刷、涂料、制药等行业废水中锑的测定。
B2仪器
(1)分光光度计,10mm比色皿。
(2)锑化氢分离装置,如图B1所示。
1—100mL容积发生瓶;2—硼氢化钾存放处;3—橡皮塞;4—乳胶软管;5—塑料管(一端拉成毛细管状,出气口内径小于1mm);6—14mm标准磨口;7—吸收液,高度不低于5cm
图B1锑化氢发生吸收装置
B3试剂
(1)锑标准贮备溶液:
准确称取纯金属锑(≥99.9%)0.5000g置于50mL烧杯中,加入12.5mL硫酸(ρ20=1.84g/mL),于电热板上加热至完全溶解。
冷却后,移入500mL容量瓶中,用1+1硫酸洗净烧杯,加入5%(m/V)酒石酸12.5mL,再用1+1硫酸稀释至刻度,摇匀后备用。
此溶液每毫升含锑1.00mg。
(2)锑标准溶液;准确吸取适量贮备液,用6mol/L盐酸逐级稀释至每毫升含锑10.0μg。
该溶液可保存一个月。
(3)2—(5—溴—2—吡啶偶氮)—5—二乙氨基酚(简称5—Br—PADAP):
2×10—3mol/L乙醇溶液[约0.07%(m/V)]。
(4)硼氢酸钾(片剂)。
(5)吸收液:
0.015mol/L硫酸溶液中,含0.03%高锰酸钾。
(6)25%(m/V)酒石酸溶液。
(7)5%(m/V)硫脲溶液。
(8)20%(m/V)碘化钾溶液。
(9)1+1盐酸溶液。
(10)0.51mol/L盐酸溶液。
B4测定步骤
(1)校准曲线
于八只发生瓶中,分别加入0、0.50、1.00、1.50、2.00、2.50、3.00、3.50mL锑标准溶液,加入25%(m/V)酒石酸4mL,5%(m/V)硫脲4mL,1+1盐酸12mL,用水稀释至25mL,摇匀。
于吸收管中加入5mL吸收液,按图B1所示,在“硼氢化钾存放处”放入两粒硼氢化钾片剂,装好导气管,塞紧橡皮塞,轻轻将发生瓶向一侧倾斜,让其中一片“片剂”落入溶液中。
待反应停止后,再将另一片剂落入溶液,以驱赶余气。
反应停止后,用少量水洗涤导气管,于吸收液中加入0.5mol/L盐酸2.5mL,5%(m/V)硫脲3滴,摇匀。
待紫色褪去后,加入20%碘化钾0.5mL,丙酮12mL,准确加入2×10—3mol/L5—Br—PADAP乙醇溶液2mL,用水稀释至标线,摇匀。
用10mm比色皿,在600nm波长处,以空白为参比,测量吸光度,绘制吸光度一浓度校准曲线。
(2)样品测定
分别取水样2~10mL(视含量而定)于发生瓶中,加入1~2滴酚酞指示液,用20%(m/V)氢氧化钠溶液中和至紫红色出现,加入1+1盐酸8mL,5%(m/V)硫脲4mL,用水稀释至25mL,摇匀。
以下按校准曲线进行挥发分离和显色测定。
B5计算
按式(B1)进行计算:
Sb(mg/L)=m/V………………………………………(B1)
式中:
m——由校准曲线查得的锑含量,g;
V——分取水样的体积,mL。
注意事项:
(1)还原装置必须严密不漏气,否则易泄出SbH3,影响测定结果。
(2)导气管出口的口径不能大于1mm,吸收液高度不能低于5cm,否则吸收不完全,结果偏低。
(3)在用硼氢化钾还原分离之前,加入硫脲,除作掩蔽剂外,还有预还原锑(V)为锑(Ⅲ)的作用。
这一步很重要,否则锑(V)还原不完全,结果会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