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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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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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征求意见稿)

 

一、序言

  标准是构成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是规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制度。

“十五”期间,我国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对于推动技术进步、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产品竞争力和促进国际贸易发挥了重要的技术基础作用。

但是随着形势发展,我国标准的适用性较差,市场竞争力偏低等问题日益明显,已经不能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快我国标准化事业的发展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标准化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了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参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并结合标准化工作实际制定《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纲要》主要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考虑,规划未来五年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发展重点。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

坚持企业为主、自主创新和国际化原则,以提高国家竞争力为核心,全面实施标准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标准化工作为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业发展、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扩大国际贸易的服务水平,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目标

通过机制创新和政府引导,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国家标准体系;建立与标准化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形成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紧密结合的标准化机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规则、科学有效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推动以我为主形成标准,显著提高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国在国际标准化舞台上的地位、作用和影响。

大力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国标准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通过对标准实行项目管理的工作模式,建立标准制修订过程的责任制,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施对标准制修订各阶段的监管,落实国家标准定期复审机制,全面加强对国家标准的维护,进一步简化管理程序和环节,从根本上提高国家标准的时效性。

运用市场化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导企业成为参与标准制定和实施的主体,强化标准与市场的关联度,实现标准从需求、立项、制定,到出版、实施过程的市场化。

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努力,力争实现每年制修订6000项标准;标准制定周期控制在2年以内;标龄控制在5年以内,相关联国际标准的采标率达到80%,我国标准化工作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

“十一五”期间要加快标准制修订步伐,在国家标准清理的基础上,首先在3年内完成修订9500项超龄标准,在此基础上,每年制修订6000项国家标准,保证控制标龄在5年以内。

新制定标准主要满足以下八个方面的重点领域的需求:

1、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围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的目标,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行农业标准化,发展节约型农业,提高农业产量和质量水平。

标准化工作重点项目有: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主要包括:

粮食;油料;水果;蔬菜;棉、麻、茧;畜禽;水产品;蛋、乳;茶叶;烟草;食用菌;糖料作物;蜂产品;花卉;草产品;现代中药产品;转基因产品;林产品及其它经济作物等的质量安全标准。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等服务体系,到“十一五”末,制修订相关标准1000项,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动植物防疫标准

  主要包括:

动物疫病诊断标准;植物疫病虫诊断标准;主要动物疫病防控技术规范;植物疫病防控测报技术规范;动植物疫病风险分析指南等标准。

到“十一五”末,制修订植物疫病防控技术标准400项,动物疫病诊断标准115项,主要动物疫病防控技术规范200项。

●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标准

主要包括:

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有害微生物等检测方法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1000项各类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标准。

●农业投入品安全控制标准

主要包括: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兽药合理使用准则;饲料添加剂合理使用准则;饲料原料及添加剂质量控制标准;新型农业投入品的安全评估指南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1000项各类农业投入品安全控制标准。

●农产品生产、加工良好操作规范

主要包括:

良好农业(GAP)操作规范;GMP操作规范;HACCP实施指南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1000项各类良好农业规范标准。

●深加工、高附加值农产品质量标准

主要包括:

水果分等分级;蔬菜分等分级;畜禽产品分等分级;水产品分等分级等质量技术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200项各类深加工、高附加值、出口潜力大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促进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广工作

“十一五”时期末力争实现:

每县有1-2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形成以地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基础,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核心的农业标准化示范体系;突出示范区品牌效应,辐射带动相关产业实施标准化生产达到80%;建立农业标准化培训体系,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8万人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培育400个标准化农批市场,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促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构建农作物主产区与主销区间沟通机制。

2、加快制定食品、消费品安全标准,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和消费品安全标准前期研究,建立食品安全和消费品安全预警机制,加快制定食品、消费品安全标准,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标准制修订重点项目有:

●食品安全标准

主要包括: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有害重金属等污染物限量标准;真菌毒素限量标准;有害微生物限量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及产品标准;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食品检测方法标准;食品标签标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400项,建立以农兽药残留、有害重金属、真菌毒素、有害微生物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为基础的横向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每年及时补充完善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完成50项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有针对性地制定5-10项非法添加物检测方法标准;在3-5类食品中推广使用营养标签;主导和参与制定3-5项食品国际标准。

●转基因产品相关标准

主要包括:

转基因产品标识标准;转基因产品储运要求;转基因产品种子标准;转基因产品鉴别方法;转基因产品安全评价及安全等级要求;转基因产品环境试验条件;转基因产品基础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150项各类转基因产品相关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儿童用品标准

主要包括:

庭院玩具安全;儿童运动器具安全;儿童文具安全;儿童家具安全;汽车儿童座椅安全;婴儿用品安全;儿童服饰安全;儿童用品通用安全要求等方面的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30项有关儿童用品安全方面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洗涤用品、餐饮具标准

主要包括:

表面活性剂中微量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表面活性剂使用安全性要求;环境修复用表面活性剂;三次采油用表面活性剂;洗涤剂耗水量与节水性能分等评估指南;洗涤剂使用性能评估(包括机洗和手洗餐具洗涤剂、衣物洗涤剂);洗涤剂性能价格比评价导则;代磷助剂应用效果分等评估指南等;饮水机内胆安全要求;厨用刀具;铝锅;铸铁锅;餐具安全技术要求;压力锅安全技术要求等方面的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20项洗涤用品质量安全标准,使洗涤用品质量安全领域标准接近欧洲发达国家水平;完成制定50项餐饮具质量安全标准,使餐饮具质量安全领域标准接近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化妆品安全标准

主要包括:

化妆品卫生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化妆品卫生标准中禁用、限用物质检测标准;化妆品功能性试验如保湿、抗皱、美白等方法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60项有关化妆品检验检测方面的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装修装饰材料标准

主要包括: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石材、废渣中放射性核素限量;建筑防水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建筑密封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玻璃纤维材料有害物质限量;装饰板中、建筑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管材中有害元素限量;石材、废渣中放射性核素限量;水泥及其原材料中有害元素限量等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相关标准36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纺织品标准

主要包括:

纺织产品有害物质检测方法;纺织新材料的产品质量;生态纺织品配套检测方法;纺织原料生产和加工过程中有害物质限量;新产品评价和检测方法;功能性纺织品及实验方法等标准。

“十一五”期间完成制定200项涉及安全、卫生、环保要求的纺织品国家标准,“十一五”期末达到世界同期较先进水平。

●家用电器标准

主要包括:

家用电器电气安全标准;家用电器健康安全标准;家用电器性能及检测方法标准;家用电器节能降耗标准;智能家用电器标准等标准。

“十一五”期末,制定10项家用电器健康安全标准,家用电器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转化率达到95%。

完善我国家用电器性能标准,尤其是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双动力”洗衣机领域,要形成以我为主,自我创新的国家标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重点推出并列入国际标准化组织提案。

●照明电器标准

主要包括:

照明产品安全标准;照明产品性能标准;照明产品基础标准;照明产品方法标准;照明产品节能产品标准;照明产品环保标准等标准。

到“十一五”期末,完成120项照明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使照明产品质量安全与性能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电磁兼容及辐射标准

主要包括:

电磁兼容及辐射术语标准;电磁兼容测试方法与测量设备标准;电磁辐射安全与测量方法标准;无线电干扰标准;电磁辐射对环境的影响及评估标准;电磁辐射测量设备标准等。

到“十一五”期末,完成制定电磁兼容及辐射相关标准20项,建立电磁兼容及辐射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体系框架。

3、加快传统产业标准的更新和提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传统产业标准的更新和提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进技术改造,引导产业升级换代。

标准制修订重点项目有:

●重大技术装备标准

主要包括:

发电设备和输变电设备;核电及核仪器仪表标准,包括百万千瓦级核电工程设计及设备制造相关标准、压水堆核电厂总体技术规范、核电工程设计、核电设备等;重型机械装备;石油及石油化工装备;通用设备;环保装备;工程施工机械等。

到“十一五”期末,完成制修订重大技术装备标准800项,含核电及核仪器标准350项。

将国家标准“辐射型集装箱检查系统”推为IEC国际标准。

●汽车产品标准

主要包括:

汽车零部件产品标准;摩托车产品标准;专用车产品标准;客车产品标准;纯电动汽车标准;混合动力汽车标准;燃料电池汽车标准;电动摩托车标准等。

到“十一五”期末,完成制修订汽车产品标准150项,完成10余项电池汽车标准,完善电动汽车标准体系。

●农业装备标准

主要包括:

拖拉机;耕整种植和施肥机械;节水灌溉设备;植保机械;设施农业;农副产品深加工成套设备;收获、贮存与干燥机械;畜牧机械;农用运输机械;综合农业设备等方面的标准。

到“十一五”期末,完成制修订农业装备标准约120项。

●基础机械装备标准

主要包括:

机床;基础件;仪器仪表(含能量计量及检测智能仪表);内燃机等方面的标准。

到“十一五”期末,完成制修订基础机械装备标准350项。

●机械安全标准

主要包括:

设计通则;安全特征与参数;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功能;检测与试验;生产过程安全;与机械安全相关的人类功效学要求;机械电器安全;卫生学要求等方面的标准。

到“十一五”期末,完成制修订重要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约50项。

●工业信息化和自动化

主要包括:

装备制造业信息化关键技术标准;通用基础零部件信息化标准;重点行业产品智能化设计制造平台基础标准与集成技术标准;重大典型成套装备数字化设计制造共性标准研制;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等。

到“十一五”期末,完成500项工业信息化和自动化技术标准,争取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讯协议等方面有所突破。

●钢铁标准

主要包括:

综合基础标准;钢板钢带标准;铁道用钢标准;钢管标准;型钢标准;盘条、钢丝、钢丝绳标准;合金钢、特殊合金标准;铁矿石及非金属矿标准;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等。

到“十一五”期末,完成制修订钢铁标准500项。

●有色金属标准

主要包括:

轻金属标准;重金属标准;稀有金属标准;粉末冶金标准;贵金属标准等。

到“十一五”期末,完成制修订有色金属标准400项,50%的有色金属标准技术水平达到国际标准水平。

●高(超高)压输电、电网安全及技术标准

主要包括:

高压及超高压输电相关技术标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经济调度;输变电;配电;电力系统自动化;电网通信网络关键技术标准;电网环保和节能等。

到“十一五”期末,完成25项高压及超高压输电技术标准,支持国家正在进行的高压直流输电及超高压交流输电工程建设。

完成15项电网技术标准,使电网技术标准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化工标准

主要包括:

石油化工相关标准;高浓度化肥等产品标准、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标准;环境友好农药新品种标准;低毒或高毒变低毒化新剂型标准;轮胎、橡胶加工机械安全和环保、节能标准;低污染化涂料基础标准等。

“十一五”期间完成400项化工标准。

其中,农药行业制定出5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标准。

4、加快制定高技术和信息技术标准,实现自主创新和跨越式发展

加强具有前沿研究特征、自主知识产权、可形成产业的高技术领域标准的研制,提高高技术标准化能力。

尽快形成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抢占高技术国际标准的制高点,逐步改变我国高技术标准受制于人的局面。

标准制修订重点项目有:

●电子政务

主要包括: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电子政务数据元;电子公文交换;中文办公软件;信息化工程监理;电子政务网络与安全;跨部门信息交换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电子政务国家标准60项,形成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提高我国自主制定中文政务标准的比率。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主要包括:

国家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公用数据元素体系和基础代码体系;信息资源对象唯一标识代码制度;信息资源分类;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信息资源注册;信息检索;信息记录管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国家标准80项,形成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标准体系。

●组织机构代码

深入开展组织机构代码在各行业的应用,重点开展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建设所需基础性、关键性标准;跨部门信息共享接口标准规范;代码数字证书;网络与信息安全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15项国家标准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新一代高速宽带信息网络标准

主要包括:

宽带无线个域网标准;宽带无线城域网标准;超宽带无线网络标准;自组织网络标准;网格计算标准;Web服务标准;协议测试标准;家庭网络标准;智能搜索标准;目录体系标准;电力线通信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15项新一代高速宽带信息网络标准,提高我国自主制定的宽带信息网络标准的比率。

完成5项新一代低速信息网络标准。

●深亚微米集成电路标准

主要包括:

IP核标准;SOC设计标准;新型封装标准;深亚微米集成电路引脚间的电磁兼容标准等符合国情、保护我国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标准,并积极推动现有IP核标准的应用。

到“十一五”末,完成12项国家标准,填补此方面标准的空白。

●软件产品和软件工程标准

主要包括:

数据库标准中sql标准;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技术要求;智能文档格式标准;统一建模语言规范;基于统一建模语言的应用集成规范;体系结构设计规范;软件工程主体知识规范;信息技术服务器管理规范;软件工程资产管理规范;构件建模规范;构件管理规范;构件互操作规范;构件运行环境规范、中间件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10项软件产品标准,使国产数据库产品能够达到国际标准核心级水平。

2010年前形成完善的软件工程标准体系。

●数字高清晰度电视(HDTV)标准

主要包括:

数字电视的基础标准;系统传输标准;接收设备标准(数字电视接收设备功能和性能指标标准、接收设备功能和性能测试标准、接收设备接口标准、接收设备机卡分离标准、接收设备中间件标准、接收设备用关键件标准、家庭网络平台标准);数字电视制作系列标准;存储、交换系列标准;播出系列标准;压缩编码系列标准;传输系列标准;显示系列标准;质量评价系列标准等数字电视方面的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78项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标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数字电视标准化工作主要围绕信源、信道、用户管理、接收、显示、中间件软件、接口等领域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目标进行,以我为主,形成自我创新的国家标准,完善我国数字电视标准技术体系,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为我国全面实现数字电视广播提供标准支撑。

●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等系统标准

主要包括:

信道编码、调制标准;系统用户服务质量标准;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系统有条件接收技术要求系统用户管理系统功能要求;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系统干扰保护率及其计算方法;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系统综合业务标准;回传网络技术规范;电视节目上行地球站技术标准;地球站地面引接链路技术指标;信源编码标准;测控标准;系统维护标准等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相关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8项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等系统标准,初步建立Ku频段广播电视直播卫星体系,扩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传输覆盖率。

●新一代数字移动通信标准

主要包括B3G标准的制定。

此外,对全球的研究热点技术包括自适应调制与编码(AMC)、自适应复合ARQ、正交频分复用(OFDM)、多入多出(MIMO)天线系统等进行跟踪;并对以下几个新一代数字移动通信标准领域进行研究:

增强性3G标准和技术的发展;超3G标准和技术的发展;移动通信业务应用;宽带无线接入与蜂窝移动通信网(指3G和B3G)的融合与互操作;超宽带无线通信;移动宽带无线接入等。

到“十一五”末,实现我国在未来移动通信服务、标准和技术中的突破,尤其是在无线传输技术和终端技术上的创新,争取在TD-SCDMA后续技术、IMS、B3G等技术领域有所突破,并且将国内的技术创新和专利体现到国际标准中。

●无线网络安全标准

主要包括:

低速无线个域网安全标准;宽带无线城域网安全标准;超宽带无线网络安全标准;宽带无线城域网安全框架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5项无线网络安全标准,提高我国自主制定的无线网络安全标准的比率。

●纳米技术及新材料标准

主要包括:

纳米术语;纳米检测技术;纳米材料毒性效应;环境和人体的安全性;纳米材料与产品的安全性评价;工业防护、公众防护、纳米技术的安全管理;纳米化纤产品的评价等方面的标准等。

其他新材料标准主要包括:

超导材料性能的测试方法标准、超导术语和定义、复合超导体的临界转变温度测量、铌钛超导材料、铋系超导材料;天然纤维、新型纤维标准;核材料及辐射安全与防护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50项纳米技术标准的制定,构建出纳米技术标准体系框架。

完成其他新材料标准100项。

5.加快制定服务领域标准,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谐

加速制定面向市场、面向产业、面向社会的服务标准体系,促进服务业的优化提高和快速发展。

标准制修订重点项目有:

●金融服务标准

主要包括:

保险术语;保险单证;银行业服务质量;证券业服务质量;寿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服务;个人理财;金融超市服务等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15项有关金融业、银行业国家标准,优先采用国际标准。

●电子商务标准

主要包括:

电子商务基础数据和代码标准;电子商务产品元数据标准;G2B电子商务(政府采购)关键标准;B2B电子商务关键报文标准;电子商务信用标准;电子商务管理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国家标准体系,完成制定100项电子商务国家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物流服务标准

主要包括:

物流服务项目分类;物流服务合同准则;国际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件;第三方物流服务标准;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物流咨询服务;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货运服务;管道运输服务;储运包装服务;多运式联运服务;商品配送服务;仓储服务;流通加工服务;搬家服务;包裹快递服务;烟草、医药、食品、农产品、危险品物流服务;国际快递服务;展品物流服务等方面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26项物流服务国家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物品编码标准

主要包括:

物品编码标识体系;物品编码基础标准;物品编码技术标准;二维码有关标准;物品编码在各行业的应用标准等。

争取到“十一五”末,完成制修订30项物品编码相关标准。

●法律服务标准

主要包括:

律师服务机构评价规范;法律文书格式要求;律师服务质量要求等方面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10项法律服务国家标准,优先采用发达国家标准。

●文化、体育(奥运相关)、娱乐服务标准

主要包括:

文化服务术语;博物馆服务;博物馆智能化系统使用要求;文物保护机构开放服务规范;文物保护机构标志;可移动文物运输包装;文物讲解人员等级评定;图书馆服务;文化馆服务;美术馆服务;体育基础术语;体育信息图形符号;体育场馆公共安全;体育场馆开放条件;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体育场馆等级划分;体育服务(奥运相关)标准,包括提供体育服务的活动用房(场地)开放条件和技术要求、体育设备和器材的使用要求、体育服务提供的人员服务技能资质、体育服务提供的质量保障体系、体育服务提供的安全要求等;演出场所服务;会展服务;社会艺术教育;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服务;广播电视光缆干线传输;卫星电视直播用户服务等方面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54项国家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旅游、住宿和餐饮服务标准

主要包括:

工业、农业旅游区点服务;旅游度假村、区服务;旅游服务基础术语;导游人员等级评定;旅游宣传活动;旅游信息问讯中心;旅行社资质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游览船设施与服务规范;旅行社入境旅游服务质量;汽车旅馆;旅游汽车公司资格等级;游艇(邮轮)星级划分与评定;科技、教育、商贸旅游示范区点质量评定;绿色饭店标准;民族(民俗)文化旅游规划建设与管理规范、住宿业术语;餐饮业术语;旅行社经营服务规范;餐饮业企业经营规范;餐饮业服务质量要求;餐饮业配送服务;旅店服务等方面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45项旅游服务国家标准,加快旅游服务标准的国际标准提案工作。

●批发、零售、租赁和商务服务标准

主要包括:

零售企业经营技术条件;网络购物服务;电视购物服务;邮购服务;职业介绍机构服务;保安服务;汽车租赁服务等方面标准等方面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33项国家标准,加快采用国际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房地产、社区服务服务标准

主要包括:

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服务规范;建筑物清洗质量;电梯运行要求;房屋中介服务;社区环境管理;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社区法律服务;社区医疗服务;社区青少年服务;社区救助服务、家政服务、物业服务、商业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服务;社区安全等方面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25项国家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交通运输、邮政标准

主要包括: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客渡轮客运服务;公共电汽车服务;出租汽车服务;公园内索道与缆车客运服务设施;城市公共交通预警要求及服务质量标准;邮政服务术语;邮政服务业务标志;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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