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盂集团一氧化碳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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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盂集团一氧化碳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山西晋盂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一氧化碳

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和防范一氧化碳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中毒事故的能力,保护职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各类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晋盂集团下属矿井发生的一氧化碳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中毒事故,以及引起一氧化碳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中毒事故的其它直接或间接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1.4应急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造成的作业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从业人员自我防护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协调专业救援力量发挥救援骨干作用。

1.4.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在本公司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各救护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3依靠科学,充分准备。

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科学、及时和有效。

1.4.4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预防、预测和预警工作。

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2危险源分析

序号

有害气体

主要存在场所

主要表现形式

1

瓦斯

采掘工作面、老巷、盲巷、采空区等

超限、燃烧、爆炸。

2

一氧化碳

采掘工作面、老巷、盲巷、采空区等

超限、爆炸、中毒。

3

硫化氢

掘进工作面、采空区积水、井下积水处

中毒

4

二氧化硫

掘进工作面、采空区积水、井下积水处

中毒

5

二氧化碳

掘进工作面、老巷、盲巷、采空区等

窒息

6

其它有害气体

采掘工作面、老巷、盲巷、采空区等

中毒、窒息、燃烧或爆炸

防治瓦斯超限、瓦斯事故是本公司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一氧化碳源自放炮、煤层自燃;硫化氢源自坑木腐朽、煤岩含硫物溶水,其它有害气体源自放炮、采掘活动。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晋盂集团成立一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超限、中毒事故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公司总调度室。

总指挥:

董事长、总经理

副总指挥:

县救护队队长、总工程师、其他副职领导

成员:

县救护队、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总调度室、规划发展部、综合办公室、工会、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营销部、及事故单位负责人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

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领导和决策工作。

包括:

落实国家相关应急管理政策,审定企业应急管理规划和应急预案;统一协调应急状态下的各种资源;确定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的指导方案;灵活指派现场救援指挥部人员和专家组成员,赶赴现场处置事故。

3.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平时的应急准备,事故发生时接收报告、信息报送、组织联络应急状态下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

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授权对外发布消息,保持与外界的沟通渠道,正确引导公众舆论。

3.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授权下,行使现场指挥、协调、处置等职责。

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人为事故救援的直接指挥人员。

其职责是:

(1)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针对事态发展制订和调整现场应急抢险方案。

(2)根据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人力和物力,制定抢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3)随时同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保持联系,发布救援命令。

(4)负责调配整合现场应急资源。

(5)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保证现场与指挥部之间传递信息的真实、及时与畅通,迅速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和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6)提供现场应急工作总结。

3.2.4总指挥:

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3.2.5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应急状态下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及信息传递;保障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医疗救护、通讯等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执行总指挥的命令。

3.2.6县救护队:

具体负责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3.2.7生产技术部:

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2.8市场营销部:

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3.2.9总调度室:

负责召集人员和传递信息,做到上传下达,下传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3.2.10安全监察部:

负责监督应急救援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3.2.11综合办公室:

负责为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伤员运输、后勤服务提供车辆保障。

3.2.12工会、人力资源部:

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3.2.13下属公司医院:

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对危险源的监控方法

1.技术控制

按照各矿井《安全专篇》和瓦斯防治的相关规定,对井下各工作面、各地点安装合乎要求的瓦斯监控传感器,定期地维护综合安全监控系统,使其正常运行。

配备各种气体检测仪器、仪表。

及时检测井下各工作面、各地点瓦斯浓度(CO、CO2、CH4、H2S、SO2等等)。

2.人员管理

人员的控制首先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人员安全;其次是操作安全。

3.管理控制

可采取以下的管理措施,对危险源实行控制。

(1)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一通三防等等)。

(2)明确责任、定期检查。

(3)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4)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4.1.2对事故的预防措施

(1)坚持正常的回采顺序,工作面采用后退式回采。

工作面按设计采高回采,少留顶煤、浮煤,加快回采速度,减少煤炭自燃机率。

(2)每周派专人对工作面上方地表情况进行实地勘察,发现地表塌陷、裂缝,及时安排充填,减少地表漏风。

(3)采面回风隅角设挡风设施,减少采空区漏风。

(4)在切眼、停采线(主辅回撤通道及联巷内)撒岩粉。

(5)及时封闭采空区,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予以永久封闭。

密闭必须按《“一通三防”设施建设标准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保证封闭严密不漏风。

(6)指定人员定期测定各地点、采空区、抽放(探水)钻孔、密闭墙内外温度及CO、CO2、CH4、H2S、O2指标等,同时加强对密闭墙体的观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工作面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检查,上隅角处必须同时检测一氧化碳和氧气浓度,班组长及机尾工必须佩带便携式氧气、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

气体浓度不符合规定时撤离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不用的巷道及时封闭,杜绝产生盲巷。

杜绝无风微风巷道。

(9)及时清理浮煤,减少浮煤氧化几率。

(10)加强矿井的防灭火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防灭火检查人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配足防灭火监测仪器及设备,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11)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定完善矿山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

(12)设计时充分考虑防治自燃发火的需要,布置合理稳定的通风系统及合理的巷道开拓布置形式。

(13)针对各采区的地质、开采条件,采掘工作面在采掘作业规程中制定防止自燃发火的具体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14)棉纱和布头等易燃物品使用后,不准乱扔和随意乱放,用完必须及时处理好。

井下禁止使用不阻燃橡胶器具、电缆、皮带和塑料制品等。

(15)健全井下消防管路,防尘管路兼作消防管路,要求每100m安装放水“三通”闸门一个。

(16)井下消防材料库设施由调度室负责备齐,并负责日常检查与保管。

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不得挪作他用。

(17)井下的积水(包括水仓)要及时排出。

(18)按照要求进行放炮,放炮时,要撤出回风流中的所有的人员。

(19)进一步完善矿井“八大系统”(特别是“六大系统”)。

(20)高瓦斯矿井要加大瓦斯抽采力度,防治瓦斯事故的发生。

(21)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防治瓦斯积聚。

(22)及时冲洗巷道内的浮尘,防治煤尘自燃、爆炸。

(23)定期、不定期地检修电气设备、设施,杜绝电气失爆。

(24)凡井下人员要配戴隔离式自救器。

(25)加强职工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三不伤害”,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2预警

4.2.1事故预警的条件

井下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时,以及发生气体中毒事故时。

4.2.2事故预警的方式、方法

1、网络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

2、通防检查人员检测气体异常情况下电话报警;

3、井下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预兆后电话报警。

4.2.3信息报告程序

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报警或出现事故预兆后,现场工作人员撤退并将事故预兆汇报给矿调度室,调度室发现或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信息后,立即按事故汇报程序汇报集团公司总调度,集团公司总调度要负责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初步原因判断等详细情况,并立即向当天总调度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立即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

集团公司总调度室电话:

0353--8265099

5应急处置

5.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Ⅲ级

Ⅰ级:

一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急剧增大,或已经造成有人中毒现象。

Ⅱ级:

井下无放炮作业,但井下一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突然超限。

Ⅲ级:

由于井下放炮作业,引起井下一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限。

5.2响应程序

5.2.1发生Ⅰ级事故时:

1、根据总指挥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到矿调度室集中。

2、矿调度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救援工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3、指挥中心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明确现场救援人员安排,选择合理的救援路线,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4、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它煤矿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5、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医疗救护中心专家组奔赴现场,加强医疗救护的指导和救治。

6、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5.2.2发生Ⅱ级事故时,矿井调度室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通防科、副矿长、各职能部门、技术负责人和矿长。

5.2.3发生Ⅲ级事故时,矿井调度室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通防科、技术负责人和矿长。

5.3处置程序

5.3.1发生Ⅰ级事故时

5.3.1.1中毒急救

(1)立即将中毒者从灾区运送到新鲜风流中,并安置在顶板良好、无淋水的地点或地面。

(2)迅速将中毒者口、鼻内的粘液、血块、泥土、碎煤等除去,并将上衣、腰带解开,将鞋脱掉。

(3)用棉被或毯子将中毒者身体覆盖保暖,有条件时可在中毒者身旁放热水袋。

(4)当伤员出现眼红肿、流泪、畏光、喉痛、咳嗽、胸闷现象时,说明是受二氧化硫中毒所致。

当出现眼红肿、流泪、喉痛及手指、头发呈黄褐色现象时,说明伤员是受二氧化氮中毒。

(5)根据心跳、呼吸、瞳孔等特征和伤员的神志情况,初步判断伤情。

正常人每分钟心跳60-80次,呼吸16-18次,两眼瞳孔是等大、等圆的,遇到光线能迅速收缩变小。

休克伤员两瞳孔不一样大、对光线反应迟钝或不收缩。

(6)人体局部受二氧化硫、硫化氢、二氧化氮有害气体刺激,如眼睛,可用1%的硼酸水或弱明矾溶液冲洗,喉痛者可用苏打液或硼酸液及盐水漱口。

(7)对因中毒造成呼吸困难或停止呼吸者,要及时输氧或进行人工呼吸。

一氧化碳或硫化氢中毒时,可在纯氧中加入5%二氧化碳,以刺激呼吸中枢,增强肺部呼吸能力,使中毒物尽快排出体外。

尽量避免对伤员肺部刺激,要注意是否有肺水肿症状。

当出现心跳停止的现象时,除进行人工呼吸外,还应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急救。

对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中毒者只能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不能进行压胸或压背法的人工呼吸,否则会加重伤情。

(8)人工呼吸维持的时间以恢复自主性呼吸或到伤员真正死亡时间为止。

当救护队来到现场后,应转由救护队用苏生器苏生

(9)硫化氢中毒:

症状表现:

局部刺激症状为流泪、眼部烧灼疼痛、怕光、结膜充血;剧烈的咳嗽,胸部胀闷,恶心呕吐,头晕、头痛,随着中毒加重,出现呼吸困难,心慌,颜面青紫,高度兴奋,狂躁不安,甚至引起抽风,意识模糊,最后陷人昏迷,人事不省,全身青紫。

急救措施:

尽速将患者抬离中毒现场,移至空气新鲜通风良好处,解开衣服、裤带等,注意保暖。

吸氧,对呼吸停止者行人工呼吸,应用呼吸兴奋剂。

必要时行胸外心脏按压。

(10)一氧化碳中毒:

症状表现:

头痛、心悸、恶心、呕吐、全身乏力、昏厥等症状体征,重者昏迷、抽搐。

急救措施:

立即将病人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松解衣服,但要注意保暖。

对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并肌注呼吸兴奋剂,如山梗菜硷等,同时给氧。

5.3.1.2窒息的急救

井下各种气体中毒都有窒息的可能,有时外伤也能引起窒息,如冒顶挤压;煤屑堵住伤员的上呼吸道或压迫了气管;严重脑外伤,在昏迷的情况下,由于舌根后坠等,都有可能引起窒息。

窒息一旦发生,伤员生命处于危急状态,必须争分夺秒地进行抢救。

(1)中毒性窒息,必须迅速将伤员运送到空气新鲜的地方,给予氧气吸入,必要时做口对口的人工呼吸。

(2)外伤性窒息,应迅速清除口、鼻内的岩尘屑及血块、痰、呕吐物等。

(3)对昏迷的伤员,一定要取侧俯卧位,使口中的分泌物流出,防止舌后坠,同时把舌头拉出口外。

5.3.2发生Ⅱ级事故时

(1)将井下所有人员撤至地面。

(2)由技术负责人立即组织矿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制定事故处理的办法。

(3)如果是煤层自燃发生一氧化碳浓度急剧上升时,要及时将采面及巷道进行密封。

5.3.2发生Ⅲ级事故时

(1)将所在工作的所有人员及可能波及的所有作业地点的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

(2)由矿井通风部门负责人立即组织本部门人员,制定瓦斯排放措施,指挥现场瓦斯排放工作,并检查通风系统、瓦斯抽放系统,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

(3)只有当CH4<0.8%、CO<0.0024%、H2S<0.00066%和其它气体浓度降至安全临界值以下时,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

(4)制定出防范措施。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矿井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h有人值守。

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通讯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讯联系畅通。

机电部门负责保障本单位应急通信、信息网络的畅通。

6.2应急装备与保障

1)较完善的通讯设施。

2)较好的矿山交通路况和较频繁的矿山运矿(泥、石)车辆;

3)切割、焊接设备。

3)担架。

4)防护服、安全帽、破断工具、灭火器材。

5)急救车辆,急救设备、包扎用品和急救药品等以及预案实施现场摄像、录相、器材等等。

在应急救援中,储备的资源不能满足救灾需求,由矿统一进行协调、调配。

6.3其它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并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本矿提供有效的后勤保障,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7培训与演练

7.1宣传教育和培训

7.1.1宣传教育

各部门要按规定向员工说明本煤矿作业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常识。

7.1.2培训

(1)要将已批准的《预案》向全公司各矿井各部门(单位)下发,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

每年年初应对全矿干部员工进行全员培训,培训采取区队技术人员集中培训和员工自学两种方式,最后由全矿统一组织抽查考试,必须做到对应急救援知识人人皆知,真正做到了解、掌握,一旦出现事故后的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常识,使员工熟悉并掌握井下避灾路线和安全出口,对没有学习或考试不合格以及不熟悉《预案》有关内容的员工不准上岗作业。

(2)及时对后备救援队伍进行培训。

(3)按要求矿长参加矿长资格培训时,必须熟悉矿井应急预案知识。

7.2演练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年底制订出下年度的演练计划,严格按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习、二次现场处置方案演习。

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演习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写出演习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8奖惩

8.1奖励

在事故应对过程中,有以下表现突出的组织或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在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

(3)防止或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有功,使本煤矿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4)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5)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惩罚

在事故应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视情节和危害后果予以处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本应急预案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信息报告有关规定而导致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件信息的;

(3)拒不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救援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第十一章现场处置方案

当发生以下事故时,首先要切断事故地点、回风流,以及可能波及地点的电气设备的电源(只保留局部通风机、气体传感器正常运行)。

1由于发生火灾造成一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超限、中毒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1事故特征

1.1.1矿井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内因火灾主要是煤层自燃,外因火灾主要是设备着火。

1.1.2内因火灾多发生在采空区或通风不良的巷道中。

外因火灾多发生在机电硐室、采掘工作面或地面煤场中。

1.1.3火灾事故没有季节性,一旦发生火灾还可能会引起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或引发瓦斯煤尘爆炸,造成很的损失和人员伤亡。

1.1.4火灾的发生有一定的征兆一般表现为:

(1)空气温度、湿度持续性升高,有时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

(2)巷道出现煤炭和坑木干馏的行列火灾气味。

(3)自巷道流出的水和空气温度增高。

(4)人体有不舒适感,如头痛、闷热、四肢无力等。

(5)电器、电缆发热,有胶皮味。

1.2应急组织与职责

1.2.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

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

1.2.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1.2.2.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

①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

②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1.2.2.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①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

1.3应急处置

1.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立撤退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1.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3.2.1最先发现火灾人员的处理程序

最先发现火灾人员应该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判断火势情况,若现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能立即扑灭或控制火势,不使火灾扩大时,应先救灾后报告。

若现场火灾无法立即扑灭或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查明火灾性质、地点、范围、着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现场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离,撤离期间要切断工作地点电源,并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

1.3.2.2撤离期间注意事项:

①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

通过火烟区时,必须佩带自救器,通过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

②尽量保持事故前的通风方式和风流方向。

③全矿井反风时,撤人路线按照如上相反方向执行。

④撤离前必须切断事故范围内电气设备电源。

1.3.2.3灭火时必须注意的事项:

①不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以免造成爆炸事故。

②不致造成风流逆转。

③不致危及人员安全。

④有助于阻止火势扩大,抑制灾情,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⑤油类着火时,严禁用水灭火,只能用沙子、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等灭火。

⑥扑灭电气设备火灾时,不可将人体或手持的用具触及导线及设备,以防触电。

1.3.3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报告事故时必须说明事故的地点、性质、严重程度、受威胁的人员数、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扩大等。

2由于发生瓦斯(煤尘)爆炸造成一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超限、中毒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1事故特征

2.1.1瓦斯(煤尘)事故主要有瓦斯窒息、瓦斯爆炸、瓦斯爆炸引起煤尘爆炸。

2.1.2事故多发生采空区、采掘工作面、主要运输大巷、回风巷中。

2.1.3瓦斯爆炸事故没有季节性,一旦发生爆炸,会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2.1.4瓦斯爆炸发生前的的征兆为:

感觉到附近空气有颤动的现象发生,有时还发出咝咝的空气流动声,这可能是爆炸前爆源要吸入大量氧气所致,这就是与其爆炸前的预兆。

2.2应急组织与职责

2.2.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

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

2.2.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2.2.2.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

①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

②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2.2.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①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

2.3应急处置

2.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现场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撤退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2.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2.3.2.1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的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爆炸事故,人会感到空气剧烈震动,有急速流动声或巨响,此时:

①要立即背向空气颤动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盖住身体,减少身体暴露面积。

附近有躲避硐时,可立即进入躲避硐内以降低爆炸冲击波对人身的直接冲击。

②保持冷静,尽快判明发生爆炸的地点、影响范围、爆炸性质、危害程度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③设法向可能受灾变影响区域的人员发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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