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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南水北调基本情况

山东省南水北调基本情况

省南水北调局

(2013年7月9日)

现分工程概况、机构设置情况、工作开展情况、下步工作安排四个方面介绍我省南水北调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南水北调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实施的优化我国水资源配置、缓解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局面、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

工程分东、中、西三条调水线路,通过与长江、黄河、淮河和海河四大江河相连,构成我国水资源配置“四横三纵、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总体格局。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拟在2030年以前分三期实施,一期工程首先调水到山东半岛和鲁北地区,有效缓解该地区最为紧张的城市缺水问题,并为向天津应急供水创造条件,规划工程规模为抽江500立方米每秒,入东平湖100立方米每秒,过黄河50立方米每秒,送山东半岛50立方米每秒。

二期工程增加向河北、天津供水,在第一期工程的基础上扩建输水线路至河北省东南部和天津市,扩大抽江规模至600立方米每秒,过黄河100立方米每秒,到天津50立方米每秒,送山东半岛50立方米每秒。

三期工程扩大抽江规模扩大至800立方米每秒,过黄河200立方米每秒,到天津100立方米每秒,送山东半岛90立方米每秒,计划于2030年以前建成。

南水北调东线在山东境内规划为南北、东西两条输水干线,全长1191公里,其中南北干线长487公里,东西干线长704公里,在我省形成“T”字型输水大动脉和现代水网大骨架,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一期工程建成试通水,即标志着我省已彻底解除因遇枯水年、特枯年而发生的水资源危机和生态危机(如2002年特大干旱造成南四湖、多数水库干涸,烟台、威海等胶东城市发生水资源危机,以至于从江苏紧急调水维持南四湖生态,烟台在门楼水库库底打井维持生活用水);一期工程正常运行后,我省供水区范围涉及的13个市、68个县(市、区)每年可调引长江水15亿立方米,将有效缓解当地缺水矛盾,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三期工程建成后,我省每年可引长江水37亿立方米,将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段分为11个单项工程,分别是:

济平干渠工程、韩庄运河段工程、南四湖水资源控制及水质监测工程、南四湖至东平湖段工程、穿黄河工程、鲁北段工程、济南至引黄济青段工程、南四湖下级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东平湖蓄水影响处理工程、山东段专项工程(调度运行管理系统、管理设施专项、文物保护专项)、中水截蓄导用工程,批复静态总投资219.55亿元。

在此基础上,我省续建配套工程(自干线分水口门至水厂)规划将供水区分为鲁北片、胶东片、鲁南片3片,共14个单项、41个供水单元,概算总投资253.2亿元(不含由地方自行组织建设的水厂及以下工程)。

2008年10月召开的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确定,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2013年底前建成通水。

省委、省政府要求山东段工程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国务院领导2012年决定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提前于2013年第二季度进行试通水,第三季度正式通水。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南水北调机构建设,截至目前,我省南水北调初步建立起省、市、县三级管理体系,做到了有机构办事、有人办事。

主要机构设置为:

(一)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指挥部

2002年9月,省委、省政府成立了“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我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2004年4月,省政府对指挥部成员进行了调整,总指挥仍由省长兼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南水北调工作的副省长和分管治污环保工作的副省长兼任,指挥部成员由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程涉及范围的市长组成。

(二)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

2003年8月,省编委批准设立了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为省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正厅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007年7月,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省直副厅级以上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明确将省南水北调局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010年5月,省编办《关于调整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鲁编办[2010]46号)同意对省南水北调局编制和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后,省南水北调局编制50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内设6个处(室),处级领导职数16名。

2011年12月,省编办核增省南水北调局接收军转干部1人,省南水北调局编制调整为51人。

(三)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

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和山东省政府批准,省南水北调局受省政府委托作为出资人代表,2004年12月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

山东干线公司是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境内工程的项目法人,公司内设综合部、工程部、计划合同部、征地移民部、财务部、调度运行部、监督管理中心、总工程师办公室、信息办、工会等10个部室和济平干渠管理局、韩庄运河段建管局、穿黄河南区建管局、济南至引黄济青段建管局、南四湖至东平湖段建管局、鲁北段建管局6个直管的现场建设管理机构。

公司现有人员539人,其中:

中层干部45人,科级干部108人,一般管理人员132人,泵站运行工110人,驾驶员54人,渠道维护工90人。

(四)市、县南水北调办事机构

我省南水北调共涉及15个设区的市,其中济南、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3个市成立了南水北调局,青岛、威海等2个市由胶东调水局负责南水北调工作。

工程沿线重点县(市、区)也成立了南水北调办事机构。

三、工作开展情况

2002年12月27日,国务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南水北调工程开工典礼,我省在济平干渠工程工地设分会场,由此拉开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序幕。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直各有关部门的全力支持下,在沿线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配合下,我省举全省之力,一心一意搞建设,全力以赴保水质,确保实现南水北调通水目标。

目前山东段干线主体工程已完成建设任务,配套工程正加紧建设,试通水已全部达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要求,为三季度正式通水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干线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围绕国务院确定的东线2013年通水目标,我们坚定地按照“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生产安全”要求,上下一致,克服工期短、汛期与冬季施工影响、大宗材料物价上涨等不利因素,抢抓进度,严抓质量,细抓安全,山东段11个单项、54个设计单元,已有10个单项52个设计单元完工或基本完工,与通水密切相关的主体工程全面完成。

其中,南四湖至东平湖段、济南至引黄济青段、鲁北段三大段输水工程全线打通;台儿庄、万年闸、韩庄、二级坝、长沟、邓楼、八里湾7座泵站和东线穿黄河工程等枢纽工程全面建成;济平干渠工程通过完工验收、21项中水截蓄导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东湖、双王城、大屯3座水库基本完成主体工程。

累计完成投资222.42亿元,占批复总投资225.11亿元的98.33%。

已评定分部工程优良率100%。

各项工作经受住了国家审计署、发改委、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的多次审计、稽察和检查的检验。

(二)试通水工作圆满完成。

我们围绕国家确定的“东线工程6月底前完成试通水,第三季度正式通水”的节点目标,从2013年5月25日开始组织山东段试通水工作。

在试通水阶段,山东段工程共划分为韩庄运河段至南四湖段、南四湖段至东平湖段、穿黄河工程和鲁北段、胶东输水干线四个试通水单元。

5月25日,韩庄运河段至南四湖段工程输水线路上的台儿庄、万年闸、韩庄和二级坝四座大型梯级抽水泵站同时开机运行,成功试通水;从6月9日10时起,南四湖至东平湖段长沟、邓楼、八里湾三级泵站陆续开启,经南四湖逐级提水进入东平湖,再经穿黄河工程自流进入鲁北段和胶东输水干线,三座调蓄水库相继开机蓄水。

试通水期间,从南四湖调水入东平湖4000万立方米,南四湖引水流量约33立方米/秒;从东平湖引水5000万立方米,济平干渠渠首和穿黄河工程引湖闸最大引水流量均控制在30立方米/秒左右。

经过全线联合调试运行,各梯级泵站机组运行正常、安全可靠,输水线河、湖水位稳定,运行调度保障有力,已按要求获得相关监测数据和技术参数,达到了试通水的预定目的。

此次试通水成功,是南水北调工程经过十年多建设取得的重要阶段成果,标志着东线一期山东段工程具备正式通水条件,也为第三季度东线一期工程全线通水奠定了基础。

(三)工程规划设计充分发挥综合带动作用。

在工程规划设计过程中,我省高度重视南水北调工程的综合带动效应,积极强化大型水利工程的公共服务职能,力求投资效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争取实现我省的要求,在规划设计与工程建设中,我们结合实际,实现了与航运、生态、防洪、除涝等多项工程结合实施,发挥了南水北调的综合带动作用,提升了工程沿线城市的发展水平,得到工程沿线政府及群众的一致拥护。

目前工程已开始发挥效益。

济平干渠工程已累计向济南及下游送水5亿立方米,防洪、排涝、改善生态、扩大灌溉等综合效益开始显现。

根据山东“治、用、保”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策略,纳入主体工程建设的21项中水截蓄导用工程已全部投入运行,每年可消化中水2.06亿吨,削减COD近5万吨、氨氮3000多吨,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00万亩,原有河道、洼地等建成了水域景观和湿地系统,确保了调水水质。

(四)干线征地手续率先获得国家批复。

坚持依法征迁、和谐征迁、文明征迁,干线工程8.6万亩永久征地不仅及时保证了工程建设需要,而且征地手续在全国南水北调系统率先获得国土资源部批复;4.28万亩临时用地已全部退还到县级管理部门。

我省因征地生产安置人口4.31万人,搬迁安置8937人,拆迁房屋42.5万平方米;并对1200多项电力、交通等重要专项设施进行了迁建。

累计完成国家下达征迁投资85亿元;另外,我省自筹资金17亿元,用于补助国家批复征地资金与土地综合区片价的差额,解决了同地不同价的问题,保证了南水北调国家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配套工程加快实施。

按照2011年7月份省政府批复的《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省续建配套工程规划》,我省配套工程(自干线分水口门至水厂)将供水区分为鲁北片、胶东片、鲁南片3大片,涉及13个市、68个县(市、区),共14个单项、41个供水单元,规划总投资253.2亿元(不含由地方自行组织建设的水厂及以下工程),永久用地13.67万亩。

此项工作投资高、征地多、时限短、要求紧,我们和发改委采取了一切措施简化审批手续,财政厅千方百计筹措省级资本金,各市都在积极克服困难加快建设。

目前已有18个供水单元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0.87亿元;剩余单元要求今年底开工建设,2015年底前将基本建成。

特别是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烟台市等,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施工组织管理,狠抓工程建设进度,严格质量细节控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障了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下步工作安排

南水北调东线通水已迫在眉睫。

我们将以保通水为核心,细化节点、突出重点、协调推进,统筹做好通水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通水目标如期实现。

(一)尽快完成工程扫尾。

按照通水保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剩余单元工程节点目标,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天、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检查、分析、调度和落实,实时掌控工程进度。

继续落实好驻点蹲靠、分包标段制度,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强工序管理,压茬开展相关工作,提高工时利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打一场尾工攻坚战,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节点目标。

切实加强风险点排查和管理,对可能影响通水的关键事项,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办结、消除风险,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在制定印发2013年工程验收计划的基础上,对泵站试运行验收、水库蓄水验收、合同验收、专项验收、完工技术性初步验收或通水验收等时间节点进行逐一明确,将验收工作全面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周调度,加强指导、跟踪督办、压茬推进,做到依规验收、有序验收,确保验收质量。

(二)着力加强运行管理机制建设。

从今年开始逐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运行管理上来,一方面,积极争取、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尽快构建符合实际的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按照投资分算、功能分摊、政策分担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水价政策制定争取工作,使水价最大限度地体现南水北调工程的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的功能定位。

另一方面,对现有机构进行统一的职能定位和科学整合调配,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利于工程长期、稳定、良性运行的管理机制。

按照管养分离的原则,调整完善省内运行管理机制。

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大力推行综合水价,确保主体工程通水后能及时消化国家要求的基本水量和足额征缴基本水费。

继续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扎实做好《山东省南水北调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确保运行管理有法可依。

(三)切实加大通水工作保障力度。

加快配套工程建设,按照水利部要求,科学制定调用水计划,落实配套工程蓄用水工程和用户,确保年底消化调水量的30%以上。

协调通水期间环境和治安保障、工程安全和通水保障等工作,切实强化我省对通水工作的领导,营造良好氛围,全力服务和保障通水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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