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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标准及评选程序

附件2:

评选标准及评选程序

1、集体奖项

(一)五四红旗团委

1、评选标准:

达到“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好”等标准。

具体条件为:

(1)班子建设好。

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制度健全有效,思想作风过硬。

(2)主题活动好。

围绕服务学校、学院中心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活动,积极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任务,围绕青年成长、成才,办实事,办好事,青年受益面广,效果好。

(3)支部建设好。

履行团委职责,加强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工作,带动支部工作全面活跃。

所属团支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制度健全有效,富有活力。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团员队伍不断壮大。

(4)阵地建设好。

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障。

(5)工作环境好。

党政领导重视,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范畴,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关于加强共青团工作的政策。

(6)能够按期足额向上级团组织缴纳团费。

(7)在上两年度共青团工作年终考核中荣获过优秀。

2、评选程序:

(1)各学院团委结合实际,自主申报。

申报单位需填写申报表,撰写3000字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反映其班子建设、支部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2)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于4月20日12:

00前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办公室(渭水),电子版发至xtwzzb@。

(3)由校团委组织评选并公示。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评选标准:

(1)团支部组织健全,机构合理,善于创新,作风过硬,凝聚力强;

(2)能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积极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思想教育和文体活动;

(3)团员队伍建设好,组织工作得力,支部团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能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支部无考试作弊或违纪现象;

(4)重视团支部能力建设,在学习能力、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合作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团支部基层组织生活健全,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成效。

2、评选程序:

(1)参评班级团支部向所在院(系)团委(团总支)、学生社团团支部向社联团工委提交申报表和2000字的申报材料;

(2)根据班级团支部申请,由各院(系)团委(团总支)组织评选,经院(系)党委(党总支)认可并进行公示,严格按照名额分配向校团委推荐申报,学生社团团支部的申请由社联团工委组织评选并进行公示;

(3)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由各院(系)、社联团工委与其他评优材料统一于4月20日12:

00前报送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xtwzzb@。

(4)校团委审核。

(三)百佳主题团日活动

1、评选标准:

依照“五有”标准(有主题、有策划、有宣传、有总结、有效果)进行评选。

具体要求如下:

(1)有主题。

围绕“我的大学梦——青春颂华诞·践行价值观”、并结合活动形式、活动内容和活动特点,自拟活动主题,要求响亮鲜明,体现时代感和开放性,有利于加强团员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基层团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有策划。

活动策划周详,组织有力,能够充分调动团支部成员的热情参与,活动形式新颖,内涵深刻,不停留于表面。

(3)有宣传。

活动宣传到位,营造了良好的团支部氛围,必须通过班级微博及时展示活动场景(并配合文字说明)@长安大学团委(新浪微博),并在先锋家园等团学媒体上及时报送活动新闻,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4)有总结。

活动结束后,团支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完整的文字材料,并在支部内进行充分交流,使主题活动效果进一步深化。

(5)有创新。

活动开展在提升效果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并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和意义。

2、评选程序:

(1)在2014年9月-2015年4月期间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均可申报“百佳主题团日活动”评选。

(2)参评团支部需填写《百佳主题团日活动申报表》交至各院(系)团委(团总支),由各院(系)团委(团总支)统一于4月20日12:

00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渭水)。

(3)校团委结合评选标准,确定获奖团支部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优秀学生会

1、评选标准: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学生会一班人配备得力,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好;

(2)学生会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效果好,无重大违纪事件;

(3)学生会干部品学兼优,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强,工作方法得当,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学生会能够积极承办各类活动,在院(系)团委(团总支)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5)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具有自己特色的思想教育、校园文化及社会实践等活动。

备注:

校学生会不参加“优秀学生会”评选。

2、评选程序:

(1)参评院系学生会于4月13日22:

00前向校学生会办公室提交申报表及2000字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hdxxshoffice@,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选资格,不再催报;

(2)根据院系学生会申报,由校学生会组织评审及答辩,确定优秀学生会名单,校团委审核并公示;

(3)校学生会将优秀学生会名单与其他评优材料统一于4月20日12:

00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xtwzzb@。

(五)优秀研究生会

1、评选标准: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研究生会一班人配备得力,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好;

(2)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效果好,无重大违纪事件;

(3)研究生会主要干部品学兼优,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强,工作方法得当,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研究生会能够积极承办各类活动,在院(系)团委(团总支)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5)积极配合校研究生会开展各项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具有自己特色的思想教育、校园文化及科技学术活动;

备注:

校研究生会不参加“优秀研究生会”评比。

2、评选程序:

(1)参评研究生会于4月13日18:

00前向校研究生会办公室提交申报表及2000字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hdyjsh@,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选资格,不再催报;

(2)根据院系研究生会申报,由校研究生会组织评审及答辩,确定优秀研究生会名单,校团委审核并公示;

(3)校研究生会将优秀研究生会名单与其他评优材料统一于4月20日12:

00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xtwzzb@。

(六)优秀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协会

1、评选标准: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学院科协一班人配备得力,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好;

(2)学院科协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效果好,无重大违纪事件;

(3)科协干部品学兼优,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强,工作方法得当,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调动班团科技发展委员,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

(5)学院科协能够积极承办、举办各类科技创新活动,在院(系)团委(团总支)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6)积极配合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协会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校级、省级、国家级科技创新竞赛。

备注:

校科协不参加“优秀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协会”评比。

2、评选程序:

(1)参评科协于4月13日12:

00前向校科协办公室提交申报表及2000字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hdxkxxyb@,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选资格,不再催报;

(2)根据院系科协申报,由校科协组织评审及答辩,确定优秀科协名单,校团委审核并公示;

(3)校科协将优秀科协名单与其他评优材料统一于4月20日12:

00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xtwzzb@。

(七)十佳学生社团

1、评选标准: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素质拓展的主题,创造性开展社团活动,活跃校园氛围,弘扬社团文化;

(2)社团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良好,社团成员富有热情,对社团具有强烈的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

(3)社团主要干部品学兼优,对社团文化具有较深入理解,工作能力强,在社团中享有较高威信;

(4)围绕社团宗旨,积极开展活动,认真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任务,成绩显著,得到广大同学高度认可;

(5)社团团支部建设有力,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6)参评学生社团须为上一年度在学生社团会联合会注册社团,新注册学生社团须成立半年以上方可参评。

2、评选程序:

(1)社联根据学生社团日常考评情况,确定参与评选的学生社团;

(2)参评学生社团于4月13日12:

00前向社联办公室提交申报表及2000字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hdslzzb@;

(3)社联组织评审及答辩,确定十佳学生社团名单,校团委审核并进行公示;

(4)社联将十佳学生社团名单与其他评优材料统一于4月20日12:

00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xtwzzb@。

(八)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团队

1、评选标准: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完善,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好,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2)有特色鲜明的志愿服务品牌,建立志愿服务基地,实施规范,安全保障到位;

(3)能够积极组织承办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拓展创新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有声有色;

(4)有一定数量审核通过的注册志愿者,对志愿者招募信息公开,管理规范,考核制度严谨,执行力强;

(5)能够积极宣传和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并将“团结、友爱、奉献、互助”的志愿精神不断传承;

(6)考评范围限2014年5月—2015年4月;

(7)参评单位仅限各院(系)志愿者服务分队,社团、校青协不参评。

2、评选程序:

(1)参评志愿服务团队于4月13日12:

00前向校青协办公室提交申报表及2000字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qnzyzfwzd@,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选资格,不再催报;

(2)根据院系申报,由校青协组织评审及答辩,确定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团队名单,校团委审核并进行公示;

(3)校青协将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团队名单与其他评优材料统一于4月20日12:

00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xtwzzb@。

(九)校园文化活动品牌项目

1、评选标准:

(1)主题鲜明: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培育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主题实践活动;

(2)格调高雅:

具有校园文化的内涵和育人效应,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活动;

(3)特色明显:

贴近校园、贴近师生、贴近生活,充分体现时代精神,结合我校学科专业实际和校园文化建设,能够结合学校办学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校、学院、专业的特色和各级团学组织的特点;

(4)影响面广:

具备较好的品牌效应,活动的名称、标示、符号、概念、内容、风格等元素能够显示出较强的品牌传播力;项目参与人数多,活动覆盖面广,实施效果良好。

师生知晓率和认同率比较高,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5)可持续性:

该项目已连续举办两年以上,在实施过程中能够不断结合时代精神与元素,在继承经典文化活动形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能注重可持续发展,对未来两年该品牌项目的发展有清晰的规划思路;

(6)有示范性:

具有较为明显的示范作用,可以借鉴、推广。

2、评选程序:

(1)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组织限推荐一项;

(2)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由各单位与其他评优材料统一于4月20日12:

00前报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xtwzzb@;

(3)申报材料要求3000字,包括活动项目的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与取得的经验,可辅助图片、音像、媒体报道、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4)校团委组织评选并公示。

(十)优秀学生提案

1、评选标准:

(1)提案有较好的准确性、可行性,所列材料需充分尊重事实,从实际角度出发,经过充分的调研取证。

能够客观地反映现实问题,并具有积极地建议和对策。

充分体现出问题的存在以及解决的必要性;

(2)提案有较好的宏观性,立足本校,扩展性强;

(3)提案有较好的超前性,具有新颖性,在问题分析上和解决方案的提出上,要能够超前思考;

(4)提案有较好的服务性,所涉及问题或建议的受众人群为我校师生,真正能够提高师生生活质量,改善师生生活环境,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发展,让师生们感到安全、方便、合理。

2、评选程序:

(1)校学生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本年度学生提案进行评定,校团委审核并予以公示;

(2)校学生会将优秀学生提案名单与其他评优材料统一于4月20日12:

00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xtwzzb@。

二、个人奖项

(一)共青团标兵

1、评选标准:

(1)年龄为14至40周岁的在校全日制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某一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

2、评选程序:

(1)参评学生向所在院(系)团委(团总支)提交申报表和2000字事迹材料,并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校级学生组织参评学生经院(系)团委(团总支)和党委(党组织)认可后向所在校级学生组织提交材料;

(2)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结合评选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需征求参评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意见,严格按名额分配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3)推荐人选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由各单位与其他评优材料统一于4月20日12:

00前报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xtwzzb@;

(4)校团委审核。

(二)优秀团干部

1、评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成绩优异;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

(6)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望。

2、评选程序:

(1)本人提交申请材料,在班级团支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各院(系)团委(团总支)结合评选标准组织评选,严格按分配名额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

(2)校级学生组织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团干部,需经其本人所在院(系)团委(团总支)认可;

(3)各单位将汇总名单与其他评优材料统一于4月20日12:

00前报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xtwzzb@。

(三)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标准:

(1)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

(3)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良好;

(4)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缴纳团费,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团支部立项等活动;

(5)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同学可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a.在校级学生组织和各基层团学组织任职并有积极贡献的同学;

b.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为学校和本院系各项建设工作及活动服务并取得成效的同学,如学术研究、科技创新与创业实践、文艺体育、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服务等方面。

2、评选程序:

(1)本人提交申请材料,在班级团支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各院(系)团委(团总支)结合评选标准组织评选,严格按分配名额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

(2)校级学生组织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团干部,需经其本人所在院(系)团委(团总支)认可;

(3)各单位将汇总名单与其他评优材料统一于4月20日12:

00前报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xtwzzb@。

(四)社团工作优秀个人

1、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好,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

(2)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加入社团在半年以上或在重大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奉献意识强,具有开拓精神,在社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上年度成绩良好;

(5)社团工作先进个人从上年度注册社团的注册会员中产生。

2、评选程序:

(1)经本人申请,在社团民主推荐基础上,学生社团联合会结合评选标准组织评选,严格按分配名额确定名单;

(2)社联将汇总名单与其他评优材料统一于4月20日12:

00前报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xtwzzb@。

(五)优秀(杰出)青年志愿者

1、评选标准:

(1)秉持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者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

(2)注册成为我校青年志愿者,并长期坚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杰出志愿者认定的服务时间累计80小时以上;优秀志愿者认定的服务时间累计30小时以上;

(3)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和项目开发,关注社会服务热点和需求,积极为志愿服务组织献计献策并作出一定贡献;

(4)在志愿服务领域能够发挥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5)本年度志愿服务重点考察铁路春运志愿服务者、志愿者文化月志愿服务者、“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志愿服务者。

2、评选程序:

(1)杰出青年志愿者各院(系)团委(团总支)限推荐1人参评;

(2)优秀青年志愿者由各院(系)团委(团总支)根据评选标准,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

(3)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将杰出青年志愿者申报表及2000字申报材料、优秀青年志愿者确定名单与其他评优材料统一于4月20日12:

00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xtwzzb@。

(六)新闻工作优秀个人

1、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好,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舆论导向;

(2)新闻工作优秀个人从各院(系)、各校级学生组织的新闻宣传部门、新媒体运营团队等新闻工作者中产生;

(3)在所在院(系)、学生组织的新闻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较大;积极向校团委先锋家园网站投稿、及时更新先锋家园网站院系传真栏目新闻;积极参与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网络宣传互动及平台的运营;

(4)积极参加校团委组织的宣传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认真执行校团委宣传工作安排。

2、评选程序:

(1)本人提交申请材料,各院(系)团委(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结合评选标准组织评选,严格按分配名额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

(2)各单位将汇总名单与其他评优材料统一于4月20日12:

00前报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xtwzzb@。

(七)校园文化活动优秀个人

1、评选标准:

(1)热心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加各类校级文化、艺术、科技、体育活动、比赛、竞赛,表现突出或成绩优异者;

(2)在“四节三进”等校级大型活动中,参与组织、策划、服务等工作,表现突出、吃苦耐劳,团结协作,文明服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3)在学校和学院团学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推荐,但原则上与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不重复推荐。

未承办过上一年文化节、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中校级精品活动的院(系)不得推荐。

2、评选程序:

(1)本人提交申请材料,各院(系)团委(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结合评选标准组织评选,严格按分配名额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

(2)各单位将汇总名单与其他评优材料统一于4月20日12:

00前报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xtwzzb@。

(八)校园创业先锋个人(团队)

1、评选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

(2)具备较强的创业意识与创新精神;

(3)在创业理论与实践方面有过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4)组建了创业团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与创业类竞赛活动,积极筹建或已经开办创业工作室、创业公司等。

2、评选程序:

(1)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可推荐1人(团队)参评,主要从本学年校园学生创业登记的人员中产生推荐;

(2)各单位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与其他评优材料统一于4月20日12:

00前报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xtw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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