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复核申报综述总结材料要求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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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复核申报综述总结材料要求模板

附件1

**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创建(复核)申报综述(总结)材料要求

一、主要内容

(一)新申报学校

1.学校简介

2.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色

3.下步工作打算

(二)复核学校

1.命名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2.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3.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二、排版格式

1、采用word文档格式。

2、正文标题分别为“×××创建**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工作综述”(新申报学校);市级复核学校标题为,“×××**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工作总结”,省级复核学校标题为,“×××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工作总结”

,字号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学校名称必须书写规范名称,如“××县××小学”;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二级标题用楷体三号,正文用仿宋三号;正文标题前空一行,正文与标题之间空一行;全文行间距为29磅;页边距上、下、左、右分别为3.5cm、3cm、2.8cm、2.4cm;页码为“—1—”格式,采用宋体四号字体,放置在页面右下方。

4、字数不超过3000字。

附件2

 

**市中小学

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

申报表

(备注:

本表一式两用,复核学校名称改为“复核申报表”)

 

申报学校:

学校类型:

学校代码:

二〇一八年九月

 

说明

1.本申报表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14号)、《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制定。

2.申报**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学校须填写本表,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

3.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提出创建申请的学校进行复核并确认基本达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后,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向市教育局报送,本表一式3份。

4.表中“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根据学校隶属关系由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填写。

5.本表内容用仿宋小四号字体填写。

各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翻印。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

名称

学校类型

校址

主要

领导

姓名

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校长

书记

学生总数

班级总数

平均班额

最大班额

专任教师数

生师比

学校获得主要荣誉

 

近三年来学校受到的处分处罚情况

二、组织领导情况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情况

是否纳入规划

所纳入规划名称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

是否纳入年度计划

是否进行年度总结

工作机制

建设情况

是否建立了工作机制

是否成立了指导机构

工作机构名称

每学年召开专题会议次数

工作制度

简述(精选近年来试行的制度名称罗列即可)

 

三、心理健康教育办学条件情况

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概况

姓名

学历

专业

心理健康教育教龄

是否经过岗前培训

是否取得

资格证书

取得

时间

证书

类别

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概况

人数

平均年龄

平均教龄

生师比

是否经过岗前培训

是否具有心理学教育背景或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师资培训概况

全体教师培训频次

(次/学期)

专兼职教师和班主任培训频次(课时/年)

学习交流、教研活动开展频率(次/学期)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培训特色活动(精选5个以内列出名称、范围和频次)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是否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学校关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待遇与成长的有关措施(精选简述)

心理辅导场所建设概况

心理辅导室

个别辅导室个数

个别辅导室总面积(平方米)

团体辅导室个数

团体辅导室总面积(平方米)

心理拓展训练室个数

心理拓展训练室总面积(平方米)

心理健康教育器材配备(套)

心理健康教育图书(册)

是否设立专项经费

生均专项经费(元/人)

四、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与科研情况

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年限

是否

开设课程

每班月均课时

年级或校级公开课

课程体系建设

是否

开设

频次

(次/学期)

是否有

教学计划

是否有

教学大纲

是否有

教案、课件

是否定期组织心理

健康教育活动

是否成立

学生心理社团

是否有常设的

心理健康教育媒介

心理辅导室定期开放频次(小时/周)

心理辅导室辅导档案记录是否健全规范

是否有家委会

学校与家长互动是否规律

利用校外教育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情况(精选5条以内进行罗列即可)

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概况(列市级及以上)

课题/成果名称

级别

是否

完成

完成或获奖情况

论文或书籍发表、出版情况

名称

第一作者

发表(出版)时间

发表刊物级别或出版社

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课程开发概况

课程名称

教材编写

时间

第一作者

已使用年限

字数

(千字)

采用学校或

出版情况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获奖情况(市级及以上)

奖项名称

获奖时间

授奖单位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获奖情况(市级及以上荣誉,兼职教师仅填写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奖项)

获奖人

奖项名称

授奖单位

 

五、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意见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推荐意见:

 

单位:

(盖章)

年月日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推荐意见

 

单位: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

(试行)

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精神,为确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制订本标准。

一、组织领导

1.落实国家政策。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积极推进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纳入学校规划。

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一般应有3年以上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有学期或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4.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机构,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工作会议,并有会议纪要。

有明确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部门,有专人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组织与实施,有相关的工作档案。

5.完善规章制度。

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检查督导、评估评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完善心理辅导伦理规范、档案管理、值班值勤、学生转介、危机干预等方面的工作制度。

二、条件保障

6.配齐配好教师。

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各学校对照“每10个班配备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要求,通过新招聘、兼职教师转岗、校际交流等方式,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根据学生人数需要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各学校可充分利用现有教师资源,从担任德育、生物等学科教学的教师或其他教师、管理干部中,选拨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备基本条件的教师,通过培训后担任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有相关心理学教育背景或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经过岗前培训,能够胜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

7.加强培养培训。

将心理健康教育列入师资培训内容,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每年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不少于10课时,并接受至少1次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专题培训。

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习交流和教研活动。

8.保障教师待遇。

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要计入工作量。

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评优评比、工资待遇、职务评聘等方面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制定维护和调适教师心理的相关措施。

9.加强阵地建设。

有完备的心理辅导场所、设施,专人负责,运作正常。

心理辅导室要有个别辅导室、团体辅导室、心理拓展训练等功能空间及相应的设备设施,能满足学生心理辅导的需要。

心理辅导室或学校图书馆要配备心理健康教育类的报刊、图书。

10.加大经费投入。

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原则上年生均心理健康教育经费不低于10元,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教育教学

11.保证课堂教学。

开设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并列入课程表,课时可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中安排,一般每班每两周1课时。

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体系完整,有各年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与课件等。

每月至少有1次年级以上的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有2次年级或校级的公开课或观摩课。

12.注重学科渗透。

各学科教师应坚持以人为本,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应组织相关的公开课、教研活动或提供学科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的优秀案例,供教师学习交流。

13.加强文化建设。

校园文化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和心理环境,每学期都要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节(月、周),学生心理社团,宣传栏、校园广播、电视、网络等校园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同时,要充分发挥学生在学校、班级生活中的自主性、创造性,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正确的集体主义价值导向,指导学生“以人为镜“,学会观察、分析、评价自己,逐步培养学生养成自尊、自爱、自信、自制等良好的心理品质。

14.做好心理辅导。

心理辅导室定期对学生开放,每周不少于10小时,主要用于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辅导。

心理辅导室值班记录、辅导过程记录完整并及时归档,有相应的分析、对策与辅导效果评价。

同时,充分借助实体信箱、QQ悄悄话功能、匿名群聊功能等途径收集学生想要倾诉的秘密或困扰,并及时进行分析整理,在职责能力范围之内为它们排忧解难。

心理辅导要在学生知情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保证辅导质量,依法保护学生隐私,谨慎使用心理测试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

推进建立个别问题学生转介机制,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发现需要接受心理咨询的学生可转介给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对有轻度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开展心理辅导,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能及时识别并通知家长配合,转介到相关心理诊治部门并记录在案。

15.密切社会合作。

学校与家庭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每学年为家长举办1—2次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或宣传活动,帮助家长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长的特点、规律以及教育方法。

通过家长委员会、家访等多种途径,了解、反馈学生的心理状况,协助家长或监护人共同解决孩子在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

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同时利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服务社区,发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辐射作用。

四、科学发展

16.开展科学研究。

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活动,以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需要为主线,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状况调研,摸清现状和问题,并通过集体备课、专题讨论等教研形式,制定针对性强的措施,切实提高心理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有相关的研究课题与实验成果。

学校至少有1项地市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获奖成果,有2篇公开发表的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论文,或1本公开出版的心理健康教育类书籍。

积极开展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

17.提高教育实效。

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5年以上,在区域内较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

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成长成才产生积极作用,教师广泛参与相关工作,多数学生心理发展得到有益帮助,出现心理问题能及时求助并得以解决。

学校师生对校园生活满意度高,全体师生和学生家长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价良好。

18.杜绝不良行为。

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应充分考虑对学生心理的积极正面引导,对于因学校原因导致重大恶性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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