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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襄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襄城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月

目录

1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1

1.1县域概况1

1.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2

1.3“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3

2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5

2.1规划调整原则5

2.2规划目标6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7

3.1农用地结构调整7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7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8

4土地利用布局优化9

4.1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9

4.2建设用地布局优化10

4.3生态保护用地布局14

4.4土地整治布局14

5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5

5.1土地用途分区15

5.2建设用地管制分区15

6重点建设项目安排17

6.1交通设施重点建设项目17

6.2水利设施重点建设项目17

6.3能源重点建设项目17

6.4旅游重点建设项目17

6.5电力重点建设项目18

6.6健康养老重点建设项目18

6.7扶贫重点建设项目18

7对乡级规划的调控19

8与相关规划的衔接20

8.1与“十三五”规划衔接情况20

8.2与生态保护规划衔接情况20

8.3与城市规划衔接情况20

8.4与交通、水利规划衔接情况20

8.5与产业集聚区专项规划衔接情况21

9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2

9.1法律措施22

9.2行政措施22

9.3经济措施22

9.4技术措施23

附表24

附表1襄城县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表24

附表2襄城县《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表25

附表3襄城县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26

附表4襄城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27

附表5襄城县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28

附表6襄城县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表29

附表7襄城县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30

附表8襄城县中心城区及各镇区规划控制表31

附表9襄城县产业集聚区规划控制表32

附表10襄城县农村建设用地情况表33

附表11襄城县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34

附表12襄城县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情况表35

附表13襄城县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36

附表13(续)襄城县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37

附表14襄城县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调整表38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襄城县人民政府对《襄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襄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现将襄城县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阐明如下。

1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

1.1县域概况

1.1.1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襄城县位于河南省中部,伏牛山脉东端,黄淮平原西缘,东经113°22′--113°45′,北纬33°42′--34°02′。

东与许昌县、临颍县、漯河市郾城区交界,南与舞阳县、叶县、平顶山市卫东区相连,西与郏县毗邻,北与禹州市接壤,隶属许昌市。

县境南北长约38.90公里,东西宽约37.20公里,土地总面积为913.81平方公里。

全县辖9镇7乡,436个行政村,2014年总人口84.53万人,城镇化率32.18%。

襄城县属华北地层区,大部分为第四系地层覆盖,为黄淮冲积平原。

地势西高东低,自然比降一千六百分之一。

西南部多山地丘陵,最高处紫云山海拔462.7米,中部平坦,东部低洼,最低处海拔64.5米。

境内有汝、颍两条较大河流和14条季节性河流,流域面积685平方公里。

襄城县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

年平均气温14.8°C,无霜期217天,年平均降水量771.3毫米。

土壤类型主要有褐土、潮土、砂礓黑土等土类。

襄城县历史悠久,文化灿烂。

春秋时称“汜邑”,属郑国,公元前450年归楚,楚灵王在汜之西北筑城,以周襄王避难曾居于汜,故称“襄城”。

境内古迹名胜遍布。

紫云山风景区辖“九山十八峰五湖一条河”,建于唐武德年间的“中州第一禅林”乾明寺规模庞大,巍巍壮观;声名远播的道教圣地柏宁冈五岳庙,香客云集;“内城外廓”风格的古城建筑内矗立着两千多年前的春秋古城墙和翁城建筑。

襄城县境内交通发达,漯宝铁路和平禹铁路贯穿境内,东接京广,北通陇海,西连焦枝,许平南高速、G311、S103、S329、S238五大公路干线相互交汇,形成交通枢纽。

襄城县形成了以地方优势资源为基础的煤化工、烟草加工、卷烟机械、建材等工业门类。

烟叶量大质优,被誉为东方“弗吉尼亚”,是国家优质烟叶生产和烤烟出口基地。

2014年,全县完成国民生产总值280.23亿元,同比增长7.42%;固定资产投资203.82亿元,同比增长19.0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90亿元,同比增长8.5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40元,同比增长6.01%;农民人均纯收入8776元,同比增长8.07%,人民生活显著改善。

1.1.2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底,全县土地总面积91380.68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70173.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79%;建设用地面积16965.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57%;其他土地面积4241.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4%。

农用地。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63843.2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90.98%;园地面积128.3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18%;林地面积2491.6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55%;其他农用地面积3710.3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29%。

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5340.5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0.42%,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035.0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3.27%;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3305.5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86.7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624.8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58%。

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2131.98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50.26%;自然保留地面积2109.66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49.74%。

具体情况见附表1。

1.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现行规划》实施至2014年,实有耕地面积63843.22公顷,比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少1508.8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4912.64公顷,比规划目标多176.89公顷。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情况:

2014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16965.48公顷,比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多279.2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5340.59公顷,比城乡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多318.5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35.01公顷,比城镇工矿用地控制规模少458.06公顷;农村居民点规模13305.58公顷,比规划农村居民点控制规模多776.61公顷。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情况:

规划实施期间,建设占用耕地970.24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519.03公顷,占规划补充耕地目标的25.00%。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

规划实施期间,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有效控制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2014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08平方米,比2009年下降2平方米,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有所提高。

各规划控制指标具体实施情况详见附表2。

1.3“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

1.3.1区域发展战略

“十三五”期间,充分发挥靠近许昌、平顶山、漯河三个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建设许昌市西南部卫星城市、许平漯区域一体化重要支点城市。

以许昌市实施与郑州市同城化发展战略、漯河建设国际食品名城、平顶山谋划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为契机,积极对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与许平漯三市互联互通配套衔接,打造许平漯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商贸名城。

以北汝河、颍河、首山生态治理建设为依托,建设“五型许昌”示范区,打造“中部循环产业示范县,汝颍河畔生态城”。

1.3.2空间布局战略

进一步完善“一核、一轴、一带、五片区”的城市空间布局。

“一核”即中心城区;“一轴”即G311南北向城镇发展轴;“一带”即北汝河生态改造形成生态提升带;“五片区”即构筑五个各具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分区,重点城镇拓展区、城镇化优先发展区、城镇化一般拓展区、城镇化有条件发展区、城镇化有序拓展区。

1.3.3区域发展目标

到2020年,襄城县GDP达425亿元,年均增长8.5%;总人口达86.88万人,城镇人口39.10万人,城镇化率达45.00%;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森林覆盖率达12.70%。

1.3.4土地利用面临形势

“十三五”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凸显期,应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客观需求,深刻把握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艰巨。

随着襄城县“十三五”时期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经济发展战略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将不断增加。

全县可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主要类型为荒草地、滩涂和裸地,受地形、水资源、资金等条件的限制,开发利用难度较大,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艰巨。

建设用地供给压力较大。

襄城县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需要一定规模的建设用地做支撑,城乡统筹和区域一体化进程的推进还将拉动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的进一步增长。

但全县宜耕后备资源不足,可作为建设用地的空间有限,建设用地供给压力较大。

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任务艰巨。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亟待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形成新的土地利用格局。

城乡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加大了调整和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统筹协调城乡土地利用的任务艰巨。

2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

2.1规划调整原则

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现行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现行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项目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用地结构和布局,局部调整完善《现行规划》,合理调整各乡(镇)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按照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在保证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同时,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

对二次调查不稳定耕地,除纳入生态退耕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重点保障“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区域用地需求;合理调整规划期内用地布局,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开展,广泛听取意见。

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指标,做好对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与控制,强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

对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进行充分听证、论证,提高规划调整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2.2规划目标

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稳定在64446.67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6420.00公顷。

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确保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域用地需求,保障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合理用地需求。

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082.48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5357.59公顷以内,新增城镇工矿用地不突破567.00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不突破100.00公顷。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通过城镇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农村居民点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多种途径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高于100平方米。

形成城乡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

规划期内,按照襄城县“一核、一轴、一带、五片区”的城镇体系空间发展格局,合理开发和利用国土空间,保障区域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根据不同国土空间的自然属性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统筹城乡建设、产业集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用地,促进各类土地复合利用,优化土地利用格局。

合理推进土地整治。

加大土地综合整治投入,提升基本农田质量,合理推进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

规划期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低于1533.49公顷。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围绕打造美丽襄城的目标,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加快形成“三心、三廊、多节点”为核心的区域生态网络。

各项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详见附表3。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1农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70173.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79%;到2020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70704.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37%,比2014年增加531.07公顷。

严格保护耕地。

2014年全县耕地面积为63843.2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90.98%。

规划期内,通过严格保护耕地,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到2020年耕地面积为64468.0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91.17%,比2014年增加624.78公顷。

适度调整园地、林地。

2014年全县园地面积为128.38公顷,林地面积为2491.66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0.18%、3.55%;到2020年全县园地面积为121.24公顷,林地面积为2449.23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0.17%、3.46%。

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

2014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710.3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29%;规划期内,合理安排设施农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农用地整理,优化农田水利用地、田坎、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的结构与布局。

到2020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666.1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20%,比2014年减少44.14公顷。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县建设用地面积为16965.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57%;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面积为17082.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69%,比2014年增加117.00公顷。

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

2014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2035.0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3.27%。

通过大力推进工业化,加快发展新型城镇化,到202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2602.0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6.94%,比2014年增加567.00公顷。

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

2014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3305.5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86.73%;通过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居民点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到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12755.5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83.06%,比2014年减少550.00公顷。

稳定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2014年全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624.8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58%;到2020年全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724.8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0.10%,比2014年增加100.00公顷。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县其他土地面积为4241.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4%;到2020年全县其他土地面积为3593.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4%,比2014年减少648.07公顷。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详见附表4。

4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4.1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4.1.1耕地保护目标落实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上级下达襄城县耕地保有量目标为64446.67公顷,比现行规划减少905.44公顷。

结合各乡(镇)用地需求及补充耕地潜力,对耕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

除颍桥回族镇、颍阳镇和丁营乡外,其他乡(镇)均有减少,目标减少量较多的主要有库庄乡、茨沟乡、山头店镇和王洛镇等乡(镇)。

2014年全县耕地面积63843.22公顷,规划调整后,至2020年全县落实耕地面积64468.00公顷,比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多21.33公顷。

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1436.35公顷,主要分布在库庄镇、茨沟乡、王洛镇和湛北乡等乡(镇);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061.13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1501.01公顷,主要分布在湛北乡、范湖乡、姜庄乡、颍阳镇和山头店镇等乡(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补充耕地560.12公顷,主要分布在紫云镇、山头店镇和湛北乡等乡(镇)。

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详见附表5。

4.1.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落实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上级下达襄城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56420.00公顷,比现行规划增加1684.25公顷。

结合各乡(镇)用地需求、耕地分布情况及质量状况,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

除湛北乡、紫云镇外,其他乡(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保护目标增加较多的主要有颍阳镇、王洛镇、十里铺镇和汾陈乡等乡(镇)。

4.1.3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襄城县城市周边范围为中心城区控制规模向外1~3公里,城市周边范围土地总面积5436.47公顷,其中耕地2725.73公顷。

《现行规划》落实基本农田921.84公顷,其中,耕地907.28公顷,其他地类14.56公顷,耕地平均质量等级为7.08。

划入基本农田282.98公顷,为城市周边和交通沿线高等别、集中连片的耕地,划出基本农田23.50公顷,为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及重点项目拟占用的地块。

规划调整后,襄城县城市周边范围内基本农田面积为1181.32公顷,全部为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7.08,完成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详见附表6。

4.1.4全域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为54912.64公顷,其中,耕地54787.07公顷,其他地类125.57公顷,耕地平均质量等级为7.08。

划入基本农田3699.23公顷,为集中连片度高、宜耕作的优质耕地,分布在城市周边及主要交通沿线两侧,划入区域主要为王洛镇、颍阳镇、十里铺镇、紫云镇和丁营乡等乡(镇);划出非耕地、零星分散及重点项目拟占用的基本农田2158.04公顷,划出区域主要为紫云镇、山头店镇、王洛镇、库庄镇、湛北乡和范湖乡等乡(镇)。

划定后全县基本农田面积56453.83公顷,全部为耕地,耕地平均质量等级为7.08等,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划定后基本农田与现状高速公路、铁路等共同形成了城市天然生态屏障,同时也有利于引导城市集中、产业集聚发展良好格局的形成。

详见附表7。

4.2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本次规划调整上级下达襄城县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为17082.4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为15357.5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控制规模为2602.01公顷,分别较规划调整前增加396.21公顷、335.55公顷、108.94公顷。

结合各乡镇经济发展状况及用地需求,对各类建设用地控制规模进行优化调整,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增加的主要有库庄镇、茨沟乡、十里铺镇和山头店镇等乡(镇)。

规划调整后,至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规模17082.48公顷,比2014年增加117.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5357.59公顷,比2014年增加17.00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602.01公顷,比2014年增加567.0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12755.58公顷,比2014年减少550.0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1724.89公顷,比2014年增加100.00公顷。

4.2.1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本次规划调整安排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567.00公顷,安排弹性空间373.00公顷,具体布局为:

①中心城区布局新增城镇工矿217.70公顷,布局弹性空间321.09公顷;②产业集聚区布局新增城镇工矿指标140.85公顷(中心城区以内布局96.15公顷,中心城区以外布局44.70公顷),布局弹性空间205.53公顷(中心城区以内布局178.14公顷,中心城区以外布局27.39公顷);③特色园区布局新增城镇工矿指标24.54公顷,布局弹性空间24.52公顷;④镇区布局新增城镇工矿指标20.49公顷;⑤其他区域布局新增城镇工矿指标259.57公顷。

规划期内共安排有条件建设区779.46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安排456.27公顷、产业集聚区安排的有条件建设区完全包含在中心城区有条件建设区内、特色园区安排252.02公顷、镇区安排71.17公顷。

4.2.1.1中心城区布局调整

现行规划确定中心城区2020年人口23.98万人,建设用地规模2287.3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95平方米。

2014年,中心城区人口17.18万人,建设用地规模1794.55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4平方米。

本次规划调整通过与城乡规划对接,对中心城区规模边界进行了调整,增加范围为襄业路以南、文化路以北、文博东路以西区域,增加规模45.96公顷。

增加范围符合《襄城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确定的中心城区发展方向,调整后利于区域功能发挥和经济发展。

规划调整后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24.46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2333.34公顷,人均建设用地为95平方米。

中心城区规模边界线内布局新增建设用地规模538.79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17.70公顷、弹性空间321.09公顷。

为保障中心城区发展,结合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城市发展用地布局,于中心城区扩展区边界内划定有条件建设区规模456.27公顷。

详见附表8。

4.2.1.2产业集聚区布局调整

襄城县城北产业集聚区属省级产业集聚区,是襄城县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工业为主、商贸为辅,产业生态良好、功能齐全的高层次、现代化产业基地和人居环境优美的新城区。

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确定的总规模为1314.74公顷,其中,起步区规模300.00公顷,发展区规模450.00公顷,控制区规模564.74公顷。

2014年,襄城县城北产业集聚区现状建设用地规模698.70公顷,其中,起步区227.12公顷,发展区261.57公顷,控制区210.01公顷;规划调整后2020年布局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40.85公顷(中心城区以内布局96.15公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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