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侧路安全生产组织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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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侧路安全生产组织方案
安全生产组织方案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以及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1.1.1遵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1.2依据的有关技术标准、施工规范、规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3)《施工组织设计》
(4)北京市关于安全生产施工的有关规定、要求。
1.2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以对国家、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按照以人为本、避免伤亡原则和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各种预案,做到责任明确、程序简洁、分工合理、反应灵敏,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险情及紧急情况,控制事态的扩大,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1.3编制目的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依照GB/T28001标准制定实施相应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切实予以执行。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工程的具体特点,组成专职安全员和班组兼职安全员以及工地安全用电负责人、机械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管理网络,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抓好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1.3.1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
1.3.2目标: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降低系统风险,减少职业病发病率,无破坏地下管线破坏,杜绝重大伤亡和火灾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事件,轻伤率控制在千分之三,创建文明安全工地。
第二章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
怀柔区怀北镇怀丰公路东侧路(规划二路—中国科学院北路段)等路网建设工程位于怀柔区怀北镇,建设范围东至京通铁路,南至村民安置房以南,西至京加路(怀丰公路),北至拉法基水泥厂铁路专用线。
怀丰公路东侧路(规划二路—中国科学院北路段)道路红线宽为20m,设计车速为20Km/h,为城市支路。
南起规划二路,北至中科院研究生院东校区以北,道路设计长度121.962m。
规划一路道路红线宽为15m,设计车速为20Km/h,为城市支路,西起怀丰公路东侧路,东至京通铁路西侧路,道路设计长度为490.214m。
中国科学院南路道路红线宽为15m,设计车速为20Km/h,为城市支路,西起怀丰公路东侧路,东至京通铁路西侧路,道路设计长度597.175m。
旧路恢复1宽度5m,道路设计长度178.945m。
旧路恢复2宽度6m,道路设计长度75.575m。
本工程为怀柔区怀北镇怀丰公路东侧路(规划二路-中国科学院北路段)等路网工程
2.2本工程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
怀柔区怀北镇人民政府
监理单位:
北京天瑞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安全管理
3.1安全保证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各部门及施工队组成的安全保证体系,负责本工程安全工作。
以“严”字当头,常抓不懈,认真贯彻执行。
3.1.1安全生产保证组织机构图
3.1.2安全检查小组
我项目部为了坚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隐患,在安全领导小组带领下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小组:
组长:
曹志良
副组长:
刘宝芳
组员:
王晨刚郝金瑞王超王玉祥周峰周光磊李添
3.2安全职责
建立以安全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3.2.1项目经理职责
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及时布置季节性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工作,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安全隐患;组织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全员安全教育;组织、领导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制定各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检查、督促、执行落实;在坚持安全工作“五同时”时,安排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安全情况,发展趋势,找出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制定各自施工段的安全措施,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机电作业、雨季施工、使用有毒材料、交叉、多层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都应组织学习,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工具、生产、安全设施等情况,及时消除隐患;在生产进度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3.2.3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条例、规章;组织编制、审定施工方案,审核技术文件和处理技术问题时,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原则;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措施;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安全专业技术培训。
3.2.4技质部职责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措施、作业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重点工程或技术复杂、危险性大的项目,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措施并进行技术交底;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险情及人身安全时,有权暂停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参加领导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用安全通知书等形式上报下达,限期改进;对压力容器的安装、运行进行安全监督,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
3.2.5材料机械部职责
实施机电设备,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细则和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修、报废等制度,使其经常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并督促检查,不准带病和超负荷运行,不准使用报废机械;安装、改装、修理、拆装机电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对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机电设备,要提出安全装置设计,并督促实施;按技术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供应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负责物资仓库和危险品运输的安全,建立健全仓库管理制度。
3.2.6经营部职责
编制和下达生产计划,签订生产合同时,应有安全指标和要求。
组织编制财务成本计划时,要优先考虑安全措施项目的资金来源,正确列支有关劳动保护经费,执行安全生产奖惩的奖金发放和罚款回收工作;组织推行经济核算和经济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把安全工作列为一项重要内容。
3.2.7综合办公室职责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的培训、考试、发证;对不适当的加班加点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严格控制、防止因疲劳发生事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3.2.8安全员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安全技术各项措施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工地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学习安全管理有关规定,领会安全管理的精神,提供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措施。
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关心职工生活,确保安全生产,保障职工人身、财务的安全。
组织向施工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搞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深入现场每道工序,每日进行安全生产巡回检查,做好日检台帐记录,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查出的问题要督促在限期内整改完,发现危险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制止作业,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施工作业队的入场教育和考核。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监督现场抢险人员安全并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及保障工作。
3.2.9施工队队长(施工员)职责
认真组织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指令、规程、制度、条例、规定、细则、措施和指示、要求每周召开一次有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和安全人员参加的安全例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以备复查;正确指挥和组织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防止因人员超劳、汽车超疲、各种动力车辆超速而发生的事故,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得违章指挥、盲目蛮干;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深入工地,组织工人维护、保养施工机具;做到文明施工,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
制止违章作业,遇有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的果断措施,并立即向上级反映;经常对职工、民工进行劳动纪律、安全技术教育,负责对一般工种工人调换岗位的安全教育,坚持特殊工种持证操作制度,对无操作证的特殊工人不得分配工作。
对没有经过“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得分配工作;掌握本单位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不准安排带病人员从事禁忌工种工作。
对需定期进行体检的工种,应督促其按期体检;发挥安检员作用,保护其行使检查工作的职权,配齐施工队安全员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保证每周安全活动日的落实并布置检查活动内容;督促材料人员及时领发安全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并教育职工爱护和正确使用。
3.2.10班组长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中的安全措施和技术要求;以身作则并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则、规定、制度,听从技术人员在安全生产上的指导,保证安全施工;随时注意、检查工人操作、工作环境、生产机具、设备等安全情况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保证工人在安全状态下操作。
发现不安全问题时,要立即进行解决,本班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制度,作业前应会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各种机具、设备、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并将注意事项向工人交待清楚后,方准施工,坚持工间检查制度和生产安全交班制度;班组分散工作量,一般不准单人作业,二人以上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合理安排劳动力,根据工人的身体、年龄、技术熟练程度和其它特点分配工作,以防事故的发生;按时组织活动日,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及有关规章制度,总结上一周安全生产情况,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并做好记录;固定专人领取、使用、管理易爆、有毒物品和防护用品,并经常监督检查;发挥工班安全员作用,支持他们的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点、设备,有权拒绝施工和使用,必须坚持特殊工种工人持证操作,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人拒绝分配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2.11工人岗位职责
遵守劳动纪律,听从指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则、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特殊工种要持证操作,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证者操作,在未熟悉机械、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前不准上岗操作;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施、工具的安全完好,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不得随意拆除;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及时反映、处理不定期安全因素、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积极参加事故的抢救工作;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有权对上级单位或领导忽视安全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和控告。
3.3安全管理措施
3.3.1项目经理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普及施工生产安全知识。
施工前各岗位进行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与各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责任落实到个人。
3.3.2绘制现场平面安全布置图,确定重点防范部位,设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3.3.3施工现场设安全标牌、宣传标语牌及安全设施。
3.3.4各施工队均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每50人配1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落实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
3.3.5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班前安全讲话制、工序安全交接制、工地安全自检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挂牌制。
3.3.6民工进场后,分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讲授施工、用电等安全知识。
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培训,对所从事的工作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确保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3.3.7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特别是人、机混合的交叉施工场所,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现场要设专人指挥施工,有作业场所,就有管理人员;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施工路段中的公路要指派专人看管。
3.3.8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工作,特殊分项工程要发放专用保护用品,保障人身安全。
3.3.9建立严格奖惩制度,进行每月两次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各部门的重要考核指标。
第四章安全保障措施
4.1管理措施
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针对各部门、各工种的各自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教育制度、安全考核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分析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并由各级安全组织督促检查,加以落实,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开工前必须接受进场安全教育。
作业工人交换工种时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
由项目经理组织,各职能部室、作业队班组管理人员参加,对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两次联合安全大检查。
安全员及作业队班组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每班进行巡查,并填写《安全检查日志》。
技术负责人及安全技术人员对设备工艺进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
电气、吊装及防火等专业人员对专业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日志》。
施工员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向施工作业队进行书面安全交底。
合理布置安排场地,临时房屋建筑布局、布置必须符合消防条例的规定和要求。
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统一的安全标志。
4.2严格控制方案审批程序和落实情况
每一工序开工前,必须做出针对性强、内容详尽的施工方案及方案落实执行措施(模板、支架、支撑等结构必须经过结构计算和验算),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批。
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及时下达施工技术、安全交底,实施过程中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执行。
4.3开展预测、预防工作
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开展预测、预防工作,找出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点,及风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源,进行风险控制,防患于未然。
第五章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实行三相五线制和双级漏电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的电线采取埋地或架空、挂设方式铺设,并在使用过程中随时检查,确保绝缘良好。
施工现场电器设备均设防雨棚防雨。
电焊机的一次线长度不大于5m,二次线必须使用专用线缆,多台电焊机同时工作时,禁止使用公用回路。
施工现场电工值班室设现场供电系统图和值班记录。
电器配电箱及电器设备、电缆线路的安装,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执行,配电箱电器组件做到完整可靠,开关要标明用途。
施工现场的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非电工禁止私自乱动电器设备,电器设备出现故障必须由电工处理。
在雨季施工过程中,安装电气设备前必须摇测绝缘阻值,并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
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工种作业操作证(在有效期内)的电工并持证上岗。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电工作业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停电验电后挂停电检修标识牌再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窜岗、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临电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
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整改,确认安全无误后再进行施工作业。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
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努力学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敬岗爱业,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树立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确保安全用电;
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有关规定和规范标准,服从安全管理,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和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禁止带电操作,需要拉闸操作和维修时,须经项目部有关部门审批,作业时执行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得自行拆改用电设备设施和线路,严格按规范标准、交底要求执行。
项目部电工每天对现场用电设备、设施、线路进行例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电检修并监护,同时报有关领导组织处理,所有设备、设施、线路要防护到位。
设备设施要保持整洁有效。
第六章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均须经培训,并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专人操作、专人负责,机械进场后有机械安全交底才可施工。
电动机械设备,必须经过安全部门检查合格后,并取得合格证的方能投入使用,否则不准送电运转。
吊装较大重量物体时,预先制定吊装方案,并按方案严格实施。
各种专用机械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由使用者专门负责。
大中型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机械规程作好日常维护及保养,并作详实记录。
外租机械设备,必须与租赁方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规定租赁双方安全责任。
大型机械作业时,须派专人指挥。
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机械为挖掘机和装载机。
挖掘机安全措施:
挖掘机的作业和行走场地应平整坚实,对松软地面应垫枕木或垫板。
铲斗的结构只适用于挖土,平整作业场地时,不得用铲斗进行横扫或用铲斗对地面进行夯实。
挖掘机反铲作业时,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0m,轮胎距工作面边缘应大于1.5m。
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照明、信号及报警装置等齐全有效;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符合规定;各铰接部分连接可靠;液压系统无泄漏现象。
作业时,各操纵过程应平稳,不宜紧急制动。
铲斗升降不得过猛,下降时,不得撞碰车架或履带。
向运土车辆装车时,宜降低挖铲斗,减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装或砸坏车厢。
在汽车未停稳或铲斗需越过驾驶室而司机未离开前不得装车。
作业中,履带式挖掘机作短距离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斗臂需在正前方与履带平行.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应离地面1m。
上、下坡道不得超过机械本身允许最大坡度,下坡应慢速行驶。
不得在坡道上变速和空挡滑行。
作业后,挖掘机不得停放在高边坡附近和填方区,应停放在坚实、平坦、安全的地带,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所有操纵杆置于中位,关闭操纵室和机棚。
装载机安全措施:
装载机司机应持证上岗;装载机主要功能是配合自卸汽车装卸物料,装载机工作距离不宜过大,超过合理运距时应由自卸汽车配合装运作业。
自卸汽车的车箱容积应与铲斗容量相匹配。
装载作业时,满载的铲斗要起升并外送卸料,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出厂规定的场地上作业.如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容易发生因重心偏离而倾翻的事故。
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为了保证轮胎式装载机的安全操作,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照明、音响装置齐全有效;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符合规定;各连接件无松动;液压及液力传动系统无泄漏现象;转向、制动系统灵敏有效;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启动内燃机后,各仪表指示值应正常,方可起步行驶。
起步前,应先鸣声示意,宜将铲斗提升离地0.5m。
行驶过程中应测试制动器的可靠性。
并避开路障或高压线等。
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严禁铲斗载人。
装料时,应根据物料的密度确定装载量,铲斗应从正面铲料,不得铲斗单边受力。
卸车料时.举臂翻转铲斗应低速缓慢动作。
在向自卸汽车装料时,铲斗不得在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
当汽车驾驶室顶无防护板装料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在向自卸汽车装料时,宜降低铲斗及减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载、超载和砸坏车箱。
在边坡、壕沟、凹坑卸料时,轮胎离边缘距离应大于1.5m,铲斗不宜过于伸出。
如铲斗伸出过多,或在大于30度的坡面上前倾卸料,都将使机械重心超过前轮倾覆点,因失稳而酿成事故。
作业时,内燃机水温不得超过90℃,变矩器油温不得超过110℃,当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停机降温。
作业后,装载机应停放在安全场地,铲斗平放在地面上,操纵杆置于中位,并制动锁定。
第七章土方施工安全措施
土方开挖前必须制定内容详尽、针对性强的施工方案和预防措施,特别是对重点部位的开挖。
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责任到人。
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开挖监测工作,及时记录监测数据,认真分析,提前发现问题。
在沟槽两侧设牢固的1.2m高防护栏杆,刷醒目的红白漆,在路边或危险区域夜间设置红色标志灯。
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结构支护工作,重点部位重点支护。
支护结构必须经过认真计算和验算,确保支护结构的稳定性。
施工中注意对沟槽边坡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尤其将雨季作为重点来抓。
工人入场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土方开挖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土方开挖方案进行;土方开挖前,必须先探明现况地下管线情况,并进行坑探工作,明确管线种类、位置、埋深及走向,开挖过程中需确保现况管线安全;
开挖深度超过1.5m,应设人员上下坡道和爬梯,禁止攀边坡上下,以免发生坠落,开挖深度超过2m,必须在边沿设两道1.2-1.5m护身栏杆,人员不得趴在栏杆上往坑底看,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放坡,沟槽深度大于3米,应加大放坡;深度大于5米,应分两步开挖,并注意放坡(第一步放坡坡度为1:
0.75;第二步放坡坡度为1:
1),第一、二步之间平台宽度为1.5米;
任何人严禁在坑底休息;
夜间挖土时,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一切作业,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开挖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机械伤人或坠土伤人,挖掘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工作;
堆土时应堆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沟槽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
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
在挖土机工作范围内,不许进行其他作业;
挖土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沟槽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放坡或支撑处理,并注意支撑、防护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作
沟槽清土时,应从中央开始,退向坑边,已清理好的地方不再上人,浇筑砼时,施工人员可站在木板上操作,尽可能减少对基底土的扰动;
重物距边坡应有一定距离,汽车不小于3m,起重机不小于4m,土方堆放不小于1m,堆土高度部不超过1.5m,材料堆放应不小于1m;
挖掘机也按规定离坡边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车事故,一般距离不小于1-1.5m;
坑上人员不得向坑内扔抛物品,避免物体打击事故;
土方开挖时,禁止酒后作业,严禁嬉戏打闹,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第八章钢筋施工安全措施
8.1一般规定
8.1.1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照明设施等,并试运行符合安全要求。
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上岗作业。
8.1.2脚手架上不得集中码放钢筋,应随使用随运送,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边缘,以免滑下伤人。
8.1.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钢筋机械的构造性能和用途。
并应按照清洁、调整、紧固、防腐、润滑的要求,维修保养机械。
8.1.4机械运行中停电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