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灯标准.docx
《LED灯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LED灯标准.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LED灯标准
LED灯的分类
LED灯的分类
1.LED灯按发光管发光颜色分
按发光管发光颜色分,可分成红色、橙色、绿色(又细分黄绿、标准绿和纯绿)、蓝光等。
另外,有的发光二极管中包含二种或三种颜色的芯片。
根据发光二极管出光处掺或不掺散射剂、有色还是无色,上述各种颜色的发光二极管还可分成有色透明、无色透明、有色散射和无色散射四种类型。
散射型发光二极管和达于做指示灯用。
2.LED灯按发光管出光面特征分
按发光管出光面特征分圆灯、方灯、矩形、面发光管、侧向管、表面安装用微型管等。
圆形灯按直径分为φ2mm、φ4.4mm、φ5mm、φ8mm、φ10mm及φ20mm等。
国外通常把φ3mm的发光二极管记作T-1;把φ5mm的记作T-1(3/4);把φ4.4mm的记作T-1(1/4)。
由半值角大小可以估计圆形发光强度角分布情况。
从发光强度角分布图来分有三类:
(1)高指向性。
一般为尖头环氧封装,或是带金属反射腔封装,且不加散射剂。
半值角为5°~20°或更小,具有很高的指向性,可作局部照明光源用,或与光检出器联用以组成自动检测系统。
(2)标准型。
通常作指示灯用,其半值角为20°~45°。
(3)散射型。
这是视角较大的指示灯,半值角为45°~90°或更大,散射剂的量较大。
3.按发光二极管的结构分
按发光二极管的结构分有全环氧包封、金属底座环氧封装、陶瓷底座环氧封装及玻璃封装等结构。
4.按发光强度和工作电流分
按发光强度和工作电流分有普通亮度的LED(发光强度100mcd);把发光强度在10~100mcd间的叫高亮度发光二极管。
一般LED的工作电流在十几mA至几十mA,而低电流LED的工作电流在2mA以下(亮度与普通发光管相同)。
除上述分类方法外,还有按芯片材料分类及按功能分类的方法
LED的可靠性测试包括静电敏感度特性、寿命、环境特性等指标的测试.
静电敏感度特性是指LED能承受的静电放电电压。
某些LED由于电阻率较高,且正负电极距离很短,若两端的静电电荷累积到一定值时,这一静电电压会击穿PN结,严重时可将PN结击穿导致LED失效,因此必须对LED的静电敏感度特性进行测试,获得LED的静电放电故障临界电压。
目前一般采用人体模式、机器模式、器件充电模式来模拟现实生活中的静电放电现象。
为了观察LED在长期连续使用情况下光性能的变化规律,需要对LED进行抽样试验,通过长期观察和统计获得LED寿命参数。
对于LED环境特性的试验往往采用模拟LED在应用中遇到的各类自然侵袭,一般有:
高低温冲击试验、湿度循环试验、潮湿试验、盐雾试验、沙尘试验、辐照试验、振动和冲击试验、跌落试验、离心加速度试验等。
由于不是很清楚你公司具体是做led哪一个环节,有些测试及规范的事情可以交由上游供应商来做,因为目前LED行业还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所以选择一些规模大的供应商很关键,他们在出货的同时就已经做好了相关LED的各种分档分色工作以及可以提供一些你需要的参数指标.希望能帮到你!
广东省LED路灯地方标准(摘要)
来源: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LED(发光二极管)路灯的定义、产品分类、型号和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250V以下直流电源或1000V以下交流供电的道路、街路、隧道照明和其他室外公共场所照明用LED(发光二极管)路灯。
8.特殊技术要求
8.1灯具电性能
LED路灯在标称的额定电源电压及额定频率下工作时,其实际消耗的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不应大于10%,功率因素不应小于0.92。
8.2防护等级
LED路灯防护等级A级品不应低于IP67;B级品不应低于IP66;C级品不应IP65。
8.3平均寿命
LED路灯的额定平均寿命不应低于30000h。
8.4最大温度
LED路灯额定最大温度Tc值不应大于58℃。
8.5最大热沉温度
灯具内各个LED管的最大热沉温度不应大于65℃。
8.6主要光参数
8.7抗扰度
浪涌抑制性能(抗雷击)的电压保护水平应不低于2kV(线—线)和4kV(线—地)。
8.8配光特性
灯具中部分LED灯泡熄灭或整灯调光时,其光斑形状和路面照度均匀性不应发生明显变化。
9.试验方法
9.1外观要求
目测检查。
9.2安全
按GB7000.1、GB7000.5、GB19510.1和相应的国家标准或国外标准进行检验。
9.3电磁兼容性
按GB17743和GB17625.1的相关规定进行。
9.4灯具电性能
在25℃±2℃的环境温度下,在稳压电源(与灯具标称频率相同)及LED路灯之间接入精度不小于0.5级的交直流电参数测试仪,使LED路灯处于正常工作位置,接通并调节电源电压至额定值(如灯具标称电源电压范围,则分别调节至电源电压范围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使LED灯具工作2h,记录功率和功率因素值。
9.5防护等级
按GB7000.1的规定进行。
9.6光衰和寿命试验
9.6.1灯具老化方法
灯具老化在没有强制通风、温度控制在20℃-30℃的环境中进行,灯具按正常安装姿态架设,按灯具标称额定电压或标称的适用电压范围的最大电压接通电源,灯具以满功率工作。
灯具在老化过程中,每24h中关闭不少于2次,每次关闭时间应为25-35min,间隔时间至少应为30min。
样品数量不少于3台。
试验中,灯具不得出现任何故障、烧毁,否则不合格。
9.6.2光衰和寿命测量推算方法
以照度法替代光通量法,在距离灯具高度2米处下方测量中心点和沿道路方向的轴线上每距1米一个点的水平照度值,共测5个点,与各点初始值对比并得出5个点的平均维持率值。
在2000-5000h之间,每336h间隔测一次平均维持率值;如5000h时灯具仍然符合要求,则以2000h时的各点照度值为初始照度值,已测得的每336h间隔的照度值与2000h时对应的初始照度值比较并得出平均维持率,由上述10个点的平均维持率拟合曲线推算出平均维持率为75%时的寿命时间加上5000h即为该灯具的寿命。
选取其中1只路灯,同时用光度分布测试法测0-2000h时的光通量,计算出2000h光通维持率作为校准值。
测量照度时,环境温度应控制在25℃±1℃稳定3h以上的情况下进行。
9.7最大温度
按GB7000.1-2007中第12章的规定进行。
9.8最大热沉温度
选取LED中的热沉温度最高者,在该LED最靠近底部的散热器放置热电偶。
9.9灯具的主要光参数
9.9.1平均色温和平均显色指数
在25℃±1℃的环境温度和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用积分光谱测试系统测量,灯具样品放入积分球内,避免直射光射入测试探头,灯具外表面应粘贴不明显影响色温测试的白色覆盖膜。
燃点1h后测试。
9.9.2灯具光效和灯具配光曲线
在25℃±1℃的环境温度下,用光度分布测试系统测量。
首先测试灯具的光通量及光强分布、配光曲线等,灯具光效为LED路灯的光通量与灯具的实际消耗功率的比值。
9.10抗扰度
按GB17626.5规定的方法进行。
10.检验规则
10.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10.2出厂检验
10.2.1每个灯具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明书后方可出厂。
10.2.2出厂检验项目见表2;对于抽检项目检测不合格的,应加倍抽样进行检验。
复验合格后,才能重新包装交付收方。
复验不合格的,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如有不合格,应修复,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10.3型式检验
10.3.1型式检验应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10.3.2型式检验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品种抽取,每次抽取4件,若灯具光电性能有不合格项,则判为不合格。
其它项目中若有不合格项目,应在同一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仍不合格,则型式检验为不合格。
11.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
11.1标志
产品的污染控制标识要求应符合SJ/T11364的规定。
每件灯具应在适当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有关规定。
除此之外,产品上还应标注以下内容:
a)制造厂厂名、厂址;
b)产品名称及型号;
c)产品编号及生产日期;
d)主要技术参数;
e)产品标准号、相关认证标志。
11.2产品使用说明书
应符合GB9969.1的规定。
12.包装、运输、贮存
12.1包装
12.1.1在产品包装箱内,应装有下列技术文件(装入防水的袋内):
a)装箱单;
b)产品合格证;
c)产品使用说明书;
d)附件及其它相关文件。
12.1.2产品包装若被拆开并仍需贮存时,应重新包装。
12.2运输
灯具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振动、冲击和保持包装完好,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止雨雪淋袭的保护措施。
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12.3贮存
灯具包装后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介质的仓库内,仓库内不应有各种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物品及有腐蚀性的化学物质。
灯具不可重压,且应无强烈的机械振动、冲击和磁场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道路照明LED灯
LEDlampsforroadlighting
(送审稿)
《LED道路照明产品技术规范》LB/T002-2009
××××-××-××发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定义..............................................................1
4分类与命名.......................................................1
5要求..............................................................2
6试验方法.................................................................3
7试验规则..........................................................4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4
表1灯的初始光效(lm/W)...........................................................3
表2灯的显色性能..................................................................3
表3交收试验项目的分组、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和合格质量水平...........4
表4例行试验的试验项目、不合格质量水平、抽检数量和判别数组.........4
道路照明LED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照明LED灯的分类与命名、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
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集LED器件及其控制驱动电路和灯具于一体、采用交流220V/50Hz电源供电的道路照明
用LED灯(下简称“灯”)。
符合本标准的灯,在额定电源电压的92%~106%以及-30℃~40℃范围内,应能正常启动和燃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03,ISO2859-1:
1999,IDT)
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7000.1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7000.1—2007,IEC60598-1:
2003,IDT)
GB70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GB7000.5—2005,IEC60598-2-3:
2002,IDT)
GB/T10682双端荧光灯性能要求(GB/T10682—200×,IEC60081:
2005,NEQ)
GB17743电器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17743—2007,CISPR
15:
2005+A1:
2006,IDT)
GB/T18595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GB/T18595—2001,IEC61547:
1995,IDT)
GB17625.1—2003低压电器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每相输入电流≤16A)(GB17625.1
—2003,IEC61000-3-2,IDT)
GB/Taaaa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
GB/Tbbbb普通照明用LED和LED模块术语和定义
GB/Tcccc普通照明用LED模块安全要求
3定义
GB/Tbbbb确立的以及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道路照明LED灯LEDlampforroadlighting
满足道路照明要求的组合式LED照明装置,除了发光二极管(LED)作为光源发光外,还包括其他部件,
例如光学、机械、电气和电子部件,并将这些部件组合成一个整体。
3.2
光强分布luminousintensitydistribution
灯在给定的空间方向上所发出的光强与对应空间角度的关系。
空间角度通常在测量半平面上用极坐
标表示;参考轴方向γ=0°。
4分类与命名
GB/T××××—××××
2
4.1分类
4.1.1按不同配光类型的灯,在路面上形成的光形,可分为矩形光斑型LED灯(代号为Z)、圆形或椭
圆形光斑型LED灯(代号为Y)。
4.1.2按灯的调光类型可分为调光型LED灯(代号为T)和非调光型LED灯(代号为F)。
4.1.3按采用LED器件的功率可分为由小功率LED器件组合的LED灯(代号为X)和功率型LED器件
组合的LED灯(代号为G)。
4.2型号编写规则
灯的型号有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表示灯的代号(BDZ代表道路照明LED灯),第二部分表示灯的额
定电压和额定功率,第三部分表示灯的色调代号,第四部分表示灯的配光类型,第五部分为补充部分,
如灯的调光类型、采用的LED器件功率类型等和/或其他信息。
型号示例
如:
“BDZ220/30–RRZT”表示额定电压为220V、额定功率为30W、色调为日光色(RR)的矩形光斑截光型、
调光型道路照明LED灯。
5要求
5.1安全要求
灯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cccc、GB7000.1和GB7000.5的要求。
灯的防护等级应达到IP65。
5.2外形尺寸
灯的外形尺寸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5.3灯功率
灯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工作时,其实际消耗的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不得大于10%。
5.4功率因数
灯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工作时,其功率因数实测值不得比制造商的标称值低0.05。
5.5电磁兼容
6.5.1灯的无线电骚扰特性应符合GB17743的要求。
6.5.2灯的输入电流谐波应符合GBl7625.1的要求。
6.5.3灯的电磁兼容抗扰度应符合GB/T18595的要求。
5.6光强分布和眩光限制要求
灯的配光性能应满足道路照明要求。
推荐的光分布特性见附录
灯的亮度不应过高而导致不可接受的眩光,在纵向80°和90°光束角方向上灯所发出的光强不得超
过30cd/10001m和10cd/10001m;在任何情况下,纵向90°光束角方向上的光强最大值不得超过
1000cd。
5.7初始光效和光通量
灯的初始光效应不低于符合表1的规定值。
灯的补充部分
表示灯的配光类型
表示灯的色调代号
表示灯的额定电压/额定功率
表示道路照明LED灯(BDZ)
GB/T××××—××××
3
表1灯的初始光效(lm/W)
等级颜色:
RR/RM/RZ颜色:
RC/RL/RB/RN/RD
17570
26055
35045
灯的初始光通量可由制造商或销售商标称,但其实测值不得低于标称值的90%。
5.8颜色特性
灯的颜色标准色品坐标应符合GB/T10682规定的目标值要求,制造商可根据用户要求制造非标准颜
色的灯,但应给出非标准颜色色品坐标的目标值。
灯的一般显色指数的初始值不应比表2规定值低三个
数值。
表2灯的显色性能
色调代号RR/RM/RZRC/RL/RB/RN/RD
显色指数7570
5.9寿命
灯的额定寿命不得低于30000h。
5.10光通维持率
灯在燃点3000h时,其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92%;在燃点6000h时,其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88%;
寿命终止时其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70%。
5.11开关次数
灯应能通过15000次开关试验。
6试验方法
6.1试验的一般要求
除另有规定的项目外,全部试验均应在环境温度为25℃±1℃,相对湿度最大为65%的无对流风的
环境中进行。
在稳定期间,电源电压应该稳定在±0.5%的范围之内;在测量时,应降至±0.2%的范围之内;对
于寿命试验应该稳定在±2%。
电源电压的谐波含量不得超过3%。
总谐波含量是基波为100%时各次谐波分量的方均根之和。
各项试验均应在额定频率下进行,灯应置于自由空间中。
6.2外形尺寸试验
外形尺寸(5.2)用误差不大于0.05mm的量具测量。
6.3基本电性能试验
灯的功率(5.3)和功率因数(5.4)按GB/Taaaa规定的方法测量。
6.4电磁兼容
灯的无线电骚扰特性(5.5.1)试验按GB17743的要求进行。
灯的输入电流谐波(5.5.2)试验按GBl7625.1的要求进行。
灯的电磁兼容抗扰度(5.5.3)试验按GB/T18595的要求进行。
6.5光度性能的试验
灯的光强分布和眩光(5.6)、初始光效/光通量(5.7)、颜色特性(5.8)的试验按GB/Taaaa规定
的方法测量。
灯的光效通过计算得出。
6.6寿命特性
灯的额定平均寿命(5.9)和光通维持率(5.10)试验应按GB/Taaaa规定的方法测量。
开关次数(5.11)试验在施加额定输入电压下,以30秒点灯、30秒关灯条件下进行15000次开关试
验。
GB/T××××—××××
4
6.7标志(8.1)试验
灯标志的正确性和清晰度用目视法检查,牢固度用蘸水的湿布轻轻擦拭标志15s后,再用蘸有有机
溶剂(己烷)的布擦拭15s,试验后,标志仍应清晰可辩。
7试验规则
7.1为了检验灯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制造商应对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交收检验和例行检验。
7.2交收检验的灯应从每班生产的同一型号灯中均匀地抽取。
交收试验按照GB/T2828.1执行,其试
验项目、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按表3规定。
表3交收试验项目的分组、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和合格质量水平
序号组别试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抽样方案检查水平AQL,%
1外形尺寸5.26.2
2
I
标志8.16.7
S-34.0
3灯功率5.3
4功率因数5.4
6.3
5初始光效/光通量5.7
6
II
颜色特性5.8
6.5
一次
S-26.5
7.3例行试验的灯应从交收试验合格的灯中均匀地抽取,一年不少于1次。
每当停止生产半年以上,
或当灯的设计、工艺或材料变更或可能影响灯的性能时,都应进行例行试验。
例行试验按GB/T2829标准的判别水平I的一次抽样方案执行,其试验项目、不合格质量水平、抽样
数量和不合格判定数组按表4规定进行。
例行试验不合格,则应停止生产和验收,直至新的例行试验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和验收。
表4例行试验的试验项目、不合格质量水平、抽检数量和判别数组
序号试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RQL,%样本大小判定数组
1外形尺寸5.25.2
2标志8.16.7
3灯功率5.3
4功率因数5.4
6.3
5光效/光通量5.76.5
6光强分布5.6
7颜色特征5.8
6.5
8电磁兼容5.56.4
2512[2,3]
9光通维持率6.107.7[2,3]
10开关次数6.5[2,3]
11平均寿命6.117.6
3010
1)
1)按照6.6规定的试验方法确定平均寿命,再与5.9比较,判定是否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每只灯上应有下列清晰而牢固的标志:
a)制造厂名称或注册商标;
b)电源电压和频率;
c)标称功率或型号及由制造商或销售商提供的有关光、电特性的参数;
d)制造日期(年、季或月)
注:
年和月用数字表示,季用罗马字表示
8.2灯用包装箱包装。
包装应安全可靠,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或盖有符合9.3要求的合格印章。
8.3合格证上应标明:
a)制造厂名称或注册商标;
b)检验日期;
GB/T××××—××××
5
c)检验员签章。
8.4包装盒和包装箱上应使用汉字注明:
a)制造厂名称或注册商标及厂家地址;
b)产品名称和型号;
c)额定电压和频率;
d)包装箱内灯的数量;
e)产品标准号;
f)其他标志。
8.5灯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大于85%的通风的室内,空气中不应有腐蚀性气体。
8.6灯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雪淋袭和强烈的机械振动。
ARC系列產品為艾笛森光電最高亮度的高功率LED產品,採用新進的封裝技術,使ARC系列產品可有效滿足多變性的固態照明需求,可廣泛應用於車燈、洗牆燈或一般照明。
ARC產品在350mA操作下,可輸出95流明的白光。
相較於含汞的螢光燈管,ARC產品完全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