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劳动合同工资构成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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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之劳动合同工资构成模板

劳动协议工资组成

【篇一:

相关职员工资劳动协议】

相关职员工资劳动协议

甲方:

丹江口市喜洪经贸有限责任企业

乙方:

联络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现居住地):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相适应工资分配机制,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友好稳定,依据《中国劳动法》、《中国劳动协议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乙方工资待遇相关事宜,双方依据法律,法规要求,自愿,平等协商标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本协议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协议使用期间,本

协议对甲乙双方含有相同约束力,双方必需认真推行本协议各项条款。

二,依据双方签署劳动协议,乙方入职甲方企业,乙方工资为月薪制;三,乙方在劳动协议约定任职期间内,工资包含:

底薪:

元;项目分成:

四,其她待遇:

乙方在甲方企业工作期间,包住宿,

五,职职员资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每个月日左右为发放时间。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工作日支付;

六,以下费用从职职员资中代扣或扣除:

1.职员个人缴纳税款;

2.职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3,按劳动协议约定,因给企业造成损失而明确要由职员赔偿

经济损失费用;

4,职员因违反要求而受到罚款;

七,变更、解除、终止协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能够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1.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改变,工资协议中部分条款难以推行;

2.签订本协议所依据法律、法规被修改或者废止;

3.法律、法规要求能够变更或者解除其她情形;

4.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解除、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5.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推行。

八,工资协议变更程序:

1.一方提出提议,向对方说明需要变更工资协议条款、变更理由与条件;

2.在工资协议期限内,签署工资协议一方就工资协议实施情况和变更提出商谈时,经协商一致后,由企业在7日内变更工资协议。

3.新工资协议成立,原工资协议即行终止。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劳动协议具相同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相同效力,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

相关新劳动法工工资组成】

相关“新劳动协议法”工资组成修改方案

本企业实施天天8小时、每七天48小时工作制(即每七天六天工作制),原工资已包含周末加班费。

为适应新劳动协议法要求,我企业已将周末加班费单列,即:

工资+周末加班费”(工资为每七天五天工作制工资)。

并对职员工资组成方案作出部分调整。

但因为现在劳动力市场较为担心,以及江门地域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等原因,现有工资标准已不能适应企业发展需要。

为此,现对该方案修改为:

一、工资组成方案

工资+周末加班费

说明:

将原工资拆分为“工资+周末加班费”,以后,除正常阶段调整工资(即试用期结束或工作满一年)外,职员调整工资标准上以岗位津贴或工龄津贴单列。

其她加班费按原制度实施。

二、工场职员、组长人员具体工资拆解方案;

1.工资拆解方案

三、企业管理人员(含工工场文员、主管、经理、及各部门人员)

第1页共2页

具体工资拆解方案:

1.月工资低于1000元,按以下拆解方案:

850元=610元+240元(工资+周末加班费,下同)900元=650元+250元

950元=680元+270元

周末加班费=原工资总额-工资

即月工资=工资+周末加班费

3.时薪计算公式同上.

四、企业职员原享受其她福利待遇按原制度实施。

五、职员具体工资标准按企业工资制度方案实施。

年月

第2页共2页日

【篇三:

劳动协议法相关职职员资、福利明确要求】

劳动协议法相关职职员资、福利明确要求

1、用人单位让职员加班要支付加班费吗?

【现实迷惑】

星星玩具厂今日接到一笔数额较大订单,因为时间紧迫,该厂责任人遂要求全厂职员不分昼夜地加班,采取轮休制度。

该厂职员表示愿意接收厂里决定,但要求支付加班费。

加班要支付加班费吗?

【法律王说法】

加班要支付加班费。

为了保障劳动者正当权益,国家在立法时,并不支持用人单位为了业绩而安排职员长时间地从事超出既定时间工作,因为这在实质上是侵犯职员正当权益。

不过实际上,超时工作现象不可避免,对此,只能采取部分赔偿方法,比如,给加班职员支付加班费。

本案中,星星玩具厂为了在要求期限内完成订单,而要求职员们加班加点,这本也是无可奈何事。

但职员们加班加点付出劳动,应该给予一定赔偿,支付职员加班费。

【发条链接】

《中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该严格实施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该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工资支付暂行要求》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要求工作任务后,依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根据不低于劳动协议要求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根据不低于劳动协议要求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根据不低于劳动协议要求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施计件工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据上述要求标准,分别根据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计件单价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实施综累计算工时工作制,其综累计算工作时间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

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要求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实施不定时工时制度劳动者,不实施上述要求。

2、用人单位能够采取签署协议方法延长工作时间吗?

【现实迷惑】

某玩具加工厂常常不定时接到订单,也就意味着职员要常常加班,可是加班要支付加班费。

厂领导为了降低成本,就令全部职员与玩具厂签署一份协议,约定将工作时间延长为天天12小时,假如不签协议就辞职。

玩具厂能够这么做吗?

【法律王说法】

玩具厂不能用与劳动者签署协议方法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者天天工作时间不超出八小时、平均每七天工作时间不超出四十四小时工时制度是法律要求,是强制性要求,任何协议签署都不能违反该要求,不然协议视为无效。

本案中,玩具厂强迫职员签署意在延长工作时间协议,这项协议内容已经违反了国家相关工作时间强制性要求,协议无效。

【发条链接】

《中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施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出八小时、平均每七天工作时间不超出四十四小时工时制度。

《中国劳动协议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告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协议;

(二)用人单位免去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要求。

对劳动协议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定。

3、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获赔偿吗?

【现实迷惑】

某企业为了发明愈加好效益,决定扩大规模。

不过,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企业领导层于是决定临时扣押职职员资,用于企业资金周转。

结果,企业连续扣押了一个季度职职员资。

被拖欠工资职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企业立刻支付拖欠工资,并作出对应赔偿。

职员们这么要求合理吗?

【法律王说法】

职员们要求是合理,企业应该就拖欠工资行为进行赔偿。

中国实施按劳分配标准,付出多少劳动,就应该得到多少回报,这是法定权利。

对于被拖欠工资,按数支付,这是自然。

不过,劳动者依法取得酬劳权利受到侵犯,按要求也应该支付赔偿。

本案中,该企业扣押了职员一个季度工资,不管基于什么样理由也是不能免责。

除了将拖欠工资原数发放外,还应该为侵权行为负担责任,对职员们作出一定赔偿。

【发条链接】

《中国劳动协议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酬劳、加班费或者经济赔偿;劳动酬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根据劳动协议约定或者国家要求立刻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酬劳;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未依据本法要求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要求》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正当权益行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赔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经济赔偿和赔偿金标准,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

4、国家要求福利待遇算在最低工资里吗?

【现实迷惑】

小晴从老家出来到南京一家制药厂打工,签署了协议。

很快,小晴认为自己工资太少,就向厂里面提出来要求涨工资。

厂里认为协议中双方已明确要求工资数额,且厂里给她基础工资、加班加点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累计已超出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拒绝了小晴请求。

国家要求福利待遇算在最低工资里吗?

【法律王说法】

国家要求福利待遇不能算在最低工资里。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最低劳动酬劳。

但有几项不能包含在最低工资里,倒如,加班费、在特殊条件下工作津贴,再有就是劳动者福利待遇。

国家要求最低工资标准,是为了使劳动者所得工资能够维持基础生活需要,这是强制性要求,不能用约定形式来抗辩,不然就是无效协议。

本案中,制药厂与小晴签署协议违反了此强制性要求,是无效。

【发条链接】

《最低工资要求》

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立付给劳动者工资在提出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要求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施计件工资或分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对应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因为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署劳动协议约定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不适适用于本条要求。

5、休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吗?

【现实迷惑】

小何与小静相恋三年后最终喜结连理,两人婚后到巴厘岛度了7天假,回来后企业通知

她们休婚假7天工资不予发放,两人很是生气,休婚假期间不发工资吗?

【法律王说法】

休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依据中国法律要求,享受婚假是劳动者基础权利。

劳动者结婚时,用人单位通常给予一至三天带薪假期。

为了激励晚婚晚育,对

于晚婚青年,有地方除了国家要求3天假期外,会另给10天左右带薪假。

本案中,依据国家法律休婚假,工资应该照常结算,该企业不能将婚假算作旷工。

【发条链接】

《中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与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该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要求》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协议要求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6、企业停工期间职员们领不到工资吗?

【现实迷惑】

某机械模具厂决定检修全厂机械设备,全厂职员停工半个月。

厂里同时宣告,停工期间,因为全厂职员都没有参与劳动,所以全部扣除半个月工资。

该机械模具厂行为正当吗?

【法律王说法】

该机械模具厂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要求。

根据法律要求,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协议要求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这里所说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应该是指前后两个工资发放日之间时间。

本案中,该机械模具厂每个月支付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机械模具厂工资支付周期是一个月。

因为检修设备,全厂停工半个月,不到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并非劳动者原因所致,所以,机械模具厂要正常支付劳动者工资。

【发条链接】

《工资支付暂行要求》

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协议要求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劳动酬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相关要求办理。

7、女性职员流产能够享受休假待遇吗?

【现实迷惑】

小刘因不慎摔跤造成胎儿流产,经受身心打击小刘住院接收诊疗,小刘随即向企业请半个月假,以此恢复遭受创伤身体,然而企业却以种种借口不予同意,小刘考虑到本身健康情况,遂自行休假了半个月。

半个月后,小刘被企业通知因某无故旷工半个月,企业决定对其作出扣除全部工资决定。

企业扣除小刘工资行为是合理吗?

在怀孕期间流产女职员不能休假吗?

【法律王说法】

企业扣除刘某工资行为是不合理。

女职员怀孕时不慎流产,依据要求,应该休假。

流产一样会给女职员身体造成严重影响,女职员应该勇敢地维护自已正当权益。

女职员流产后,用人单位应该依据医院证实,给予一定时间产假,休产假期间,薪金照发。

本案中,小刘意外流产,企业应该让其休假,并按正常情况支付工资。

不过,该企业不仅不批假,反而扣除刘某一个月工资,应该责令其支付劳动酬劳,并作出经济赔偿。

【发条链接】

《女职员劳动保护要求》

第八条(第二款)女职员怀孕流产,其所在单位应该依据医务部门证实,给予一定时间产假。

《相关女职员生育待遇若干问题通知》

第一条女职员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该依据医务部门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8、女职员怀孕期间单位能够终止劳动协议吗?

【现实迷惑】

小红与单位之间协议立即到期,单位通知小红,不再续订劳动协议。

此时,小红已经怀孕一个多月,小红向单位提交了医院诊疗证实,要求继续劳动协议关系。

单位则认为,协议期满属于自然终止,单位只是不再续订。

这种情况下,企业终止协议行为是正当吗?

【法律王说法】

企业终止协议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要求。

原本,协议自然到期后,解除劳动协议关系是理所当然,不过,对于特珠情况还是要尤其对待。

比如,女职员在怀孕期间,即使协议自然到期,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协议,必需等到孕期结束。

本案中,小红在协议立即到期时怀孕了,用人单位如想解除协议,必需等到小红孕期乃至产期结束。

一样道理,女职员在产期和哺乳期内也享受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仅不能解除劳动协议,而且还要对其采取合适保护方法,保护女职员正当权益。

【发条链接】

《关干落实实施中国劳动法若干问题意见》

第三十四条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要求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协议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协议。

劳动协议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9、劳动者能够经过哪些路径维护正当权益?

【现实迷惑】

任某突发重病,因为当地医疗水平有限,任某决定到外地接收愈加好诊疗,因为时间慌忙没来得及向企业请假。

等到任某病情稳定后,任某立刻向企业汇报了自己情况。

因为任某未请假,致使企业没有立刻安排人手,造成任某负责企业网络被病毒入侵,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企业领导大发雷霆,决定与任某解除劳动协议。

任某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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