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哲基本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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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哲基本资料
1.马哲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一)★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是世界观的理论体系
(1)恩格斯提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何者第一,有无同一)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①是任何哲学派别都不能回避的问题;②是解决其他哲学问题的前提;③是划分哲学基本派别的依据;④是人们生活中的基本问题。
(2)一切哲学都不能调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基本派别,这是哲学的党性。
(3)唯物主义主张物质第一、精神第二,按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说明世界,不附加外来成分。
(4)唯心主义主张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
(把握唯心主义的两个基本形态)
①主观唯心主义把人的感觉、观念作为唯一真实的存在和世界的本原;(唐刘禹锡唯物)
②客观唯心主义把某种脱离个人的精神变为独立的存在,作为世界本原和万物创造者。
将认识过程中的感性阶段夸大、绝对化,导致主观唯心主义。
将认识过程中的理性阶段夸大、绝对化,导致客观唯心主义。
(5)唯心主义产生的根源:
①社会历史根源、②阶级根源、③认识论根源(感觉是屏障,不可知论)
(6)旧唯物主义的缺陷:
机械性、形而上学性、不彻底性,没有确立科学的实践观。
(7)马克思主义的特征:
(马克思最伟大的贡献:
创立唯物史观;)(旧唯物半截子是因为自然观唯物,历史观唯心;)①阶级性---公开申明为谁服务;(一切辩证法都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发展变化的。
没有认为世界统一)
②实践性---强调理论对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反过来又指导实践。
(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实践)
③革命性与科学性的统一。
马克思和旧唯物最主要区别:
唯物史观。
(8)马哲与具体科学的关系:
一般与个别;抽象与具体;指导与被指导;普遍与特殊。
共性与个性
2.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作用(多选把握)
(一)
(1)揭示人类社会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我们理解社会提供思想武器。
唯心不是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
(2)为我们认识社会提供了辩证法原则,我们要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认识社会。
(3)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树立三观)
(4)提高人们对社会发展、社会管理规律的认识和运用能力。
3.马哲和西方哲学:
反对科学主义但重视科学精神,反对抽象人本主义但重视人文精神
(一)
(1)科学主义否定哲学世界观功能,推崇科学知识,放弃世界观的研究。
(2)人本主义反对科学和理性,强调人的存在的本体论(不是以人为本),具有非理性主义的特点。
4.物质观体现唯物自然观和历史观、唯物论与辩证法、本体论与认识论的统一
(二)。
(1)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物质定义的意义:
三个划清界限---同唯心主义和二元论、同不可知论、同旧唯物主义。
(正确理解物质范畴要把握自然物质的多样性,客观实在性。
)
(物质和物质范畴是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关系,物质和物质形态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庸俗唯物的错误是抹杀了意识的主观特征。
)
(2)客观实在是物质的共同的一般本质,它通过运动表现出来。
世界上除了运动着的物质之外什么也没有。
(3)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
运动和物质不可分离,设想没有运动的物质是机械唯
物论;设想没有物质的运动是唯心论。
运动和静止都是物质的固有属性,运动绝对,静止相对,他们相互包含。
(4)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
相对静止使事物呈多样性,是区分事物基础,衡量事物运动尺度。
(5)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活动。
形式:
生产、处理和变革社会关系和科学实验。
(6)实践有三个基本特征:
客观现实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
实践三环节:
目的、手段、结果反馈。
(7)主体是指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是主体活动对象的总和。
实践活动就是以主体、中介和客体为基本骨架的动态系统,通过实践活动使客体主体化,使主体客体化。
5.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及其与人的实践活动的关系
(二)
(1)主观世界:
人的意识、观念世界,是人的头脑反映和把握物质世界的精神活动、心理活动的总和;(存在主义所谓的存在是指“个人的存在”),(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限定和超越的关系)
(2)客观世界:
物质的,可以感知的世界,人的意识之外的一切物质运动的总和,包括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
目的和手段;创造者和被创造者;能动者和被动者)
(3)自在世界(又称天然自然),是人类世界产生前的先在世界,是尚未被人化的自然界;
(4)人类世界(又称属人世界),是在人类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统一体。
6.意识的产生、本质及其能动作用
(二)★★不能说意识创造物质,可以说意识可以转化为物质。
(1)从起源看,意识是物质世界高度发展的产物,既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又是社会的直接产物。
三个决定性环节:
生物刺激感应->动物感觉和心理->人类意识;(劳动促进人脑形成,起决定性作用。
)
(2)从意识的本质看,意识是物质在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映像。
(3)从意识的作用看,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
计划性,主观创造性,生理机能调控。
(4)本质:
意识是人脑对物质的反映,意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在内容上是客观的,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
(不能说意识是物质的东西,只能说意识依赖于物质,没有独立存在的意识和精神。
)
(5)意识发挥的条件:
①遵循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②必须把正确的思想付诸实践;③借助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手段。
(对实践结果进行评价有:
对实践效能、实践效率和实践效果的评价。
)
7.世界统一性和多样性(物质统一性原理)★★★
(二)
(1)世界是统一的,即世界的本原是一个;坚持一元论反对二元论。
(2)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物质是世界的本原;坚持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
(3)物质世界的统一性是多样性的统一,是在客观实在基础上的统一。
坚持辨证唯物反旧唯物
8.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世界观的根本要求
(二)
(1)实事求是:
一切从实际出发,从中找出其固有的规律性,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
(2)解放思想:
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破除不符合实际的旧观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主观与客观相符合
(3)与时俱进:
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指导下的实践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4)解放思想是前提,实事求是是核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目的,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9.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联系与系统(三)★★★
(1)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
是客观的普遍的。
坚持用联系的观点,反对孤立片面的观点。
联系是客观事物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
(3)系统的主要特征:
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开放性。
其中最主要特征:
整体性。
(4)科学的任务:
揭示事物联系,科学的突破往往表现在把看来没有联系的事物联系起来。
(5)①整体由部分构成,但不等于部分之和②部分离不开整体,否则将失去原有的性质和功能;③整体决定部分,部分影响整体;④整体和部分字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10.发展的永恒性和普遍性。
发展的实质。
发展的过程性(三)
(1)运动是指宇宙间所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
(2)发展是具有前进性质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即新陈代谢
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发展是过程的集合体,是前进性的运动,是一切事物和现象的根本法则。
(3)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发展的本质:
创新):
①新事物代表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②新事物取代旧事物是辨证的否定过程③在社会领域,新生事物符合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
(4)过程指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世界总过程的主导方向是前进。
存在即过程,产生出来的东西都要灭亡
两个基本特征
唯物辩证法试图回答的问题是“世界的存在状态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存在的基本特征有两个:
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普遍联系
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认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认为:
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1.联系的客观性: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2.联系的普遍性:
联系包括横向的与周围事物的联系,也包括纵向的与历史未来的联系。
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及其内部各要素、部分、环节,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但另一方面事物又存在着相对独立性,即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相区别而相对独立地存在。
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事物的相对独立存在是互为前提的。
3.联系的多样性:
从大的方面说,联系可分为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等等。
4.联系的条件性:
所谓的条件是指同某一事物相联系的,对它的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诸要素的总和。
每一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依赖于周围的其他事物,都同其他事物有联系,这些事物就是这一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条件问题上坚持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
第一在条件问题上坚持有条件论和条件的客观性,认为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受各种条件的制约,任何事物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产生,存在和发展,也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会灭亡。
第二,在条件问题上坚持辩证法,就是承认条件的复杂性和可变性。
唯物辩证法承认条件的可变性,首先,条件是复杂的。
其次,条件是可变的。
并不是说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和创造条件,改变和创造条件必须遵循事物本身的发展规律。
并且也要依赖一定的条件。
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认为:
矛盾(即对立统一)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
所谓矛盾,在辩证法中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矛盾的双方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
恩格斯认为:
“运动本身就是矛盾。
”毛泽东更强调: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的始终。
换言之,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是事物存在的深刻基础,也是事物发展的内在根据。
从一定意义上说,事物就是矛盾,世界就是矛盾的集合体;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或世界,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或世界的发展。
永恒发展
唯物辩证法认为:
世界是一个过程,过程是由状态组成的,状态是过程中的状态;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有生必有灭,无灭必无生;旧事物灭亡的同时,就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
唯物辩证法认为:
所谓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趋势,其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一个事物的发展往往是一个“不平衡→平衡→新的不平衡→新的平衡”的波浪式前进、循环往复式上升的过程,而一个个有限的过程就组成了无限发展的世界,换言之,世界也可以被看作是永恒发展的“过程”的集合体。
原理以及对应的方法论
联系的普遍性原理:
原理:
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
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方法论:
坚持联系的观点,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联系的客观性原理:
原理:
事物的联系具有客观性。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人们既不能否定事物的联系,也不能把主观联系强加给事物。
方法论:
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的联系;要具体地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以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真实联系。
因果联系原理:
原理:
事物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因果之间既有先行后续,又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原因与结果相互区别相互联系。
方法论:
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坚持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体现的哲学原理:
原理:
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方法论:
我们要坚持唯物辩证法这个观点,就要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
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要明确事物处于怎样的阶段和地位;要坚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运动和物质关系原理:
原理: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
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
运动是普遍的、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
原理:
整体和部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
二者区别:
第一,二者的内涵不同;第二,二者的地位与功能不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第三,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第四,当各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第五,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
二者联系:
第一,二者不可分割,整体有部分组成,部分是整体的部分;第二,二者相互影响,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反之,部分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第三,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方法论:
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规律的客观性原理:
原理:
规律是客观的,指的是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规律是客观的,意味着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是客观的,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规律是客观的,不等于说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无能为力。
方法论:
要求我们要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同时要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矛盾的含义原理:
原理:
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又叫“斗争性”。
所谓“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趋势,又叫“同一性”。
它有如下两种情形:
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
方法论:
我们要一分为二的看问题。
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原理:
原理:
矛盾是客观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方法论:
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原理: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矛盾的特殊性表现在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还表现在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还表现为事物矛盾的双方也各有其特点。
方法论:
矛盾特殊性的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
掌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我们正确地认识事物,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
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次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
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
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
它们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结合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辩证关系得出对应的方法论:
方法论:
我们懂得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的原理,就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内因和外因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
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方法论:
要重视内因的作用,又不能忽视外因的作用,坚持内因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质变和量变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
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
没有量变作准备,就不会有质变发生。
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
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方法论:
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
要坚持适度原则;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要重视量的积累,还要学会“优化结构”。
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原理:
原理:
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则是迂回曲折的。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
方法论:
要坚信前途是光明的,对前途充满信心;要准备走曲折的路,满腔热情地支持新事物,坚定地走曲折的道路。
三个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认为:
规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规律具有客观性、稳定性、可重复性和普遍性。
换言之,规律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既不能被人创造,也不能被人消灭,只要条件具备就一定要发生作用,所以必须尊重规律。
但辩证法也强调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性:
其一,在认识世界时,由于规律隐藏在事物的内部,只有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透过现象、把握规律;其二,在改造世界时,也要依靠主观能动性,根据实践的目的、因势利导地改变规律赖以起作用的条件,从而引导规律起作用的具体方式。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有三条,即对立统一规律(矛盾的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关于这三条基本规律的内在关系,一般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很多人主张最基本规律只有一条,即对立统一规律;毛泽东曾指出:
“应该是一元论,不应该是三元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但也有的人不赞成这个观点,而主张把三大规律并列化和立体化——即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综合规律;量变、序变、质变规律;肯定、否定、再肯定的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唯物辩证法认为:
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例如,有光就有影,有正就有负,有生就有死,有得就有失,电现象中包含有正电荷和负电荷,等等)。
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对立统一思想来自黑格尔。
质量互变规律
唯物辩证法认为:
事物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
量是指衡量事物处在的某种状态的数量或具体形式;质是指事物的性质或本质。
量变是事物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的变化,是一种飞跃,往往表现为突变。
质量互变规律,即从量变到质变,是说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的事物,在其每次由一种性质变化到另一种性质的过程中,总是由微小的变化(即量变)慢慢积累开始,当这种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事物由一个性质变化到另一个性质(即质变)。
量变是质变的准备,没有量变就不会发生质变;经过质变,在新质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推动事物无限地发展下去。
因此说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
例如,冰、水、水蒸气之间的随温度变化而相互转化的过程,可以看成量变到质变的例子。
再例如,经螺旋形楼梯向上,在坐标不断转化后,平面坐标回到原点(0,0)而本身也就更上一层楼,在三维世界的坐标即变为(0,0,1),其中平面坐标的变化即伴随三位坐标整体改变,是量变过程,设坐标为(a,b,z),(a,b)为量变,z为质变,量变也伴随质变,是质变的积累,积累到z=1自然质变,二维即变为三维,若设(a,b,z,n)为四维,即空间abz和时间n,n随abz改变而改变,当n改变单位1时,假设这个单位是年,你在同一地点站一年,地球绕一周,空间abz(只考虑太阳系为不动体)回到原来位置,你却不是一年前n时的你了,n+1即为n的质变,而随不动体的改变,单位亦随之变化,则abz改变充斥不动体的每个二维位面时,质变发生。
而每个质变又是新量变的基础,循环往复。
就像原子到夸克的盒子关系的反向发展,没有尽头,不断发展进化。
反映到人的主观意识就是理想或者追求一类的东西了。
辩证否定观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否定之否定原理来自黑格尔的“正-反-合”三阶段论:
“正”态事物由于内部矛盾的发展,会过渡到反面,成为“反”阶段,这是第一个否定;由反阶段再过渡到它的反面,是为否定之否定。
经过否定之否定后,事物显然回到“正”态。
唯物辩证法认为: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连着一个过程的,过程的更替要通过否定来实现。
在事物发展的长链条中,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就表现为一个周期。
因此说,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否定之否定后的状态并不是原有的肯定的状态,而是一种更上层楼后的“扬弃”。
用列宁的话说:
仿佛是旧东西在高级基础上的回复,是“内容的前进、形式的复归”。
唯物辩证法认为:
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而道路却是迂回曲折的,之所以说总趋势是前进的,正是因为否定不是“抛弃”,而是“扬弃”,是在肯定一部分的基础上再发展,是集中了前两个阶段的积极成果后的更加完善。
而之所以说发展是曲折的,是因为事物的发展是事物内部矛盾斗争推动的。
例如,种子到果实再到种子,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又如中国的民间谚语,“物极必反”是第一否定,“否极泰来”则是否定之否定。
再如,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原始社会是公有制,奴隶、封建和资本主义是私有制,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又将是公有制(不是原始社会的物质匮乏的公有制,而是经奴隶、封建和资本主义发展后,物质极大丰富的公有制),这也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五对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是:
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性、偶然性和必然性。
现象和本质
唯物辩证法认为:
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在联系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或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
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和本质是一对辩证统一:
1.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
现象是表面的、具体的、和易逝多变的,往往靠感官即能感知;本质则是隐藏在事物的内部的、是事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