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oHS指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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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oHS指令
欧盟RoHS指令
《华南新闻》(2005年06月09日第四版)
2005年06月09日
RoHS是《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的英文缩写。
其列出的六种有害物质包括:
铅,镉,汞,六价铬,多溴二苯醚和多溴联苯。
RoHS指令主要涉及以下几类产品:
白色家电,黑色家电(电视、音响等),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和医疗电气设备。
欧盟将在2006年7月1日实施RoHS指令。
2004年第一季度,机电产品在我国出口总额中占55%。
欧盟已经成为我国机电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
RoHS问答---什么是RoHS
1.什么是RoHS?
RoHS是《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Restrictionoftheuseofcertainhazardoussubstancesin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的英文缩写。
2.有害物质是指哪些?
RoHS一共列出六种有害物质,包括:
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联苯PBB。
3.为什么要推出RoHS?
首次注意到电气、电子设备中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是2000年荷兰在一批市场销售的游戏机的电缆中发现镉。
事实上,电气电子产品在生产中目前大量使用的焊锡、包装箱印刷的油墨都含有铅等有害重金属。
4.何时实施RoHS?
欧盟将在2006年7月1日实施RoHS,届时使用或含有重金属以及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联苯PBB等阻燃剂的电气电子产品将不允许进入欧盟市场。
5.RoHS具体涉及那些产品?
RoHS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种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主要包括:
白家电,如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吸尘器,热水器等,黑家电,如音频、视频产品,DVD,CD,电视接收机,IT产品,数码产品,通信产品等;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医疗电气设备
6.目前RoHS进展情况?
一些大公司已经注意到RoHS并开始采取应对措施,如SONY公司的数码照相机已经在包装盒上声明:
本产品采用无铅焊接;采用无铅油墨印刷。
信息产业部2004年也出台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内容与RoHS类似,并于十月份成立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研究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开展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有关的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特别是加快制定产业急需的材料、工艺、名词术语、测试方法和试验方法等基础标准。
欧盟“两指令”台州机电产品出口遭制约
慧聪网 2006年3月9日9时2分 信息来源:
台州日报
3月2日,欧洲权威认证机构KEMA在台州举办研讨会,为台州企业应对欧盟的“两指令”出谋划策。
因为欧盟实施的ROHS和WEEE两项指令,将严重制约台州机电产品出口。
那么,这“两指令”到底为何物?
它会给台州机电产品带来什么影响?
“两指令”是一种绿色环保壁垒
“两指令”是指,2003年1月27日,欧盟通过的《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简称ROHS指令)和《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简称WEEE指令)。
前一项指令将于2006年7月1日实施,后一项指令已于2005年8月13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ROHS指令的内容为:
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其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和聚溴二苯醚等6种有害物质的含量必须符合规定限量,并保证对废弃物进行合理回收与处理。
WEEE指令(报废指令)要求生产商(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在2005年8月13日以后,负责回收、处理进入欧盟市场的废弃的电气和电子产品,2005年8月13日后在投放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上加贴回收标识。
生产商在产品的生命周内承担环保责任,完成废弃产品的回收、处置等一系列工作。
据台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介绍,这两项“指令”控制的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传统家电产品和电子信息产品,“两指令”实质上是一种绿色环保壁垒,它们给台州的机电产品出口欧盟带来很大影响。
据悉,欧盟一直是台州机电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尤其是今年欧盟东扩以后,由原来的15个国家增加到25个国家,台州机电产品出口量将会越来越大。
据台州检验检疫局统计资料表明,2004年台州仅法定检验出口机电产品达9.8亿美元,其中近4亿美元产品出口欧盟市场,约占总量的40.8%。
如灯具(节日灯)2004年出口额约为2.55亿美元,其中出口欧盟市场约1.39亿美元,占54.5%;家用电器出口额约为1亿美元,其中出口欧盟市场约7000万美元,占70%;家用缝纫机出口额约2200万美元,出口欧盟市场约2000万美元,占91%。
“两指令”制约台州机电产品出口
“两指令”的实施会对台州机电产品出口欧盟造成什么影响呢?
据台州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介绍,台州出口欧盟受“两指令”制约的机电产品主要有:
大家电(冰柜、冰箱、空调),小家电(吸尘器、清洗机、电热水壶、打蜡机、咖啡壶、理发用具等),灯具(台灯、壁挂灯、节日灯),还有电动工具、缝纫机等。
根据前3年台州出口机电产品平均的年增幅30%计算,预计2006年台州出口欧盟受“两指令”制约的机电产品将达到6.8亿美元,由此对上游元器件生产企业造成的影响尚无法计算。
“两指令”作为一种绿色环保壁垒,对台州机电产品的出口影响,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台州目前出口的机电产品,很可能难以通过ROHS指令下的6种有害元素测试。
据了解,目前台州上百家出口灯具企业中只有2家企业进行过ROHS指令下的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并已着手从原材料、零配件及加工工艺上进行改进,以应对ROHS指令。
其余绝大部分出口企业还在观望之中,认为大量涉及的是其上游产业的原材料、元器件供应商,而他们能做的工作只能是解决有关整机装配过程中的工艺问题。
二是报废指令下,报废电子电气产品在回收、处理费用方面采用“生产者负责制”,台州企业要承担回收成本,可能会使台州机电产品失去竞争力。
企业将来在出口欧盟时要额外交纳高额的电子垃圾回收费用,由于费用预测将依照欧洲人力成本计算,所以电子垃圾的回收成本可能会接近甚至高于在中国的制造成本。
据了解,一台普通彩电的分解、回收、再利用成本约高达20欧元。
这对一直依靠价格取得竞争优势的台州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三是“两指令”不仅影响电子电气产品整机制造商,而且涉及到原材料、化工、包装等上下游企业,从一定程度上说,影响到台州整个机电、轻工产业链的发展。
台州该如何应对“两指令”
欧盟“两指令”的颁布,已引起台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重视。
该局自2004年以来举行了3次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指令有关规定和检测要求,指导出口企业做好应对工作。
针对这“两指令”,台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专家建议出口企业———
要正确认识欧盟“两指令”。
我们应认识到国际绿色贸易循环经济是大势所趋,在国际贸易中引入法规制度来约束、惩治污染和破坏生态的行为是必要的。
台州企业只有树立正确的环保意识,才能在出口领域不至于屡次遭遇“环保壁垒”。
各级政府要出台政策,加强引导,积极发展绿色机电产业。
政府相关经济管理部门应积极鼓励吸引国外环保型材料研发生产企业来华投资,增强台州相关环保材料的研发和生产能力;要从技术、资金和特殊环境补贴等方面给予企业一定的支持,如指导建立绿色信贷支持机制和技术开发支持机制,实行税收优惠和环保补贴,以鼓励那些生产和出口绿色机电产品的企业。
注重产品更新换代,创立自主品牌。
企业必须提高出口产品技术含量,产品设计和材料选择都需考虑环保的要求和回收成本,尽量减少回收和再处理的费用;在产品上标注安全使用期限、产品回收信息等。
欧盟指令明年生效 中国家电企业"绿化"在即
文章来自:
中国证券报 2006-01-1917:
17:
57
今年,被我国家电业称为“欧盟双绿指令”的《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简称WEEE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将全面执行。
“双绿指令”将家电产品的绿色、环保门槛再度加高,对我国家电企业的生产、出口产生一定的压力。
在欧盟双绿指令的影响下,被称为“中国RoHS指令”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将于近期颁布,明年起生效。
“双绿指令”抬高出口门槛
2003年2月,欧盟颁布了《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WEEE指令规定,自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气电子设备的生产商(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必须在法律意义上按其产品所占市场份额的比例,承担支付自己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
ROHS指令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和聚溴二苯醚等6种有害物质。
分析人士指出,“双绿指令”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大型家用电器、小型家用电器、IT和通信设备、消费产品等10大类、近20万种产品,几乎涉及所有的电子信息产品,并且多是我国主要的出口电子电气产品。
中国家电协会的最新统计表明,中国出口欧盟的家电产品占家电出口量的比例超过三成。
业内人士估算,根据欧盟双绿指令的要求,电器回收总成本和对家电厂商原材料限制这两项加起来大约会使我国家电企业的出口成本提高10%左右,而一些达不到指令要求的生产企业和低技术产品将被排斥出欧盟市场。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欧盟双绿指令并非想简单地限制我国家电产品出口,而是想利用新规定来输出自身制造技术获利。
双绿指令将导致家电产品原材料生产技术提高,而这些技术及相关产业在欧盟各国都是需要转移的。
于是依靠产品制造技术的输出,这些国家有望再次谋得巨大利益。
家电企业积极靠拢“绿色”
有业内人士对WEEE指令影响的评价是“水涨船高”,并主要反映在经销商环节。
这是由于中国家电产品在欧盟大多是通过当地经销商销售,在采购产品时,回收费用已含在价格中,不需要中国企业额外承担,尤其是为国外品牌OEM的中国家电企业,回收责任和费用主要由品牌企业和当地经销商负责,中国企业受影响较小。
但如果是中国企业在欧盟当地销售自有品牌,中国企业就将承担更多的责任。
ROHS指令曾令业内一度出现恐慌,而有分析人士认为问题并不严重。
这是由于对大部分家电来说,要将含铅焊料替换成无铅焊料,会造成成本上升,但不会影响洗衣机、电风扇这类家电产品的质量,只有较为精密的医疗器械、CPU等集成电路,可能会因为无铅焊料熔点较高,对电子元件提出更高要求。
针对欧盟的“双绿指令”,我国的一些家电企业已经积极行动起来。
据悉,海尔集团投入近400万元在青岛总厂改造了3条液晶电视机生产线,推行“零铅工程”;海信集团也完成了生产线的无铅焊改造等工艺流程,进行相关替代品的选择或研制等;TCL目前建立了三条符合欧盟要求的无铅生产流水线,实现在生产过程中的“无铅焊接”;中兴通讯为应对欧盟指令,已经在去年底生产出国产第一款无铅手机,并开始销往英国。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对电子产品往往检测的是元器件,而不是整机。
因此,企业改造自身生产技术的同时,还要力争实现产品的上游配件无铅化。
创维、松下等公司实施“绿色采购计划”,要求上游供应商提供的电容电阻进行“无铅化”改造,从源头上杜绝6种有害物质的出现。
“中国ROHS指令”将出台
分析人士认为,在欧盟双绿指令的影响下,我国国内出台类似的环保指令指日可待,这将促使众多家电企业生产“绿色”产品。
来自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消息表明,被称为“中国ROHS指令”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有望于近期颁布,明年起生效。
据悉,这项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信息产业部等七部委联合签署的《管理办法》从2001年起着手准备,经多次审议修订,将于本月发布。
《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含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等国家限制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进入市场前将被要求要在包装、说明书或标识上详细标注原材料与零部件构成,以后还将受到“目录管理法”的约束,被列入“目录”的产品通过3C认证后方可进入市场。
中国RoHS指令本月内出台机电出口7月渐趋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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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1月12日15:
14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滕晓萌北京报道
“我敢跟任何人打赌,中国的机电出口到了7月不会出现明显下滑。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服务部主任高向军告诉本报记者。
高向军反驳的是目前流传的一种说法:
欧盟将在2006年7月1日起实施《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RoHS指令):
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和聚溴二苯醚等六种有害物质含量超过规定的电子电气设备,一律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届时,不能达到这一环保标准的大批中国机电产品将被阻在欧盟之外,将对中国机电产品出口欧盟造成影响。
作为国内的应对措施之一,国家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市场处处长黄建忠1月10日表示,被称为“中国RoHS指令”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预计在1月20日左右颁布,明年该日起生效。
中国企业艰难应变
欧盟的RoHS指令推出于2003年2月,此前经过了10年讨论,终于和另一个令中国企业头疼的环保指令《关于报废电气电子设备指令》(WEEE)一起,得到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通过。
2005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呼吁,请相关部门、出口企业、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等利益相关方,认真研究欧盟第四次更新的豁免清单,争取使RoHS指令对中国电子电气设备出口欧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RoHS指令强制实施的日期是2006年7月1日,很多企业觉得还有大半年的准备时间。
”专业认证机构UL美华介绍,直到2004年底,大型跨国公司开始清理供货商队伍,并争先宣布自己的产品已经达到RoHS指令时,中国本土企业才感到如芒在背。
于是产生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两个已经通过两年的指令,在2005年各类媒体评选大潮中,“欧盟绿色双指令”登上不少“家电业影响力事件”或“质量关注事件”榜单前列。
虽然RoHS曾经在业内造成恐慌,但在高向军看来,问题并不严重。
“对于大部分家电来说,其实就是要将含铅焊料替换成无铅焊料。
这会造成成本上升,但对于洗衣机、电风扇这样的家电产品,没有质量影响。
只有较为精密的医疗器械、CPU等集成电路可能会因为无铅焊料熔点较高,而对电子元件提出更高要求。
目前国内医疗器械等高科技产品出口量并不大,所以总体来看,影响不会很大。
”
但是RoHS指令不仅关系到机电生产厂商,还与电子元件的供应链有很大关系。
事实上,大部分家电厂商将解决此问题的重点放在对供应链的重新梳理和调整上。
据UL美华介绍,机电行业中一个产品大概涉及上百个供应商,普通OEM可能要管理上千个供应商。
“关于RoHS指令全是我们自己做的,包括保证上游供应商的质量。
”专业生产继电器的宁波天波港联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铁伟说,他们大概用了一年多的时间。
另外一家生产压电陶瓷元器件的浙江嘉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也称,他们完全达到RoHS指令的要求,用了一年半时间。
而处在下游的家电生产商面临的挑战会更大。
毕竟,天波和嘉康都名列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之列,而中国电子配件供应链,据估计大概有30%为中小企业,大量集中在江浙以及广东等地。
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环保要求日趋严厉之后,不少厂家更换了供货商,令中小企业处境日渐艰难,甚至有一些厂商发现难以在国内寻觅到合适的供货商之后,从出口整机改为出口核心元件,以避开欧盟RoHS锋芒。
最后半年仍有变数
中国机电产品目前俨然是中国的出口大户,商务部和海关有关数据统计表明,2005年前11个月,机电产品出口3823.2亿美元,同比增长32.6%,占全国外贸出口的比重继续提升,达55.7%,创历史新高。
欧盟一直是中国机电行业的主要出口市场之一,中国商务部门曾经在研究欧盟RoHS之初做出估计,此指令涵盖20多万种产品,几乎覆盖所有中国出口欧盟的产品,损失超过300亿美元。
两年之后,这一数字估计升高到了500亿美元以上。
与中国其他行业相比,机电行业的大型企业不少,并占据了出口市场的绝大部分。
以中国机电出口第一大省广东的情况为例,2004年,广东省机电出口企业达16618家,其中179家企业出口超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63.1%,其增加值占广东全省出口增加值的67%。
尽管目前业内普遍表示较去年乐观,认为中国企业,尤其是大型出口企业受损不会太大,但是仅有志高空调等几家知名厂商公开宣称自己的产品已经符合标准,而国外如松下空调、东芝笔记本、飞利浦半导体等厂家早在去年就宣布产品已达到相关标准。
有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指出,欧盟RoHS指令的实施,必使成本增加,进一步抬高门槛,让电子电气业以及配套产业洗牌加速。
据记者调查,一般企业所用无铅焊料价格大概比含铅焊料高一倍,而且具体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据浙江嘉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人员表示,不同的下游客户对于认证标志有不同要求,令上游企业无所适从。
据了解,目前正在做RoHS认证的企业或者部门保守估计已达数十家之多,但权威性各异,江苏江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表示,他们通过了索尼的GP认证,就得到了大部分下游厂商的认可。
但这样的例子在供货商中毕竟是少数。
由于成本提升,中国机电产品能否继续保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优势,至今仍是未知数。
1月18日,“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标准”将正式实施,这是国际上首批针对RoHS指令而提出的检测方法标准。
同时,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工商管理总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信息产业部七部委联合会签的《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含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等国家限制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进入市场前将被要求要在包装、说明书或标识上详细标注原材料与零部件构成,未来还将受到“目录管理法”的约束,被列入“目录”的产品通过3C认证后方可进入市场。
黄建忠表示,出台《管理办法》对抗欧盟RoHS指令的意义之一,在于其推出时间不苛求与欧盟RoHS同期,含有害物质入选“目录”的产品通过3C认证准入市场是一个过渡性的措施,从限制到禁止,目的是将“有害物质”进行合理替代,促进产品更新换代,确保产业可持续发展。
这两项政策都被业界认为有助企业跨过门槛。
届时如果有诸多国内出口企业在欧盟受到处罚,就会面临贸易制裁,影响中国对欧盟的出口。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正式发布施行
中国网|时间:
2006年3月4日|文章来源:
信息产业部
由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2月28日正式颁布,2007年3月1日施行。
《管理办法》是在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按照科学发展观,建设电子强国,发展循环经济的背景下出台的。
《管理办法》旨在从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源头抓起,逐步实现整个产业链的污染防治。
《管理办法》将从电子信息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口等环节抓起,对规范投放我国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实现有毒有害物质在电子信息产品中的替代或减量化将起到重要作用。
控制电子信息产品污染的源头。
《管理办法》的出台不仅对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起到重要的作用,对推动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实现电子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循环经济的有效措施之一。
《管理办法》共分为四章二十七条,从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时产品及包装物的设计、材料和工艺的选择、技术的采用,标注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含量和可否回收利用、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以及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进口者应负责任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管理办法》确定了对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铅、汞、镉、六价铬和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用目录管理的方式,循序渐进地推进禁止或限制其使用。
《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由信息产业部牵头。
2002年下半年,按照“从源头抓起,立法先行”的思路,遵循了“符合WTO规则,和国际接轨,结合中国国情”的原则,七部门正式开始起草《管理办法》。
在此后三年多时间里,《管理办法》立法工作采取了公开、透明的方式,广泛征求了业内外的意见,企业得到了参与立法的机会。
《管理办法》也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2004年2月,《管理办法》通过了信息产业部第四次部务会的审议;2005年7月,《管理办法》完成了七部门的修改与会签程序。
2005年9月28日,根据WTO/TBT的相关规定,《管理办法》开始进行历时60天的通报;在回答了多方评议意见,进行了适当修改后,这一部门法规终于正式颁布了。
《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工作开始了一个新的阶段。
《管理办法》迈出了把控制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为主要内容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的第一步。
目前,以立法带动的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也在加快进行之中,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目录管理工作也将启动。
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3年1月23日第2002/95/EC号
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注意到成立欧洲共同体的条约,特别是其中第95条,注意到欧盟委员会的建议,注意到欧盟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的意见,注意到欧盟地区委员会的意见,按照欧洲共同体条约第251条所规制的程序行事并根据协调委员会于2002年11月8日通过的联合文本,鉴于:
(1)各成员国为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有害物质而制订的法规或行政措施之间存在的差异能产生贸易壁垒和扭曲共同体内的竞争,甚至对单一市场的建立及其功能产生直接影响。
因此有必要协调成员国在此领域的法规,以利于保护人类健康和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合乎环境要求的回收和处理。
(2)欧盟理事会于2000年12月7~9日在尼斯召开的会议上批准了部长理事会于2000年12月4日就预防原则通过的决定。
(3)欧盟委员会1996年7月30日回顾共同体废弃物管理战略的通讯强调了减少废物中有害物质含量的必要并指出制定在产品和加工过程中限制使用这些有害物质的欧共体法规的潜在益处。
(4)理事会1988年1月25日为消除镉环境污染的欧共体行动计划的决定要求欧盟委员会刻不容缓地发展该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