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1比地形图测量项目技术设计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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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1比地形图测量项目技术设计书

南召县1比2000地形图测量项目技术设计书

1任务概述

南召县位于豫西南,北靠伏牛山,南临宛襄平原,古有“北扼、南控荆襄咽喉”之称。

位于重要地理分界线“岭-淮河”线上,是南方北方交汇区,800毫米等降水线上,湿润带与半湿润带交汇处,气候属暖温带与亚热带交汇区,光照充足,降雨充沛,四季分明,土地肥沃,河流纵横,南北动植物汇聚。

地理坐标为北纬33°12′-33°43′,东经111°55′-112°51′。

境域东西长约95千米,南北长约62千米,总面积2933平方千米(简册)/2946平方千米(当地政府)。

总人口60万人(2002年)。

共有满、回、蒙古等少数民族成分22个,约2.8万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4.6%。

山区和丘陵面积占96.6%。

属北亚热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地处与温暖带交错的边缘,具有明显的过度性特征。

受省地质博物馆委托,我公司承担了其单位在南召县的1:

2000地形图测绘项目。

2测量工作容

1)基本控制测量:

在省CORS下采用网络RTK布设一级GPS控制点。

2)1:

2000地形图测量。

测绘围由业主现场指定。

3工作量

根据测区实际情况,按照规要求,核算工作量见表3-1。

表3-1市1:

2000地形图测量工作量

项目

工作量

备注

一级GPS选点、埋石、测量

15点

1:

2000地形图测量

3.6km2

4设计方案

4.1技术依据

4.2平高系统

(1)平面坐标系统:

采用1980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1°;

(2)高程系统: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4.3平面控制测量

4.3.1若甲方提供的控制点能够满足本次测绘要求则不再布设平面控制点,但在使用前需对其稳定性进行检验。

否则在测区围用网络RTK布设RTK平面一级控制点和等外高程控制点。

4.3.2RTK平面一级控制点可以逐级布设、越级布设或一次性全面布设,每个控制点宜保证有一个以上的通视方向。

4.3.3RTK平面一级控制点点位选择

(1)控制点要尽量布设在村庄四周开阔的区域,便于安装接收设备和操作,视场障碍物的高度角不宜超过15°。

(2)须远离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如电视台,电台、微波站等),其距离不得小于200m;远离高压输电线和微波无线电信号传送通道,其距离不得小于50m。

(3)附近不应有强烈反射卫星信号的物体(如大型建筑物等)。

(4)交通方便,并有利于其他测量手段扩展和联测。

(5)地面基础稳固,易于标石的长期保存。

(6)充分利用符合要求的已有控制点,并应在点之记中注明。

(7)选站时应尽可能使测站附近的局部环境(地形、地貌、植被等)与周围的大环境保持一致,以减少气象元素的代表性误差。

4.3.4RTK平面一级控制点应控制到测区边界,分布基本均匀,控制点应选在视野开阔、基础稳固、能够长期保存的地方。

点位应远离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和高压输电线。

4.3.5RTK平面一级控制点应埋设普通混凝土标石,也可以现场浇铸。

根据实际情况在硬化道路上可以使用路面镶嵌标志,镶嵌路面标志时需在地面刻划方框。

4.3.6RTK平面一级控制点采用“I+序号”命名,如:

I01、I02……,按顺序编号。

现场预制标石时,使用字模压印点名。

标石面上方用红漆印清点号,标石面下方印清埋石日期:

2012.6。

4.3.7RTK平面一级控制点需绘点之记,点之记应有3个至明显方位物的距离,距离注记至0.1m。

4.3.8RTK平面一级控制点测量技术要求如下表:

4.3.9一级GPS观测时RTK卫星的状态应符合下表规定:

观测窗口状态

截止高度角15°以上的卫星个数

PDOP值

良好

≥6

<4

可用

5

≥4且≤6

不可用

<5

>6

4.3.10经纬度记录精确至0.00001",平面坐标和高程记录精确至0.001m,天线高量取精确至0.001m。

4.3.11测区坐标系统转换参数的获取:

(1)在获取测区坐标系统转换参数时,可以直接利用已知的参数;

(2)在没有一直转换参数时,可以自行求解;

(3)2000国家坐标系与参心坐标系(如1954坐标系、1980坐标系或地方独立坐标系)转换参数的求解,应采用不少于3点的高等级起算点两套坐标系成果,所选起算点应分布均匀,且能控制整个测区;

(4)RTK控制点测量转换参数的求解,不能采用现场点校正的方法进行。

4.3.12RTK平面控制点测量流动站的技术要求:

(1)RTK的流动站不宜在隐蔽地带、成片水域和强电磁波干扰源附近观测;

(2)观测开始前应对仪器进行初始化,并得到固定解,当长时间不能获得固定解时,宜断开通信链路,再次进行初始化操作;

(3)每次观测之间流动站应从新初始化;

(4)RTK平面控制点测量平面坐标转换残差不应大于±2cm;

(5)RTK平面控制点测量流动站观测时应采用三角架对中、整平,每次观测历元数应不少于20个,采样间隔2至5秒,各次测量的平面坐标较差应不到于4cm;

(6)不同时段进行观测,每次观测两次坐标,各次测量的平面坐标中数作为最终结果。

4.4高程控制测量

(1)RTK高程以满足下表要求:

(2)RTK高程控制点测量设置高程收敛精度不应大于3cm;

(3)RTK控制点的高程的测定,通过流动站测得的高减去流动站的高程异常获得;

(4)流动站的高程异常可以采用数学拟合法、似水准面精化模型插等方法获得。

4.5RTK地形测量

在一级点(或者甲方提供控制点)的基础上,采用网络RTK测量形式布设图根控制点。

图根控制点的密度以满足断面测量和地形图测量需要为原则。

图根点相对于图根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5厘米;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5厘米。

RTK地形测量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表规定:

4.61:

2000地形图测绘

4.6.1地形图总体要求

(1)基本等高距:

1m。

(2)地形图精度要求见下表:

测图比例尺

地物点平面

位置中误差

高程注记点

高程中误差

等高线高

程中误差

1:

2000

±0.6(图上mm)

±0.25m

±0.50m

(3)以全站仪为主进行野外数据采集,使用CASS软件编辑成图,地形图数据格式为DWG。

(4)地形图数据要照顾到生成DEM、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需要,所有地物要有属性,等高线、高程注记点必须有高程属性。

(5)地形图图幅规格:

50cm×50cm正方形自由分幅,分幅时保证图角坐标为50m的倍数。

(6)图幅命名:

所有图名为“×××项目地形图”。

(7)图幅编号按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统一编号:

(1)、

(2)、(3)……,编号注在图名的下方。

4.6.2野外数据采集

地形图容的测绘和取舍按照《城市测量规》的要求进行全要素测绘,并着重显示与此次设计有关的要素。

(1)地形图测绘采用全站仪进行数据采集。

设站时,照准一图根点作为起始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误差不大于10cm(图上0.2mm)。

检查另一测站高程,其较差不大于10cm。

仪器高、觇标高量记至毫米。

数据采集还可以用GPSRTK的方式进行,RTK作业前应进行校标,满足要求后方能进行作业。

(2)数据采集时,可以按照统一编制的代码表输入地形图要素外业信息代码,以便自动生成数字地形图,也可以根据外业草图业连线编辑成图。

(3)在地物较多或地形破碎地区,采集数据时要在实地绘草图,供图形编辑时参考。

(4)全站仪进行数据采集时,仪器高、觇标高量记至毫米。

测点的坐标保留至1mm,高程注记至1cm。

(5)全站仪垂直度盘指标差不得超过1′,测图前,以较远的一控制点标定方向,用另一控制点进行检核。

(6)全站仪最大测距长度一般不超过250m,当陡峭的沟坡需要在沟对岸观测时,最大测距长度放宽至300m。

4.6.3碎部测图要点

(1)《图式》中要求的地物、地貌、注记等地形图要素均要表示,对于水利设施要素要重点表示。

(2)测区围的图根及以上等级的控制点均要按成果表展绘在图上。

(3)高程注记点个数,图上每个方格约20个。

(4)用等高线表示地貌的地区,所有具有控制作用的地方(山顶、鞍部、沟底、坡度变化处等)必须采集高程点。

(5)为了清楚了解测区的土地利用情况,外业要准确测绘各种植被情况,详细表示各种植被的围和种类,林地要调注树高。

(6)所有植被的地类界要封闭,每种植被的封闭面要配置植被符号,不能用“未配植被符号处均为旱地”等文字说明代替。

(7)各种地理名称要在实地重点调查,准确注记在图上。

(8)经外业编辑后的地形图,100%野外巡视检查一遍。

4.6.4地形图数据编辑

(1)使用CASS软件编辑,所有地形图要素要有属性。

地形图数据要使用CASS7.0以上版本的数据检查功能进行全面检查。

(2)将外业数据文件裁切成标准分幅后逐幅编辑。

(3)地形图和符号间应保持图上0.2mm以上的间距,达到清晰易读。

曲线要光滑、自然。

(4)对于线状符号,应保证在不打开线型的情况下能够严格接边。

(5)对于面状植被不能用填充,而采用相应的点符号表示。

(6)双线路相交时,交口处的边线应断开。

(7)所有相邻图幅之间的对应要素都要接边,并保证线划完全吻合,层、色、线型等属性完全一致。

4.6.5地形测量测绘容及取舍

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测量控制点测绘

1.1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1.2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

2.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1:

2000比例尺测图可适当综合取舍,图上宽度小于0.5mm的小巷可不表示。

2.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

2.4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城楼、城门、豁口均应实测;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2.5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3M毫米,宽度大于1M毫米的应在图中表示。

2.6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1M毫米的依比例实测,小于1M毫米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重要的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记录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2.7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围的投影位置,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

3.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

3.1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表示其位置、形状和性质特征。

3.2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依比例尺表示的,应实测其外部轮廓,并配置符号或按图式规定用依比例尺符号;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应准确测定其定位点或定位线,用不依比例尺符号表示。

4.交通及附属设施测绘

4.1交通及附属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反映陆地道路的类别和等级,附属设施的结构和关系;正确处理道路的相交关系及与其它要素的关系;正确表示水运和海运的航行标志,河流和通航情况及各级道路的通过关系。

4.2铁路轨顶(曲线段取轨顶)、公路路中、道路交叉处、桥面等应测注高程,隧道、涵洞应测注底面高程。

4.3公路与其它双线道路在图上均应按实宽依比例尺表示。

公路应在图上每隔15~20mm注出公路技术等级代码,国道应注出国道路线编号。

公路、街道按其铺面材料分为水泥、沥青、砾石、条石或石板、硬砖、碎石和土路等,应分别以砼、沥、砾、石、砖、碴、土等注记于图中路面上,铺面材料改变处应用点线分开。

4.4铁路与公路或其它道路平面相交时,铁路符号不中断,而将另一道路符号中断;城市道路为立体交叉或高架道路时,应测绘桥位、匝道与绿地等;多层交叉重叠,下层被上层遮住的部分不绘,桥墩或立柱视用图需要表示,垂直的挡土墙可绘实线而不绘挡土墙符号。

4.5路堤、路堑应按实地宽度绘出边界,并应在其坡顶、坡脚适当测注高程。

4.6道路通过居民地不宜中断,应按真实位置绘出。

高速公路应绘出两侧围建的栅栏(或墙)和出入口,注明公路名称。

中央分隔带视用图需要表示。

市区街道应将车行道、过街天桥、过街地道的出入口、分隔带、环岛、街心花园、人行道与绿化带绘出。

4.7跨越河流或谷地的桥梁,应实测桥头、桥身和桥墩位置,加注建筑结构。

码头应实测轮廓线,有专有名称的加注名称,无名称者注“码头”,码头上的建筑应实测并以相应符号表示。

4.8大车路、乡村路、部道路按比例实测,宽度小于1M毫米时只测路中线,以小路符号表示。

5.管线测绘

5.1永久性的电力线、电信线均应准确表示,电杆、铁塔位置应实测。

当多种线路在同一杆架上时,只表示主要的。

城市建筑区电力线、电信线可不连线,但应在杆架处绘出线路方向。

各种线路应做到线类分明,走向连贯。

5.2架空的、地面上的、有管堤的管道均应实测,分别用相应符号表示。

并注明传输物质的名称。

当架空管道直线部分的支架密集时,可适当取舍。

地下管线检修井宜测绘表示。

5.3污水篦子、消防栓、阀门、水龙头、电线箱、亭、路灯、检修井均应实测中心位置,以符号表示,必要时标注用途。

6.水系测绘

6.1江、河、湖、海、水库、池塘、泉、井等及其它水利设施,均应准确测绘表示,有名称的加注名称。

根据需要可测注水深,也可用等深线或水下等高线表示。

6.2河流、溪流、湖泊、水库等水涯线,按测图时的水位测定,当水涯线与陡坎线在图上投影距离小于1mm时以陡坎线符号表示。

河流在图上宽度小于0.5mm、沟渠在图上宽度小于1mm(1:

2000在形图上小于0.5mm)的用单线表示。

6.3海岸线以平均大潮高潮的痕迹所形成的水陆分界线为准。

各种干出滩在图上用相应的符号或注记表示,并适当测注高程。

6.4水位高及施测日期视需要测注。

水渠应测注渠顶边和渠底高程;时令河应测注河床高程;堤、坝应测注顶部及坡脚高程;池塘应测注塘顶边及塘底高程;泉、井应测注泉的出水口与井台高程,并根据需要注记井台至水面的深度。

7.境界测绘

7.1境界的测绘,图上应正确反映境界的类别、等级、位置以及与其它要素的关系。

7.2县(区、旗)和县以上境界应根据勘界协议、有关文件准确清楚地绘出,界桩、界标应测坐标展绘。

乡、镇和乡级以上国营农、林、牧场以及自然保护区界线按需要测绘。

7.3两级以上境界重合时,只绘高一级境界符号。

8.地貌和土质的测绘

8.1地貌和土质的测绘,图上应正确表示其形态、类别和分布特征。

8.2自然形态的地貌宜用等高线表示,崩塌残蚀地貌、坡、坎和其它特殊地貌应用相应符号或用等高线配合符号表示。

8.3各种天然形成和人工修筑的坡、坎,其坡度在70°以上时表示为陡坎,70°以下时表示为斜坡。

斜坡在图上投影宽度小于2mm,以陡坎符号表示。

当坡、坎比高小于1/2基本等高距或在图上长度小于5mm时,可不表示,坡、坎密集时,可以适当取舍。

8.4梯田坎坡顶及坡脚宽度在图上大于2mm时,应实测坡脚。

当1:

2000比例尺测图梯田坎过密,两坎间距在图上小于5mm时,可适当取舍。

梯田坎比较缓且围较大时,可用等高线表示。

8.5坡度在70°以下的石山和天然斜坡,可用等高线或用等高线配合符号表示。

独立石、土堆、坑穴、陡坡、斜坡、梯田坎、露岩地等应在上下方分别测注高程或测注上(或下)方高程及量注比高。

8.6各种土质按图式规定的相应符号表示,大面积沙地应用等高线加注记表示。

9.植被的测绘

9.1地形图上应正确反映出植被的类别特征和围分布。

对耕地、园地应实测围,配置相应的符号表示。

大面积分布的植被在能表达清楚的情况下,可采用注记说明。

同一地段生长有多种植物时,可按经济价值和数量适当取舍,符号配制不得超过三种(连同土质符号)。

9.2旱地包括种植小麦、杂粮、棉花、烟草、大豆、花生和油菜等的田地,经济作物、油料作物应加注品种名称。

有节水灌溉设备的旱地应加注“喷灌”、“滴灌”等。

一年分几季种植不同作物的耕地,应以夏季主要作物为准配置符号表示。

9.3田埂宽度在图上大于1mm的应用双线表示,小于1mm的用单线表示。

田块应测注有代表性的高程。

10.注记

10.1要求对各种名称、说明注记和数字注记准确注出。

图上所有居民地、道路、街巷、山岭、沟谷、河流等自然地理名称,以及主要单位等名称,均应调查核实,有法定名称的应以法定名称为准,并应正确注记。

10.2地形图上高程注记点应分布均匀,丘陵地区高程注记点间距为图上2~3cm。

10.3山顶、鞍部、山脊、山脚、谷底、谷口、沟底、沟口、凹地、台地、河川湖池岸旁、水涯线上以及其他地面倾斜变换处,均应测高程注记点。

10.4城市建筑区高程注记点应测设在街道中心线、街道交叉中心、建筑物墙基脚和相应的地面、管道检查井井口、桥面、广场、较大的庭院或空地上以及其他地面倾斜变换处。

10.5基本等高距为0.5米时,高程注记点应注至厘米;基本等高距大于0.5米时可注至分米。

11.地形要素的配合

11.1当两个地物中心重合或接近,难以同时准确表示时,可将较重要的地物准确表示,次要地物移位0.3mm或缩小1/3表示。

11.2独立性地物与房屋、道路、水系等其它地物重合时,可中断其它地物符号,间隔0.3mm,将独立性地物完整绘出。

11.3房屋或围墙等高出地面的建筑物,直接建筑在陡坎或斜坡上且建筑物边线与陡坎上沿线重合的,可用建筑物边线代替坡坎上沿线;当坎坡上沿线距建筑物边线很近时,可移位间隔0.3mm表示。

11.4悬空建筑在水上的房屋与水涯线重合,可间断水涯线,房屋照常绘出。

11.5水涯线与陡坎重合,可用陡坎边线代替水涯线;水涯线与斜坡脚线重合,仍应在坡脚将水涯线绘出。

11.6双线道路与房屋、围墙等高出地面的建筑物边线重合时,可以建筑物边线代替路边线。

道路边线与建筑物的接头处应间隔0.3mm。

11.7境界以线状地物一侧为界时,应离线状地物0.3mm在相应一侧不间断地绘出;以线状地物中心线或河流主航道为界时,应在河流中心线位置或主航道线上每隔3~5cm绘出3~4节符号。

主航道线用0.15mm黑实线表示;不能在中心线绘出时,国界符号应在其两侧不间断地跳绘,国各级行政区划界可沿两侧每隔3~5cm交错绘出3~4节符号。

相交、转折及与图边交接处应绘符号以示走向。

11.8地类界与地面上有实物的线状符号重合,可省略不绘;与地面无实物的线状符号(如架空管线、等高线等)重合时,可将地类界移位0.3mm

绘出。

11.9等高线遇到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双线道路、路堤、路堑、坑穴、陡坎、斜坡、湖泊、双线河以及注记等均应中断。

11.10当图式符号不能满足测区测图要求时,可自行设计新的符号,但应在图廓外注明。

5项目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我公司将按照《方宇测绘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成立项目部,并在项目施测前成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生负责人

质检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项目组织机构图

5.1项目主要人员岗位职责

(1)项目负责人

对项目进行全面负责,从宏观上对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进度、质量进行控制,协同技术负责、生产负责、质检负责、安全负责,按要求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和甲方、监理的沟通和交流,确定现场的组织系统,明确人员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负责项目产品实现过程的控制,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对最终产品质量负责。

项目负责人职责

(1)主持项目部日常工作,明确项目部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

(2)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开工报告。

(3)进行技术交流,包括与甲方和专家的交流,形成技术方案、

(4)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工作协调会议,掌握项目的各种信息及时向甲方汇报。

(5)监督项目部人员的工作,根据项目进展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和调换。

(6)编写项目实施进度,资金计划表。

(7)负责检查工程质量、与监理和甲方共同解决作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9)执行作业及验收规,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认真检查,并详细记录。

(10)负责编写工程验收申请、竣工申请,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2)技术负责人

执行本项目质量体系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的技术策划、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的编写,制定项目进度计划、负责过程不合格产品的纠正和处置,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疑难技术问题,做好项目部的技术培训工作,在技术上给予施工人员以全面指导。

具体的职责有:

(1)主持本项目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对工程技术、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2)编制工程组织设计路线,制定切实有效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

(3)根据项目部下达的月度、周度总的进度目标,负责编制项目详细的周、日进度计划。

(4)负责各项技术交底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工人学习贯彻技术规程、规、质量标准,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5)督促检查作业组、作业人员的作业质量,确保工程设计书及规标准作业,并负责组织质量检查评定工作。

(6)主持本项目的质量会议,对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及时处理。

(7)负责检查、督促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草拟工程施工总结。

(8)做好同监理单位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联系,避免作业过程中因技术失误造成的损失。

(9)对本项目技术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可根据技术人员的工作表现提出奖惩意见,对不称职的刻建议开除。

(10)搞好团结、协作、配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生产负责人

负责项目的生产管理。

根据工期要求的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施,并根据生产进度及小组长的要求进行人员和仪器的调配,按合同和国家规程及用户要求对项目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加强业务调度和作业部门在项目中的全面管理、组织优化,从事生产协调和对外联络,并负责施工中所需材的申请料买等。

具体职责:

(1)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负直接责任。

(2)组织各作业小组学习方案、技术规程,并按规程作业。

(3)参加上级组织的技术交底,并向各小组进行分项技术交底,组织各小组进行自检、互检。

(4)负责积累施工技术资料,并对其完整性负责。

(4)质检负责人

是项目质量的管理人员,负责对产品的检查、验收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予以识别和控制;制定项目质量管理计划;负责项目实施过程和最终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并带领质量检查员一起负责本项目的质检;对经检查后提交的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具体职责

(1)建立质量控制系统,制定本项目的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现场会议制度、现在质量检查制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掌握工程技术规,对施工进行监督。

(3)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充当领头羊,主持编制工程的质量保障措施,并全面检查其落实情况。

(4)对不符合技术规程的成果,下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

(5)工程出现质量事故时,应立即下停工通知,召集有关方面技术人员会诊,填写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并会同作业员对拟定方案予以实施检测。

(6)会同作业组长、作业员对工程分项进行质量检测,评定质量等级。

(7)负责项目部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和质量评定。

(8)逐周填写工程质量报表,如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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