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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控制要点及验收方法

 

建筑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

质量控制内容和要点、检查(验)方法

(样本)

 

公司

2014年7月

 

一、桩基工程和基坑支护工程

项目

检查(验)内容及质控要点

检查(验)数量

检查方法

 

混凝土预制桩

1、桩的规格、批号、制作日期、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桩位、桩长、桩径。

2、对接桩用焊条、压力表和设备的检验。

打入(静压)深度、停锤标准、静压终止压力值及桩(身)架垂直度。

锤击桩的每米进尺锤击数、最后1m进尺锤击数、总锤击数、最后三阵贯入度及桩尖标高等;接桩质量、接桩间歇时间及桩顶完整情况。

分为施工前检查、施工检验、施工后检验。

3、钢筋骨架的制作、接桩压桩等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JGJ94-2008第7.1节至7.5节的相关要求。

焊接接头的质量宜采用探伤检测,同一工程探伤抽样检测不得少于3个接头。

检查质量保证资料,外观检查。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

1、检查桩的规格、批号、制作日期、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检查;检查桩位、桩长、桩径;检查打入(静压)深度、静压终止压力值及桩(身)架垂直度。

对接桩用焊条、压力表和设备的检验;检查接桩质量、接桩间歇时间及桩顶完整情况。

按JGJ94-2008表6.2.4和表7.4.5规定检查成桩桩位偏差。

2、对有接头的预制桩,应验算接头强度。

3、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和《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JG197及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

焊接接桩除应符合《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JGJ94-2008第7.3.3条的规定。

焊接接头的质量宜采用探伤检测,同一工程探伤抽样检测不得少于3个接头。

检查质量保证资料,观察检查。

 

 

钢桩

1、材料出厂合格证和实验报告,外观质量检查。

对接桩用焊条、压力表和设备的检验。

桩位、桩长、桩径。

检查打入(静压)深度、静压终止压力值及桩(身)架垂直度。

接桩质量、接桩间歇时间及桩顶完整情况。

2、钢桩焊接接头应采用等强度连接。

钢桩的防腐处理及施工应符合《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4.1.18、第7.6节的规定。

焊接质量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和JGJ81的规定

每个焊接接头除应按JGJ94-2008表7.6.5的规定进行外观检查外,还应按接头总数的5%进行超声或进行X射线拍片检查,对于同一工程,探伤抽样检验不得少于3个接头。

施工前检查、施工检验、施工后检验。

观察检查。

 

灌注桩

1、原材料及其制品的质检报告\实验报告。

桩中心位置、孔深、孔径、垂直度、泥浆比重、含砂率、黏度、沉渣厚度、充盈系数、混凝土配合比、塌落度。

2、发现桩身中、下部位有明显扩经的桩不宜作为抗拔试验桩。

钢筋笼的材质、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JGJ94-2008表6.2.5的规定。

3、分段制作的钢筋笼,其接头连接方式应符合JGJ107和JGJ18及GB50204的规定。

加劲箍宜设在主筋外侧,当因施工工艺有特殊要求时,也可设在内侧。

直径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超过25立方米的桩,每根桩身混凝土应留有1组试件;直径不大于1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量不超过25立方米的桩,每个灌注台班不得少于1组,每组试件应留3件。

分为施工前检查、施工检验、施工后检验。

检查质量保证资料,观察检查。

承台施工

1、挖土应均衡分层进行,对流塑状软土的基坑开挖,高差不应超过1m。

2、在承台和地下室外墙与基坑侧壁间隙回填土前,应排除积水,清除虚土和建筑垃圾,填土应按设计要求选料,分层夯实,对称进行。

项目

检查(验)内容质量控制要点

检查(验)数量

检查方法

 

桩的现场

检测

1、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和桩身质量检验。

2、桩基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应符合《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9节的规定要求。

3、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受检桩选择及检测应符合JGJ106第3.3.3条、第3.3.4条的规定;

4、桩身完整性检测结果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桩身完整性类别。

桩身完整性分类应符合JGJ106-2—3表3.5.1的规定。

并按本规范7-10章规定的技术内容划分。

类桩应进行工程处理。

5、用于检测桩身完整性的声测管,应采用适宜方法固定,并沿桩截面外侧呈对称布置,≤800mm时,为2根管。

6、单桩竖向静载试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的规定执行。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桩应加载至破坏。

1、工程桩抽样检测时,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单桩承载力的2.0倍。

2、为设计提供依据的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3、对有接头的混凝土预制桩,宜在拔桩试验前用低应变法检测受检桩的桩身完整性。

4、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当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打入式预制桩符合JGJ106第3.3.2条时,应采用高应变法进行试打桩的打桩过程检测,在相同工艺和相近地质条件下,试打桩数量不应少于3根。

5、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为:

柱下三桩或三桩一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6、对单位工程内且在同一条件下的工程桩,当符合JGJ106第3.3.5条规定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之内时,不应少于2根。

对第3.3.5条规定条件外的预制桩和满足高应变法适用检测范围的灌注桩,可采用高应变发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当有本地区相近条件的对比验证资料时,高应变法也可作为第3.3.5条规定条件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的补充.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5根.对于承受拔力和水平力较大的桩基,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水平承载力检测.检测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7、验证和扩大检测:

当出现规范JGJ106-2003第8.4.5条和第9.4.7条中所列情况时,应进行验证检测。

验证方法宜采用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

桩身浅部缺陷可采用开挖验证。

桩身或接头存在裂隙的可采用高应变法验证。

单孔钻芯检测发现桩身混凝土质量问题时,宜在同一基桩增加钻孔验证。

对低应变检测中不能明确完整性类别的桩或

类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静载法、钻芯法、高应变法、开挖等适宜的方法验证检测。

1、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计量认证及相关检测人员资质。

2、观察和旁站检查。

3、当单桩承载力或钻芯法抽检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经确认后扩大检测。

4、当采用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抽检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

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宜采用原检测方法(声波投射法可改用钻芯法),在未检测桩中继续扩大抽检。

 

项目

检查(验)内容质量控制要点

检查(验)数量

检查方法

 

基坑支护

 

基坑开挖

 

1、基坑支护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①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管道的安全正常使用;②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2、锚杆的施工与检测应符合JGJ120-2012第4.8节的各项要求;土钉墙的施工与检测质量应符合JGJ120-2012第5节的各项要求。

3、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锚杆、土钉、支撑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严禁拆除锚杆或支撑。

4、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

5、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使用期限内,应按JGJ120-2012第8.1.6条的要求,对基坑进行维护。

6、土方开挖应与土钉、锚杆及降水施工密切结合,开挖顺序、方法应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复合土钉墙施工必须符合“超前支护,分层分段,逐层施作,限时封闭,严禁超挖”的要求。

1、土钉墙的质量检测应按JGJ120-2012第5.4.10条的规定执行;

2、锚杆的抗拔试验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附录A执行。

3、土钉的抗拔试验按JGJ120-2012附录D执行。

4、复合土钉墙的施工与检测应符合《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739-2011的规定要求。

1、检查所用原材料、设备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进场复验报告;

2、检查常规的人员、技术、材料、设备、场地准备情况;

3、对照设计图纸、施工方案认真检查观测控制点、监测点的保护情况;检查场区内既有给水、排水管道的运行、维护情况;检查周边地面堆载、动载情况

4、检查施工记录、隐蔽验收记录。

 

基坑监测

1、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或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检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检测。

2、当出现《建筑基坑工程检测技术规程》GB50497-2009第7.0.4条的情况时,应提高检测频率。

3、基坑工程检测必须确定检测报警值,检测报警值应满足基坑工程设计、地下结构设计以及周边环境中被保护对象的控制要求。

基坑监测报警值应由基坑工程设计方确定。

4、当出现GB50497-2009第8.0.7条规定的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应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支护结构,在基坑开挖过程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必须进行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监测和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地面的沉降监测。

基坑监测数据、现场巡查结果应及时整理和反馈。

当出现规程第8.2.23条的情况时,应立即报警。

检测项目的检测频率应综合考虑基坑类别、基坑及地下工程的不同施工阶段以及周边环境、自然条件的变化和当地经验而确定。

当检测值相对稳定时,可适当降低检测频率。

对于应测项目,在无数据异常和事故征兆的情况下,开挖后现场仪器检测频率可按GB50497-2009表7.0.3确定。

1、检查检测合同、检测单位资质、检测人员上岗证;检查检测仪器、设备合格证和校验合格证明;

2、检查检测报告。

 

二、钢筋混凝土工程

项目

检查(验)内容质控要点

检查(验)数量

检查方法

钢筋(GB50204-2002、2010版)

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外观质量、强屈比、屈屈比、总伸长率、调直钢筋的重量偏差、进口钢筋的商检报告。

钢筋的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外观质量、强屈比不小于1,25、超屈比不大于1.30、总伸长率不小于9%、调直钢筋的重量偏差等检验,进口钢筋必须加做化学分析实验。

 

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同厂家、同规格、同批次:

热轧:

不超过60吨取样一批

冷拉:

不超过20吨取样一批

调直(有延伸功能):

不超过30吨取样一批。

外观质量检查,质保资料检查。

钢筋的机械连接

 

连接件产品合格证、

接头型式检验报告、接头抗拉强度实验报告

试件做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如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

复验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评定为不合格。

用于钢筋机械连接的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的规定。

检查连接件产品合格证。

接头型式检验报告(确定接头性能等级时;材料、工艺、规格进行改动时;形式检验报告超过4年时)。

接头抗拉强度实验报告。

标准型接头安装后的外露螺纹不宜超过2p。

接头的现场检验应按验收批进行。

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应以500个为1个验收批进行检验和验收,不足500个的也应作为1个验收批。

螺纹接头安装后应按规程第7.0.5条的验收批,抽取其中10%的接头进行拧紧扭矩校核,拧紧扭矩值不合格数超过被校核数的5%时,应重新拧紧全部接头,直到合格为止。

外观质量检查,质保资料检查。

 

钢筋焊接(JGJ18-2012)

检查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进场复验报告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证明书;焊条、焊丝、氧气、溶解乙炔、液化石油气、二氧化碳气体、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钢筋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外观质量检查为同一类制品,每300件为1批,一周内不足300件的亦按1批计算,每周至少检查1次。

闪光对焊接头外观质量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为同一台班内、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1批,一周累计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1批计算。

电渣压力焊和气压焊接头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1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连续二层楼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为1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1批。

外观质量检查,质保资料检查。

项目

检查(验)内容、质控要点

检查(验)数量

检查方法

 

混凝土原材料

水泥(GB175、GB8076、GB50119、GB50164)

对水泥的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号、出厂日期进行检查,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水泥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能混合使用。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同厂家、同品种、同等级、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吨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查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

外加剂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

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每工作班抽查不少于一次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

氯化物和碱的含量

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

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矿物掺合料

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粗细骨料

产地、规格、批次;

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同产地、同规格、同批次不超过200m3取样一组

观察检查,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水质实验报告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JGJ63的规定。

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观察和检查水质实验报告

配合比设计

检查配合比设计资料;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检查含水率测试结果和施工配合比通知单。

混凝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每工作班检查一次

检查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

 

项目

检查(验)内容、质控要点

检查(验)数量

检查方法

 

混凝土施工

检查施工记录,试块的强度试验报告;有抗渗要求的,检查试件抗渗实验报告。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GB5.204-2002表7.4.3的规定。

施工缝、后浇带等的处理按施工技术方案实施。

配合比报告和强度试验报告(商品砼应附厂家生产许可证)混凝土的的水灰比、塌落度,见证试块制作。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应符合GB50204-2002附录D的规定。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应符合GB50204-2002(2010版)附录E的规定。

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及间歇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取样与试件留置:

同一配合比,每100盘且不超过100m3、每1工作班、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砼,且不超过100m3时,取样不少于1次;当1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少于1次。

每次取样至少留置1组标养试件,同条件试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

观察,旁站见证、取样。

检查施工记录。

 

三、砌体工程

项目

检查内容和质控要点

检查(验)数量

检查方法

普通烧结砖

检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砖,应边角整齐,色泽均匀。

不同品种的砖不得在同一楼层混砌。

砂浆和砖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同厂家、同规格、同标号、同批次普通砖、混凝土实心砖不超过15万块,烧结多空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及蒸压粉煤灰砖10万块取样一组

检查质量保证资料,观察、尺量检查。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检查小砌块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浆试块试验强度。

产品龄期不小于28天,剔除外观质量不合格的。

承重墙体使用的小砌块应完整、无破损、无裂缝。

小砌块应将生产时的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砌块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强图转角处和纵横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每一生产厂家、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万块亦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用于多层以上的基础和底层的小切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

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按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查质量保证资料,观察、尺量检查。

配筋砌体

检查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混凝土和砂浆试块实验报告;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及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每检验批砌体,试块不应小于1组,验收批砌体试块不得少于3组;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查质量保证资料,观察、尺量检查。

填充墙砌体

检查砖、小砌块进场复验报告和砂浆试块实验报告。

烧结空心砖、小砌块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天。

填充墙与承重墙、柱、量的连接钢筋,当采用化学植筋的连接方式时,应进行实体检测。

锚固钢筋拉拔实验的轴向受拉非破坏承载力检验值应为6.0KN。

烧结空心砖每10万块为一验收批,小砌块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一批计。

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按规范第4.0.12条的规定。

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及蒸压粉煤灰砖10万块取样一组。

锚固钢筋的抽检数量按规范表9.2.3确定。

检查质量保证资料,观察、尺量检查。

锚固钢筋的检验方法:

原位试验检查。

砌筑砂浆

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或在湿拌砂浆的储存容器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现场拌制的砂浆,同盘砂浆只应做1组试块),试块标养28天后作强度试验。

预拌砂浆中的湿拌砂浆稠度应在进场时取样检验。

施工中不应采用强度等级小于M5水泥砂浆替代同强度等级水泥混合砂浆,如需替代,应将水泥砂浆提高一个强度等级。

在砂浆中掺入的砌筑砂浆增塑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防水剂等砂浆外加剂,其品种和用量应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和试配确定。

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不超过250m3砌体;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

检查质量保证资料,观察、尺量检查。

四、屋面工程

项目

检查内容和质控要点

检查(验)数量

检查方法

基层与保护工程

找坡层和找平层、隔离层、保护层等所用材料的质量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隔气层所用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屋面面积每100㎡抽查1处,每处应为10㎡,且不得少于3处

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

观察检查。

保温与隔热工程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表观密度或干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产品质量应由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材料进场后按《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附录A、附录B的规定抽样复检。

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屋面面积每100㎡抽查1处,每处应为10㎡,且不得少于3处。

屋面保温材料进场检验项目及材料标准应符合GB50207-2012表B.0.1和表B.0.2的规定。

检查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现场抽样复验报告和计量措施;观察检查;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直尺和塞尺检查。

防水与密封工程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屋面面积每100㎡抽查1处,每处应为10㎡,且不得少于3处;接缝密封防水应按每50m抽查1处,每处为5m,且不得少于3处。

屋面防水材料进场检验项目及材料标准应符合GB50207-2012表A.0.1和表A.0.2的规定。

检查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观察和尺量检查;涂膜用针测法或取样量测。

瓦面与板面工程

木质望板、檩条、顺水条、挂瓦条等构件均应做防腐、防蛀和防火处理;金属顺水条、挂瓦条以及金属板、固定件、均应做防锈处理。

瓦片必须铺设牢固。

在大风及地震设防地区或屋面坡度大于100%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固定加强措施。

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屋面面积每100㎡抽查1处,每处应为10㎡,且不得少于3处。

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

观察或扳手检查;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尺量检查。

细部构造工程

檐口、檐口和天沟、女儿墙和山墙、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屋面出入口、反梁过水孔、设施基座屋檐、屋顶窗、屋脊等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细部构造所使用卷材、涂料和密封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两种材料之间应具有相容性。

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应全数进行检验。

观察检查,雨后检查或淋水试验。

五、地下防水工程

项目

检查内容和质控要点

检查(验)数量

检查方法

主体结构

防水混凝土

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及塌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防水混凝土结构的施工缝、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后制作,并符合GB50204的规定。

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实验结果评定,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后制作,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立方米应留置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采用预拌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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