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镇化发展的误区与修正史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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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镇化发展的误区与修正史璞

河南城镇化发展的误区与修正

——方向、道路、误区、问题与对策

史璞2013.6.5

城市化是人类进步必然经过的过程。

城市化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组织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改革开放后,河南和全国一样加快了城市化进程,并取得丰硕成果,但也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亟需正确认识城镇化,校正举措,有效解决所面临的社会、经济和发展等问题,其对中原经济区建设和河南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战略意义。

一、河南的城镇化发展与动力

河南的城镇化发展,既有城市化一般规律的作用,也有国家城镇化发展的政策导向,还有“土地财政”的内驱动。

1.城市化与城市化的一般规律

城市是工商业发展的产物,是人口较为稠密、工商业较为发达的地区,一般包括了住宅区、工业区和商业区等机能分区,并具备行政管辖功能。

城市经济学对城市作了分类,如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国际化大都市、世界级城市等。

按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和城市发展等,城市分为集市型、功能型(如工业重镇、旅游城市)、综合性(如直辖市、省会城市)、城市群等类别。

城市化(城镇化、都市化)是一个地区的人口在城镇和城市相对集中的过程(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转化),是由农业生产为主和乡村型的生活方式向工业生产及服务业为主和城市生活方式转化的过程,是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也意味着城镇用地扩展。

具体包括人口职业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转变、土地及地域空间的变化。

从目前使用“城市化”和“城镇化”的范围看,理论界从学理的角度出发主张提“城市化”,从实践和政策设计上,多提“城镇化”。

城市化顺着社会分工——城市出现——人口迁移——城市扩张——城市化的脉络,一般经历城市化、郊区城市化、逆城市化、再城市化的过程。

“城市化”的基本特征是人口向城市地区集聚,乡村地区转变为城市地区。

“郊区城市化”的主因多是中心城市基础设施老化、城市环境和社会治安恶化等因素的推动,加之郊区良好的环境、发展潜力等的拉动,城市的中上阶层人口移居市郊或外围地带。

“逆城市化”是一些大城市中心市区郊区人口向外迁移,迁向离城市更远的农村和小城镇(与城市化相反的人口流动)。

其主因多是由于乡村、小城镇的交通、水、电、信息等设施完善,加上优越的自然风光,吸引久居城市污染环境中的大城市居民向乡村、小城镇回流,从而导致逆城市化现象。

逆城市化不是城市化的衰败,而是城市化扩展的一种新形式。

“再城市化”是面对经济结构老化、人口减少、老城市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开发市中心衰弱区,吸引年轻专业人员回城居住,出现再城市化。

2.国家城镇化发展的政策导向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加快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央政府持续政策引导我国城镇化步入快速发展时期。

1978年全国第三次城市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要“控制大城市规模,多搞小城镇”。

197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一定要十分注意加强小城镇建设。

1980年的《全国城市规划工作纪要》及1986年的《七五计划》仍坚持“控制大城市的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方针。

“重点发展小城镇”更多是从解决“三农”问题角度出发的政策。

1996年3月,《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加强城乡建设法制化管理,逐步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城镇规模适度、布局和结构合理的城镇体系”,要“有序地发展一批小城镇”。

2001年3月“十五计划”第一次提出“实施城镇化战略,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并强调“推进城镇化要遵循客观规律,与经济发展和市场发育程度相适应,循序渐进,走符合我国国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多样化城镇化道路,逐步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

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加快城镇化进程。

“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城市化取得了长足进步。

1980年时城镇人口为1.9亿人,城镇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仅为17.9%;到2010年,这两个指标已经分别达到6.66亿人和49.68%。

截止2012年,中国约已有两亿多(农村)人进入城市。

到2008年,我国已拥有655个城市,在2012年底,我国有1千万城市人口的大城市5座,有19680多个建制的小城镇。

大城市集聚大量人口,在集聚人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小城镇、小城市数量众多。

单从城镇人口的绝对规模和所占比重两个指标看,我国的城镇化速度非常快。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知道,在这个人口规模中,至少有超过四分之一的是没有成为城市(常住)居民的“伪城市人口”。

据估计我国准意义的城市化率约是35%左右,不是官方公布的53%。

距离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的世界平均水平,还有相当大提升空间。

3.河南城镇化发展的内驱力

河南作为第一农业大省和农村人口大省,人均资源少,人地矛盾大,“三农”问题突出,城乡结构总体处于不平衡状态,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大差距。

亟需通过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三化协调”发展,为河南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持久、强劲的内生动力。

虽然经济增长有多方面的经济资源,如提高劳动生产力、改进管理方式、技术发展等。

但对政府而言,通过城镇化驱动经济发展是一个“短、平、快”的过程。

城镇化是带动消费、拉动内需的动力来源,而消费需求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长期排末位,具有进一步拉动经济增长的较大潜力。

因此,“城镇化”成了河南“三化协调”发展的关键,其逻辑推演是强调城镇化对河南社会经济、工业的拉动作用。

河南城镇化发展的直接动力是“带动内需”。

城镇化产生两类需求:

基础设施需求,居民消费需求。

城市聚集人口,更有效率的利用基础设施和发展产业经济,创造就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使其向二三产业转移。

城镇化带动一大批重化工业,有助于保持增长,完成工业化进程,提高区域整体发展水平。

一般说,城镇化在将人口从乡村转移到城市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收入的提升。

这也是区分“好”城镇化和“坏”城镇化的一个简单指标。

河南城镇化发展的初始动力本该是“带动农村发展”,改善地区产业结构。

减少农村人口,提高农业效率和规模效益,提高农业收益,向城市聚集人口提供基本的物资生活条件,为城市工业提供市场。

河南城镇化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工业化”。

工业化使城市成为区域经济的中心,带动交通地理环境的大变化,促进城市第三产业的大发展。

河南的城镇化发展因为难以“转变发展模式”而萌生了一个强化的延伸动力和异化动力——“土地财政依赖”。

因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出口进一步增长乏力,产业投资大幅度增加困难,农业现代化形式化和缓慢,文化产业难有规模化突破,政府因产业经济发展获得税收增长日渐困难,而在城镇化过程中,土地征收和交易则高效率、低成本地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致使政府形成“土地财政依赖”并扩展成“房地产依赖”。

河南的城镇化由于“动力强劲”而快速发展。

在城市体系上,河南突破了传统城市梯次的划分,将新型农村社区列为城镇化的组成部分,从而形成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地区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的五级城镇体系。

按照“向心布局、集群发展、两规衔接、五个层次”的现代城镇体系规划,初步形成以郑州为核心、大型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城镇体系框架。

河南省的城镇化水平从2005年的30.7%提高到2010年的39.5%,年均提高1.76个百分点。

2012年,河南全省城镇化平均水平约42.4%,低于全国52.57%的城镇化率。

按照城市化的过程规律和国际经验,城市化水平处于30%~70%时属于加速阶段。

目前,河南和全国基本同步,均整体处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期,但一些大中城市在城市化的同时,已经开始“郊区城市化”。

如郑州市已经开始向郊区的中高端社区迁移人口。

投资“现代农业”和兴办“农庄”的增加也表明“逆城市化”已启动。

二、河南城镇化发展的误区与问题

鉴于对国家经济发展的结构性评估与分析,我国经济发展的传统路径——投资与出口后劲不足,过于依赖投资和出口会造成经济的低效率与脆弱性,而当前的内需不足在短时间内又无法快速提振,故持续、大规模的城市化仍将被确定为国家经济增长的最大潜在推动力。

有关方面乐观预计,通过城镇化,我国经济在未来至少20年时间,可能以接近8%的高速度继续实现增长。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强调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高城镇化的质量。

要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东、中、西部地区因地制宜地推进。

城镇化不能靠摊大饼,要注意防止城市病。

还特别强调,新型城镇化必须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要保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

综合中央政府的政策导向、中原经济区建设发展的要求、河南省情及城乡发展状况等,河南欲快速和健康地可持续发展,势在必行地要走“三化协调”的“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道路。

所谓“新型城镇化”是指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新型城镇化有三个内涵:

(1)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

我国实行的是以大城市为中心,以中小城市为骨干,以小城镇为基础的城镇化方针,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群要科学布局,协调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2)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我国大部分人口应向城镇聚集,不是向大中城市转移。

(3)坚持生态文明理念,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城镇化道路。

新型城镇化的“新”是要由过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改变为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务等内涵为中心,使城镇成为具有较高品质的适宜人居之所。

新型城镇化强调人口的城市化,而不是土地的城市化,更加强调城镇化的质量而不是速度。

河南目前处于城市化的加速阶段,“城镇化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但相对于城市化的一般规律、“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和中国城镇的生态化、节水化、健康化、低成本、可持续化发展的趋势要求,河南在加速城镇化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误区,必须予以纠错和修正,这是河南实现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关键。

1.以“城市现代化”代替“人口城市化”。

城市化的本质是农村人口减少并向城市转移,是农民身份和职业转换市民,是城市人口或现代工商业人口的增加。

但有些地方和部门将城镇化理解为城市现代化、现代化建设、为现有城市人口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

房子盖得越来越漂亮,马路修得越来越宽,公园和广场建得越来越多,但这一切不是为吸引或满足更多的农民进城,有的甚至为保障城市居民的既得利益而限制农民进城。

城市现代化只有为人口城市化服务,才对城镇化有意义。

2.以“土地城镇化”替代“人的城镇化”。

城镇化发展需要土地。

对地方官员来说,土地有价值,可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农民没有价值,是包袱。

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和关心的多是土地的城市化,而非农民的城市化。

所以,“以人为本”的城乡统筹发展就变成了“以钱(或GDP)为本”的过程。

于是,一些地方出现了通过政治和行政手段推动强制性城市化。

一些地方政府打着“为了增进农民利益”的旗号,通过“并村腾地”集中农村人口,形成小城镇,迫使农民“被上楼”,或鼓励农民进城买房;也有一些地方甚至强行推进所谓的城乡统筹。

3.“以物为本”替代“以人为本”推进城镇化。

真正的城市化是“以人为本”,首先确立人在城市化中的主导和主体地位,创造适合人生存发展的环境条件,满足人的生存和全面发展的多元需要。

但“以物为本”的城镇化将城镇化重点放在兴建楼堂馆所、扩路搭桥等物质设施上。

经济增长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内容,但单纯的经济发展和设施建设不能代表城市的现代化发展。

4.重视建设规划,忽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城镇化”是经济强劲增长、内需旺盛的结果。

“工业化带动城市化”是普遍规律。

城市在一定时空域内的兴起和扩张,是产业经济发展、特别是农工商业和服务业发达的产物。

即“发展经济”是实、是因,“城市化”是标、是果,不能颠倒因果。

但多数城市推进城镇化都以“建设规划”为龙头,而不以“产业规划”为龙头。

城市规模扩张由政府预先设定,而非由产业扩张来推动。

城市规划基本是建设规划设计机构做的建设规划。

其实,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是制定建设规划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城市产业和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就成为无源之水,也没有城市化,甚至会成为城市发展的包袱。

5.重视城镇市区扩张,忽视城镇网络发展。

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网络发展在城市化中的作用比城市区扩张更为重要,更有利于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更能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更有利于提高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网络效应。

但许多城市重视市区的扩张,在现有城区基础上不断以“摊大饼”的方式向外延伸,致使单中心城市规模越来越大。

忽视多中心城市建设、卫星城建设、城市群发展或城市带的形成、城市体系构建等城市网络的统筹发展。

6.重视城市发展的规模,忽视不同规模城市和城镇的结构优化与公平竞争。

城市化是城市结构优化发展的过程,城市发展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成长过程,各种规模的城镇都有存在的必要性,不能片面地优先发展大城市、中等城市或小城镇。

重要的是合理的城镇结构和不同规模城市与城镇的公平竞争。

我国城市有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副县级市、建制镇以及集镇等不同等级,不同等级的城市之间不能公平竞争,上级城市可以剥夺下级城市,可以向下级城市或城镇转嫁负担,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优胜劣败的城镇进化。

7.重视“高、大、全”,忽视“特、专、精”。

不同城镇有不同的基础、背景、环境和发展条件,因此每个城镇要有自己的个性,要突出多样性。

但由于唯GDP的政绩观和提拔激励机制,替代了以百姓幸福感和对城市满意度评价政府的政绩,所以包括小城镇在内的各级城市和城镇都喜欢盖高楼大厦,建大广场,修宽马路,建立完整的产业体系,形成完整的城市功能,把建高楼大厦当作现代化,把建“标志性建筑物”当作个性化,不论城市在区域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模仿和照搬,致使千城一面,布局、结构和建筑风格雷同,特色越来越少。

但同时严重忽视精细的公共服务和优质的环保、交通、民生保障等。

8.重视“城镇房地产发展”,忽视“城镇生态化发展”。

生态化城市是指城市系统协调运行,适宜人居和创业,资源高度综合利用,具有持续发展和消费能力的健康城市。

但在城镇化过程中,地方政府主要靠卖土地推动城市扩张和经济增长,靠发展房地产增加财政收入,从而形成“土地财政”并刺激房地产的恶性循环发展,阻碍经济结构优化和城镇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尤其是把“城市生态化”演绎为绿化、路面硬化。

其实,生态城市必然是一个绿化非常好的城市,而绿化非常好的城市不一定是生态城市。

例如,郑州的高楼和绿化面积迅速增加,但每年以8~15%速度递增的垃圾无法有效处理;稍遇雨水,一些道路就出现严重的积水……按照国际上生态城市的建设要求,80%左右的地面应是裸露地并具有透水功能。

所以,巴黎、伦敦等国外名城,除了车流量高的交通干道需要耐磨、降噪、高强度路面外,步行街、人行道、停车场等处均采用生态道路,并完整地保留了数世纪前的石板路。

因此,我们的新型城镇化必须从生态环境、生态产业、生态人居和生态文化四方面发展生态城市,以“绿岛效应”抑制“热岛效应”。

9.重视“形象工程”,忽视城市发展的实效和民生。

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和过程,必须平衡协调发展,遵循费用——效益最优化原则。

但一些城市急于求成,急功近利,贪大求洋,华而不实,追求“异军突起”,并美其名曰“形象工程”。

某市严重缺乏公厕,建成的公厕又管理不善,却又投巨资兴建“星级厕所”;许多百姓的孩子读书难,一些学校违反教育法乱收费,却缺乏教育投资……城市的现代化不是用临街的高楼大厦掩饰背后的“脏乱差”,不能用“形象工程”替代全面繁荣。

国际经验表明,不同国家地区的城市化率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不是绝对正相关。

例如,利比亚虽是全球最穷国家之一,人均钢材、水泥和电力消费量均远低于中国,但其城市化率为47%,已超过中国。

在中国,郑州市不比广东沿海的某些地区的经济发达。

原因是城市化可以通过快速经济发展来实现,给农民提供附加值高的工业和服务就业机会。

但如果仅是让没有土地和工作的农民进入城市的贫民窟,也能同样实现城市化率的迅速上升。

城市化与经济增长非简单的线性关系。

在初期,城市化可以通过劳动力转移、农业向工商业转换以实现生产率提高和经济增长。

但在后期,城市化必须通过人口集中、城市规模扩大、产业内部生产率改进、专业化分工等,才能真正产生增长效应,即顺利实现城市化与经济增长的传导过程。

城市化不是一剂经济上的灵丹妙药,不一定能带来预期回报。

城市化还会产生“弊端”:

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生态平衡破坏,犯罪率上升等。

事实证明,中国的城市污染严重,尽管城市人口只占全球总人口的一半多一点,但城市产生的垃圾和温室气体却占全球总量的70%以上。

10.重视“长官意志”,忽视科学规划和城市发展的成本监管。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蓝图,是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协调健康发展的前提。

如果规划不科学、不合理,仅靠事后治理和末端治理,根本无法根治问题。

即使可以整治,也要花巨大的代价。

华盛顿城市200多年,现在看规划仍然合理。

莫斯科建城850多年时,有350多万辆车,但交通顺畅。

而郑州只有二三十万辆车时就行路难了。

目前,“长官意志”与“权贵意志”左右着一些城市的规划和管理。

某市的一任领导说要“现代”,城区主要街道的临街房就要装饰成米黄色罗马柱仿欧式,一任领导说要“传统”,于是临街建筑全部涂上青黑色画白砖线仿古,使整条街道像坟墓,不伦不类……

发展成本是指国家为支持经济起飞必须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所花费的成本,是一个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

管理不善是中国发展成本高于世界均值的主要原因之一。

例如,某市一方面大量伐树,一方面引种不服水土、养护成本又高的花草树种。

一些城市的拆迁改造被百姓说是“刨刨挖挖,弄倆花花”……新型城镇化不能走“乱建——质差——易损——再建”的带动发展道路。

“加速城镇化”已成为推动河南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源和战略举措,但河南在加速城镇化过程中还面临诸多重要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和客观认识,并予以解决,其将影响河南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决策。

1.河南必须明确河南城镇化的核心。

河南城镇化的核心主要有两方面:

(1)农村人口转移城镇。

本届中央政府提出“人的城镇化”,即不仅是引农民进城务工,而是让农民工等变成真正的城市人,既促进扩大内需,也利于提升农业的规模效益。

(2)农村土地转向城市用地。

城镇化发展,不可避免地要扩展城镇用地,其土地来源既有向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要土地,也不可避免的需要将农业用地转换为城镇化用地。

2.河南城镇化需要大量土地,但土地供应来源不足。

作为农业大省,河南既要推动工业化、城镇化,还要保粮食安全,建设用地指标短缺是其多年的发展瓶颈。

以2011年的用地需求为例,河南工业化、城镇化用地指标大约需要60万亩,但实际获批的只有20万至25万亩左右。

3.河南城镇化需要大量投资,但资金供应来源不足。

河南城镇化的资金不足,既有配合中央政府的经济刺激计划的配套地方项目资金需要,也有地方官员政绩驱动的盲目城镇化运动的需要,还有不能整合运用社会和市场力量的问题,并通过金融加速,形成城镇化的“重资产泡沫”。

其表现为在目前的城镇化过程中,与民生关联度不高的投资活动往往超前,而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支出却往往滞后,并由强势地方政府带动而非市场的力量带动,这与现有的行政体制有关,即和行政规划主导的城镇化有关。

4.土地制度不是阻碍城镇化的主因,缺失就业和居住安全才是农民工市民化的主要障碍,也是农民工保留宅基地和耕地的主因。

将生产性土地租给农村家庭的所谓“农村家庭承包制”,有一个重要作用:

如果农民工失去城市的工作,还可以从地租中获得一些收入,也可以回到农村重新承包土地(通常在一年内)。

在家庭承包制度下,农村家庭获配的一小片土地虽然不能致富,却可以发挥作为最后社会安全网的作用。

如果没有健全的保护农民土地的法律和法规,强制性城市化会必然导致对农民土地的大剥夺。

虽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失地农民一定的补偿,但补偿标准远没有满足农民作为土地所有者(集体所有也是一种农民所有)的要求,离土地的市场公平交易差得更远。

这将把亿万农民变成无产阶级、城市贫民和游民。

大规模的城市拆迁运动已经严重恶化了人民与政府、人民与发展商之间的关系。

再加上上亿失地的农民,在失去生计、强大的剥夺感、不公感的作用下,将会严重威胁中国的社会稳定。

要实现农民工“永久城市化”,让农民工主动或自愿放弃农村土地权利,必须引入新的社会安全保障,以降低农民工在城市生存所面对的风险。

农民工“进城”涉及的实质性问题和基本条件主要是就业、住房。

因此,就业保障和提供廉租房是重要的安全保障。

5.户籍制度不是农民工进城的主要障碍。

中国人一出生就被户口制度区分为城市特权和农村贫困两类。

然而,户籍制度虽然不能让农民工平等享受一些城市福利和公共服务,比如公共教育、医疗服务和失业保险等,但其多影响农民工及家属在城市的生活质量,没有阻止农村劳动力涌向城市并在城市生存。

在过去30年,超过40%的中国劳动力,即约3亿人,脱离农业进入城镇的工业和服务领域。

中国城市中持农村户口的农民工数量平均已经超过持城市户口的工人。

废除户口制度有助于农民工的市民化“平等”,并不能缓解农民工在城市生存的风险,因为城市人口也面临失业、子女教育、医疗等问题。

如果一次性放开户籍限制,可能造成教育、就业、公共服务等诸多问题。

6.养老、医疗、教育等不是城镇化的负担,是城镇化的资源机会。

许多地方和部门误认为“农民工市民化”既需要加大城镇基础设施方面的支出,也要加大城市福利和公共服务的投入,是城镇化的负担。

其实,只要政策正确引导,养老、医疗、教育等不仅不是城镇化的负担,还是城镇化的资源机会。

三、河南城镇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从河南的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城镇化发展的实践看,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城镇化发展已经误入歧途:

中原经济区发展的核心是“三化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引领”——解决发展空间——出路是向农村要地——新农村建设——并村腾地——衍生一系列关联问题!

因此,河南的城镇化发展亟需优化发展理念和思路、校正战略定位和发展路径。

1.河南必须明确城镇化是发展指标,不是发展目的。

城镇化的目的是通过城镇化,使人民生活得更美好、素质得到提升,成为自身发展的主体。

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是产业的城镇化,不是房地产化,不能只是盖房建楼。

政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要做到以人为本、稳步推进。

2.河南亟需修正城镇化发展的方向,强化农村现代化。

河南的农村有5种:

城中村,城郊村,工业村,山区村,农业村。

其中:

(1)城中村已经居于城区中,城郊村即将转入城区,城中村及城郊村的农民,因为城市扩张,他们的土地被城市化,变得较富裕,且可以围绕城镇就业,不是城镇化的难点和重点,多是城镇改造升级的机会。

(2)工业村已经城镇化,其主要任务是结合城市发展进行产业升级、污染治理、优化产业聚集等。

(3)山区小村可通过“并村”等发展。

但因山区村人口数量少,也不是城镇化的难点和重点。

(4)农业村拥有农业人口最多,但农村的现代化发展方向不是“城镇化”,更不是“工业化”,而是要宜居化、生态化、田园化、农业现代化。

3.河南应在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框架下推动城镇化,确定城镇化的重点扶持地区。

中原经济区规划赋予河南“承东启西,连通南北”的任务,这也是河南确定城镇化重点的原则要求。

根据河南的城市发展和区域经济状况,河南应集中人财物力,在京广线方向,重点扶持周口、驻马店地区的城镇化,形成较高水平的京广城市带;在陇海线方向,重点扶持开封、商丘、三门峡地区的城镇化,积极推动“郑洛工业走廊”,形成较高水平的陇海城市带。

在西南方向,重点扶持南阳地区的城镇化发展。

以此形成中原城市群、京广城市带、陇海城市带并举的城镇化发展格局,以快速提高河南的城镇化水平。

4.河南城镇化发展应以农民工市民化为重点。

在县乡,按经济和能力等可将居民分为4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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