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科研量化指标及积分试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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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科研量化指标及积分试行办法

附件5:

教师教学科研

量化指标体系及积分试行办法

根据(校政发〔2015〕6号),结合教师教学科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教学工作量积分办法

一、本科教学工作

1、理论课教学

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积分=课程系数×课时数÷36×(课程学生人数×学生人数系数)。

(1)课程系数

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为1,专业课为1.1,公共选修课为1.2,花溪大学城互选学分互认课为1.5,新开课为1.5,卓越法律人才班课程、卓越工程师班课程、卓越公共卫生人才班课程系数为1.5,卓越医师班课程系数为2.0,双语授课课程为2.0,全英文授课课程为3.0,公共体育课为0.9。

(2)学生人数系数

100人以下的学生人数系数为0.6,101人及以上部分,学生人数系数为0.1。

2、实践课教学

(1)实验教学(课程设计)工作量积分=课时数÷36×学生人数

(2)实习课程工作量积分=课时数÷36×学生人数

实习1周按18节课时数计算。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积分=毕业论文(设计)学分数×学生人数

(4)教学实验准备工作量=实验教学(课程设计)工作量积分×0.4

二、研究生教学工作

1、理论课教学

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积分=课程系数×课程学分数×实际授课课时数÷课程总课时数×(课程学生人数×学生人数系数)。

(1)课程系数

专业必修课程、公共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为1,双语授课课程为2.0,全英文授课课程为3.0。

(2)课程总课时数和课程学分数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执行。

(3)学生人数系数

硕士课程标准班为20人,不足20人按实际人数及最少10人计算;博士课程标准班为10人,不足10人按10人计算;公共课课程班级按实际人数计算。

学生人数系数见下表。

学生类别

课程类别

学生人数

学生人数系数

硕士研究生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不超过20人

2.0

超过20人-40人的部分

1.5

超过40人-60人的部分

1.0

超过60人-120人的部分

0.5

超过120人的部分

0.25

博士研究生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不超过10人

3.0

超过10人-20人的部分

2.5

硕士、博士研究生

公共课课程

不超过60人

1.0

超过60人-120人的部分

0.5

超过120人的部分

0.25

2、指导研究生

指导研究生的工作量,按30分/硕士生/年、90分/博士生/年、90分/博士后/年计算,其中第一导师计70%(第一导师与执行导师平均分配积分),剩余30%由第一导师按贡献大小分配给导师小组的其他成员。

三、留学生教学工作

留学生的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参考硕士研究生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积分办法,课程系数为3.0。

第二部分教学研究及教学计划外工作量积分

一、考核指标及积分办法

考核指标

量化细则

说明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国家级重大项目4000分,重点项目2000分,一般项目(立项资助)1000分,备案项目(立项不资助)500分

(1)项目等级以项目主管部门公布的立项文件为准。

(2)未验收年得分=立项得分÷研究年限。

验收合格年得分=立项得分/研究年限+验收合格奖励分(即各类分值的30%)。

(3)个人计分办法为:

总人数为1,以100%计分;总人数为2,负责人70%计分,第2名计30%;总人数为3,负责人60%计分,其余人由负责人根据贡献情况分配剩余的40%;总人数为4人及以上,负责人50%计分,其余人由负责人根据贡献情况分配剩余的50%。

(4)同一项目获多级立项的,只计最高级别。

省级/国家一级学会重大项目1000分,重点项目500分,一般项目(立项资助)250分,备案项目(立项不资助)100分

校级/国家二级学会重大项目100分,重点项目50分,一般项目(立项资助)25分,备案项目(立项不资助)10分

教学质量工程

人才培养基地:

国家级4000分,省级1000分

(1)国家级从立项当年起连续3年均可计分,每年得分=立项得分÷3。

省级从立项当年起连续2年均可计分,每年得分=立项得分÷2。

校级仅立项当年计分。

验收合格年还可获奖励分(即各类分值的30%)

(2)计分人数以立项文件为准。

计分方法为:

由项目负责人计分50%,其余由负责人根据实际承担工作情况分配分值,并经院系部同意。

(3)同一项目获多级立项的,只计最高级别。

(4)新增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参照同层次项目予以认定。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国家级4000分,省级1000分

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国家级3000分,省级800分

特色专业建设点:

国家级3000分,省级800分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级3000分,省级800分,校级300分

教学团队:

国家级3000分,省级800分,校级300分

精品开放课程:

国家级2000分,省级1000分,校级300分

教学成果奖

国家级特等奖10000分,一等奖6000分,二等奖3000分

(1)个人计分办法为:

总人数为1,以100%计分;总人数为2,负责人70%计分,第2名计30%;总人数为3,负责人60%计分,其余人由负责人根据贡献情况分配剩余的40%;总人数为4人及以上,负责人50%计分,其余人由负责人根据贡献情况分配剩余的50%。

(2)同一成果获多级奖励的,只计最高级别。

省级特等奖2500分,一等奖1500分,二等奖800分,三等奖500分

校级特等奖400分,一等奖200分,二等奖100分,三等奖50分

教学研究论文

北图中文核心期刊论文50分

个人计分办法为:

总人数为1,以100%计分;总人数为2,第一作者计70%,第二作者计30%;总人数为3,第一作者计60%,其余人由负责人根据贡献情况分配剩余的40%;总人数为4人及以上,第一作者计50%,其余由负责人根据贡献情况分配剩余的50%。

通讯作者计分等同于第一作者。

正式刊物公开发表论文20分

增刊及有出版刊号的论文集5分

教学竞赛奖励

省级/国家级一级学会(协会)讲课比赛:

特等奖1500分,一等奖800,二等奖400分,三等奖200分,优秀奖80分

省级/国家级一级学会(协会)教案和多媒体课件比赛:

特等奖1000,一等奖500分,二等奖250分,三等奖100分,优秀奖40分

(1)教学竞赛奖励是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国家级一级学会(协会)、学校颁发的奖励。

(2)同一成果获多级奖励的,只计最高级别。

校级讲课比赛:

一等奖80,二等奖40分,三等奖20分,优秀奖5分

校级教案和多媒体课件比赛:

一等奖50,二等奖25分,三等奖10分,优秀奖3分

指导学生竞赛奖励

各类学科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金奖)800分,二等奖(银奖)400分,三等奖(铜奖)200分,优胜奖80分

(1)竞赛须有官方参与组织,级别以官方机构的级别为准。

(2)多人指导则按贡献大小分配总分。

省级一等奖(金奖)300分,二等奖(银奖)150分,三等奖(铜奖)80分,优胜奖40分

体育竞赛

全国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金牌800分,银牌400分,铜牌200分,四至八名80分

省运会、少数民族运动会:

金牌300分,银牌150分,铜牌80分,四至八名40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国家级重点150分,一般80分

仅为指导教师计分,指导教师视同项目负责人,但按标准分数的80%计算。

计分/年=(项目分值×80%)÷课题年限。

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计分为博士的二分之一。

省级重点100分,一般50分,培育15分

博士研究生创新计划

国家级重点400分,一般200分

省级重点200分,一般100分,培育25分

教材建设

1.国家级规划教材500分

(1)独立主编:

计100%;合作主编:

总分/主编人数。

(2)副主编:

计50%,合作副主编:

总分/副主编人数。

(3)参编:

按左侧所列7等次分别计10、8、6、4、3、2、1分/1万字;课件参编人员按总分的50%均分。

以上三项不重复计分,就高不就低;参编人员最高得分不超过该本教材总分。

(4)改编章节相同、内容相近的换版教材按上述标准的50%计分。

(5)教学大纲:

只对经教务处备案的课程教学大纲计分,由课程负责人根据实际承担的工作分配分值。

2.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规划教材300分

3.省级规划教材;协编教材;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多媒体课件、网络课件150分

4.国家级规划教材的配套教材;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非规划教材80分

5.其它正式出版教材(含多媒体与网络课件)、国家级出版社规划教材的配套教材50分

6.其它配套教材30分

7.制订新课程教学大纲80分、修订30分

卓越医师教改班课程建设

课程负责人50分/年

学生导师5分/生/年

二、扣分情形及办法

1、教师上课应每次携带备课教案、教学大纲,若经院系领导、教学督导组或教务处抽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教风不良的,一次扣10分;

2、出现Ⅰ级教学事故的,一次扣30分,并全校通报批评;出现Ⅱ级教学事故的,一次扣20分;出现Ⅲ级教学事故的,一次扣10分。

第三部分科研工作量积分办法

考核指标

量化细则

说明

科研项目

纵向项目

国家重大项目2000分,项目系数7.0

自然科学类:

“973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863计划”重大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人文社会科学类: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

(1)纵向课题:

在立项批准研究年限内计分,计分/年=(项目分值+项目系数×批准资助经费数×调整系数)÷研究年限。

批准资助经费数以万元为单位计算。

调整系数:

人文社科类项目为4,自然科学类为1。

 

(2)横向课题:

按照单项项目实际到账经费数乘以相应的项目经费分值进行分段计算。

 

(3)个人计分办法为:

总人数为1,以100%计分;总人数为2,负责人70%计分,第2名计30%;总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负责人70%计分,其余人由负责人根据贡献情况分配剩余的30%。

 

(4)研究生在读期间由导师辅导获得的科研项目,导师视同项目负责人,但按标准分数的80%计算。

 

(5)其他未列出的科研项目参照同层次项目予以认定。

国家重点项目1200分,项目系数6.0

自然科学类:

“973计划”项目课题、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青年科学家专题项目、“863计划”重点项目、“863计划”项目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人文社科类: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含教育学单列学科重点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

国家级项目600分,项目系数5.0

自然科学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计划面上项目

人文社科类: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含年度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以及教育学单列学科项目)

省部级重点项目300分,项目系数4.0

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省部级面上(一般)项目、市厅级重大项目150分,项目系数3.0

市厅级重点项目80分,项目系数2.0

市厅级一般项目40分,项目系数1.5

校级项目20分,项目系数1.0

横向项目

单项经费≤20万元项目经费分值:

5分/万元

20万元<单项经费≤50万元项目经费分值:

6分/万元

50万元<单项经费≤100万元项目经费分值:

7分/万元

100万元<单项经费≤300万元项目经费分值:

8分/万元

300万元<单项经费≤500万元项目经费分值:

9分/万元

单项经费>500万元项目经费分值:

10分/万元

科研成果

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5000分

(1)个人计分办法为:

总人数为1,以100%计分;总人数为2,负责人70%计分,第2名计30%;总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负责人70%计分,其余人由负责人根据贡献情况分配剩余的30%。

(2)同一项成果获多个层次奖励的,只计最高一次

国家发明奖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0000分

国家科技三大奖二等奖6000分

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5000分

省部级一等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入选成果3500分

省部级二等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500分

省部级三等奖1500分

市厅级一等奖800分

市厅级二等奖400分

市厅级三等奖200分

体育学科教师,获得国际裁判资格计分400分,获国家级裁判资格计分200分

科研论文

Nature、Science、cell、NEnglJMed10000分

Nature系列论文、SCI收录IF≥20论文5000分

SCI收录20>IF≥10论文、各学科顶尖杂志(TopJournal)论文、《中国社会科学》论文、SSCI、AHCI收录论文1000分

SCI收录10>IF≥5论文、ISSHP收录论文500分

SCI收录5>IF≥3论文、SSCI扩展版收录论文300分

SCI收录3>IF≥1论文、CSSCI收录论文200分

SCI收录1>IF≥0.5论文、EI期刊收录论文、ISTP收录论文100分

SCI收录0.5>IF>0论文、国外期刊外文论文、北图中文核心期刊收录人文社科类论文50分

自然科学类北图中文核心期刊收录自然科学科类论文、人文社科类一般期刊30分

一般期刊论文20分

综述、短文、摘要按以上期刊论文标准分别乘系数0.3、0.2、0.1

其他:

增刊及有出版刊号的论文集5分

个人计分办法为:

总人数为1,以100%计分;总人数为2,第一作者70%计分,第二作者计30%;总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第一作者70%计分,其余人由第一作者根据贡献情况分配剩余的30%。

通讯作者计分等同于第一作者,为同一人时不重复计分。

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平均分配积分。

学术专著

外文专著1000分

中文专著:

国家级出版社600分/部、省级出版社300分/本、其它出版社100分/本

(1)唯一主编、独著计100%;合作主编总计100%;2人合作:

第一主编占60%,第二主编占40%;3人合作:

第一主编占50%,第二主编占30%,第三主编占20%。

(2)副主编计50%,多人合作的,计分分配比例参照主编。

(3)参编国家级出版社25分/1万字、省级出版社15分/1万字、其它出版社5分/1万字。

(4)编著、译著、科普按出版社相应类别计分。

(5)主编、副主编与参编不重复计分,就高不就低。

知识产权成果

美日欧发明专利600分

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300分

国内发明专利200分

实用新型专利100分

外观设计专利80分

专利须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

第一完成人计70%,第2名计30%;总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第一完成人70%计分,其余人由负责人根据贡献情况分配剩余的30%。

指导学生论文获奖

优秀博士论文

全国优博论文1000分全国优博论文提名奖600分

个人计分办法为:

研究生或本科生计分50%,第一导师或执行导师计分50%(不重复计分)。

省级优博论文400分

校级一等奖200分二等奖100分三等奖50分

优秀硕士论文

省级优硕论文200分

校级一等奖100分二等奖50分三等奖25分

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全国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300分

省级一等奖150分二等奖80分三等奖40分

校级一等奖50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12分

在校内开设人文讲座、学术前沿讲座或学术交流等

讲座规模:

20-40人,2分/学时;

41-60人,4分/学时;

61-80人,6分/学时;

81-100人,8分/学时;

100人以上,10分/学时。

仅主讲人计分,须院系部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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