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故及灾害综合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0244408 上传时间:2023-02-09 格式:DOCX 页数:70 大小:96.2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故及灾害综合应急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0页
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故及灾害综合应急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0页
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故及灾害综合应急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0页
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故及灾害综合应急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0页
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故及灾害综合应急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故及灾害综合应急预案.docx

《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故及灾害综合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故及灾害综合应急预案.docx(7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故及灾害综合应急预案.docx

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故及灾害综合应急预案

 

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故及灾害

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4

1.1.编制目的4

1.2.编制依据4

1.3.适用范围5

1.4.事故分级5

1.5.预案体系5

1.6.工作原则6

2.危险源及风险性分析8

3.组织体系8

3.1.应急救援领导机构8

3.2.日常办事机构9

3.3.各处室和参建单位主要职责9

3.4.区政府及其他单位或部门主要职责10

4.预防预警11

4.1.信息监测和收集11

4.2.预防预警机制12

4.2.1.预防预警措施12

4.2.2.预防预警行动13

5.事故信息报告15

5.1.报告时间15

5.2.报告程序15

6.应急响应17

6.1.先期处理17

6.2.分级响应17

6.3.主要应急活动18

6.3.1.事故核查及准备工作18

6.3.2.成立抢险指挥部19

6.3.3.现场处置21

6.3.4.扩大应急28

6.4.应急终止28

6.4.1.应急处置现场的恢复28

6.4.2.应急处置的结束29

6.5.信息发布29

7.后期处理30

7.1.事故调查30

7.2.善后处理30

7.3.抢险费用30

8.应急保障31

8.1.抢险力量的保障31

8.2.运转经费保障31

8.3.技术支持保障32

9.培训与演练33

9.1.宣传培训33

9.2.演练33

9.3.奖惩33

10.附则34

10.1.预案的管理34

10.2.预案的修订34

10.3.通讯联络方式的建立与更新34

10.4.应急预案的实施35

附录1事故等级与响应单位、到场领导级别参考表36

附录2轨道交通工程事故快报表37

附录3应急处置流程表38

附录4施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要求39

附录5支持系统46

一、应急通讯联络46

二、应急处置的技术专家支持系统66

三、各类应急救援设备、物资的种类、数量、分布及调度6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根据某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过程中易发或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特点,以及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置的需求,优化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和组织网络,提高应对突发事故及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建立统一、规范、有序、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最大限度地阻止事故影响进一步扩大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预先建立和准备轨道交通区域事故需要的抢险队伍、设备、物质、技术专家决策咨询系统等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常备不懈、运转协调的应急处置保障体系。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某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某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关于印发某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0)的通知等,制定本应急机制和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某市轨道交通工程工地突发事故,或者因灾害而引发的事故,以及因工程建设危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导致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应急处置。

1.4.事故分级

为有效处置某市轨道交通建设中的施工突发事故及灾害,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及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事故级别。

根据某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特点,需要强化建设单位对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中突发的各类环境事故的应急和抢险管理,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控制和实施抢险,防止环境事故影响蔓延,最大限度降低社会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

为此根据人员伤亡将一般(Ⅳ级)突发事故及灾害进一步细分为A、B、C三类,以上突发事故及灾害的分级详见附录1。

1.5.预案体系

《某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突发事故及灾害综合应急预案》、《某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防台应急响应机制管理办法》、施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施工单位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共同组成了某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层面的突发事故及灾害应急预案体系。

指挥部综合应急预案是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指挥部应对突发事件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各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要求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分预案,并报监理审批,交建设指挥部备案,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做到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培训,落实责任。

承包商的应急预案要和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的衔接。

1.6.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第一把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先期配置的专业救援力量骨干作用和社会救援机构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部门和各参建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突发事故及灾害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理工作。

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快速反应,资源整合加强以施工单位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各单位、社会救援机构的积极作用,依靠集体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机制。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依照规范制定预案,依照程序实施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科学、可行。

(5)预防为主,练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危险源及风险性分析

详见《风险评估报告》。

3.组织体系

3.1.应急救援领导机构

总指挥:

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

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

成员组成:

办公室、总工办、工程处(安全办)、动迁处、财务处、合同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结构安全监控管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管线产权单位、公安交警(110)、公安消防(119)、医疗急救中心(120)、各区轨道办等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对应急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并进行监督。

(3)指挥、协调成员单位参加应急救援,紧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4)协调区属单位和部分市属单位的应急救援和抢险行动。

(5)按照事件的不同性质,统一、准确、及时的发布信息。

(6)必要时向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请求启动市级响应。

(7)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2.日常办事机构

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为:

(1)收集、上报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故信息;

(2)负责联络、协调工作,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专家赶赴事故现场;

(3)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安监管理部门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4)组织与市政府、区政府、其他政府部门的联动;

(5)负责新闻发布事宜;

(6)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事项。

3.3.各处室和参建单位主要职责

(1)总工办:

落实专家资源,事先制定各种事故的抢险方案;事故发生时迅速组织各单位专家进行抢险方案决策;参与事件现场的处理和调查工作。

(2)工程管理处(安全办):

负责组织落实专业抢险队、人员、物资、设备,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负责协调参建单位抢险物资的支援,根据需要,可以直接动用指挥部各标段的抢险物资;负责联络区轨道办、相关管线单位、110、119请求支援;负责组织监测单位进行监测;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抢险进展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及保险理赔工作。

(3)财务处:

保证生产安全事故所需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的资金支持;参与事故调查及保险理赔工作。

(4)动迁保障处:

协助办公室、工程处做好与区政府、区轨道办的沟通工作。

(5)合同处:

指导各种应急协议工作。

(6)事故施工单位: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承接突发事故报告,核实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及时向建设指挥部报告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情况;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做好救援设备储备,组织调用应急抢险救援设备、物资等;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技术支持工作;组织开展现场层面的应急救援模拟演习。

(7)设计单位:

提供专家资源和抢险技术方案。

(8)结构安全监控管理单位:

及时发布预报警信息,防范突发事故发生;对抢险技术方案提供咨询意见。

(9)第三方监测单位:

根据需要增加监测频率,及时提供监测数据,为抢险方案制定和决策提供依据。

3.4.区政府及其他单位或部门主要职责

(1)区政府:

配合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实施事故控制、人员救助、人员疏散、秩序维护、救援保障、受灾群众安抚等各项工作。

(2)管线产权单位:

事故发生时及时派出专业维修队伍,对自身管线进行抢险维修。

(3)公安交警(110):

负责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组织工作,保障救援通道的畅通。

(4)公安消防(119):

当发生突发事故及灾害时,组织救援人员和装备赴现场救援;当现场出现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时到场进行抢救和指导。

(5)医疗急救中心(120):

负责对事故发生后,对现场受伤人员实施救援,对伤员进行应急处置、急救和救护。

其他未明确职责及事宜由现场指挥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4.预防预警

某轨道交通将建立预警责任机制和事故响应机制,重点在结构安全预警责任机制,从根本上减少重大事故的应急次数。

4.1.信息监测和收集

依托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由第三方监测对测量数据进行核实和监督,由安全风险咨询单位建立安全风险管理档案,将所有与安全有关的数据资料上传,并进行汇总分析,建立监控系统,及时掌握施工现场信息和动态。

4.2.预防预警机制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依托安全风险监控管理平台建立相应的预防预警机制,强化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场所的监控,落实专业单位和专业人员负责监控,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场所进行日常检查,并收集数据信息分析,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提高应对突发事故及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

4.2.1.预防预警措施

(一)风险分析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突发事故及灾害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预防。

根据轨道交通工程的特点及某地区的地质条件,充分考虑到施工技术层面的难度和施工环境的不利条件,排除常见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设备倾覆、触电、火灾、台风、洪水等事故外,主要存在土体坍塌、深基坑开挖、盾构机掘进施工等突发事故不易控制,且社会影响面较大。

(二)措施

1、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基本原则,强化施工管理,加大日常检查力度,随时发现事故苗头,及时解决,不侥幸,不拖延;

2、严格执行规范化、标准化施工,没有论证审批的施工方案绝不可以贸然实施,没有岗前培训和交底的工序绝不可以展开施工;

3、充分掌握地质情况,强化维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强化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做好超前预报,提前做好预控工作;

5、严格管理重大危险源,做好动态控制,及时调整对策。

4.2.2.预防预警行动

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预计将会发生Ⅳ级C类事故;

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预计将会发生Ⅳ级B类事故;

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预计将会发生Ⅳ级A类及以上级别事故。

各责任主体单位获得预警信息后,对信息应认真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对可能演变为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况要及时上报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处。

工程管理处获得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措施,按照应急预案程序和领导指示及会议决定,通知各相关部门,做好预防和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进入预警状态中,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实行日夜值班制度。

2、发布预警公告。

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先期处置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工程突发事故及防灾应急处置所需物资、机械设备、救援队伍等相关保障部门进入应急状态。

5、针对工程突发事故及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工程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5.事故信息报告

5.1.报告时间

轨道交通建设工地一旦突发事故或灾害,施工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四级可控事故一小时内,三级级事故不得超过半小时,一级、二级事故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到工程管理处主管领导接到报告时间不得大于10分钟)。

施工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快报以书面形式报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施工单位不得贻误战机,更不得隐瞒。

事故发生后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以事故快报向市政府部报告。

轨道交通工程事故快报表见附录2。

5.2.报告程序

(一)施工单位报告程序

1、一旦发生突发事故或灾害,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建设方现场业主代表报告;如遇III级及以上事故直接向工程管理处和安全办领导报告,后按正常程序逐级报告。

同时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逐级上报。

2、如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现场必须做好抢救人员和保护好现场工作,以防事故进一步扩大。

若发生触电事故应首先切断电源,若发生卫生防疫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送医院进行抢救或现场设立留观室,不可蛮干以免事故进一步扩大,等待有关部门调查。

3.在向建设单位上报的同时,根据需要向110、119、120、事故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请求支援,并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工程管理处报告程序

1、工程管理处现场业主代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工程管理处主要领导报告,同时通知设计单位、安全风险咨询及第三方监测等单位。

2、III级及以上突发事故及灾害直接向指挥部分管领导报告,后按正常程序逐级报告,同时通知设计单位。

3、工程管理处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建设指挥部领导报告,督促事故单位组织抢险,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同时向110、119、相关政府部门请求支援。

4、负责协助施工单位并联络各有关抢险单位,如应急抢险单位、管线单位等。

(三)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报告程序

1、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造成的影响及等级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核实事故情况。

2、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领导安排办公室向市政府、行业监督部门、公安、消防、市总工会、各应急抢险单位通报事故发生情况。

(四)事故抢险方案:

事故抢险方案由施工单位制定,经施工单位总工批准同意后报技术专家组,经专家组审核同意后严格按方案实施,如需调整必须由专家组确认。

(五)事故调查处理: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提出处理意见报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发文通报处理结果。

6.应急响应

6.1.先期处理

处置突发事故及灾害,要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

事故单位在报告同时应立即开始先期处置,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以人为本,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工程突发事故及灾害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必须迅速作出反应,组织力量进行先期处置,迅速切断危险源,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自救互救,确保人员安全和减少伤亡;加强对事故现场的监控,并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各单位主要领导接到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突发事故及灾害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安排通知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单位负责人或领导、设计单位和技术专家赶赴事故现场。

6.2.分级响应

本应急预案指导某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突发的安全事故的应急应对工作。

根据事故的影响范畴和响应级别,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事故施工单位分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构建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施工单位多级应急联动救援体系。

IV级C类事故:

启动施工单位层面的应急预案;

IV级A类、B类事故:

启动指挥部层面的应急预案;

III、II、I级事故:

分别启动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层面的应急预案。

各级预案启动程序:

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该级以下级别应急预案必须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先行;下一级应急预案启动,必须根据事故抢险情况及时报告上一级应急救援负责人,以便上一级应急指挥中心及时决定是否启动对应级别预案。

各责任主体单位获得预警信息后,必须指示相关部门提前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6.3.主要应急活动

应急活动的处置流程详见附录3,以下各节就主要应急活动进行叙述。

6.3.1.事故核查及准备工作

1、赶赴现场

1)指挥部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途中进一步了解核实事故情况;

2)办公室根据现场的事态情况,安排负责向行业监督部门、交警、武警、消防、市政府等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并请求支援;

3)工程管理处、事故单位负责联络应急抢险单位、各管线单位抢险队伍赶赴事故现场;

4)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赶赴现场。

2、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指挥部分管领导接到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工程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了解情况,同时赶赴事故现场,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预案。

若事故危害不具有扩展性,可不必启动本预案,直接进入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程序;若需启动预案,则由工程管理处和总工办负责通知相关救援队伍及相关技术专家赶赴现场。

3、组织应急处置力量

1)各部门、各单位、救援队伍接到事故通知或求援通知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并派出技术专家参加现场技术专家组,为事故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抢险方案,并按照职责分配,保证必要的抢险物资、设备、车辆、人员,配合落实好抢险工作。

2)必要时可通过市应急联动中心(110)通知应急联动单位(公安、武警、消防、卫生、人防)以及地方政府等单位前往现场。

6.3.2.成立抢险指挥部

1、启动应急现场会议

完成现场踏勘,采取必要控制措施(比如紧急疏散、伤员救治),抢险队伍、技术专家抵达后,立即组织召开现场紧急会议。

会议时间一般不得大于半个小时。

2、及时听取、汇报事故情况,准备现场首次会议

1)听取事故单位简要汇报事故和抢险方案设想,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简要情况,必要时建议市政府有关领导赶赴现场;

2)指示办公室、事故单位等职能部门落实现场办公场所,通知事故单位、设计单位和技术专家组、救援单位、必要时请应急联动单位(公安、消防、卫生等)以及地方政府等单位领导组织召开现场首次会议。

3、首次会议主要议程及内容

1)成立抢险指挥部及其组成机构

轨道交通建设施工险情发生应适时启动应急机制,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综合联络组、抢险救援组、安全监控组、技术专家组、后勤保障协调组、医疗救护组、新闻报道组、现场治安组、交通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由应急主体单位和外援单位或部门组成,形成一个完整的处置体系。

体系见图1。

 

 

图1抢险指挥部组织机构框架图

2)研究确定抢险方案

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应立即根据事故和现场特点,召集有关设计单位、技术专家,听取事故单位简要汇报(包括先期处置情况和抢险方案设想),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方案应包括应急处置行动资源的配备、事故发展趋势的预测、抢险力量的部署、人员的防护、抢险程序、监测、现场恢复条件等建议,在存在多套应急处置方案的情况下,由应急抢险指挥部技术专家组联合决策选定最佳方案,并尽快下令实施,以防贻误战机。

6.3.3.现场处置

现场指挥部在最短时间内确定抢险方案后,迅速组织,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密切配合,全力开展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的发生。

抢险指挥及各职能组的工作职责如下。

1、现场抢险总指挥

由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担任

职责:

(1)确认副总指挥,确认现场抢险指挥部所辖各组组长,明确各自职责,督促其立即开展工作;

(2)根据确定的抢险方案,安排落实各应急抢险小组、事故抢险救援单位及公安、消防、卫生等应急联动单位。

2、工程副总指挥

由建设指挥部分管工程的副总指挥担任,根据确定的抢险方案,负责指挥调度现场综合联络组、抢险救援组、技术专家组、安监咨询组。

3、其他副总指挥

负责指挥调度后勤保障协调组、新闻报道组、医疗救护组,并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安排相关处室参与现场治安组、交通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工作。

4、综合联络组

组长:

由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工程处领导担任

副组长:

由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处综合科、保障科负责人担任

组员:

工程管理处综合科、保障科

职责:

(1)确保与指挥部领导、抢险救援现场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汇总各方信息,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

(2)负责联络、协调管线及交警等单位的具体实施工作;

(3)保证视频及专家会商系统的正常运行。

5、抢险救援组

组长:

由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处分管现场的处长担任

组员:

工程管理处现场科、事故施工单位及其他施工工点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等应急救援单位、煤气、上水、通信、供电等单位

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专业抢险队、人员、物资、设备,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工程管理处负责承包商合同范围内的应急物资和应急抢险队伍的协调管理;

(2)负责协调市区相关单位部门的协助支援;负责协调系统内各应急救援单位的支援;

(3)按照确定的抢险方案实施抢险,营救被困和受伤人员,控制并消除事故影响;

(4)及时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5)根据需要,可以直接动用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各标段的抢险物资;

(6)负责煤气、上水、通信、供电等管线的维修。

6、技术专家组

组长:

由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总工办领导担任

副组长:

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安全办副主任

专家组组员:

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总工办、设计、施工及安全风险咨询、第三方监测等单位总工或专家库成员

职责:

组长:

由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总工办领导担任

副组长:

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安全办副主任

专家组组员:

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总工办、设计、施工及安全风险咨询、第三方监测等单位总工或专家库成员

职责:

(1)负责组织各方专家制定抢险方案;

(2)及时了解现场情况,组织工点设计单位、安全风险咨询单位为总指挥提供最佳抢险技术方案;

(3)负责组织专家视频会议,会商抢险救援事宜;

(4)组织勘察单位负责组织抢险工点地质条件的探测、补勘。

7、安全监控组

组长:

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安全办负责人

副组长:

工程处质安科科长、事故单位安全总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军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