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峰峰矿区人社局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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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峰峰矿区人社局工作总结

峰峰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抓保障,改善民生;抓人才,促进发展”,深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较好地实现了城乡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更加健全、人才保障更加有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公共服务更加便捷的目标,为促进峰峰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开拓进取、创先争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一)职能业务目标:

1、社会保险扩面:

全区城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3781人、30635人、22062人、179000人、10489人,完成计划目标的100.4%、100%、100.6%、100%、103.3%;

2、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21143.1万元,发放率100%;

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19%,控制在4.2%以内;

4、城镇新增就业896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31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425人,分别完成计划目标的149%、103%、106.3%;

5、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5278人,完成计划目标的132%。

(二)服务基层目标:

1、大力实施职业培训工程,加强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全年培训城乡劳动力7800人,完成计划目标的195%;

2、按进度要求高质量完成了彭城镇北新村帮扶工作。

(三)特色创新工作:

1、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达到93%;

2、建立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全区国有企业和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实现全覆盖,非公小企业达到95%;

3、巩固充分就业社区48个,新创建充分就业社区6个。

(四)亮点工作:

1、荣获全国就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实现了此项工作四连冠;

2、荣获全市创业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3、经国务院批准,我区成为全国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和第一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区,自今年7月份启动以来,新农保参保113454人,参保率达到90.41%,发放率达到100%;

4、大社镇、峰峰镇被省局确定为全省劳务输出示范镇,区政府被评为全市劳务经济先进区;

5、区创业服务指导中心被省厅认定为“创业帮扶工程定点服务机构”;

6、开发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100个。

二、创新思路、抢抓机遇,“十二五”各项工作开局良好

(一)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城乡就业更加充分

牢牢抓住就业这个民生工程之首,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就业服务能力,不断健全和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深入实施技能促就业工程,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是围绕经济发展拓就业。

结合发改部门,深入企业全面掌握新建项目的规模、用工数量,充分利用“邯郸市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重点项目岗位电子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为项目建设及时提供就业服务。

全年搜集整理企业空岗7000多个,举办招聘会30多场,提供职介服务5000多人次。

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推动就业,通过实施输出基地拓建、农民增技提质、创业致富带动“三大工程”,有效提高了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新增北京、上海、吉林、广东劳务合作单位6家,签订劳务订单3000人。

我区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建档工作已经结束,全区基本实现了“一人一卡、一村一册、一镇一柜、一区一库”的动态管理模式,同时建起了148个村的电子档案。

二是扶持创业带就业。

通过制定创业帮扶工程实施方案、壮大创业指导专家团队、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在“峰峰就业创业网”开辟专栏、定期调度督导等措施,为710人提供了创业帮扶服务,帮助成功创业99人,创业带动就业259人。

组织创业指导专家与创业人员互动,举办“创业沙龙”活动12期,大大提高了创业成功率。

积极开展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创业园区创建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制定了《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创业项目库征集推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创业服务进一步纳入了制度化管理的轨道。

区就业局局长郭立新被评为邯郸市2011年“十佳创业服务明星”,邯郸博兴瓷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斌被评为“十佳创业明星”。

三是开展培训促就业。

围绕辖区重点企业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对全区2011年重点建设项目和民营企业用工需求、技能培训需求进行摸底调研,制定并实施了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

同时,强化定点培训机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教案台帐,强化进度质量,选择针对性较强、老百姓实用的专业进行培训。

全年组织实施城乡劳动力培训98期,7800人。

大力推进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充分发挥区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作用,积极打造“培训-鉴定-就业”直通车,职业技能鉴定827人。

不仅为企业发展培养了高素质技能人才,也为下岗失业人员稳定就业提供了有效服务。

四是优化服务助就业。

组织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和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帮扶就业困难家庭200多户,援助300多人实现了就业再就业,举办招聘会20多场,提供区内外岗位6000多个,发放就业政策宣传单30000余份,帮扶农民工4200多人,帮助维权130多人,达成就业意向近1000人,为企业提供各类人才180人。

此外,还积极拓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业务,新增工伤保险代理2030人,为失业人员办理各类社保缴费和档案转接工作3000人次。

结合区情实际,制定了《充分就业区创建实施方案》,全区68个城市社区、148个农村社区均建立了创建档案,并对创建过程实行全程记录。

(二)认真落实保险政策,社会保障工作更加健全

全面实施《社会保险法》,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不断扩大基本社会保障政策的覆盖面。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大力推进扩面征缴和发放。

基本养老保险以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工伤保险以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性行业农民工为重点,失业保险以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为重点,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区统一开展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百日攻坚战,依法扩大了社会保险的覆盖面。

加强基金征缴,提高统筹层次,提升待遇水平,保证了各项待遇按时发放。

全年争取上级社保资金1.7亿元,征缴企业养老金1.42亿元,确保了万余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征缴工伤保险基金521.8万元,支付336.121万元;失业保险金418.7万元,支付25.22万元,切实保障了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

新农保工作扎实推进。

按照《峰峰矿区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自筹资金先期开展试点工作,首先将老农保向新农保整体过渡,截止今年6月底,发放基础养老金192.5万元,为争取全国第三批试点和新农保工作的全面铺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努力,我区成为全国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和第一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区,试点工作于7月1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铺开。

我局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对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把政策送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了居民对养老保险政策的认识程度,引导居民参保缴费。

同时对现有经办人员进行了3次专题培训,提升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启动之后仅一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125488名农村居民和17469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信息采集工作。

8月23日至9月3日进行了集中征缴,共有92030名农民缴费,收缴保费990.03万元,8860名城镇居民缴费,收缴保费381.1万元,共计收缴保费1371.13万元,发放462.984万元,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达到60元。

不断完善社保体系,提升保障能力。

严格执行政策,调整城镇居民报销范围和待遇水平及提高大额医保支付限额。

将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在校居民年筹资标准调高70元,由原来的160元调整至230元,个人实缴金额不变,中央、省、市和区四级财政补助增加70元;将18周岁以上居民年筹资额标准提高20元,其中个人实缴金额不变,中央、省、市和区四级财政补助增加20元。

同时提高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7万元调整至9万元。

(三)完善人才工作措施,人才服务环境更加优化。

积极开展人才服务。

围绕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五支队伍”的培养开发,坚持外引内培,不断扩大人才总量。

全年培训各类人才1200余人次。

积极为各类用人单位提供现代人事技术服务,进一步完善人事代理工作体系,全年代理人事档案1137人,服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00余人次。

积极配合省、市人社部门做好我区2011年公务员招录工作,新招录的5名公务员,已通过政审公示,全部上岗。

对2010年新招录的54名公务员组织了为期12天的初任培训。

制定了我区治安管理员招聘工作方案,计划招聘216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不断优化人才结构。

全面深化职称改革,创先人才评价方式,增强人才评价工作透明度,逐步建立了以业绩为向导、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人才评价机制。

全年申报推荐高级职称83人,中级职称205人,市代评初级职称7人。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培训6157人,449人通过考试或评审获得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进一步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尤其注重青年高技能人才和紧缺技能人才的培养。

全年培养初、中、高级技师716人,使现有人才的结构得到了优化升级。

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按照省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要求,结合卫生、财政、计生等部门对全区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事业单位和人员进行摸底核实、反复测算,形成了我区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

截止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涉及基层医疗人员303人。

(四)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督管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加大“五个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

以执法服务促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了“一法一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政策的宣传活动,提高了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意识。

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大劳动纠纷预控力度,共对524户用人单位开展了劳动监察,涉及职工6570人,受理举报、投诉案件41起,结案41起,努力营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二是加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力度。

加强仲裁庭建设,进一步加强调解员、仲裁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加大调解仲裁办案力度,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

全年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34起,结案34起,仲裁结案率达到100%。

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社区和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积极构建劳动人事争议大调解格局。

三是加大矛盾化解力度。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化积案、保稳定、促发展”百日攻坚活动的安排意见,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联系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妥善处理信访矛盾。

对区属企业的8023部队人员从社保、就业和欠发工资(生活费)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已落实到位。

对原彭城中学部分肄业生要求按照知青享受相关待遇问题,我局已经向区政法委、信访局专题报告,要求落实的问题目前没有政策依据。

同时,发放企业军转干各项资金63.66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加大对各类企业跟踪服务力度。

全面开展企业劳动合同制度覆盖行动计划,大力提高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

全年共鉴证劳动合同6000余份。

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依托三方机制深入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认证AA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8家,AAA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3家。

五是加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力度。

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我区的国有企业和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已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非公小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到达95%以上。

(五)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公共服务更加便捷

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新成果。

贯彻区创先争优动员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结合建党90周年,组织开展学党史、看红片、局领导上党课等系列活动。

局党总支书记张耀东被评为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廉政和行风建设开创新局面。

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领导干部带头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根据人社工作实际,明确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制定考核制度和追究办法。

选择重点科室和重点岗位,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实现党内监督制度化、程序化。

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新提升。

进一步深化“能办推定”活动,将“以人为本”理念具体体现和实践延伸于各项工作之中。

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

我区“金保工程”信息网络设备铺设安装工作圆满完成,遍布89个终端站点,覆盖全部城市社区和9个镇。

启动30个农村社区就业信息网络试点工作。

全区9个镇新农保专网已全部开通,新农保工作基本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

“峰峰就业创业网”已成为我区就业服务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平台,工作动态、政策宣传、专项活动等全部通过网站进行服务,对更好的开展就业服务提供了极大便利。

三、分析形势、查找原因,正确面对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科学谋划,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但距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用人民群众的期待来衡量,仍存在一些差距:

一是扩面工作难度较大。

由于一些民营企业对参加社会保险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一些企业务工人员自我维权意识淡薄,参保意识差等因素制约,使扩面工作面临着很大挑战。

二是随着《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工作的开展,工作领域大幅拓展,制度衔接、配套措施不能及时跟上。

三是在服务民生、强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研究不够,解决难点和问题的创新举措不多。

四、把握机遇、应对挑战,推进新时期事业发展

区委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的要求,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和难得的机遇,人社部门将正确把握发展机遇,积极应对挑战,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加快推进新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一是突出平等就业,努力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坚持以项目扩大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扶持就业、服务保障就业,努力促进全社会实现平等就业、充分就业。

坚持把促进就业与调整优化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职业培训,着力解决就业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

始终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建立城乡规范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职业培训制度。

二是突出人人享有,努力促进社会保障更加完善。

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按照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快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扩大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制,完善医疗保险体系,促进医保管理更加融合。

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巩固提升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率,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水平。

三是突出人才优先,努力促进人才发展更加优化。

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努力把峰峰建设成为邯郸西南人才高地。

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机制。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大力实施企业人才提升、高层次人才引进、创新型人才培养、人才市场体系建设、人才公共信息数据服务体系5大工程,着力加强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

四是突出柔性协调,努力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加强劳动关系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巩固提高劳动合同签约率。

广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突出问题,确保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及时支付,劳动条件不断改善。

加强基础劳动保障监察和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加大对违法用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是突出城乡统筹,努力促进公共服务更加均等。

积极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向农村延伸,服务平台向农村覆盖、公共投入向农村倾斜,促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机会平等、服务共享和共同发展。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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